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整日徘徊在女人之间游走并以此为生的人,他才不介意什么对方的态度冰冷,只因见过太多这样的女子,只要自己不要脸、不计较,百炼钢也能化作绕指柔。

  就他的经验来说,越是刚开始看上去冰冷的女人,到后面就越痴缠就越沉迷,反倒是那种一开始欢欣鼓舞、跃跃欲试的女子,只要新鲜劲一过反倒是最会翻脸不认人。

  佛宝奴往前走,他便走在旁边,不管佛宝奴搭理不搭理他,只要遇到佛宝奴稍微留意的物件,他便会在旁边小声讲解着来历和典故。

  从秦淮河说到夫子庙,从贡院说到木雕,话虽多但却并不喧宾夺主,就像个导游一般在介绍者,风土人情、奇闻异事也都是信手拈来。

  说实话,这种人不讨厌的,佛宝奴虽然不愿意跟他说话,更不可能从他手上接东西,但却还是会很耐心的听完他的介绍,比如那些秦淮河上的故事,花魁们的血泪、贫贱时的爱情,倒还真的是有几番意思的。

  这一点他比宋北云强,宋北云的孤高是很可怕的,那厮从不愿意去打听什么民间趣闻,更不会给她细心的解释什么风土人情,虽然佛宝奴也不会问,但从对那家伙的了解来看,即便是问了,他恐怕也只是会找个人来解释。

  “此处便是三娘泉。”

  方之唯指着一处看似不起眼的井,小声介绍道:“据说早些年金陵城内有这么一桩事,那时大宋之都还在汴梁城,此处有户陈姓人家,家中有个女儿年方二八,生的是貌美如花。但那户人家夫妇二人皆嗜赌成性,有一日输得没了法子,便将女儿典当于人。殊不知那陈三娘早已与同乡少年有了情愫,少年进京赶考,却不知道心爱之人遭了凌辱,等功成名就回乡之时却发现三娘已投井自尽,他心中悔恨,便在三娘投井之地种下了一颗大槐树,后此地便成了有名的三娘泉,据说有情人在七月初七井中投下一枚铜钱,便能与情郎厮守一生。”

  佛宝奴看着面前的槐树和树旁石碑上的三娘泉,表情不屑,转身就往前走。

  “姑娘不试试么?据说还是挺灵验的。”

  佛宝奴停住了脚步,转头看向这方之唯,戏谑的问道:“我为何要靠一个投井自尽的傻女人保佑?她配吗?”

  一句话将方之唯给噎得一滞,半晌没能说出话来,原本他以为面前这女子要么会想到从前而感怀,要么会被那动人的故事给感化,却是没想到她张开嘴便是一句“她配吗”。

  这让人如何回答?

  “姑娘倒是巾帼不让须眉。”方之唯干巴巴的恭维道:“是小生……小生……”

  “赏。”佛宝奴懒得看他尴尬,只是伸手一挥,旁边的女官立刻上前掏出十贯的官钞递给方之唯。

  “啊……这……”方之唯人都傻了,这还没开始骗呢,咋就给上钱了?

  拿着钱,他那小弟连忙上前观摩:“哇哦!这娘子好有钱!上来便是十贯啊。”

  方之唯这时也清醒了过来,看到前方的佛宝奴已经走远,他也顾不得细想,便连忙追了过去。

  他继续当他的导游在给佛宝奴介绍着这里的风土人情、民间故事和风味小吃,但心中却越来越虚,因为他开始发现面前这位姐姐跟别家的不同了。

  气场真的太强了,面对别家的女子时,他总会想着下一步该如何进行,但面对这姐姐,他感觉自己在给上级官员汇报工作。

  当有的地方人家不满意,只要眉头一皱,他就不敢再继续往下说了。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就是那种压迫感让他不由自主的停下来。

  特别是说到什么灵验、保佑亦或是邪门的时候,对方的第一反应居然是不屑……

  不屑懂么?比如南京城最有名的凶宅,往常方之唯在这个地方无往不利,那些姑娘听到那恐怖的故事即便是再矜持也会面露出惊恐。

  但这姐姐听到什么灭门惨案、人肉包子和什么鬼怪作乱时,脸上居然是不屑,甚至敢踏入阴森的凶宅之中溜达一圈。

  这种姿态可不是谁都能有的,方之唯心中可不止是感叹,简直就是惊叹。

  那些常用的话术根本无法打动面前这个女子,甜言蜜语说了、才华横溢展示了,但却没有任何用处……

  唯独把她逗笑的事却是在背诵宋北云诗集时,但这种时候怎么能笑啊?难道不应该是感动吗?别人家的女子在听到那些缠绵悱恻的诗时,无一不是满心感触的望向天际,亦或是轻柔叹息。

  “这诗是那个宋北云写的?”

