萧布衣排山倒海,势不可挡的解决掉对手后,莫风这才带着十来人气喘吁吁的赶到,见到萧布衣的威风八面,画地为牢的样子,唾了口浓痰,骂了一句,“你小子是人吗?”

  兵分两路也是策略之一,萧布衣带十人冲下来,并非全部人马,只是骄敌之心,不然人数占了上风,提早引起突厥兵的警觉,拼死一战,倒不见得是好事。

  萧布衣可能不是人,他在众人的眼中是个神。可是女人明显是个女人中的女人。

  女人身穿粗布罗裙,却掩不住她的肩如刀削,腰若娟束。

  明眸虽然带有一丝慌乱,但是如水般深邃。修长的脖颈秀美滑白,她愁苦的时候,春山般的眉黛一蹙,仿若西子捧心,惊惶的神色又像是受惊的玉兔,惶惶惹人怜爱。

  萧布衣说出这是自己的女人的时候,二十个手下已经潮水般的散开。

  少当家说的不容置疑,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找属于自己的战利品,谁让人家是少当家呢。

  “这匹马不错,这是我的。”

  “我要这匹,你看看,肚大腰圆,和胖槐一样,骑在它身上,肯定很爽。”莫风嘿嘿的笑,不怀好意。

  胖槐还在下山的路上,一溜小跑下来邀功,没有听到莫风说的话,不然多半会折返到山腰,拿着投石机砸死莫风。

  众人虽然是马贼,可是山寨马匹并不算多。因为需要马匹拉动投石机,山上的胖槐三个,还有两三个人合乘一匹马过来,这下蓦然多了十几匹,多是心中振奋。

  萧布衣望着手下的兴奋,摇摇头,打了了呼哨,惊惶的马匹听到萧布衣的哨声,竟然都是向这边聚集了过来。

  莫风眨眨眼,忍不住的走了过来,“少当家,怎么你的口哨就这么灵,一招呼马就过来,你能不能把这招教给我?”

  “用心去召唤,用心的去吹口哨。”萧布衣一本正经,“当你呼唤这些马匹的时候,你就像招呼自己朋友,恋人,或者亲人一样,它们自然会接近你。”

  莫风眨眨小眼睛,有些为难的问,“少当家,有没有简单一些的办法?”

  “当然有。”

  “是什么?”莫风精神一振。

  “吃饱了不饿。”

  “这个方法果然简单明了,一学就会。”莫风笑了起来,“少当家真的英明神武,聪明绝顶,在下自愧不如。”

  众人都是笑,萧布衣又是呼啸了两声,不但是马,就算是胖槐都从山腰奔了下来,不由分说的抢了一匹马,肚大腰圆,看到众人都是望着他在笑,自鸣得意,“怎么样,我有眼光吧?”

  众人又是大笑,胖槐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萧布衣却已经翻身上马,让众人处理善后工作。莫风负责收拾尸体,拖到的一处山谷丢下去,胖槐和两个手下负责带着投石机,众人有条不紊的运作。

  其实他们并非生性凶残,像今日这样出手不留情面也是并不多见。

  以前通常在遇到客商的时候,都是胖槐投石示威,两路包抄堵截,萧布衣做事并不赶尽杀绝,很多的时候,只会抽取货物的几成。

  大伙被皇帝逼的逃到了边境,打劫是迫不得已,但对突厥兵的凶残却是有种深深的厌恨,众人唯萧布衣马首是瞻,这次一鼓作气杀了十数人,实在是难得的痛快。

  “让这些人死在这里不是更好?”莫风收拾尸体的时候,忍不住的埋怨。

  萧布衣笑道:“他们死在这里倒无所谓,但只会断了我们的生路,我们要营造这里太平无事的环境,这才能有肥羊源源不绝的送上门来。”

