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只是对凌云来说,这句话应当换成上门女婿也是得见公婆的。虽然凌云特别要求,高浅雪也亲口承认,他们的婚事不再是凌云入赘高家庄,而是凌云娶妻,但归根结底,不管以什么名义成婚,婚后凌云还是要生活在高家庄,因此,对于高家上下的人来说,凌云就是个上门入赘的赘婿。

  新姑爷即将进门,又是入赘,这个年代里,一向是没什么地位的。若是普通人家,赘婿其实就跟童养媳是一样的,根本算不得主人,身份不过和仆人相似。但若是身份高些的大家,则情况要好些。就好比虽然皇帝的女婿也算是赘婿,可身份还是很高的,好比皇帝的妾侍们,就也都是有品级的内命妇妃嫔们。

  高家庄虽然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扬州郊外的庄园,可好歹上下有上百口人,是一个地主小豪门,因此,倒也不至于把凌云真当成软弱可欺的小童养媳。

  事实上,高家庄的情况比凌云想象中的要好的多。都说后世的女孩理想中的夫家是有房有车,父母双亡。现如今高浅雪的情况就和这差不多,高家庄座落江南繁华中心的扬州郊外,拥有依山畔水的豪华度假别墅村,有良田数百顷。不但有几万亩的田产,还在扬州等江南几大州城中拥有各等商铺数十。高家家大业大,雇工佃户上千,光是这高家庄庄园内的庄丁仆役等就有近二百人。

  而更要紧的是,拥有如此庞大的家业,高家庄的主人竟然只是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个未婚嫁的丫头而已。高浅雪父母早亡,而高明月这个二小姐还只是她的远房堂妹,因为父亲同样早亡才投奔这个堂姐的。

  凌云根本没有公婆可见!

  拜堂成亲之后,他就可以算的上是高家庄的第三号主人。

  自打几天前小姐高浅雪带回凌云后,高家庄上上下下也马上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甚至越传越厉害。

  “小姐冰清玉洁般的人儿,怎么就随便捡个人回来就要招赘上门啊?”杂房大院井边,洗衣的胖婶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充满惋惜的摇头叹道。

  “其实这事情是有内幕的。”另一个打水的大婶一脸神秘的吊人胃口。

  “什么内幕,你又知道?”洗衣大婶故意装作不信的样子道。

  “嘿,跟你说,我女儿可是在内院做事的,她亲口跟我说的。我给你说啊,你可不要跟别人乱嚼舌头,要不然上面怪罪下来,可不得了。”洗衣大婶一副女儿是小姐身边人就高人一等良好感觉。

  “哎哟,妹妹我这嘴这严了,绝不乱嚼舌根子,快说吧。”

  “我给你说啊,小姐都二十了还没成亲,都是那银发白眉所致,以前曾有人说这是孤星命,听说小姐父母早亡就和这有些关联,还听说会克夫,因此一直到二十了还没有人来提亲。听说前几天是小姐亡母忌日,小姐一时想不开,就跳江了。结果还好命好,正好有人路过把小姐救起。”

  “是不是就是小姐带回来的好个易公子啊?”

  “没错!”

  “可我听说这人得了失魂症,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哪儿都不记得了啊,怎么小姐却要招他入赘啊。要感谢,给他些银钱不就好了吗,没必要招他上门啊。”高瘦点的打水大婶不解的道。

  胖婶小心的左右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神秘的道:“这你就不知道吧,据说当时易公子救起小姐时,小姐都已经没有了进气了。结果那个易公子也是厉害,他竟然,竟然扒了小姐的衣服,还跟小姐嘴对嘴的吹气,结果竟然把人给救活了。你说,这方法也不怎么哪学来的,虽然能救人,可也太损了点,这可有损小姐名节啊。虽说当时救人要紧,可小姐毕竟未婚姑娘,被他又是脱衣又是亲吻的,着实于名节有损呐。恰好,咱们小姐也一直都没有合适的男人,这不,干脆把这易风带回来,招他做上门姑爷了。”

  瘦婶听的连连惊叹,大感满足。

  “你说,这易公子失魂症,会不会和小姐有关哪?都说小姐命硬,克父克母克夫……”

  “你们俩不好好干活凑一起瞎说什么,还不干活,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拔了你们俩的舌头!”护院头高丁突然出现在两人身后。

  胖婶瘦婶吓了一大跳,两人脸色煞白,连忙低着头端起木盆衣物落荒而走。

  “高伯,等一下!”

  从杂院出来后,高乙看到正从前面路过的高管家,连忙叫住。

  满头白发的高伯停下脚步。

  “高伯,下人们都说公主天煞孤星转世,命硬克父母克夫,还说那个易风对公主非礼,毁了公主名节,此事可是当真?”高丁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你那天不也在江边吗?”高伯年纪虽大,却不糊涂。“所谓克父克夫之类的话,不过是有人造谣中伤小姐,你怎么也能跟那些无知下人一样相信呢。至于所谓易公子毁小姐名节之事,更无从说来,所谓嫂溺叔援,权宜之计而已。易公子当时也是救人要紧,而不是行非礼之事。”

  “那易风到了高家庄突然得了失魂症,真不是因为要入赘我们高家庄,而被小姐所克?”

