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中闻言若有所思,低头想了想,才抬头道:“我们只需要找到人就行了,至于找到后该如何处置,那是主上的意思,不是么?”

  少年嘴角翘起的幅度更大了些:“你家主上能让你我来找人,就已经表明了态度,我们需要烦恼的,只是找到人后该如何把人带回去这一点。”

  郎中挑了挑眉:“他受了这么多苦,有人来找,难道还会拿翘?小友可别告诉我,他是个淡泊名利之人,宁可一世安贫乐道,也不愿重回朝堂。”

  少年几乎要忍不住笑出声了:“若先生一人找上门去,他自然是恨不得立刻跟你走的,但加上我,却是未必了。虽说他是个单纯的性子,但他身边的人可心眼多得很呢,见了我,难免要猜疑。这一猜疑,事情可不就麻烦了么?”

  郎中闻言皱紧了眉头:“可当初是小友在主上面前自告奋勇,说能把人带回去的!”

  “是啊,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他见了我,想必也能确认我们不是朝廷派来骗他的吧?”少年的语气略嫌轻描淡写,“怎么?有问题么?”

  郎中心情很是纠结,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位年轻的同伴似乎有些诡异的想法,并不是如之前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真诚。他忍不住郑重道:“朱小友,主上派我来岭南,就是为了把那一位平安带回去,此事关系重大,绝不能有失,否则牵连的可不仅仅是你我二人而已!若朝廷得到风声,对主上起了提防,连你也要折进去的!”

  “我知道啊。”少年抬手折下路边的一枝梅花,大红花瓣上凝结着雪白的霜花,显得分外晶莹,“放心,我知道分寸,也会全力以赴,劝服那位随我们回去的。”

  郎中有些不大相信:“真的么?”他顿了顿,“其实……东莞路途遥远,又是偏僻之地,路上多有艰辛,我吃些苦头倒不算什么,小友出身尊贵,却不该受这等委屈,不如小友到了广州城后,就留在那里接应可好?”

  少年正闻梅花香,闻言微微转头望来,声音略沉了几分:“先生,你家主上可是交代过的,你要带我一同去。”

  郎中心中一凛,脸色肃穆起来。

  少年却忽地扑哧一笑:“先生,我只是说笑罢了,你何必惊慌?”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那枝梅花,“我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声音渐渐低沉下去。

  郎中迟疑着,最终还是决定要相信自己的主上:“好吧,我相信小友也不是任性之人。”他转过身眺望前方,“赶了半天路,又翻山越岭,想必你也累了,前方有块可供行人休憩的石头,我们过去歇歇脚吧。”

  少年顺从地应了,两人到了前方大石头前坐下休息,拿出随身带的水和干粮吃了一些。郎中看见少年弯下腰去检查自己的鞋底,虽是做工上乘、厚实耐磨的布鞋,却也被这一路山道磨损得厉害,仔细一瞧,鞋筒内露出来的那一抹棉袜还隐隐透出几分血色。

  郎中脸色一变,瞧了瞧少年瘦削的身形,暗叹一声,心中软了几分,从随身的褡裢里掏出一个小瓶来递了过去:“脚上若是磨出了水泡,晚上洗干净脚后,把这药敷上,明日起来会好许多,过两天就结疤了。”

  少年抬起头,露出斗笠下清秀的面孔与一双幽深的眼眸,微微一笑:“多谢先生好意了,我自己带了有药,只是在这里不方便擦罢了。”

  郎中皱皱眉,一番好意遭拒,他不免觉得有些尴尬,只是想到对方的身份与经历,又不好责怪对方,便说:“现在正是过年的时候,连关卡上的守兵都只剩下两三个,山上天寒地冻的,压根儿就没几个行人。你也不必拘束,趁这里没什么人,先擦擦药吧,不然就这么继续赶路,等到了山下找到投宿的地方,你的伤就更重了,明儿只怕走不了路。”

  少年想了想,便微微点了点头,转过身,寻个背风之处,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一个小瓷瓶,便低头脱去鞋袜。

  郎中侧眼望去,只见他袜底已经被血糊住了,他却仿佛毫不在乎般,将袜子完全脱下,几乎能让人听见他脚底的皮被撕开的声音,不由得生出不忍:“我替你上药如何?”

  “不用,我自己能行,马上就好了。”少年将染红的袜子丢开,拿干净的帕子沾了水,小心地清理了一下脚底的伤,迅速涂了药粉,又将一件素白内衣撕开,撕成布条绑好双脚,重新拿了一双干净的袜子出来穿上,又再穿鞋。只是这回脚大了一圈,鞋子窄了,有些套不上,不过几下工夫,袜子又沁出几条红痕来,少年只得慢慢套鞋子。

  郎中看得正紧张,冷不防听见岭上传来一阵马蹄声与车轮声,他心中一个激灵,回身望去,却是一行商队,为首的那人悠悠然骑着马,缓行而下,身后跟着七八辆大车,每辆车上都满载货物,除了车夫外还坐了两个押车的伙计,个个牛高马大,身强体健。

  这大过年的,怎么会有商人赶路?

