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花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脸白得吓人,嘴唇也白,白得发青。

  东方墨手扶门框,又是一阵干呕,好在他由于兴奋晚饭根本没吃,要不然肯定吐得一塌糊涂。退后一步,看见茶几上那瓶外国红酒,他攥住瓶颈对着嘴,咕咚咕咚把剩下的酒液都灌进肚子。他酒量不大,也从未这样喝过酒,此时心里就像点燃了一把火,五脏六腑如同架在火上烤。

  重重地又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借着酒劲儿才闯进浴室里。他两道眉毛都竖起来,龇了龇牙,镜子里的自己凶相毕露,像一个恶鬼,真有些杀人犯的感觉。他俯下身,故意不去看朵朵花的脸,他把毛巾裹在她头上,这才松了一口气。

  尸体被拖出浴室,她的身体并没有僵硬但却非常凉。东方墨把皮箱打开,抱起朵朵花,先把她的屁股放在箱底正中央,接下来的事情要比想象中的容易很多,他将她的胳膊、大腿扭曲过来,那种姿势就像婴儿在母体里一样蜷曲着,只是头显得略大些,因为上面缠着一条被血染红的毛巾。

  尸体被塞进了皮箱里,甚至还富余出一些空隙。东方墨记得朵朵花进门时,肩上还挎着一个帆布包。他站起来四下寻找,布包躺在沙发上,鼓鼓囊囊的,他随手拎起来就塞进皮箱里。

  一切仿佛都是那么顺利,东方墨都没怎么出汗,可就在最后一个环节上,身上湿得好像又洗了一回澡,因为箱盖怎么也盖不上。他恨死这个皮箱了,为什么就不能再大一点,哪怕是一点点。

  没办法,他只得找来塑料绳,一圈一圈地把皮箱勒紧,可塑料绳是红色的,皮箱是黑色的,怎么办?要是心细的人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毛病来。想到这,东方墨踉踉跄跄地跑进书房,把砚台端出来,里面是漆黑的墨液,他用毛笔蘸着墨液一点点刷在塑料绳上——一个多小时之前,当东方墨兴致盎然地研墨时,绝不会想到研出的墨竟会派上这种用场。

  终于干完了,东方墨的心脏怦怦乱跳个不停。箱子虽然很重,还好他提得起来。东方墨深吸了一口气,本能地打量一下自己的身体,身上湿乎乎的除了汗水还有斑斑点点的血迹和墨水。他重新回到浴室,打开莲蓬头,不但冲洗自己的身体,同时连地砖的每一条缝隙也一并清洗干净,直到看不见一丝血迹,找不到一根头发为止。

  他找出一块干浴巾,正在擦拭自己的身体,突然,他好像听见了门口有轻微的响动,窸窸窣窣的,接着,是连续但柔和的敲门声。

  仿佛天上掉下一柄斧子正中东方墨的头顶。黑暗便于躲藏,他本能地走出浴室把客厅的灯关上,整个客厅暗下来,手指从开关上滑下来那一刻他又觉出十分不妥,因为门镜可以透出屋里的灯光,灯光瞬间灭掉了,这分明证明屋里有人存在,如果不出声询问,必将引起诸多怀疑。

  怎么办?这该怎么办……

  敲门声还在不紧不慢地敲着,看来没有要走的意思。东方墨把沙发上的睡衣套在身上,提起装着尸体的皮箱放进浴室门后面,并用浴巾搭在上面掩藏起来。他重新打量木质地板,残留的血迹刚才已被擦干净了。

  其实,做这一切只用了不足十秒钟的时间,东方墨抬手弄了弄头发,重新打开灯,深吸一口气,把嘴巴贴近门,“谁?”

  门外的人没有回答他,这样说也不完全对,因为那人虽然没说话,但也咳嗽了一声,咳嗽似乎也算做一种回答。咳嗽声有些熟悉,并且是女人的声音。难不成是收电费的?

  一定是居委会的刘大妈,她嗓子有毛病,说话之前总要咳嗽一声。东方墨从钱包里抓出一把钱,准备用最快的速度打发掉刘大妈。

  门框上有条金属锁链,防盗用的那种,他把锁链挂起来,拧开门把手,门就裂开了一道不宽不窄的缝隙。楼道里一如既往的黑,老楼楼道没有灯泡,即便装上了,也会被淘气的孩子用气弹枪打碎。

  东方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喜欢黑暗。

  一股潮湿阴晦的风从门缝挤进来,嗖的一下穿过东方墨的双腿间时,他打了一个哆嗦,不仅因为凉风的侵入,还因为门外并没有见到刘大妈或者别的什么人!冷汗顺着眉角淌下来,流进了眼睛里,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紧闭着的浴室门,与此同时,脑中显现出两个字——有鬼!

