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照片是在停尸房尸柜上面贴着的,每个柜子都贴着照片,用于辨别身份。”红霉素又问,“姐夫,你还有别的事儿吗,没了就挂吧,晚上等我的电话!”

  战战兢兢挂了电话,东方墨在狭小的客房里走了好几圈,而后,他匆匆地走出旅馆,来到农贸市场,天还没有完全黑,这个时候,这条街是最忙碌的。

  他走到一个土产摊子,顺手捏起一只大瓷碗,淡绿色表面还有花纹,可能是喝汤用的。东方墨的手一抖,急忙撂下那只碗,心想,自己可没有那么多血盛在这么大的碗里,所以,他只买了一个大号的酒杯。接着,他又挑了一把牛耳尖刀,他揪下一根头发放在刀口上一吹,头发没有断,手指却划破一个大口子,鲜血顺着手指滴下来。

  一想到夜里还得亲手给自己放血,东方墨就委屈得想放声大哭。

  回到旅馆的房间里,他一边等电话,一边把买来的刀子和杯子洗了一遍又一遍,时间慢得要死,终于,红霉素真的打来了电话。

  “办妥了吗?”东方墨慌乱地问。

  “嗯。”红霉素的语气很平淡,“你在哪?”

  “我在旅馆里,你在哪?”东方墨问。

  “我快到你家楼下了。”红霉素似乎和出租车司机说了句什么,又对东方墨说,“你赶紧回来啊!你在旅馆干什么,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房?”

  “好,我马上就回去!”东方墨没必要解释,把刀子和酒杯装进大衣口袋里,结了账匆匆走下楼,打了辆车就朝家里赶去。

  楼门口那只路灯依旧昏暗,但从老远就看见那里站着一个人影,人影有些熟悉,但东方墨没去想,他知道那多半就是红霉素。距门口一定距离,东方墨就下了车把司机打发走了。

  “怎么样,搞到了吗?”站在路灯底下的正是红霉素,东方墨疾走几步,小声问。红霉素低下头,用脚踢着一块石头。东方墨的心就如同放在锅里煎,他晃动着红霉素。

  “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差……姐夫,你怎么了?”东方墨头重脚轻,险些没有摔倒,红霉素拉住他,“别急,别急,事情并不是没有转机……”

  东方墨那张脸就像一只熟透了的老苦瓜,他用力一搡,把红霉素推开老远,此时此刻,他突然觉得有一种被人玩弄的感觉。红霉素本来就是个骗子,他为了三万块钱,撒了一个小谎来骗自己,自己居然还信以为真。如果面前出现一堵墙,东方墨肯定一头撞上去。

  “姐夫,你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你等等我!”红霉素再次上前扶住他。

  东方墨气得嘴唇发青,只是瞪着通红的眼睛看向红霉素。

  “姐夫,你想想,如果我骗你,那我之前给你发的照片是从哪儿弄到的,那可是从身份证上才能拷贝下来的啊!”红霉素奋力解释着。

  这句话确实奏效了,东方墨停下脚步,表情缓和了些,但还是警惕地瞪着红霉素。

  红霉素是这样解释的,他说:本来事情十分顺利,就在一个小时之前,殡仪馆的守夜师傅终于盼到所有工作人员都下班回家了,他才悄悄潜入停尸房,可拉开冰柜一看,里面的尸体不见了!

  东方墨一听这话,差点没吓得背过气去,红霉素又好一阵安抚,才使他勉强冷静下来。红霉素又说,尸体不是长腿跑了,而是被运尸车拉走了。其实,这是殡仪馆的规定,无主的尸首只能在殡仪馆里存放三十天,过了三十天还没人认领,就送去郊区火葬场火化。朵朵花的尸体从被发现到现在,刚巧三十天,尸体白天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冰柜里,傍晚时却被运尸车拉走了,真是太巧了。

  东方墨觉得自己手脚冰凉,空气里充斥着一股无形的水已然没过自己胸口,他呼吸开始困难,有些透不过气了。

  “这就算完了?”东方墨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

  “呃,还有转机……”红霉素说。

  “哦?那该怎么办?”东方墨问。

  “守夜的师傅收了钱,事情没办成脸上也无光,他发现尸体不见了,立刻就给运尸车的司机打电话,守夜的师傅叮嘱司机说,有一具编号为BP-301的女尸千万先别烧,他谎称刚才公安局打电话询问,说好像那具尸体的家属找来了……所以,姐夫,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你是说,让我假冒朵朵花的亲人去认领尸体!我,我,我敢吗?”东方墨指着自己鼻子,就像在自言自语。

  红霉素撇着嘴,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冷冷地说:“姐夫,事情办到这里我也仁至义尽了。你也看见了,为了你,我这几天也瘦了好几圈……去不去你自己拿主意,你要知道,尸体在火葬场可存不了太久。一天死那么多人,能存上一两天都难说,所以,这事你可没时间犹豫!”