  郎中脑中迅速闪过这个念头,却没有上前搭话的意思,只低头装作休息,眼角却警惕地留意着商队的情形,同时小声提醒同伴:“有人来了。”

  少年自然知道有人来了,但他没放在心上,仍旧小心地套着鞋子,待套好了,双脚落地,踩了两踩,方才微微抬起头来看来人。但只一眼,他便迅速将头低下,甚至伸手将头上的斗笠往下压了压。

  商队离他们近了,为首骑马的那人似乎无意间扫视过来,目光在他们身上转了几转,便拉住马缰,翻身跳下,笑着慢慢走过来:“两位也是要去岭南的?大过年的赶路可不常见哪。”

  郎中起身笑道:“可不是么?原本还打算在南康过年的,不想听说一位朋友患了急症,十分凶险,只好日夜兼程赶过去了。这位公子瞧着好气度,是要南下做买卖么?怎么也选了这等日子赶路?”

  那人走得近了,郎中方才发现他穿着一身姑绒袍子,头戴黑缎风帽,外头还披着黑色厚披风,看不出是什么料子,但显然不是寻常货色,腰间系着一块碧玉佩,绿得象是一汪潭水,同样不是凡品。郎中心中不由得一凛,这身打扮绝不是寻常商人能有的,看此人气度,反倒更像是官家子弟,这种人此时此刻怎会出现在梅岭上?还主动上前向自己搭话,莫非有所图谋?

  那人越走越近,脸上笑容不变:“我也是没办法,恰好有一批货年后就得交割,我因先前有事误了行程,只能在过年时候赶路了。做生意哪里还有这么多讲究?奔波劳碌都只是为了三餐温饱罢了。”

  这话由一位穿着如此华贵的人说出口,真有些讽刺。郎中暗自腹诽,脸上挂着打趣的笑:“若是您这样的大人物都要为三餐温饱奔波,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只怕都要喝西北风去了!”

  那位贵公子笑吟吟地在他们身前站定,仿若无意地扫视坐立不动的少年一眼:“这位是……”

  郎中心中疑惑同伴为何不起身打招呼,如此不理不睬的,反倒引人注目,但又不好当场问他,只得代他笑道:“这是我远房侄儿,一同南下的,他性子生得腼腆,最怕见生人,还请公子莫怪他失礼。”

  少年仿佛是要配合同伴说辞似的,慢慢站起身,躲在郎中身后,只是低头不语。

  贵公子却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他:“方才我远远看着,还以为遇上了熟人,不想走近了才发现是认错了。不过先生的侄儿也太腼腆了些,这么大的男孩子,还象个女孩儿似的害臊。”

  少年听了,似乎更害羞了,甚至背过身去。

  郎中却是哑然,讪讪地说:“您说笑了,乡下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见了您这样的贵人,都不敢说话了。”

  贵公子哈哈大笑:“我不过是个商人,算是哪门子的贵人?您才是说笑呢。”说罢便冲着少年问:“小兄弟,你怎么一个劲儿往后头躲呀?莫非真是个女孩儿?”

  那少年似乎生气了,猛地抬起头来,瞪着那贵人大声道:“我才不是女孩子呢,你笑话我!”

  贵公子与他打了个照面,才发现这少年从右边额头开始,到右侧颧骨下方为止,几乎有小半张脸都笼罩在深红色的可怕伤疤之下,原本还称得上清秀的面容显得分外可怖。瞧那疤痕,似乎是火烧所致。贵公子心下一凛,仔细盯了他几眼,发现他左下巴处长了一颗不起眼的小痣,微微松了口气,笑说:“是我失礼了,小兄弟别见怪。”

  少年气鼓鼓地坐下不理人,贵公子也无心再多说什么,便向郎中又赔了不是。郎中心中正震惊呢,面上却不露异色,笑呵呵地与他寒暄几句,便告了别,目送他翻身上马,追着早已先走一步的商队远去。

  岭上又是一片寂静,四周无人。郎中回过头来,看向少年,神色阴沉不定:“那人……你认得?”

  少年笑了笑,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安庆大长公主手下的狗,怎会不认得?!”

  郎中闻言又是一惊:“安庆大长公主的人怎会在这里?他这是认出你了?!”

  “大概只是远远瞧着有些眼熟,才过来问的吧?”少年漫不经心地拿掉下巴上的那颗“痣”,“放心,我已经长大了许多,容貌有所变化,又有这么大的疤痕在,他是认不出来的,否则就不会走得如此干脆了。”

  郎中却还是不放心:“无论如何,此行遇上他,我们就不能再掉以轻心。瞧他走的方向,分明也是要南下,只不知是做什么去的。莫非他也收到了风声?!”

  少年皱起眉头想了想:“欧阳太傅门下双星,一个下了诏狱,两个月前听说受了重刑,熬不住没了,另一个半年前被流放到岭南,却不知是在哪一处。他会出现在这里,若不是冲着流放的那个去,便是想要回广州重开商路吧?只要避着他些,也没什么要紧。”

  郎中道:“欧阳太傅当年在广州的基业早在他去世后便由安庆大长公主收了,所有的铺子不是盘了出去,就是交给内监去做,这时候再去,哪里还能再拣起来?当年欧阳太傅能将生意做大,是因为有皇室在背后撑腰,如今的皇室,还有谁买安庆大长公主的账?”

