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人一獒旁若无人的举动,看的这些藏民们目瞪口呆,他们以前始终认为,只有在西藏生活的牧民们,才能和藏獒结下最真挚的友谊。

  现在庄睿和白狮的这种默契,显然颠覆了他们的认知,不过藏族是最喜欢能和藏獒相处的人了,那位年纪已经老的快走不动路的村长,颤颤巍巍的走到庄睿的面前,深深的鞠了一躬。

  “哎,老人家,我可当不起啊……”

  庄睿连忙往旁边躲去,庄睿是真当不起这么大年龄的人给他行礼。

  “小庄,你就受老人家这一礼吧,他说你的白狮是神的使者,你和白狮能有如此深厚的感情,那就是所有藏族人的朋友……”

  老人见庄睿闪开,连忙和嘉措说了几句话,嘉措原文给庄睿翻译了过来。

  庄睿是坚辞不受,笑着说道:“使不得,使不得,哪有给朋友行礼的,晚上让朋友多喝几杯就行了……”

  “亚木(藏语好的意思),亚木……”

  老人听到嘉措的翻译后,冲着庄睿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回过身去,冲着村民大声的说起话来,当然,庄睿还是一句都听不懂。

  不过原本围在一起的人群,听到村长的话后,马上嘴里发出吆喝声,纷纷散去,脸上满是兴奋的神情。

  “嘉措大哥,他们在说什么?”庄睿有些茫然的看向身边的嘉措。

  嘉措笑着说道:“村长说,村子里来了最为尊贵的客人,他们要杀羊,用最隆重的礼节,来迎接咱们,呃,准确的说,是迎接你……”

  庄睿闻言愣了一下,转头看了看山坡上那并不是很多的羊群,小声对嘉措说道:“嘉措大哥,你注意点,他们宰杀了多少羊,记个数,等咱们走的时候,我给他们留些钱……”

  庄睿知道,对于牧民们而言,每一只羊都是他们最为珍贵的财产,轻易是不杀的,只有在逢年过节或者祭祀祖先的时候,才会杀上那么一两只。

  而这个被群山包围的小山村,由于地域限制,没有办法大规模的放牧,这些羊就更加珍贵了,村民们每年的油盐酱醋,都要指望这些羊去换取呢。

  “小庄,我们藏族人待客,不会收取客人的费用的,你那样做的话,主人会生气的……”嘉措摇了摇头,他本身也是藏族人,主人招待客人,怎么可能还要收钱呢。

  庄睿闻言苦笑了起来:“嘉措大哥,走的时候给留下来不就行了吗,咱们吃饱喝足了,但是这村子可要少很多收入的……”

  “对了,嘉措大哥,我刚才说要资助孩子们上学,村长同意了没有?”

  庄睿心里还有些困惑,索男在给村长说自己想资助孩子上学的时候,村长都没这么大的反应,只是和白狮亲热了一下,居然就赢得了村民们的尊敬,这事还真是无法理解。

  “同意了,他让索男大哥谢谢你呢……”

  嘉措似乎看出了庄睿的疑问,接着说道:“朋友之间的馈赠,代表着我们的友谊,但不是说用钱,就能买到他们的尊敬的……”

  庄睿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这些质朴的藏民们,显然有自己衡量事物的标准。

  ……随着夜色的降临,整个小山村变得沸腾了起来,原本都穿着脏兮兮衣服的村民们,换上了各色漂亮的藏袍,脖子上系着洁白的哈达,身上背着经书和各种美食,沿着村子,开始了游行。

  队伍前打头的是两个村姑打扮的“拉姆”(即仙女),而小喇嘛巴桑和庄睿,则是被请上了马,这是只有最为尊贵的客人,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其它普通的村民都是步行,虽然村子是沿山而建崎岖不平,但是他们的脚步依然健朗而轻盈。

