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不过她很久没吃东西,没有力气,割得不够深。

    时瑾几乎疯掉,将小楼里所有的东西全部搬走了,除了一张连边角都被磨平的床,后来,她就再也没有下过床,一直躺着,精神一天比一天差。

    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小小的一团缩着。

    “时瑾。”

    “嗯。”

    她恍恍惚惚的,眼睛却睁得很大,声音很轻,像梦呓:“我想回家。”

    “时瑾,你带我回家吧。”

    “我想我妈妈了。”

    时瑾握着她的手,跪着在她唇边亲吻,低声地求她:“笙笙,哪儿都不要去,你就在这陪我好不好?”

    她恍然惊醒似的,瞳孔放大:“哦,我想起来了。”望着楼顶,她自言自语着,“我妈妈已经不在了,我回不了家了。”

    “笙笙,你不要我了吗?”他的声音,微颤。

    她转头看他,眼神空洞,瞳孔像蒙了厚厚尘土的琉璃,没有一点光亮,木然又怔忡地看了他许久,才张了张嘴。

    “时瑾。”

    声音沙哑,奄奄无力。

    她说:“以后不要使用暴力好不好?我怕有人向你寻仇。”

    没有等他回答,她自顾在说,像是嘱托,一条一条,说得很慢,声音细若蚊蚋。

    “你也不要总发脾气,你笑起来好看一点。”

    “你别抽烟,也不要生病。”

    “你那么聪明,长大以后可以当医生,我喜欢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若是你做了医生,我就不怕你总是受伤了。”

    她似乎累了,呼吸却很浅,停顿了很久,用指腹轻轻拂他的脸:“我希望你像个普通人那样活着,不用在枕头底下放枪。”

    她啊,竟在交代后事。

    时瑾用力抱住她,恨不得揉进骨头里。

    他伏在她肩上,眼角滚烫的泪落在她脖颈:“求你,”他哽咽,“别扔下我。”

    他又哭了。

    时瑾曾经跟她说过,母亲去世之后,便再也没有掉过一滴泪,八年时间,流过血,只是没有眼泪。

    她却见了两次了,都是因为她。

    那次以后,他便寸步不离。

    她没有再自杀,因为不需要了,她已经吃不进东西,连喝水都会吐,知道来了好多医护人员,但她看不太清楚,也听不大清楚,不知道他们和时瑾说了什么,然后他似乎很生气,把他们都赶走了。

    恍恍惚惚的,她像听见了时瑾在喊她,歇斯底里似的。

    “姜九笙!”

    他紧紧勒着她的腰,声音响在她耳边,几乎嘶吼:“你给我听好了,”像声嘶力竭后,突然无力了,“你要是死了,你要是死了,”

    话音沉甸甸的,越到后面越没了声,像被掐住了咽喉,他重重喘息着。

    过了很久,她耳边才传来时瑾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最好的年华。

    姜九笙低头,把眼泪蹭在时瑾衣服上,沙哑的烟酒嗓带了浓浓的鼻音。

    她闷着声问:“后来呢?”

    回忆到此,时瑾说完了,却许久回不了神,他稍稍用力,把她抱紧一些,仍是心绪难宁,时隔八年,依旧心有余悸。

    因为差点失去,想起来,心都会疼,会怕。

    他沉默了顷刻,瞳孔里还有尚未褪去的苍凉:“你好转之后,我就着手准备,想将你送出国,离秦家人远远的。”他低头,亲了亲她通红的眼睛,“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她抬头:“是意外?”

    “不是。”时瑾顿了顿,说,“是秦行。”

    因为秦家的继承人不能有弱点,秦行一直容不得她。

    “不过,我提前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将计就计了,想借此机会让你在车祸中脱身,只是没料到秦行会做那么绝,制造了连环车祸,那场意外伤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场死亡。”

    姜九笙很快就想到了:“死的那个女孩和我换了身份?”

    真聪明。

    时瑾点头:“你若是还活着,秦家不会善罢甘休。”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卷土重来的风暴,冲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我身上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我问过医生,说不是车祸。”

    “是良性肿瘤,在去秦家之前开了刀,因为留了疤,你说不好看,非要让我带你去纹身。”时瑾带着她的手,覆在自己右腹上,“我也是那时候纹的,和你的一模一样。”

    “时瑾。”

    “嗯。”

    她狐疑不决了许久,仰头看时瑾的眼睛:“我失去记忆不是因为车祸事故对吗?”

