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奇不明所以,就要转身离开时,身后已经走近一个男人。

  他眼角细长,鼻塌唇薄,一字胡多少显出些男人味。

  腰间别剑,身着链甲。

  这副装扮在乡野并不常见,与其他喝醉的农夫们一眼区分开来——

  星梅镇的梅尔地主不会住在穷乡僻壤。

  为此招揽了三个专业雇佣兵,为他看顾自家的果园,也充当着村卫队,和另一帮兵痞维系村镇的秩序。

  此时醉意正浓,男人步伐摇晃,碰撞出“咣当”的铁器声。

  这声音也吸引了其他酒鬼,一时间,原本喧嚣的酒馆渐渐沉寂,吵嚷声变作了私语:

  “这帮该死的恶棍,有时候也会做些好事嘛?”

  “与其让我再听到刺耳的噪音,还不如把这混球继续踢出去。”

  “我奶奶的耳朵有救了!”

  继承酒馆的凯瑟琳,事业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

  “漂亮的姑娘是晨暮花”,这是星梅镇的俚语。

  它生长在西部的晨暮森林深处,那里的日月每隔四个小时便会神奇交替一次。

  可不论身处阳光,亦或坠入黑夜,这株映衬日月的奇物,都会无时无刻闪烁着光泽,便像是在森林中永不熄灭的明灯。

  因而不论自愿与否,它都会招蜂引蝶般,吸引着万千目光。

  有蜜蜂彩蝶,自然也有蝇营蛇鼠——

  每当有谁骚扰凯瑟琳时,雇佣兵的头目【黑蛇】,就会派遣他手下的【豺狗】出马。

  唐奇便是被后者踹出酒馆的。

  酒鬼的窃窃私语传入了豺狗的耳畔,他享受这种似有若无的吹捧,轻轻吹着不着调的小曲。

  这说明人们对他恐惧,哪怕是仗着黑蛇的名头。

  酒劲让他得意,一手搂在唐奇的肩头,将他死死箍在了怀里。

  少了根小拇指,但不妨碍其它四根手指的力度。

  狭长的双眼紧眯,瞧不清眼仁。

  酒气与口气交织成一股刺鼻的恶臭,用半威胁似的语气低声道:

  “之前那一脚踹的不够痛,是么?”

  唐奇浑身乏力,动弹不得。

  想到豺狗此前的所作所为,心头更是难免愤懑——

  虽然死在雨中,更多是因为这副身体本就羸弱,对方并没有要人命的心思。

  但终究是一个诱因。

  这让他不想认怂,有一股抄起鲁特琴砸上对方脑袋的冲动。

  但考虑到对方还有同伙,四肢乏力的自己,事后是否有逃脱的可能?

  当然,他的同伙酩酊大醉,或许也好不到哪去……

  短暂的犹豫间,凯瑟琳忽然说道:

  “豺狗,不要打扰我们谈生意。”

  豺狗惊奇地挑了挑眉头,却是松开了唐奇。

  凯瑟琳是老大看重的,最靓丽的晨暮花,他当然也给足尊重。

  却不免摊手戏谑说道:

  “他只是一个流浪汉,有什么生意可谈?”

  “我在争取第二次演奏的机会。”

  唐奇强压着心头的烦躁,尽可能离豺狗远一些,借坡下驴道。

  凯瑟琳的眉头蹙起,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没那么情愿。

  豺狗大笑一声,转头看向身后的酒鬼们,扬着尖细的嗓音:

  “演奏?你们听到了吗?他居然把之前的拉锯称作‘演奏’!?”

  “去你的,豺狗!我他妈锯木头的时候,动静可比那歌声有节奏得多!”

  “哈哈哈!”

  豺狗的嘴角咧的更深,一把拎起唐奇的皮衣,

  “拿着把破琴,就以为自己是唱诗班?

  快滚吧,流浪汉,离这个姑娘远一点——

  如果你不想被踹第二次的话!”

  眼下正对着豺狗,唐奇心想这个角度刚刚好。

  是抄起鲁特琴就能凿在他太阳穴的位置——

  “放开他,豺狗。”

  凯瑟琳叹了口气,连忙拽住豺狗的臂甲,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么?如果黑蛇还想在酒馆喝酒,就不要随便惹是生非。”

  她的话仿佛不容置疑。

  也落到了角落里一张酒桌,那个留着及肩黑发的邋遢男人耳里。

  他将两腿翘在了桌子上,仰卧着呼唤起来:

  “不要做让女士头痛的举动。豺狗,回来喝酒。”

  语气平静,却掷地有声。

  豺狗皱起眉头,眯眼斜看了唐奇一眼,忍不住暗啐一口,又悻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看向黑蛇那双冷峻的锐眼,他忍不住嘟囔:

  “老大,你没看到那个流浪汉在骚扰凯瑟琳么?我只是……”

  他甚至不明白,他们一介佣兵为什么要听这小娘皮的话。

  这么喜欢,硬上不就好了?

  黑蛇自有别的打算。

  摩挲着下巴上扎手的胡茬,十分懒散地回应:

  “等他再搞砸一次,那些醉汉自己就会把他扔出去。”

  “有管他的那功夫,还不如把你的装备卸了,好好痛饮美酒!”

  坐在身旁的独眼矮人戏谑之后,便大笑一声,

  “他肯定会搞砸的。老子闯荡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一个肚子有货的吟游诗人!

  这帮花花肠子,除了捧贵胄的臭脚,就是唱那些老掉牙的屠龙英雄——还是编的!”