  东方墨一手扶在路灯杆上,一动不动就像一个木头人。

  “要是去了,可以假装死者的亲戚去见见朵朵花,顺便拔下一些毛发,神不知鬼不觉把事情办了。如果不去,嘿嘿,那就只有……”红霉素抬头望着没有星光的天空,“姐夫,你今后的命运就掌握在今夜,你可得想清楚,算了,我不左右你的选择,去不去由你……”

  “去!”

  与其在恐惧中活着,还不如来个痛快的了断。

  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废旧的楼区开出去,驶向大道,红霉素开着车,东方墨蜷缩在副驾驶位子上,他没有精力和体力去旋转方向盘,也没把握能保证车子顺着马路直线行驶,此刻,他只能像只病猫一样缩成一团。

  夜深人静,看着窗外黑压压的树木飞快地被抛在身后,东方墨做了几个深呼吸,一颗心始终悬在那,无法平静。

  在旅馆住的这几天,朵朵花的脸几乎每晚都会在梦里出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安安稳稳地睡过一觉了。摇晃起伏的车体使他紧张的神经慢慢松弛下来,倦意逐渐充斥了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没多久,他打了一个哈欠,似乎昏沉沉地靠着窗户睡了过去。

  ……

  目的地叫木庄,是西里海市西郊的一个小村子。

  早年间,那地方叫墓庄,这名字的来由是因为当地有一片大墓场,不知道里面埋了多少尸骨,面积非常大,要是步行绕上一圈,需要花上大半天的时间。

  新中国成立后,“墓庄”这名字显然不吉利,就把“墓”改成了“木”,反正那里除了墓碑多,树木也不少。懂风水的人说,五行之中,村子的方位本就属木。

  五十年前,刚刚推行火葬时,就把火葬场建在了木庄。之所以选址在这里,是因为木庄的村民胆子普遍都大,提议修建火葬场的时候,也没有多少人出来反对。

  其实,木庄除了有火葬场,还有一个特色便是养狗,木庄养的狗都是肉狗,用来食用的一种笨笨的土狗。木庄几乎家家都养几条这种狗,成了当地额外的经济来源。木庄的狗肉肉质细嫩,别具风味,供不应求。别的村子看着眼红,就说木庄的土狗不是喂的粮食,而是喂的死人肉,反正木庄每天都会送来几百具尸体,尸身烧了也是浪费,那么割下几块做狗粮谁又能知道。当然这仅仅是传言,不足以相信,饭店里的狗肉锅,依旧供不应求。

  木庄这地方,游人稀少,自古就颇为神秘和阴森。东方墨当然也听说过木庄的种种传闻,但来这里,却还是头一回。

  东方墨是被突如其来的急刹车惊醒的。

  醒过来时,已将近一个小时以后了,当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望向窗外的时候,车子已然开到人烟稀少的西郊,车灯前面照亮一块黄色的铁牌,上面写着“木庄”两个大字,蓝色箭头下还有一行小字:向前五百米。

  东方墨用力晃晃脑袋让自己清醒一点,扭了扭已经睡僵的脖子,环视周围的情形,问红霉素道:“怎么不开了?你,你,你怎么了?”

  红霉素全身绷得紧紧的,脸煞白,深夜里,他摆出这种表情,真的十分瘆人。

  “说话啊!怎么了?”

  “我,我,我……”红霉素断断续续地说,“姐夫,我好像撞到什么人了!”

  “啊!”东方墨本能地朝车前看去,虽然前方被车灯照亮,但车头底下却根本看不见什么,“下去看看,赶紧的!”

  两人推开车门跳下车,东方墨提心吊胆地绕到车前面,前前后后看了半天,地上空荡荡,连块砖头也没有。

  “姐夫,我真的感觉撞倒了什么!”

  “离开这,赶紧开车!”

  “可是……”

  “别胡说了,你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赶紧开车,到了木庄再说!”

  红霉素无奈再次发动车子,这回车子开得很慢,不多时,车子就驶进了木庄村口。

  木庄,并不是东方墨想象中的那样破败、阴森和恐怖,其实这里原本就是个普通村庄。

  红霉素应该来过这里,车子朝前开,经过一片菜地,而后拐个弯就到了村民居住地。靠路边上有座白色的两层小楼,门口立着一个红色的灯箱,上写:大发客店,二十四小时营业。

  红霉素把车停在空地上,对东方墨说:“姐夫,咱先住一宿吧,天这么黑,火葬场也下班了,明天天一亮咱们再去认尸,好吗?”