  咽了口吐沫,当他懵懵懂懂转过头来的一刹那,就在那漆黑狭窄的门缝里,出现了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女人的脸就紧紧地贴在门缝里,似乎还拼命地想挤进来。

  他抬手堵住自己的嘴,险些叫出声来,但下一秒,他就认出了紧贴在门外的那个女人,因为那张脸,属于他的前妻。

  她怎么会出现在门外?

  东方墨稍微镇定了些,上一次这个女人来找他时还是在半年前,她手里握着离婚协议书,脸上那种冷冰冰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呃,你有事吗?”东方墨作为一个教授,应该大度一些,说点什么,再说,这还是在自家门前。

  “我,我想和你谈谈……”前妻扭捏地干笑了笑,而后朝后退一步,低下头,摆弄着身穿的裙子。

  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裙子,裙子很眼熟,似乎是刚结婚时东方墨从外地给她买回来的。白色最单纯,东方墨喜欢白色,也喜欢裙子的款式,可裙子没穿多久,女人就肆无忌惮地发福了,裙子容不下那臃肿的身体,所以就闲置起来。可今天,她为什么非要穿这么一件裙子来见他?

  前妻的脸上扑了一层厚厚的粉,双下巴也不见了,看来这半年她并未死心,居然瘦身成功,不畏寒冷穿着东方墨最喜欢、最有纪念意义的裙子大晚上跑来见他,意图不言自明。

  “改天,改天好吗,我……我今晚有些,有些不舒服。”东方墨使用了一次女人惯用的伎俩。

  前妻的脸一下子拉下来,仿佛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还好她很快反应过来,嘴角抖动着朝上翘了翘,假装含情脉脉地说:“东方,我,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当初是我对不起你!生死不改、不离不弃,这些话说起来容易,可要真到了那种地步,没有几个人能做到。东方,你想一想我当初的感受,我只是一个女人,一旦男人没了,我就成了寡妇,一个年轻的寡妇,我该怎么办,该怎样继续生活下去。东方,你能理解我吗?”

  东方墨此刻心如乱麻,浴室里还藏有一具女尸,前妻声泪俱下说的那些感人肺腑的话,他半个字也没听进去,不过,也不能这么说,最起码最后一句他听见了。于是他点点头,凄惨地笑了笑,说:“我理解,我理解……今天我,我真有事,你先回去吧,过几天,过几天咱们再谈,好不好……”

  东方墨不解风情地搪塞她,前妻也不傻。她本是个脾气暴躁的女人,婚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东方墨像傀儡一样被她玩弄于股掌之内,离婚才半年,这个男人居然胆敢如此对她,要是在从前,她早就抬手去揪他的耳朵。

  可现在不行了,东方墨高高在上,成了大教授,艺术界的后起之秀,她既然企盼死灰复燃,即便东方墨再生硬、再冷淡,她都得忍着,她相信自己的判断,可有时女人的判断是愚蠢的、盲目自大的,她还幻想着东方墨还深爱着自己。

  “东方,还记得我们是怎样认识的吗?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用餐的地方是哪一家餐馆吗?还记得我们领证后的喜悦,还记得我们……”

  哐当一声,门被死死地关上了。

  于是乎,这个女人的幻想在一声沉闷的关门声之后,破灭了。

  其实,破灭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在房门关闭的那一刻,有一束反光射进了她眼里,虽然反光很微弱,但还是被女人与生俱来的敏感捕获了——那是地板上的一双鞋,透明的,如同玻璃一样纯净的高跟鞋。

  东方墨实在忍无可忍了,他假装的镇定已经到达极限,如果再不关门,他的表情或许瞬间就会扭曲,向妖怪显形一样变得面目可憎。

  他的后背紧紧贴在门上,衣服都湿透了,甚至黏黏地黏在了门板上。

  东方墨这才意识到,门是一种多么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东西——门只是一块木板,却隔开了两个世界。

  他并不是个绝情的人,怪只怪这女人来得不是时候。张大嘴喘着粗气,他听到了门外啜泣的声音,接着,是缓慢并轻微的脚步声——那女人下楼了,她终于走了。

  东方墨费力地站直身体,没走几步,身体就朝前倾斜,一只手抓住了沙发背,这才没有摔倒。他拉开浴室的门,皮箱好端端地立在门后面,他又退回客厅,打开灯,仰头看了一眼挂钟,现在的时间是十点十五分,他抬起双手抱住头想,什么时候去抛尸,要等整楼的人都睡了?对,那样最为安全,可是……