    上次常茗给她做催眠时说过,她的意识里,有过催眠暗示。

    或许,和她的病有关。

    时瑾沉吟,说:“是催眠。”他伏在她肩上,低哑的声音轻轻绕进她耳里,带着他微重的呼吸声,“我怕你自杀,若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要疯了。”

    果然。

    与她的猜想一样,重度抑郁症的治愈几率很小,除非破釜沉舟,记忆催眠虽然冒险,却是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那时,她已经有了自杀倾向,时瑾根本等不起,只能剑走偏锋。

    怪不得忘得这么一干二净。

    姜九笙起身,面朝眼前的小楼,凝视了很久,迈开了脚步。

    时瑾毫不犹豫地拉住了她。

    “笙笙,”他摇头,眼里有央求,“别进去。”

    她没有收回脚,若有所思。

    他拉着她的手腕,冬夜天凉,他手心却有薄汗,声音像是压抑着,低得像呢喃:“我怕你想起来。”

    怕她生病,怕她像八年前那样。

    姜九笙抬头,瞳孔漆黑,亮得惊人,像雨后拨开了云雾的晖光。

    “时瑾,”话音突然停断,姜九笙的目光不经意间刚好掠过门口,然后定住了,“这里本来是不是放了吊篮椅?”

    时瑾闻言,神色立马紧张了:“笙笙,你想起来了什么?”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试图深想,可脑中像有千丝万缕的线在拉扯她的神经,稍稍用力便会绷紧,扯得她头痛欲裂,几乎站都站不稳,身体摇晃了两下。

    时瑾扶住她,揽在她腰上的手不自觉地收紧,“笙笙别想了,什么都别想。”他紧紧攥住她的手腕,几乎失控,“我们出去,我们现在就离开。”

    她定在原地,没有收回已经迈进了门槛的脚:“时瑾,”

    时瑾打断她:“我求你了,笙笙。”

    她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因为从未见过,时瑾这样栗栗危惧的样子,像绝境里最后的孤注一掷。

    “笙笙,”

    他始终紧紧攥着她手,用力得几乎要勒断:“还记得我在赛尔顿跟你说过的话吗?”

    她记得。

    他曾说:“这世上有两个我永远都医不了的人,纵使医术再好都不行,一个是我自己,另一个,是你。”

    “所以,你要健康平安一点,不要生病受伤。”

    他怕了,眼里全是对未知的惶恐,是失而复得后的战战兢兢。人知其一,莫知其他,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那样漂亮的眸,像陨落下来的流星。

    姜九笙心头像被什么狠狠撞了下,心疼得难受,她点头:“好,我们离开。”

    秦宅大厅。

    秦家三夫人回来了。

    “夫人。”下人上前,接过她外套。

    原则上,秦家只有两位夫人,因为都上了秦家族谱,在本宅便都是正室,大夫人章氏与二夫人云氏,而这三夫人,原本只是秦行外面的女人,名叫苏伏,今年不过三十上下,十分年轻,跟了秦行近十年了,是秦家唯一一个除了七小姐秦萧轶之外持有秦家股权的女眷,很得秦行信任,她是一名主播,央视新闻主播。

    苏伏边往房里走,边问:“我看见小楼的灯亮着,是谁在那?”

    在秦家,只要说小楼,便知是哪处了。

    下人恭敬地回:“是六少回来了。”

    苏伏脚步顿住,回头:“一个人?”

    苏伏三十上下的年纪,看起来十分年轻,模样生得极其立体,眼窝深邃,有些像混血,美而不华,瞳孔是淡淡的茶色,眼角拉长,带了几分野性。

    下人态度很恭敬,不敢抬头,低着头回话:“还带了一位小姐回来。”

    苏伏拧眉思索了会儿:“你先出去吧。”

    “是。”

    她起身开了窗,正好对着小楼的方向,凝着眸子瞧了瞧,似笑非笑地喃道:“八年了,终于回来了。”

    夜色昏沉,月隐云层。

    离开小楼,时瑾带姜九笙回了西宅,二楼最靠里的房间。黑灰白的装修,很简单。

    姜九笙环顾了一圈:“这是你以前的房间?”