  “万一尸体连夜烧了呢?”东方墨心中焦虑,真希望立刻就把事情摆平了。

  “不会,哪有工人这么积极的,如果真烧了,那现在去也肯定迟了。再说,太急的话也遭人怀疑,万一哪个员工多嘴多舌,也确实难办。况且,现在黑灯瞎火,姐夫你敢去停尸房给死尸拔毛吗?”

  东方墨点点头又摇摇头,红霉素说得不是没有道理,他想,就算朵朵花的尸体烧了,自己取不来毛发,那也是命里注定之事,他东方墨就得被女鬼缠死,或许这是前世的孽债。唉,死就死吧!他叹口气,与红霉素一起走进了大发客店。

  客店里没几个客人,东方墨和红霉素住进一间双人房,太晚了,厨房停火了,红霉素就去前台的小卖部买吃的。好半天,他才拿着两包饼干跑回来。东方墨根本没胃口,只是点燃一根烟盯着天花板发愣。

  红霉素吃着饼干,转动着眼球,故作紧张地说:“姐夫,你猜小卖部的大爷跟我说了什么?”东方墨没理他,把烟头掐灭,平躺在床上。红霉素视而不见,继续说:“我去小卖部时,大爷正在洗手,嘴里嘀嘀咕咕的不知念叨着什么,我好奇,就问他,他说他刚才居然撞鬼了!”

  东方墨的神经就像风中的蜘蛛网,说不定哪个时候就断掉了,他虽然不想听,可又不能堵住别人的嘴巴。

  “大爷说,就在半小时之前,有个女人来买牛奶,说夜里孩子饿得一个劲儿直哭,大爷卖给她一袋奶粉,女人把一张百元钞票塞给大爷转身就跑了。大爷一看那张钱,软塌塌的像是假币,于是就冲出去追那女人。你猜怎么着,眼见女人就在眼前,可一直追到路口,也没拦住她,眨眼工夫,女人就不见了。大爷手心出了一层冷汗,张开手一看,哪里还有假币,那一百块钱居然……”

  “居然怎么了?”东方墨睁开眼睛问。

  “变成了一撮纸灰,黑糊糊、黏黏的,全都粘在手心里。”突然,红霉素似乎想起什么,拍着脑门大声怪叫,“天啊!我开车撞到的那个看不见的东西,会不会就是……”

  东方墨狠狠地瞪着红霉素,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脸对着墙转过身,假装睡觉了,心中却暗暗思忖:如果被朵朵花带走之前还有时间杀一个人的话,他一定要把红霉素弄死!

  东方墨睁着眼睛一夜未睡,好不容易熬到出了太阳,他就强行把红霉素从床上拉起来。木庄的火葬场离村子中心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二人坐进车里,朝那个恐怖的令这世间之人终结的地方进发。

  车子缓慢地朝前开,雾蒙蒙的天空似乎寻觅不到一丝飞鸟的痕迹,道路两边是两排青松,树和人差不多高,隐藏在灰白色的雾气里,就像有无数的士兵守护在此地。

  青松的后面是一片荒芜,整片整片未经开发的土地上堆着无数碎石沙砾,荒草丛生。红霉素介绍说,这片荒地就是原来的墓场,老坟都平了,现在正在这里打造新墓园,墓园也分等级,都说这地方风水不错。东方墨看着荒地想,把别人的阴宅抛开埋新人,这也叫风水好,这还能太平吗?

  汽车沿着公路往前开,几百米外的地方出现一条与公路呈垂直状的岔路,路口有一座略显陈旧的仿古式牌坊。牌坊没有漆成朱红色,而是朴实的墨绿色,还没来得及看清上面的字,车子就从中间驶了过去。

  可能是心里原因在作怪,汽车一驶进牌楼,东方墨就觉得冷,仿佛与之前所处的是两个世界。他裹了裹大衣,心里一想到即将亲眼见到朵朵花的尸体,他全身带动牙齿都一起哆嗦起来。

  宁静使这地方显得越加荒凉与萧条,远处,雾蒙蒙的天空中出现一座烟囱,非常之高,不过并没有从中冒出释放灵魂的漆黑烟雾。

  “还好,还没开始烧……”东方墨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啊?”红霉素扫了他一眼,继续看向前方,“你说什么?什么还没开始烧?”

  “你看烟囱没有冒黑烟,所以还没点火……”东方墨还没说完,红霉素竟然大笑起来,“哈哈,什么年代了还冒烟,现在全世界讲究环保,尸体都是用电烧,没多少烟,顺着地下管道就沉淀了。你看到的大烟囱还是五十年代建的呢,没用多少年就废了,留在那儿不拆或许是怀旧吧,管他呢,不过,我倒觉得辟邪的功能更大一些,你看多像定海神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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