  少年冷笑:“安庆大长公主殿下素来不是个聪明人,天知道她是不是又异想天开了?横竖她这条狗与我们不是一路的,只要行事谨慎些,小心避开他就是了。”

  郎中想了想,也只有如此了,只是忍不住叹气:“我们这一趟差事……似乎比原先预想的要困难许多啊!”

  少年站起身,脸上表情重归淡漠:“再困难,该做的也还是要做,这不但是为了活着的人,还有……死去的人在看着呢!”

  明鸾抬起头来,第八次看向田边站着的沈昭容,撇了撇嘴,又再次弯腰继续插秧的工作,等把整片田都插好了,方才踏着泥水走上田垅,拿起水瓢从木桶里舀水冲洗双脚上的泥。

  沈昭容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她看见旁边小道上有几名农夫扛着锄头走过,走在最后的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冲明鸾招手打了声招呼,明鸾就这样一边做着冲脚的动作一边抬头招呼回去,然后才从腰上抽出布巾擦干脚上的水,穿上鞋袜。

  她忍不住道:“这样……不太好吧?怎能当着外男的面露出腿脚……”

  明鸾不解地抬起头来:“难不成要我穿着鞋,放下裤腿,下水田插秧吗?”

  沈昭容一时语塞,讪讪地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明鸾拿着布巾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尘土,不屑地笑笑:“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是大家子的姑娘,应该有仪态,不能失礼,不该在外面露出双脚,不该跟外头的男人说话……《女诫》我比你熟,用不着你来教我。”

  沈昭容低头不语。

  明鸾瞥向她:“今儿又来做什么?是缺了吃的还是缺了穿的?我听说你家分得的几亩地如今还荒在那里,这是做什么?难不成你们以为土地会自己长出粮食来?还是以为光凭军余每月得的钱粮,除了够你们吃穿之外,还够上交卫所的份?该不会指望我们替你们家交吧?好歹也做了三年军户,不是菜鸟了,若真的打了这样的主意,脸皮也太厚了些,书香世家就是你们这样的吗?”

  沈昭容脸色涨红:“不是这样的!你怎可这般污蔑我们家?!好歹也是姻亲,虽说我们沈家如今处处要依仗章家,可你身为晚辈,也不该这般无礼!”

  明鸾笑笑,无意中一抬头,看见章寂拄着拐杖,在章放的搀扶下又往山上去了,后者的手里还提着个竹篮。自从过年时起,近两个月里,她已经好几次发现祖父与伯父带东西上山去了,问他们去做什么,他们却只是拿话搪塞,想要跟着去,他们又不许。明鸾心里有些痒痒的,急切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沈昭容还在田边站着,双手揉着衣角,一脸的纠结。明鸾知道今天她是随母亲杜氏一同前来的,名义是探望沈氏,但杜氏没往沈氏房里去,反而缠上了自家便宜老妈陈氏,她听得烦躲出来干农活,沈昭容也跟着来了,真不知道这对母女想做什么。

  她眼珠子一转,便对沈昭容道:“天色阴阴的,好象想下雨。你先回去吧,我收拾了东西也要回去的,你替我提醒周姨娘一声,赶紧把衣裳收了。”

  沈昭容正气恼着,听到她这么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不由气结,一跺脚就转身离开了。明鸾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自家的大门口,却转过身,走上相反的方向,沿着章寂与章放走过的路追寻而去。

  她一路都很小心,不发出声音,借着山路两旁的树荫花丛藏起自己的身影,不让章寂父子发现自己跟在后面,才追了一半路,她就忽然醒觉:这不是通往崔柏泉小屋的路吗?莫非是崔柏泉回来了?他们这是去找他?

  不对,过年时她进城看崔柏泉时,分明听他说过,没事就不会回来了,只会在每月月中时回来一趟,给嫡母与婶母送钱粮,而且不过夜,当天来回。前些天他才回过来一趟,才过去不到十天呢,又怎会出现在山上?

  明鸾心中抱着巨大的疑惑,跟随在章家父子身后,来到了崔柏泉小屋附近的林子里,远远看着章放敲响了小屋的门,不一会儿,门开了,里面的人露出了脸,分明就是那位客人,也就是传说中杜氏的表弟古月海。

  原来古月海是住在这里!怪不得他来了几个月,也没见他出现过。

  但接下来,门里又出来一个人,是个十多岁的少年,恭恭敬敬地冲章寂行了一礼,还向他问好,声音都传到明鸾这里来了,从他的话里可以看出,这少年很有教养,很有礼貌。

  这人是谁?

  少年转过身,迎了章家父子进去,然后回头无意识地望了望古月海。

  就在这一瞬间,明鸾发现他的侧面象极了一个人,就是那日在茂升元分号门口遇见过的沈君安。

  可沈君安……不是个傻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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