  他的喊声激起了酒馆的哂笑。

  酒鬼们举杯痛饮,不约而同地喊道:

  “去他妈的巨龙,去他妈的英雄!”

  眼见那头气氛高涨,吧台前的凯瑟琳忍不住摇头扶额:

  “听到了吗?你们的故事俗套又过时。

  没有人愿意听你们编织虚无缥缈的传说,歌颂什么王公贵胄。

  哪怕你换一首曲子,演奏第二遍,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唐奇回顾着前身在学院中练习的曲目,发现教科书上的内容,的确与凯瑟琳所言别无二致——

  【吟游之歌】是【遗忘大陆】上唯一的诗人学院,绝大部分的吟游诗人都出自于此。

  因为种种原因,它曾破败过。

  如今依托于大陆西岸,【泰伦帝国】的赞助复兴,已经演变成了上位者的传声筒,毫无独立性可言。

  其中学子,要么成为了宫廷里的弄臣,要么当了见不得光的间谍。

  少许怀揣梦想,周游世界的,基本上都死在了半途。

  至于传说里,什么上骑巨龙,下逛瓦巷的风流诗人;什么冒险团队里的万金油、点子王……

  朋友,安慰可以,但别真把自己骗到了。

  能够沟通魔网,耐心钻研的施法者本就是少数,感受音乐中的魔力则更需要天赋。

  以至于真正的吟游诗人,在这世上屈指可数——

  有名有姓的都被歌颂在传说里。

  但世上可没有活着的传奇。

  导师乌拉桑,一个活了120年的半身人,最常说的话是“神明保佑你”,最有名的事迹,是出版了《乌拉桑的第一千零一句赞美》。

  20年前申请成了学院教科书,里面囊括了大部分贵族老爷们中听的吉祥话,和应用场景。

  他的学生们,也大多做了宫廷乐师,赚的盆满钵满。

  而在各大城市独立自治,只靠【领主联盟】这么一个薄弱契约,维系贸易、外交的大陆东岸。

  一个被地主压榨的星梅镇里。

  没人会愿意听你捧贵族的臭脚。

  当唐奇想通这一点时,心里便有了决定。

  他擦拭起琴弦,拨动了第一声噪音:

  “嘣——”

  “谁?是谁偷偷放了个闷屁!?”

  很可惜,鲁特琴的羊肠弦很容易磨损,而他的琴也没有经过特殊加护。

  此前被摔进了泥土里,又遭暴雨浸透。

  这会儿才断掉,已经称得上耐用。

  瞧着眼前的流浪汉,已经成了酒鬼们的乐子,凯瑟琳不明白对方的执拗,只说:

  “放下你的琴,去壁炉旁吃些东西,不要再叨扰这些喝醉的酒鬼了。”

  唐奇抬眼问道:

  “您说没人喜欢听虚无缥缈的传说,那他们都喜欢听些什么?”

  “我怎么知道?”

  凯瑟琳见他执迷不悟,也不愿再理会,只能没好气地回答,

  “喜欢听他们喜欢听的。”

  “谢谢。”

  “有病。”

  她嗡声嘟囔,转而擦拭起手中的酒杯。

  后厨的木门这时打开。

  一个将面庞藏在兜帽里的小姑娘,端着托盘匆匆跑出来。

  上面摆着切好的黑麦面包,炖好的豆子,以及一杯闪烁荧光的星梅酒。

  星梅是当地特产,但如果没有魔法加护,保质期只有三天,不易运输,最好是及时酿作梅酒。

  因而在龙金城称得上稀缺,在这里却能当水喝。

  瞧见被踹出门外的流浪汉,正盯着琴弦沉思,女孩便要端着托盘递上前去。

  却被凯瑟琳伸手制止。

  女孩不明白,只是歪了歪头,问:

  “姐姐,不让他吃了吗?”

  是姐姐之前说要施舍给他一顿饭,自己才连忙去后厨准备的。

  早知道会改主意,就偷懒不做了。

  凯瑟琳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等他唱完。”

  小姑娘眨了眨眼:

  “那我要不要出去等他?这样就能在被丢出去的第一时间吃上。”

  她没听过多少音乐,却知道什么是刺耳。

  那把琴发出的弦音,好像她的爪子在摩擦铁板。

  会发出“吱吱”的,让人汗毛倒竖的尖锐噪声。

  她尾巴都要跟着翘起来了。

  而那头的酒鬼们见唐奇迟迟不作声,也纷纷放肆笑起来:

  “我尊敬的大艺术家,怎么还不开始您的盛大演出?”

  “快开腔啊!我还等着我奶奶被你吓活过来!”

  “得了吧,别再耽误我喝酒了好么?明早还要上工……”

  唐奇放下了断弦的鲁特琴,酒鬼们只当他是想要放弃,又一阵哄堂大笑。

  好在他脸皮够厚,所以满不在乎,只是琢磨该如何调动起整个酒馆的气氛——

  一首歌最简单的结构,无外乎前奏、主歌、副歌、尾奏四个部分。

  其中,前奏至关重要,直接决定了能否吸引这些酒鬼的耳虫,让他们沉浸其中。

  否则,当所有人都带着‘笑话’的固有印象审视他,只凭借单调的人声,唐奇不可能压住这帮酒鬼的笑声。

  到时候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只会演变成又一场闹剧。

  但鲁特琴的失声,让他失去了前奏的重要依托。

  必须要选择一个替代品,帮他镇住场子。

  他想起乐队每每开场时,为了吸引听众目光,所必不可少的第一声——

  击鼓。

  唐奇眼前一亮。

  走近酒馆的吧台,手掌用力砸向了木制的长桌。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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