  后面有人抬着香炉,有人则背着捆捆“藏桑”,人们摇动着手中的彩箭(用于招来吉祥,祈望福运降临),个个象过年似的,喜气洋洋。

  在队伍的正中间,由几名藏民毕恭毕敬地抬着一大尊佛像,有人专门为其打着布幔,以免阳光直接照射,佛像四周藏民簇拥,旗幡飘扬,点燃臧桑燃起的烟雾升腾,既庄重又热闹。

  虽然算上嬉闹的孩子和登山队的队员们,游行的队伍一共才一百多人,但是气氛依然很热烈,最后众人打着用臧桑做成的火把,围着村中的山神庙转了一圈之后,回到了打谷场内。

  而此时篝火晚会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做好了,十多只洗干净的整羊穿在了铁条上,挂在了篝火上面的架子上,几个藏族妇女,正在旁边忙碌着。

  大碗的青稞酒被老村长短在手里,从庄睿开始,一一敬了过去,能歌善舞的藏族姑娘们,穿着靓丽的服装,在场地内载歌载舞了起来。

  火光印在众人脸上,都是欢愉的笑容,一坛坛的青稞酒被搬了上来,在这种氛围下,已经不需要用语言来沟通了,端起大碗,大口喝酒,就是最好的交流了。

  ……第二天从醉酒中醒来的庄睿,对于昨天晚上的回忆,似乎就只剩下“青稞酒和烤羊肉”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木屋里睡下的。

  “呜……呜呜”

  庄睿刚刚坐起身体,还没来得及打量自己昨儿睡的房间,就听到了床下白狮的呜咽声,要不是他现在浑身上下光溜溜着只穿着一条短裤,恐怕白狮早拉着裤腿把他扯到床下去了。

  “怎么了,白狮?”

  虽然在家里有清晨和白狮跑步的习惯,但是在这高原上,庄睿却是懒的动了,虽然不虞产生高原反应,但是在海拔四五千米的地方去跑步,未免有点惊世骇俗了。

  白狮自然不能张嘴告诉庄睿什么事情,只能用大头顶着庄睿,催促他快点起床。

  “是不是想去找媳妇了?”

  庄睿忽然想起这碴来了,他可从来没把白狮当成一个动物看待的,庄睿相信,昨天的那些话,白狮绝对听懂了。

  果然,在庄睿说出这话之后,白狮很人性化的点起了大头,一双明亮的眼睛,干巴巴的注视着庄睿。

  “你小子,就不知道含蓄点……”

  庄睿笑骂了起来,拿起床头的衣服穿在身上,起身的时候,却发现彭飞也睡在这个房间里,只是他酒量不如自己,这会正流着哈喇子打呼噜呢。

  “啊,舒坦!”

  带着白狮走出木屋,庄睿伸了个懒腰,住在这秀丽的像一幅山水画的地方,虽然没有任何现代化的电器,但却别有一番乡间风味。

  “索男大哥,早!”

  庄睿看到索男从另外一个木屋里出来,连忙打了个招呼。

  “呵呵,不早啦,这会都是中午了……”

  索男听到庄睿的话后,不禁笑了起来,昨天庄睿可是村里最受欢迎的人,酒也是喝的最多,而他们这些本就是西藏人的客人,倒是没喝多少,昨儿就是他把庄睿给架回来的。

  “坏了,我还想着上山呢……”

  庄睿看了下手表,居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怪不得白狮急成那样子。

  “你在山脚下转转就行了,我说让你借口登山,又不是真让你去爬,这一点装备都没有,怎么上山啊?”

  索男本是随便找的个借口,他没想到庄睿还真的想爬雪山。

  “嗨,索男大哥,我不去也不行啊,您问问白狮答应不?”庄睿闻言苦笑了起来。

  “哦,我知道了,敢情你的藏獒发情了啊……”

  索男笑了起来,不过没有专业的登山装备,去爬这高达5800米的雪山,是一件几乎有死无生的事情,皱眉想了一下之后,索男说道:“咱们去那个登山队看看,要不然你和他们一起上山吧……”

  高原登山,首重的就是体质和耐力,庄睿那变态的身体,众人都是见识过的,只要在上山的时候注意点,一般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只是到了登山队他们住的地方之后才发现,除了生病的文秋倩还有照顾她的双胞胎妹妹文秋雨两人之外,其余的人早上就已经去登山了。

  这些登山队的人昨天只是配角,并没有喝多,加上文秋倩生病已经耽误了两天时间了,所以一大早就在当地导游的带领下,开始攀登茶瓦多吉志嘎山了。

  “小文,要不把你们的登山装备借给我用下吧?”

