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一路过去,大昭寺内外毫无异常,朝拜者和寺院僧侣们都在关注着各自的事,谁都不会注意刚刚发生的刺杀事件。

  我停留在大昭寺二楼上打电话给瑞茜卡,目光一次次地扫视着墙上的壁画。燕七刚才就是叩拜在墙下,才引起了与“倒霉的胖子”冲突的事端。那么,他到这里来目的何在?他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是什么意思?

  当下,大昭寺内外人头攒动,再想找刺杀者已经千难万难。庆幸的是,这次胖子终于失手了,给燕七留了半条命。

  瑞茜卡的声音依旧干练而简洁:“陈先生,有什么吩咐?”

  我淡淡地回答:“请给我查一下河北大侠燕赵的联络方式,我必须要在最短时间内跟他通话。”

  那些资料,应该在叔叔的电脑里、备忘录上、电话记录簿上都有备份,像他那样严谨的人,一定会事必躬亲地记好这些,以备查找。

  瑞茜卡答应一声,话筒立刻被另外的人接了过去:“陈风,在藏地奔走还习惯吗?要不要我们家里的人空运一些资源过去?”

  那是叔叔的另外一个好朋友,读心术大师方东晓,一个爽朗随和、不拘小节的好男人。

  我叫了一声:“方叔,谢谢关心。”

  叔叔在时,与方东晓最谈得来,两个人对于前世、灵魂、复活、脑电波之类的话题有相当深刻的探讨,已经超越了专业教科书来的内容。

  “我刚刚听你在问燕赵的电话,巧了,我手边就有,拿笔记一下吧。”方东晓哈哈大笑着报上一个号码,随即叮嘱,“大侠燕赵脾气不错,但他手下的兄弟们个个傲慢自大,打电话过去,千万注意自己的勇气。年轻人嘛,一定得坚韧忍耐,才能出人头地。”

  像从前一样,方东晓总是抓紧一切机会教导我。在这一点上,我深为感激。

  我礼貌地道了再见,然后收线,匆匆地回小旅馆去。现在燕七的情况还不是十分明朗,我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操之过急,惹出另外的麻烦来。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从他出现到被敌人重创,说的那些话似乎都是自相矛盾的,像是完全出于两个人之口,忽而说东,忽而言西。

  刚一踏进旅馆的院子,就闻见一股蘑菇炖小鸡的浓浓香气,从南面的小厨房里直飘出来。那道东北名菜是叔叔的最爱,连带我也喜欢上了这东西。

  皮肤黝黑的旅馆老板娘央金在厨房门口露了露脸,操着熟练的汉语招呼我:“夏小姐说了,从今天起,每天加一道大菜。鸡是我们自养的,干净,好吃,放心。”

  有夏雪在,饮食住宿方面无需操心,她都会打点得清清楚楚。她是那种心思缜密、心细如发的女孩子,在很多事情上都能跟我想到一起去,正是叔叔说的“贤内助”类型,比起目前港岛花花世界里那些浮躁刁蛮的小女孩来,强逾百倍。

  “怎么样?是否有胖子的线索?”夏雪一脸严肃地替我开门。

  我摇摇头,像胖子那样的成名下手,往往会在一击即中后飘然身退,迅速离开刺杀地点,躲开一切追捕。

  “燕七不死,全仰赖他身上穿的那件‘天蚕甲’,其实胖子已经尽全力发出索命一击了。”夏雪指了指桌面上的一件近乎透明的坎肩。

  那件衣服又软又柔,握在手里,轻如无物。我提起它,迎着窗前的阳光看,才发现那些由正宗的天山神蚕丝编织而成的经纬网络。神蚕丝与铁线蛇并称为自然界两大坚韧至宝,普通冷兵器根本斩不断它。我猜杀伤燕七的只是胖子那柄梅花杵上的杀气和内力,真正的锋刃全被天蚕甲挡住。否则的话,一击穿心,就算华佗再世也回天乏术了。

  天蚕甲是大侠燕赵的“乾坤三宝”之一,曾有欧洲小国的领导人出价四亿美金求购,却被燕赵看都不看就拒绝了。他能把宝甲穿在小弟身上,可见兄弟之间情深无价。

  “价值四亿的好东西啊!如果穿在你身上,效果将超过双层铅板的防弹衣。陈风,不如你先穿着它,等燕七醒了再还给他?”夏雪心里只有我,其实女孩子更需要这种万无一失的防护,我更愿意将她说的话倒转过来。但是,天蚕甲是燕七的东西,我们绝不会妄动甚至据为己有。

  我笑了笑,走到旁边套间去看燕七。

  如果可能,我希望由他亲自打给大侠燕赵,免得口口相传,再弄出什么误会来。

  夏雪的外科护理技术不错,燕七身上的血衣已经换掉,床头上挂着生理盐水瓶子,正向燕七体内送入消炎杀菌的成分。他仰面躺着,凝视着五颜六色的屋顶木梁,眼神迷茫而晦暗,脸上毫无表情。

  “燕七哥,我是陈风,陈沧海的侄子,记得吗?”我低声呼唤他。

  他的脸色非常苍白,本来挺拔威猛的两道虎眉已经虚弱地耷拉下来,双眼勉力支撑着,但谁都看得出,他已经非常疲倦,如果能合眼睡上一觉,也许会对他的伤口有好处。

  “莎拉多丽……”他低唤了一声,又是那个女人的名字。

  “那是谁?莎拉多丽是谁?”我循着他的话题向下问。

  他的嘴唇立刻颤抖起来,因过度缺水而干裂的唇角缓缓地渗出了几缕血丝:“我要看到她,那个海市蜃楼里出现过的女人,她的名字就是‘莎拉多丽’。你明白吗?她是我毕生见过的最美的女人,这一生,不见她一面,我死不瞑目……死不瞑目。不,你不会懂,你永远都不会懂,她是属于雪山魅幻之景的,映在谁的心里,就是那个人前世缘分里的女人,找到她,那个人会变得比神仙还快乐。我将一生中最大的憾事一一列举下来,称为‘燕七七恨’,但这‘七恨’造成的遗憾全部加起来,都比不上见不到她的痛楚……莎拉多丽……”