  “是啊,我大宋一等一的才子,诗文双绝。”

  佛宝奴再次不由得笑出了声来,宋北云什么能耐她还能不知道?那些仿冒的粗制滥造的诗文,只能说是临摹了他的形却没有里头的魂。

  因为宋北云从来不会写情诗,他写的词从来都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从来都是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怎会写这种明月、美人、柔甜似水的矫情。

  “行了,退下吧。”

  佛宝奴一挥手:“赏。”

  女官再次上前给了方之唯十贯钱,然后跟着佛宝奴转过头钻入了路边的一辆马车。

  马车滚滚向前,方之唯被留在了原地愣愣发呆,而他那小弟凑了上来:“哥!咱们发财了!”

  是啊,发财了。一晚上人家姐姐说了八次赏,自己就得了八十贯的赏钱,这是等闲人家两年都赚不到的钱,但在那姐姐面前就像是给路边的阿猫阿狗喂上一块骨头似的轻而易举。

  这种反差让他透着一股子难以描述的难受,非常非常难受的那种,但光是难受还是轻的,最关键的是那种小心翼翼让他不得不时时刻刻都注意言辞,别说开一些带颜色的玩笑了,便遣词造句都仔细思考,让他恍惚回到了当年进考场的时候。

  “明日咱们还能再见到她么?”小弟上前问道:“多来几次咱们就能金盆洗手了。”

  “不……”方之唯用力摇头:“我不想再见到她了。”

  而佛宝奴在回到住处之后,来到了宋北云那边,看到小宋正在啃着鸡爪子泡脚,她眉头一挑:“回来了呀?”

  “嗯,玩的还开心?”小宋把面前的鸡爪往她面前推了推:“味道不错,我晚上卤的。”

  “你卤的啊?”佛宝奴凑过去:“喂我。”

  宋北云给她喂了一个鸡爪子,然后笑道:“明天打算去哪里玩?”

  “明日啊,打算去新城转转,看看你这边的新城怎样。”

  宋北云点了点头:“我可能没空,你又的自己去了。”

  “我找到向导了。”佛宝奴笑着说道:“那个小泼皮还挺好使唤的。”

  “也行,那种地头蛇都挺好使唤。”

  佛宝奴将今日的所见所闻都原原本本的告诉给了宋北云听来,他一听就知道那个泼皮的目的,估计佛宝奴也知道,但不是宋北云看不起他,就他那个层次,佛宝奴这样的人他吃不住的,甚至都不用佛宝奴说什么,光那个气场就已经不是那等人能吃得消的。

  上位者是自带光环的,即便是赵性那种癞皮狗一般的人,只要他不笑,往那一坐就已经足够让大部分人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佛宝奴在气场上远胜于赵性,一个能挥舞斩马刀嗷嗷把草原勇士追过阴山的人,很多事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抱抱……”佛宝奴突然张开手:“要抱抱。”

  “是不是病了?”宋北云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突然撒什么娇。”

  “今天走累了……”

  “行吧,抱抱,抱抱。”宋北云张开手轻轻抱着佛宝奴:“陛下回去之后记得迁都到洛阳。”

  “知道啦,不用三番五次提醒。”

  宋北云点头,然后揉了揉她的头发:“既然陛下累了,那要不要我帮陛下洗澡呀?”

  “嗯……要!抱我去。”

  第二天一早,正在破败屋中做饭的方之唯突然被敲门声惊醒,他好奇的打开门想看看是谁来找他,却是没想到一开门就见到昨日那个“丫鬟”。

  “小姐让你过去。”

  女官的语气生硬且阴冷,吓得方之唯一哆嗦。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不……不了,请转告小姐,小生今日有事……我……”

  “少废话。”女官眉头一皱,拎着他的领口:“让你过去便过去,哪由得你罗嗦!”

  方之唯挣扎了一番,却没想到这丫鬟的力气居然如此之大,在她面前自己都不能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了,根本就是那只鸡呀!