    “嗯。”时瑾关上门,牵着她进去。

    房间很大,摆设却特别少,两个柜子,一个摆放了各种枪支模型的架子,一把书桌,没有任何多余的物件。

    姜九笙站在书桌前,拿起了桌上唯一的相框,问时瑾:“这是你多大的时候?”

    显然,他很不爱留影,整个房间就只有一张照片,白色相框,略微老旧的照片,照片里的少年面无表情,一双眼瞳,像阳光下琉璃珠折射出来的光。

    唇红齿白,翩翩少年。

    时瑾说:“十四岁。”

    原来十四岁的时瑾就已经长成小美人了。

    姜九笙把相框抱着手里:“我可以把这张照片带回家吗?”

    时瑾颔首,整夜蹙着的眉头终于松开了:“当然可以,我的东西你都有权处理。”

    她笑了笑,把照片举给他看:“为什么戴着学士帽?”

    时瑾拉着她的手,坐在床边:“那是大学毕业的时候拍的。”

    姜九笙:“……”

    十四岁就大学毕业,厉害了,她的时医生!

    时瑾看她惊愕的表情,嘴角扬起,徐徐同她讲起:“我十八岁就读完了工商博士,后来才转了医科,读了三年,开始主刀。”

    一般普通人,从念书到主刀,估计得十多年。

    她家时医生应该是天才。

    她端着神色瞧他,有几分调侃的意味:“你这么聪明,为什么还要去我家补习?”

    时瑾反问:“你说呢?”

    姜九笙笑而不语。

    她猜到了,少时的时瑾去她家之前,一定见过她。

    他把她抱进怀里,低声地说:“笙笙,我喜欢你,是一见钟情。”然后,徐徐图之,蓄意而谋。

    她转身,搂着时瑾的脖子,在他怀里蹭,心里酸酸胀胀的,有些心疼他,她受过的磨难与跌宕,他一定也受了。

    抱了会儿,时瑾才去给她放水洗澡,早过了十点,她却一点都不犯困,头隐隐作痛,思绪有些乱,却又缕不清。

    他牵她去浴室。

    “时瑾。”

    “嗯?”

    她说:“我没有衣服。”

    时瑾浅浅地笑:“我已经让人去准备了,没那么快,先穿我的,嗯?”

    她点头,说行。

    夜深,宅院深深,很静谧,已到严冬季节,子午夜时,最是阴寒。

    姜九笙辗转了许久,迷迷糊糊睡去,做了一个梦。梦里,有穿着校服的女孩,还有漂亮的少年。

    下了很大的雨,校园的铁栅栏外,有一颗参天大树,枝繁叶茂,遮了大片的荫,树下,有许多躲雨的学生,男男女女都穿着校服,十六七岁的少年人,说说笑笑,偶尔打来的雨滴,湿了他们的眼,水汽朦胧的。

    唯独女孩落了单,低着头,在看自己踩了泥土的帆布鞋。

    远处门口跑来一群躲雨的学生,推推搡搡,把女孩推出了树下,她刚要取下书包来挡雨,看见近在咫尺的一把黑色雨伞,伞很大,伞的主人稍稍倾斜的角度,遮住了脸,白衣黑裤,生得高,握着伞的手异常得好看,骨节修长,白皙如玉。

    这样漂亮的手,世间难寻。

    女孩笑了,喊道:“时瑾。”

    黑色的伞抬起,少年目光专注,瞳孔是泼墨的纯黑色,他举高伞,倾斜向她,问她:“冷吗?”

    她点头。

    他把伞往她面前递,她便接过伞了,他把外套脱下,给她披上,然后又把伞接回去,似乎想拉她,又顾忌什么,便扯着她的短袖,把她拉进伞中间。

    女孩随少年一同离开了,黑色的伞倾向女孩,少年肩头被雨水打湿。

    她抱着书包,抬头问他:“你怎么来了?”