  “当然不是,那是易公子先前受伤的原因。”

  “那怎么那么巧,在江边还没事,一进高家庄就失忆了。”

  “好了,小乙。你休要听那些无知长舌妇们的瞎谈,他们不知道小姐的身份高贵,难道你也不知道?其实老夫看来,那个易公子虽然得了失魂症,但看起来还是个不错的人,小姐决定招他入赘,他也已经决定留下来,这就是好事。小姐这些人一年孤单生活,如今终于要成亲,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高兴。”

  “是,高伯。”高丁点了点头,可心里头对于公主突然决定招一个失忆的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做上门女婿,还是很难以接受。

  “走吧,小姐刚让庄中人一会到去大堂,说易公子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黄昏拜堂之前,一会先正式和庄中人见面认识一下。”

  “这位是庄上的大管家高伯,高伯原来是在北边时我父亲跟前效力的,在高家鞍前马后勤勉操持已经四十余年了,如今咱们高家庄上大小事情,都全赖高伯主持。”

  听到高浅雪的介绍。凌云不由的对于这个满是儒雅之气的白胡子大总管充满尊敬,在高家庄这个集团里,高浅雪是董事长,高伯无疑就是这个集团的总经理了。四十年余年的经历,这对高家是绝对的忠心耿耿了。尤其是在高家只剩下了一个年幼小姐主人的情况下,更加难得。

  凌云连忙上前拱手躬身点头表示尊敬,高伯没有丝毫架子上前一步给他点头作揖还礼:“不敢当,不敢当,老朽只是高家下人,不敢当姑爷大礼,等黄昏礼成之后,姑爷就是高家庄半个主人了,老朽在高家四十余年,今日终于见到小姐大婚,高兴万分啊。”说着老人还激动的流下泪水。

  凌云连忙说了一番好话,总算安慰下老总管激动的心情。

  接下来,高家庄有头有脸的人一一进来见过即将入门的新姑爷。不得不说高家庄确实是个土豪,那些什么大总管、小总管,管事、执事、还有账房、大夫、以及护卫首领、护卫队长甚至那些一等丫环,厨房管事、马房车夫等零零总总的就有三十多号人,这还是因为婚事仓促,外面的田庄管事、庄头以及商铺的管事、掌柜等来不及赶回来的原因,要不然,人数还得增加上几倍。让凌云暗里对高家庄的庞大家业又增加了几分直观的认识。

  “这是庄上的家丁队头,高丁,原来是我父亲时的随身护卫,在高家效力也有二十年了。高丁一身好本领,武艺出众,是咱庄上第一条好汉。”

  这就是高家庄的保安队长了,以前还给上任高家董事长当过贴身保镖兼助理,看来在高家庄地位不低,也是个核心高层了。凌云又连忙给高丁行礼,出乎他意料的是,高丁对于他很是冷淡,甚至凌云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一股很深的敌礼感,这让他有些莫名其妙的茫然不解,莫非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魔鬼筋肉人?

  “听说易公子也练过武,有空时还要向易公子请教几招才是!”

  “叫我凌云好了,别易公子易公子那么客气。至于比武切磋那就不必了吧,以前的事情我全都忘记了,我根本不记得我有没有练过武。而且我估计,就算我以前练过,也根本不可能跟高队头这样的高手相提并论。”总听着别人叫他易风,凌云还真不习惯,他现在也认了自己叫易风这个名字,不过他把自己本来的名字凌云做了自己的字,这样一来,按古代习惯,称名道姓很少用,平时反而是互相称字了。他不知道高丁为何对他有敌意,但他也不愿意一进高家庄就和高丁这样的保安队长兼高家庄高层起冲突,尽量示好。

  高浅雪也感觉到高丁的古怪,小声着道:“易郎患有失忆,礼数方面可能有些不周,高叔还请多担待一些。”

  有高浅雪出面缓和,高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逼人之话,只好退回去做下。

  又陆续见了好多人,花了小半天时间总算是见完了,这让凌云长长松了一口气,这感觉,就跟第一次进新公司履新之时的公司部门见面会一样,一大都的新面孔,脸一直笑的都肌肉僵硬了。

  还好只是见有头有脸的,若是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全见一遍,想想都要疯。

  “木兰,你和青莲带易郎去东院准备下婚礼礼服和礼仪之事,务要用心。”高浅雪笑着说道,然后对着凌云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半点即将成婚前新娘子的娇羞。凌云点了点头,和高伯他们颔首示意告辞,便随着木兰和另一个丫环青莲离去,做婚礼前的最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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