  被抓上马车的方之唯求饶道:“姑奶奶,我真的不想去了……我炉子上还炖着汤呢。”

  女官半闭着眼睛根本不跟他废话半句,那可是圣旨,圣旨是他一个庶民说不去就不去的?能由得他?

  来到城外的十里亭处,方之唯被放了下来,抬头就看到一辆更华丽的马车停在那里,女官拽着他走上前:“小姐,人带来了。”

  “嗯。”马车里传来一声动静:“走吧。”

关于本章节

《宋北云》是伴读小牧童精心创作的历史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宋北云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728、七年2月21日 雨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快速导航: 最新章节 | 全部章节 | 书籍详情 | 作者作品 | 同类推荐

如果您喜欢《宋北云》,请将本书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千书屋会第一时间更新宋北云最新章节, 同时也欢迎您将本书分享给更多喜欢历史小说的书友。

热门搜索: 宋北云、宋北云最新章节、宋北云728、七年2月21日 雨、 宋北云免费阅读、宋北云全文阅读、宋北云TXT下载、 宋北云在线听书、伴读小牧童、伴读小牧童作品、 历史小说、历史小说排行榜、历史小说推荐、 免费小说、在线阅读、小说阅读网

0

历史小说推荐

更多历史小说 »
历史小说推荐列表

大魔王,小狂妃!

鬼手天医

《鬼手天医》 铅汞鼎中居,练成无价珠——我有绝世炼丹术,炼得续命丹在手,阎王也要靠边走!  她,唐心,堂堂二十一世纪鬼手天医,一朝重生,竟成五岁孩童被困笼中?真是叔可忍...

大魏能臣

明朝小侯爷

穿越成明朝极品二世祖了,生活简直不要太幸福!收几个美貌的丫鬟做通房,娶个名门千金来暖床,泡一泡江湖侠女俏娇娘,嘿,还有前面那个小郡主,你别跑! 作者自定义标签

特种兵之血色獠牙

【暴爽连载,日更万字】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妞,灭最狂对手,兵王宙斯换脸归来,都市掀起腥风血雨! 一次蹊跷的单兵任务,令佣兵界最年轻的传奇,神域训练营的主人,神王宙斯神秘失踪,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从此神王隐迹,圣域坍塌,可终有一天,神王终将再度君临天下!作者自定义标签:热血特种兵无敌文赚钱

邪龙狂兵

《邪龙狂兵》 【火爆爽文,万人跟读】他是魔影杀手,他是兵王之王!神秘部队的天之骄子,为了一个不能说的任务,龙卧花都。一双铁拳,打遍阴暗角落的魑魅魍魉。一柄军刺,刺碎城市...

巡狩江山

段氏灭门,危急之时,一头驯养的大熊救走了襁褓中的幼主段琅。而襁褓中,还隐藏着风云天下的影者令牌。<br/><br/>十六年后,喝狼乳长大的段琅成为山林之王。在襁褓中看到三伯的遗书,段琅得知了自己真实身份。<br/><br/>他放弃了山林,这天下才是他段琅的狩猎场。猎者无疆,执剑天涯,谁能称王!

复山河

大虞,一个历史上没有存在过的朝代。主角一朝误入其中,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大时代。朝堂博弈,尽显尔虞我诈。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试问天下,谁主沉浮!

春秋我为王

重生春秋,成为卿族庶子,被赶到马厩与牛马为伴,谁知霸业竟由此奠定,三家分晋?太低端了,我还是玩赵氏代晋吧!老子乘牛西行,仲尼意气风发,吴越相争美人离殇。渭水之畔,曲裾深衣的伊人吟诵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右手长剑,左手诗书,用不一样的思维统一天下,迈步落日余晖的成周,鼎之轻重,我能问否?这是我的华夏,我的《春秋》---我为王!PS:本书已