    “来接你。”他把她的书包接过去,提在手上。

    走到红绿灯路口,转了方向,人行道的两端,积了水,女孩没多想,穿着白色帆布鞋直接踩上去。

    少年拉住了她:“我背你。”

    她犹豫。

    他便解释:“我的鞋已经脏了。”

    她说好。

    他嘴角莞尔,把伞递给她,蹲在了她面前。

    女孩便抱着伞,趴到了少年背上,他背着她,踩过浑浊的积水,白色球鞋脏了,他只是蹙了蹙眉,似乎不适,可唇角,却似有笑意,勾起若有若无的弧度。

    “时瑾,我重吗?”背上的人儿突然问。

    少年摇头:“不重,很轻。”

    她像是叹了一声:“小时候我爸爸也是这么背我的。”语气怅然若失,“不过,他再婚之后我就很少见到他了,也不像小时候那么亲了。”

    他沉默了会儿。

    “笙笙。”

    “嗯?”

    少年脚步忽然放慢了些许,语气平常:“明天晚上我们去看电影吧。”细看,他眉宇轻蹙,眼里有不安与不确定的浮影,乱糟糟的。

    女孩闻言,问少年:“为什么突然要看电影?”

    他说:“我有话跟你说。”要告白。

    她点头:“好。”

    “黄昏后,我在你家楼下的香樟树下等你。”

    “好。”

    少年浅浅笑了,背上的女孩抱着一把很大的黑伞,也在笑。

    画面定格,骤然转到了一块绿色的草坪上,不远处,有个玻璃花房,正爬满了绿萝,四周摆放了花架,各色的花儿开得艳丽。

    女孩与妇人顿足在草坪上。

    “妈妈,为什么突然来找爸爸?”

    妇人生得温婉,说话时声音轻软,像江南水乡里温柔的小镇姑娘:“妈妈有些事要跟你爸爸说。”

    女孩犹豫了会儿:“是不是和我有关?”不待回答,她有些惴惴不安地说,“从医院回来之后,你就去见了很多以前不联系的人,是不是我——”

    妇人打断了:“别乱想,没什么事。”没有继续那个话题,她轻声细语地嘱咐女孩,“你在这等妈妈,我和你爸爸谈完了就来找你。”

    女孩点头,问:“黄昏之前我们能回家吗?”

    时瑾还在等她。

    他们约好了的,要去看电影。

    妇人点头,说很快回来,然后便往花房去了。

    女孩等得百无聊赖,踢着草坪上远处飘来的叶子。

    “姜九笙。”

    她回头,看见了朝她走来的人,与她一般高,穿着很漂亮的裙子,头发盘起来,戴了一顶紫色水晶的皇冠,手里拿着相机,似乎在拍什么。

    “今天我生日,要来玩吗?”

    女孩摇头:“不了。”又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对方没说什么,拿着相机走开了,身后,女孩又说了句:“诗好,生日快乐。”

    前面的少女回了头,皇冠上的紫色水晶折射出来耀眼的光,她提着裙摆,颔首说:“谢谢。”

    温家的小公主今日十七岁生日,在别墅宴请了很多宾客。

    待人走远,女孩继续在草坪上等母亲,远处传来缓缓的音乐声,奏着欢快的生日歌。

    不消一会儿,小男孩从身后跑来,边跑边喊着‘姐姐’,七八岁的孩子,穿着漂亮的小西装,领口打了黑色的领结,像个小小英伦绅士。

    女孩笑了笑:“小金鱼。”

    “你好久没来看我了。”小男孩似乎和她很亲,拉着她的袖子撒娇,“陪我玩好不好?”

    女孩蹲下,耐心极好:“有人在等姐姐,姐姐只能陪你玩一会儿。”

    “好。”

    他们拉了一只绿色蝴蝶的风筝,飞几次没有飞起来,却挂在了一颗两人高的树上,小男孩爬上树去捡风筝,却与风筝一同摔了下来。

    小男孩颤颤巍巍,说花房里有血。

    女孩回头,看不远处花房,有血渗出来,瞳孔里的红色幻影越来越大,全是触目惊心的红,她想跑过去,想叫,却动不了,也发不出声音。

    “笙笙。”

    “笙笙。”

    耳边有人在轻喊,一声一声,急促却温柔。

    “笙笙。”

    “笙笙。”

    姜九笙募地睁开眼,柔和的灯光忽然撞进眼里,近在咫尺的,还有时瑾的脸,焦急不安地皱着眉头。

    他伸手,拂她的脸:“怎么哭了。”

    姜九笙摸摸脸上,全是泪痕,她若怔若忡,没有缓过神来。

    时瑾拿开她的手,亲了亲她脸上的泪痕:“梦见了什么?”