  庄睿看到在屋里摆着登山杖、手套和登山绳等物件,顿时眼睛一亮,他本来就有一双带底钉的登山鞋,有了这些东西,庄睿自感爬上这座雪山没有多大的问题。

  “东西都可以借给你用,不过庄大哥,一个人登山好危险啊……”

  文秋雨点了点头,出言劝了庄睿一句。

  别看现在庄睿他们所处的海拔高度,和山顶只差了一千多米,但是要登上这一千多米的高度,恐怕需要最少一天的时间,雪山上的猛兽以及雪崩等自然现象,都有可能危及登山人的生命。

  “小庄,你等一下,我去喊嘉措,让他陪你上山……”

  索男见到庄睿注意已定,自己估计是劝不住的,当下返身去找嘉措了,因为他知道,嘉措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登山导游。

  第七百四十一章雪山(二)嘉措果然是经验丰富,在听到庄睿要上山,劝了几句未果之后,马上准备了起来。

  过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庄睿看着地上两个快有半腰高的登山包,眼睛不禁有些发直,这是去登山,还是野营啊?

  嘉措不但带了足有五人三天分量的风干肉等食物,还带了两顶帐篷和两个睡袋,另外像巧克力,开路用的开山刀,搭帐篷的小铁锹,煮食物的锅和一个小氧气瓶,防紫外线的墨镜还有望远镜等诸多物件。

  最让庄睿不能接受的是,嘉措居然把两顶女士的登山帽,也给放进了包里。

  在文秋倩姐妹所住的这个房间里的东西,可能除了那两套防寒内衣之外,所有的物件都被嘉措给搜刮走了。

  “嘉措大哥,不用拿这么多的东西吧?”

  庄睿试着拎了一下地上的登山包,还好,现在登山设备都是特制的轻合金材料,虽然看上去挺吓人的,但是并不怎么重,庄睿背上这点东西,没有多大的负担。

  “这山我没爬过,但是听人说过,这座山不是很好爬,咱们多拿点东西,总归是有备无患吧……”

  嘉措的脸色有点凝重,像登山这样的事情,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充分的,他就曾经在一次攀登珠峰时,亲眼见到一个登山队员,从自己身边摔下当场死亡的情形。

  而且大自然多变,在山上经常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景,别看这会还是七八月份,但是六月飞雪的故事,在大雪山上山时有发生的。

  之所以说登山是极限运动,就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固然能挑战人体的极限,激发人类的潜能,但是伴随着,往往是死亡和残疾。

  “庄哥,我也跟您一起去……”

  正当庄睿背着偌大的登山包,和嘉措准备上山的时候,彭飞突然冒了出来,他醒转以后找了庄睿半天了。

  “别,你好好休息吧,这山不是很高,我在上面住一晚,明天就能下山了,再说也只有两套登山设备,你就别去了……”

  庄睿摆了摆手,彭飞身上有伤,虽然经过自己的灵气调理,但是身体相对比较虚,庄睿不想让他去冒险。

  见到彭飞还想说话,庄睿一挥手,说道:“别说了,哥哥我野人山都能进能出,还怕这座雪山?”

  “得,庄哥,那你小心点吧……”

  听到庄睿的话后,彭飞有点哭笑不得,不过他知道雪山上的猛兽比较少,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不像热带雨林那般危机四伏,以庄睿的体质,爬这座山应该说是比较轻松的。

  ……“小庄,等等,上山不要这么快,要合理的分配体力……”

  跟在庄睿身后,嘉措感觉自己真的是老了,论年龄他只比庄睿大了三四岁,但是从刚才的表现上来看,自己就像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一般。

  经过三个多小时,两人已经从雪山脚下,来到了海拔四千九百米的地方,这三个多小时里,庄睿居然没有休息一次,神态轻松的和前面奔跑着的白狮一样,一点不见疲态。

  不过嘉措可就受不了了,现在的地面上,已经全是积雪,并且还有终年不化的薄冰,走起路来真的是战战兢兢,体力消耗的非常快,跟上庄睿的脚步,已经让嘉措拼了老命了。

  并且这里气温骤降,即使外面穿上了军大衣,嘉措依然冻得嘴唇打颤,他就想不明白了,庄睿为何一点都不怕冷,他又没长白狮那一身厚厚的长毛。

  “好,休息一下吧,嘉措大哥,一会再走两个小时,咱们就找地方宿营……”