  这种安全是相对的,那个时候虽说普通人都睡了,起码还有巡夜的警察、一夜情的年轻男女……总之,三更半夜提着一个大皮箱,总会令人怀疑,那该怎么办,不如现在就出去,就算有人看见了,也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想到这,东方墨用毛巾把头上的冷汗擦干净,梳了梳头发,套上一件宽松的深色运动衣,抓起茶几上的钥匙和钱包塞进裤兜里。

  走到窗边,他轻轻拉开窗帘,眯起眼睛向外面望去。一片黑魆魆的夜,远处那一盏路灯虽说亮着,却散发出昏暗无比的光,那点微弱的亮光根本照不出外面是不是有人,很长时间东方墨都在抱怨那个如同虚设的路灯,可现在,他应该感谢它了。

  其实,他足可以放心,在这秋凉的夜里,十点钟一过,几乎就没有行人了。东方墨没有搬家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图这里清静。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他把大皮箱从浴室里拉出来,关闭了房间里所有灯,慢慢地打来门,门外和屋里一样黑。

  他家是在三楼,他悄无声息地从三楼下到一楼,又在门口转了一圈,他的黑色轿车就停在楼门对面,他松了口气,因为前妻显然已经离开了这里。转过身跑上楼,脚步依然轻抬轻放,门虚掩着,皮箱就在门后边,奇怪的是,皮箱原来立着,可现在却倒在了地上!

  难道是刚才没放稳?

  东方墨用力把大皮箱提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朝楼下跑去。短短一两分钟时间,身上的运动服又湿了一大片,楼门口冷风一吹,他捂住嘴险些打响一个喷嚏。

  车子就在眼前,只要把尸体放进后备箱,那么抛尸的第一项任务就算完成了。

  汽车嘟的一声响,那声音在寂静的深夜格外嘹亮,传进东方墨的耳朵里,更是如雷贯耳。他慌忙打开后备箱,后备箱是可以完全容纳那只大皮箱的,以前他就曾这样干过,可那时皮箱里装的只有衣服。

  后备箱被关上的那一刻,东方墨终于放松地呼出一口气,他愣了一秒钟便飞快地跑到轿车旁,打开车门,坐进车里,伸手发动车子,突然眼前白光一闪,他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那是汽车的大灯,他赶紧把大灯关上,做这种事,还是不要明目张胆为妙。

  惨白的灯光,照亮了前面一片土地。

  那是什么?似乎有个黑影飞快地从车前绕过去,然后就消失在了黑暗里。他不敢再开灯,瞪着一对眼珠子朝外看去,难道是幻觉?他不安心,把车窗摇下来,探出头朝外看,几乎把眼珠子瞪出了眼眶。

  倒是没有看见什么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突然,只觉脖子上一凉,一把锋利的匕首紧紧贴在了他的皮肤上——这显然不可能再是幻觉了!

  没等东方墨反应过来,黑暗中就传出一个阴恻恻的蹩脚口音:“那啥,小弟手头紧,刚从高墙里面放出来,能借点钱花花吗?多不嫌多,少不嫌少,嘿嘿……”说着,刀刃在东方墨的脖子上摩擦了一下,刀尖几乎扎进肉里。

  “好好好!”东方墨经常看法制报,却头一回遇到持刀抢劫,“你把刀子挪开一下,我给你拿钱,好不好?”刀子当然没有拿开,只不过松了松。东方墨很从容,他竟然一点也没慌乱,钱包和钥匙拴在一起,打开钱包,里面有一沓百元大钞,他把一百的全部抽出来,只剩下几张零钱,握着钱的手伸出窗外,一瞬间,钱和刀子都消失了,他来不及细想,猛踩油门就发动了车子。

  汽车一溜烟冲出了那片老楼区,后备箱里咣当咣当一个劲儿地响,就像有只手在拍汽车后面的玻璃。

  直到开上大马路,东方墨才让车慢悠悠地行进着,他不敢把车开得太快,也不敢开得过慢,越是平平常常的,自然也越不容易让警察注意到,虽说目前这段偏僻的马路上连个警察的影子也没有。

  马路上不时有一两辆汽车疾驶而过,似乎一切都那么正常。东方墨的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流,他擦了一把汗,这才回想起来刚才实在是很险,万一那个劫匪在他没有把皮箱装进后备箱之前劫持他,那就惨了,万一劫匪不要钱而非要皮箱可怎么办,真是想想都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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