最狂卧底,从狱中留后到登基称帝

为了给老秦家留后,嫂子不得不来死牢跟秦朗洞房。<br/><br/>“臭小子,快吃吧,吃饱了才好有力气。”<br/><br/>漠北王世子秦朗遭人陷害,锒铛入狱,为了查出幕后真凶,他假扮天地盟杀手组织的大少爷,潜伏卧底,身边还带着个童养媳。<br/><br/>“大少爷,热水好了,我服饰您沐浴更衣。”<br/><br/>嫂子为之牵肠挂肚,“臭小子,当卧底的历来没几个好下场,纯粹就是送死,不如回到嫂子身边。”<br/><br/>“嫂子,我命由我不由天。”<br/><br/>“漠北王世子已经死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天地盟的大少爷,陷害我的人,我会让他们家破人亡,血债血偿!”<br/><br/>重活一世,当快意恩仇。<br/><br/>身为一名王牌卧底,秦朗具备多重身份。<br/><br/>他深刻明白,一定要把对手往死里坑,隐藏的越深,挖的坑就越深,破坏力就越。<br/><br/>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br/><br/>在朝堂上运筹帷幄,在江湖上唯我独尊!

秦吏

战国之末,华夏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有人天生世卿。有人贵为公子。他却重生成秦国小卒黑夫,云梦秦简中的小人物。为免死于沟壑,为掌握自己命运,他奋力向上攀爬。好在,他赶上了一个大时代。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千年血统,敌不过军功授爵。六国豪贵,皆被秦吏踩在脚下。黑夫只想笑问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南取百越,北却匈奴,氐羌西遁,楼船东渡。在他参与下,历史有何改变?然,始皇帝固有一死,天下四裂。身为秦吏,又当如何抉择,是推波助澜,还是力挽狂澜?群号:370609612

大明小学生

读书改变阶层之前,大明的韭菜们并没有资格自称学生,那只好先当小学生了。南京城里,秦淮河畔,卑微少年站在历史的路口,贫穷人生从遇到富婆开始。

我父刘玄德

东汉末年,兴平元年。这一年,汉献帝看着李傕、郭汜领着凉州军火并马腾、韩遂的凉州贼,瑟瑟发抖,连饭都吃不饱。这一年,袁本初意气风发,拳打公孙瓒,脚踢黑山贼,一个略带杀气的眼神,就吓的吕奉先落荒而逃,狼狈不堪。这一年,寡妇曹敲门徐州未果,家还被偷了,匆匆回去拉着大哥袁绍一起找水管工吕温侯决一死战。这一年,小霸王孙策靠着舅舅吴景挖到了第一桶金,找他干爹路中悍鬼袁公路讨要自己老爹的遗产,好回江东收拾自家基业。也是在这一年,我家那个手长耳朵大的老爹升官了,居然当上了徐州州牧。而我,刘封,一个各路枭雄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唐人的餐桌

天下人,天下事,都不过是我大唐人餐桌上的一道道菜肴。虽然原始的食材便具有食物原始的风情,云初还是认为,最美味的食物还是需要经过分割,烹调,处置,最后端上桌的食物才是最符合大唐人肠胃的食物。清蒸,红烧,爆炒,炖煮……天下有多少事,庖厨便有多少种烹调手段。不论是高句丽,突厥,吐蕃,吐谷浑,薛延陀,铁勒……还是长鲸,猛虎,巨鲨,饿狼,在大唐这个熔炉铁锅里都能烹调出绝世美味……再加上李治,武瞾,长孙无忌,褚遂良,李绩,程咬金等等绝世调料,不论是色香味总会有一样让你难以忘怀。云初希望这样的豪华宴会上,绝对应该有自己的一个座位!现如今,美味已经烹调完毕——云初铺好餐巾,拿起割鹿刀,双眼微闭,准备享受一顿前所未有的大餐,以满足自己饥渴的肠胃。

晚明

天启七年(1627)元月,新即位的后金汗皇太极派遣大军侵入朝鲜,击溃东江镇,逼迫朝鲜签订兄弟之盟,二月澄县民乱,陕西大地危机四伏,四月后金军回到沈阳,对辽西虎视眈眈,宁锦大战一触即发。各地灾乱频仍,官绅勾结,无数不堪压迫的农民逃离家园,土地荒芜,走过259年的明王朝内忧外患,大乱将起。

秦功

少年魂穿战国末期,身处于齐,生来饱受质疑、暗讽。幸两世为人,故能见亡魂。然战国七雄,六国之“功”,无非世袭罔替,权贵之物。本以为了此一生,他很难撕碎他人对自己的轻视,封卿拜将。未曾想在一次机缘巧合之后,他竟取代一名死人,去到了秦国。“功名利禄,我入秦,求个‘功’!”.......本书又名【摊牌了嬴政,我是间谍】【齐人秦将】【齐王想杀人】【齐王被气晕了】