  庄睿看着气喘吁吁面颊通红的嘉措,无奈的停下了脚步,说老实话,如果没有嘉措跟着,庄睿这会都能爬到半山腰去了。

  抬头看了看透蓝的天空,被皑皑白雪笼罩着的雪山峰顶,像是围了一圈华丽的白狐皮毛,转头再看向山脚,偌大的藏民聚集地,此刻变得小了很多。

  在雪山和草原之间,长满了低矮的刺槐树与野生柳树,再往远处眺望,就是开满野花,想藏毯一般美丽的高山草原。

  脚下寸草不生的苍莽荒凉之中,又蕴含了冰山雪水灌溉下的勃勃生机,一切显得是那么的纯粹和原始,荒芜凄凉和生命的气息,神奇大气的融合在了一起。

  如果不是前人留下的一些掩盖在雪地下面的生活垃圾,这里就如同恒古以来无人踏足一般。

  站在这生命的禁区,庄睿感觉到不管是人类还是别的生物,都显得是那样的渺小,回首上望,遍地白茫茫的刺眼积雪,似乎整个世界,只有这一种单调冰冷的色彩。

  即使是在盛夏,这海拔近五千米的地方,和炎热也是毫无关系,只有潮湿和刺骨的寒冷,不过没有工业废气,没有烟囱污染的空气,吸入肺中,却是让庄睿感觉非常的舒适。

  开始还嫌戴墨镜多余的庄睿,早就把眼睛架到了鼻梁上,因为如果不戴眼睛的话,即使有灵气的保护,也会被那强烈的紫外线,照的眼睛酸涩疼痛。

  “小庄,我说咱们就在这里宿营算了,眼看天就要黑了……”

  听到庄睿还想再走两个小时,嘉措那张三十岁年龄五十岁的脸,顿时变得像苦瓜一般,嘉措可以打包票,就是珠峰最棒的导游庄睿拼体力的话,那也是菜鸟一个。

  “这里?”

  庄睿皱了下眉头,说道:“嘉措大哥,咱们还是再往前走走吧,以咱们的速度,两个小时应该可以追上那些学生了……”

  华清大学的登山队是早上七点出发的,比庄睿他们整整早走了七个小时,不过庄睿相信,以自己的速度,肯定能赶到他的前面。

  “好吧,我先吃点东西……”

  嘉措左右看了一下,自己和庄睿身处的地方,正好摊个风口,也不适合安营扎寨,坐下之后,拿出巧克力吃了起来,在这个时候,是很有必要补充身体热量的。

  庄睿也掏出风干肉嚼了几口,然后又兴致勃勃的带着白狮拿出dv机拍摄起高山景色来,看的嘉措直摇头,如果让庄睿去爬珠峰的话,肯定能打破珠峰登顶的最快纪录。

  “嗯?什么声音?”

  突然,庄睿听到一阵清脆的鸣叫声,抬头望去,在头顶的天空上,一个大雕正展翅飞翔着,爪子下面似乎还抓着个东西。

  “我靠,这是金雕啊……”

  庄睿掏出望远镜追逐着天空的身影,在那个翼展足有好几米长的金雕爪子上,抓着的居然是只豺狼。

  庄睿可以清晰的看的,豺狼的头部有好几个血淋淋深洞,想必是被金雕用爪子给抓出来的。

  “好几年没有见到金雕了,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一只……”

  坐在旁边的嘉措,也是抬起头来,向往的看着那只大雕,在西藏有些训雕的好手,可以把金雕培养成猎人的最佳伙伴,其作用甚至要比藏獒还要大。

  嘉措的一个在草原上放牧的培养,曾经养过一只金雕,在一个冬季,那只金雕居然捉到了30多只草原狼,让嘉措羡慕不已。

  “走吧,这里出现金雕,说不定山上就有它的老巢,嘿,庄老弟,要是能搞到只幼雕崽,那可是美事啊……”

  见到这只突然出现的金雕,嘉措兴奋了起来,听的庄睿哭笑不得,就是有金雕的老巢,也不一定能有幼雕,再退一步说,就算是有幼雕,谁又敢从金雕的眼皮底下去偷雕崽呢?