    她摇头,眼神有些空:“睁开眼就想不起来了,”她抬头看他,眼睛还红红的,不像平时淡然洒脱的模样,眼里染了稍许忧郁,“只记得有你,还有我妈妈。”

    ------题外话------

    两人年少相爱的回忆已经写完了,笙笙父母在温家的命案一事等发了糖再揭开,舍不得再虐小可爱们了~

    不要养文,乖,你们一养,网站爸爸看数据不好,会冷处理我的。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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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猪吃老虎+团宠+架空+轻松搞笑】 姜禾当了二十年花天酒地的富二代,一朝穿越,成为大盛朝的落难小公主 母妃被皇帝厌弃,宫人见风使舵,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便宜爹,宫里更是快遗忘她的存在 本想躺平的姜禾垂死病中惊坐起,不得不努力改善生活环境 没饭吃?没关系她自己种 没银子花?没关系她搞投资 起初太子等人只觉得这个皇妹过分可怜,免不了护着点,后来护着护着就放不下心了 正提防着小白菜被人拐走,却没料到宫中生事,皇帝突然驾崩,其他皇子残得残,伤得伤 百官看了看虎视眈眈的敌国,不得不将有能力应对局面的姜禾推上帝位 姜禾:……啊?你们认真的?女帝?我吗? —— 后来,看着大一统的局面,某不知名人士对姜禾进行采访:“请问您如何看待现在的这一切?” 姜禾摸了摸鼻尖,无奈回答:“如果我说我原本只是想当咸鱼,无意变成这样,你们信吗?” 某人眯了眯眸,神色危险:“对我也无意吗?” 姜禾连忙哄人:“怎么可能,对你是有意的!” 【被迫努力的咸鱼女主VS疯子但严重恋爱脑的男主】

开局一座玉门关

自从穿越到大唐贞观元年的霍刚,发现自己面前的汉代玉门关活了之后,这个残酷的西域将注定变得更加风云变幻。 几百年前的老祖宗,大汉霍去病的意志加持。一千多年后的现代知识与这个时代碰撞的火花。 大汉的铁骑注定再次驰骋于这片风沙漫天的西域。惶惶百余载,血雨夜归人。 汉人的风骨必将屹立于世。

穿成最后一只九尾狐

《穿成最后一只九尾狐》 易长乐穿到一本仙侠文里,成了一个身为三界第一美人的恶毒女配。 男女主在苦苦修炼,终于升为上仙。 易长乐:?我出生便是上仙。 男主苦苦修炼终于下凡去渡升为上神的情劫。 易长乐:身为神兽的我,升上神根本不用渡劫!

我把男主和反派都养歪了

《我把男主和反派都养歪了》 [表里不一大佬女主?高级绿茶白切黑] [考究党慎入] 扶桑是因死人怨气而生的阴物,机缘巧合下得了再世为人的机会。 绑定了一个只会发布任务的辣鸡系统,统子告诉她,必须要将男主和反派细心的养育成人,要让他们根正苗红、好好相处,未来不会因为女主自相残杀、反目成仇。 但扶桑眼里只有怨气两个字。 养崽=纯正怨气。 不亏。 于是扶桑看着面前的两个小孩,笑意逐渐扩大。 男主楚燕绥未来会成为一手遮天牛哄哄的资本

女主修仙,法力无边

大道至简。对于彭淼来说,如果一剑劈不死敌人,那就两剑。如果两剑劈不死,你就三剑,四剑……千万剑! 就好比这鲲鹏,一锅是炖不下的,总得多炖几锅。后来,后人传唱彭淼的传说,说她是个吃货,连龙都要煲汤喝。 跟她同时代的大佬们听了这个传说,叹息摇头,愤世嫉俗的道:”这帮小兔崽子懂什么! 光记得吃!不记得她横扫万界无敌手的事了?! “

我去古代考科举

夫子问:“为何读书?” 湛非鱼脑海里浮现出自家那蹲坑旱厕,挺直了小身板,奶声奶气的回答:“明事理、辩是非。” 若干年后,摄政王看着自家三元及第的小媳妇,“为何读书?” 湛非鱼抬头,一脸的无辜又真诚,“我说为了檀香木做的恭桶,你相信吗?” 穿越后,湛非鱼最感谢两个人:一是改变了科举制度的穿越前辈;一是将仅有的温情和柔软都给了自己的摄政王大人。 凶残狠辣杀人如麻摄政王VS伪学霸自私冷血小女主 湛非鱼这辈子对自己狠、对家人、对敌人更狠,唯独对段数高过自己数倍的摄政王很怂,美其名曰:识时务者为俊杰!