我在春秋不当王

鲁襄公三十一年,周王室内乱,魂穿而来的李然,原本在图书馆的铁饭碗,丢了!原本最要好的朋友,死了!大好的仕途,没了!自己还被迫流亡,真是惨!惨!惨!这一年,鲁襄公刚去世,郑国子产正在改革,晋国六卿明争暗斗,齐景公蠢蠢欲动,南边的楚灵王的一场弑君大戏即将开始……这年头可真够乱的,不过没事,谁让这时代遇上我呢?我,李然,我在春秋不当王————————————————————本故事改编自《左传》,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书友群:926230149,如书友们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前来斧正。

我在唐朝当神仙

“弟子李白,愿随仙人学仙问道,真心不悔!”“丹丘生,孟夫子,我求得真仙了!”江涉穿越到大唐盛世,遇见了大名鼎鼎的诗人,念佛的世家子,野心勃勃的权臣。还看到画圣、宦官、贵妃、皇帝。站在云巅,旁观他们的历史。红尘游仙,涉世一遗人。……“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摘自《全唐诗选》

红楼如此多骄

老书《红楼名侦探》业已完本。穿越成荣府家奴怎能好高骛远?来顺决定先定一个小目标,比如脱籍——然后再考虑选钗还是选黛,纳妾是四个起步,还是直接召唤神龙。。

寒门国舅

《寒门国舅》出身寒门,想走科举这条路,路漫漫其修远兮。既如此,还不如走捷径,让姐姐去应选太子妃,未来当个皇后,自己做国舅,岂不美哉?弘治朝的国舅简直不要太舒服,莫说本领通天,哪怕浑浑噩噩,欺男霸女,也能混得风生水起。无他,谁让咱的姐夫是护妻狂魔弘治帝朱佑樘呢?我叫张延龄,大明的徽州侯、徽州公、徽州王,我为自己代言。如果谁要让我老张家日子不好过,那就把你从大明朝抹去,既然不是斯文人,也不要强求我装斯文

人在大宋,无法无天

赵骏在去大凉山支教的路上遭遇暴雨泥石流穿越到大宋皇宫后花园,得知自己现在身处于他最厌恶的大宋,他怒了。他CPU赵祯,辱骂范仲淹,殴打夏竦,当着晏殊的面抄他们父子俩的诗词.....他逼仁宗天团给自己开后门中状元,口水喷在了赵祯脸上,一言不合就在垂拱殿斗殴,毫不掩饰自己对大宋朝的厌恶。他让满朝群臣血压拉满,让对手西夏和辽国血压拉满,更是让赵祯血压拉满。他是神灵和妖魔的化身,也是上天赐予大宋的长久外挂。厌恶他的人称他为史上第一奸佞,喜欢他的人称他为史上第一宰相。另外一方面他取悦百姓,憎恶士大夫和地主,崇尚武力。大宋的软弱在他手中荡尽,大宋的国力在他手中强盛,大宋的旗帜在他手中插满了整个世界!他是赵骏,他在大宋无法无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爷是大宋最靓的仔!”

回到初唐当神仙

本书又名:大唐高道。孔清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唐朝,成为了一名道士,然后他发现这个世界似乎有点不对……有一个大萝莉刺客叫隐娘。有一个兼职干杀手的小偷叫空空儿,在长安城里还住着一个昆仑奴叫摩利。这里居然神仙鬼怪到处都有,真是太危险了!孔清看着自己系统面板上的功德值,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系统,开始抽奖,我一定要把九转玄功抽出来。……欢迎来到唐传奇的世界!

大明不可能这么富

穿衣戴甲手持兵,成王败寇已无意,皇者之路千般血,帝途终是一场空,真龙天子我独尊,踏骨扬灰谁人敌,马上称雄万臣服,爽看回首却独一,苦!苦啊.........空虚寂寞的苦啊!对了有人会开055吗?或者052d也行啊?赶紧穿过来,我派一千锦衣卫十二个时辰呈球形贴身“保护”,绝不砍死你!我保证!我发四!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可是带着一座城来大明的!书友群:563172546,欢迎讨论交流。

回到明朝做昏君

穿越大明朝,成为了木匠皇帝朱由校,那个,我躲在后面,背黑锅我来,送死你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