  不过对于金雕,庄睿也是极有兴趣,哥们这要是再养只金雕的话,岂不是像古人一般,左牵黄,右擎苍,西北望,射天狼,那是何等的豪迈啊。

  还别说,这一有了动力,嘉措的速度居然也快了很多,在太阳将雪山渲染成金黄色,最后的余晖即将消失的时候,庄睿和嘉措听到前面传来了人生。

  “是朱伟吗?我是庄睿……”

  距离前面几个人影还有二三十米的时候,庄睿大声喊了起来,同时打开了强光电筒,因为太阳已经完全从雪山的一端落了下去。

  “怎么回事,赵军怎么了?”

  走到近前之后,庄睿发现,那个叫赵军的热血小青年,此刻正躺在一张厚厚的帐篷上,裤子上沾满了血迹,而朱伟等人,则是神情恍惚,有点不知所措。

  “说话啊?傻啦?!”

  庄睿大声喊了一句,惊醒了这几个目光呆滞的家伙。

  “庄哥,庄大哥,救救我们,救救赵军吧……”

  让庄睿有点无奈的是,这哥几个脆弱的居然快要掉眼泪了,就连最沉稳的朱伟,也是眼圈通红,一副看见庄睿像是看到亲人的模样。

  “先喝口酒,嘉措大哥,你先看看赵军的伤势……”

  庄睿见到几人情绪比较激动,拿出一袋青稞酒,递给了朱伟,说道:“别急,慢慢说,你们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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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架空+年代+科研+大佬+打脸)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年代文,成为作死女配,爹不亲娘不疼丈夫整天不着家,身边只有个瞎眼小叔子。 现实中宋文君是某科研所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被誉为天才少女,有大好前程。 面对残酷的现实,有打不死小强美誉的宋?学霸?文君,决定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建立一个属于她的科研帝国,却不料有人死缠烂打,非要跟她双宿双飞……

我能召唤历史喵

陈行最近玩了一款名为‘猫猫荣耀’的历史抽卡养成类猫咪游戏,只不过令陈行没想到的是,自己抽到的猫猫竟然都是真实存在的。 元璋喵:“咱就是大明皇帝朱元璋,喵~” 刘邦喵:“信子,赶快打电话码十万只猫,跟朕一起把项羽喵冲了!” 清照喵:“豪放派?我们婉约派打的就是你们豪放派,喵呜~!” 望着这一大家子的猫,陈行忍不住叹了口气。 直到金光闪过,一个自称是‘刘秀喵’的熊猫出现在了客厅之中…… “我擦,熊猫也算猫?” 圣火昭昭,圣光耀耀,凡我弟子,喵喵喵喵。 作为一个有猫人兼铲屎官,陈行只想安静的做一个普通人。 …… 这是一个关于铲屎官与猫猫在灵气复苏时代拯救世界的故事。

我带着一百万重生了

林晓带着砸死自己的一百万重生了,这钱……花得心安理得。

我能听到武功的心声

《我能听到武功的心声》 武功不但会碎嘴吐槽,还会爱慕虚荣的吹牛逼。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然还会吵架,揭对方的老底。 穿越综武的孟长空发现,自己竟然能听到武功的...心声!! 【罗汉伏魔功:阿弥陀佛,我乃是佛家正宗,施主生性暴戾,与我佛无缘。】 【....】 【纯阳无极功:阁下已非童子之身,请耗子为汁。】 【....】 【铁布衫:老夫与你的契合度高达百分之一万,你就是老夫等待多年的天选之子。】 【....】

相亲相到idol选秀节目

身为音乐老师的李一牧万万没想到,刚放寒假假就被老妈安排去参加一个相亲综艺节目。 这就算了,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走错了面试地点,面试上了idol选秀节目。 这就算了,更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打算划划水就被淘汰的,结果却火了...这是一个音乐老师谈恋爱,顺便在娱乐圈玩一玩的轻松日常故事。 ps.架空世界,轻松向,勿代入现实阴暗面,勿代入任何现实人物,谢谢,有金手指(毕竟作者不会写歌)。 书友群:【31339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