渡劫失败后,冷冰冰的仙尊爱上我

佛系沙雕魔尊孟清和(魔尊身份是世人对她最大的误解)VS高冷腹黑修仙门派师尊叶季白(正道之光下藏着一颗大反派的心) 云山派小弟子孟清和入派一年,突然发现师尊竟是她前任叶季白,目睹师尊渡劫失败的孟清和,被师尊提到眼皮子底下“虐待”。 给前任做牛做马是什么人间疾苦? 修仙废柴却被委以重任,孟清和:我真的会谢。 叶季白:别给我丢人。 孟清和:放心,会让你失望的。 心机女+绿茶女左右围攻,孟清和:退!退!退! 叶季白:怎么,看到我和别的女人亲近,心里难受? 孟清和:多煮一个人的饭可是另外的价钱。 魔尊马甲掉了,孟清和:有话好说,我真不是来打架的。 叶季白:今日我不能放过你。 这等为祸人间的魔头,他得亲自看管。 孟清和:你这样,我会很没面子的。 叶季白:你可以反抗,或者……将我抓去魔界。

红楼,琏二爷也太卑鄙了

道德君子莫看,不然气死你。穿越者贾琏,可不是什么好人。一个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的贾琏,准备带着 “无能”的老父亲脱离荣国府,奔向新生活的。第一步,摆脱王家,混个官当当! 小的们,和琏二爷好好混,有二爷一口饭吃,就有你们一个碗刷。别惹这货。 这孙子,为了往上爬,什么事都干的出来。毕竟世道就是如此,向往上爬的人就当不了好人的。 不是世道不公平,而是世道太公平了。你在道德上付出的努力,就会在道德上报答你。 道德世界的奖励就是赞美。权利世界的奖励才是才是权利和地位。你当好人的回报,世道已经用赞美报答你了,完了,你还想要钱,权,地位,就过分了。 想当好人而得到一切的人,本就不是什么好人。

王爷又掐我桃花了

《王爷又掐我桃花了》 她是21世纪古武界的变态鬼才,毒医双绝,竟踩到狗屎,穿越到一个混吃等死的二世主身上。 丑女?花痴?不打得你满地找牙,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废物?草包?非逼我告诉你,本小姐驯兽炼丹十项全能! 悔婚夫婿上门倒贴,高冷王爷穷追不舍,她挥挥衣袖,老子自己能顶一片天,需求谁?通通滚远点! 可他就是要宠她,爱她,纵得她无法无天! 有人不服?憋着!某女拒绝?无效! * 某王:“王妃体弱,手无缚鸡之力,你们看着

快穿宿主她又软又甜

神:项星,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我要送份谢礼给你,你想要什么? 项星努力地想了想,奶声奶气:“我要享尽世间清福。” 天边神光乍现,缓缓飘来一个字。 好。 —— “皇叔,我想吃小笼包,吃糖葫芦,吃麻辣香锅,满汉全席……” “好。” 腹黑邪魅的摄政王立马放下手头阴谋诡计,请来天下名厨站成一排。 “哥哥,我想逢考必过,永不挂科……” “好。”

原来我是大道圣人

陆长生穿越封神,成为一名茶肆老板,觉醒签到系统。 但是,签到的都是一些无用的技能。 这些技能,让他的茶肆,生意红火。 他见识非凡,气质超群,也吸引了一位自称胡家小妹的美女卖身葬父。 终于有一日,来了一个道士,要降妖除魔。 封神震惊了。 姜子牙:“窝草,这就九尾狐真的是天仙修为?” 哪吒:“师傅,我的火尖枪竟然刺不穿一件衣服……” 太乙真人:“那特么是混沌灵宝!” 女娲:“妲己,我妖皇的位置让与你,替我问长生道友讨要一幅墨宝吧。” 鸿钧:“多谢道友一剑斩了天道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