  “少当家英明。”胖槐这次抢了莫风的马屁,让莫风直翻白眼。

  众人也是叹服,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带着马匹和马屁一路向西的向山寨疾驰而去。

  山寨距离伏击地点颇有些距离,大约疾驰了半个时辰的功夫,远山已经到了近前。

  群山巍峨,山脉连绵,重峦叠嶂,逶迤蛇一般的向天际行去。

  数点山峰平地拔起,剑刃般的插向天空。

  众人拍马进了山区,地势渐转陡峭,沿着一条山中小径向山里行去。经过一条险恶的峡谷,前方豁然开朗。

  首先入目的一个方圆几里的大湖,水面凝碧,微风一吹,粼粼荡漾。

  一条小河蜿蜒流淌,环山漫漫,小河的上游左近拔出一座高山,和附近的山脉而言,算不上什么高大巍峨,不过却是山寨的所在。

  萧大鹏选的这个地点不错,官兵和突厥人都无暇理会,其实就算有兵攻打,他们也很容易退到深山躲避。

  山寨处炊烟渺渺,鸡鸣狗吠,见到二十来人骑马奔过来的时候,年老年少的都迎了出来,欢呼一片。

  萧布衣接受着英雄般的欢呼,热情的和这些人打着招呼。

  相处几个月下来,他从内心里觉得这些人对他的爱护,俯身抱起个孩子抛到空中,伸手接住,孩子夸张的哇哇大叫,众人笑声一片。萧布衣微笑的放下孩子,向众人点头示意,虽然这里是个土匪窝,可是从欢声笑语看来,世外桃源也是不过如此。

  这些人本来不是贼,却是被皇上三征高丽逼的只能去做贼。

  听山寨人说,寨主萧大鹏本来是个部将,他当年打仗,也很勇猛彪悍。第一次征讨高丽的时候,也有参与,可是第二次讨伐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手下的唆使和劝说,带着萧布衣和数十死忠做了逃兵。

  他们当初逃走的无奈,后来却很庆幸,因为第二次征讨高丽也是失败,而且还很快有了第三次,他们不做逃兵,只能去阎王那里应个差事。

  众人一路西行来到了这里,选中了这个三不管的地带,西接黄河,北近长城,东南处就是大隋要塞之地马邑。

  这里穷也荒凉,所以突厥兵也看不上眼。朝廷只是顾着中原的烽烟四起,到处平乱,也无暇顾及这个地带,萧大鹏带着众人没事出去做一票,经营数年,也开始在地里种点什么,养点家畜,倒也悠然自得。

  “布衣,寨主在等你。”一个方面大耳的人迎了上来。

  来的人是这里的二当家,叫做薛布仁,和萧大鹏是患难的兄弟,事无巨细,萧大鹏都会和他协商。

  萧布衣点点头,和他向山上行去。

  山腰处有个颇为宽广的平地,上面用竹子,大木,枯藤,茅草搭了几间大屋子,木栅连在一起,就算是山寨的聚义厅。

  住所虽然简陋不堪,可让人觉得自然亲切。

  一件大屋子上方挂着一块大匾,上书聚义两字,倒也巧整兼力,不离规矩。

  萧布衣知道那是他父亲所写,萧大鹏人长的虽粗,却是文武双全。根据薛布仁的描述,寨主的书法深得南朝书法疏放妍妙中,又带有北方书法的方正遒劲。

  萧布衣虽然有些发明家的潜质,自己写的字却很不名家,甚至可以说是狗爬,不过以他不名家的眼光来看,萧大鹏的字的确不错。

  这个时代的文字很繁,但他可以认得七七八八,不过写起来却十分吃力。

  出乎意料的是,除了萧大鹏,聚义厅竟然还有几人,望着萧布衣都是含笑点头。

  萧布衣来到这里数月,除了适应陌生的环境外,就是和山寨的人打交道,以前大家都是看在寨主的面子上给他的面子,如今却是因为他做事果敢,勇往直前给他面子。

  山寨的人都是行武出身,没有文绉绉的穷酸,只知道谁能打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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