  夏雪皱了皱眉:“他根本没听你说什么,只是神经病一样的胡乱呓语。”

  的确,就算燕七盯着我看的时候,目光也是空洞涣散的,仿佛只当我是空气一样,视线焦点落在无尽的远方。

  现在,暂时能够确定的是燕七不会死,伤情已经得到控制。

  “我马上要给大侠燕赵打电话,让他派人接燕七回去。希望胖子不会再来打扰咱们了,想想刚才那一幕,对方在咱们两人眼皮底下出手杀人,真是又惭愧又后怕!”我由衷地感叹,懊悔自己当时只顾到燕七,竟然忘记了保护夏雪。

  夏雪拍拍我的手背,无言地一笑,所有深意,全在不言中。她取了一个袋子,把天蚕甲装好,放进旅行箱的最下层。这种稀世之宝,如果给居心不良之辈看到,又将是一个大麻烦。

  我拨了方东晓说的那个号码,电话振铃七八次,才有一个声音浑厚低沉的男人来接电话:“喂,哪一位?”

  那正是大侠燕赵的声音,他身怀“乾坤混元罡气”和“龙象狮子吼”两种绝世内功,每次一开口,连空气都仿佛轻轻震颤起来,成为他的发功气场。

  “燕前辈,我是陈沧海的侄子,陈风。”我自报家门,脑海中浮现出高大威猛但又虚怀若谷的那个北方大汉的形象。

  燕赵微微一怔,声音里立刻有了笑意:“哦,是你?什么事?”

  我略去一切寒暄,言简意赅地把大昭寺内外发生的事叙述了一遍。

  燕赵处变不惊,静静地听着,直到我说完最后一个字,才淡淡地回答:“不要慌,请代我照顾燕七二十四小时,我会让目前身在南疆的兄弟赶过去处理一切。现在,我在拉萨没有可以托付的朋友,一切全仰仗小兄弟你了,多谢。”

  我不卑不亢地答应:“好,我会全力以赴保护燕七哥的安全,直到您的朋友赶来。”

  叔叔教导过我,人在江湖,务求保持“不卑不亢”四字。地位再高的官、声望再重的江湖人物都是从默默无闻中一步步登上去的,遇到他们,只需记住用“平常心”去看待应对就好,不必妄自菲薄。

  叔叔与燕赵可称是“南北齐名”,但两个人同样深沉隐忍,韬光养晦,是当之无愧的江湖后辈学习楷模。

  “小兄弟,你帮了我这么大忙,我该怎样谢你?”燕赵忽然低低地咳嗽起来。

  “不必,是我应该做的,只是我一直怀疑没有强大后台的话,胖子不可能向燕七哥下手,他不敢为了钱得罪燕家。这次燕七哥逃过一劫,大家都该提高警惕才对,您说呢?”我听得出,燕赵似乎受了某种内伤,心脏、肺管、食道都被累及,才会发出那样的咳嗽声。

  “你猜得对,三周前胖子在河北沧州这边出现过,连续六次偷袭我,终于得手。我中了他的‘湄公河之梅’,伤到了左肺,正在调养,不能出门。据可靠消息,胖子已经投靠了五角大楼那边,我正在继续搜集他的情况,这笔账暂时记下就是了。”燕赵轻轻地笑起来,低声感叹,“陈风,沧海兄果然没有看错你,你的确是个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等这事结束了,我会专程去港岛向你致谢。”

  我抓紧时间问了最后几个问题:“莎拉多丽是谁?燕七哥看到的海市蜃楼是指什么?他来西藏的探索目标是什么?同行者还有谁?”

  那些问题有助于打开燕七的心锁,我不想把一切矛盾都推给燕赵去解决。当然,我对黄金宝藏的兴趣不是很大,只是燕七提到了“千年危机扩散”,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

  燕赵叹了口气:“电话里说不清,我把燕七的资料传真给你。”

  我把小旅馆的传真号码报给他,然后两个人道别收线。

  燕七仍旧一动不动地平躺着,呆呆地凝视着屋顶。

  窗台上,吊兰和云竹枝繁叶茂、苍翠欲滴,那亦是夏雪的杰作。跟她在一起,我仿佛忘却了快节奏的港岛生活,越来越变得气定神闲起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是个性、思想极其接近的两个人,所以她做的任何事,都会深得我心。这一点,任何人无法取代。

  只过了五分钟,夏雪便捏着一叠传真纸进来,脸色变得非常凝重。

  “是从河北沧州来的传真资料,我只粗读了一遍,你相信吗?燕七遇到了一件比奇幻小说还要诡异的事,他看到海市蜃楼,并且亲自走进去,与幻影中的人交谈,然后用数码相机拍下了这一切。接下来,他告诉燕赵,要去寻找海市蜃楼里的世界,大致地点就在克什米尔高原的东西两侧……”她抖了抖那叠纸,发出一声浩叹,“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美丽的女人才能让男人发疯。燕七真正要找的,是一个在海市蜃楼中出现的女孩子,‘莎拉多丽’就是她的名字。”

  我接过传真纸,平铺在茶几上。夏雪已经细心地将每张纸都标注了页码,然后用红铅笔波浪线画出了重点段落。

  “慢慢看,我出去走走,不打扰你了。”夏雪嘴角浮出一丝微笑,转身走了出去。

  传真总共四十三页,全都是燕七的第一人称自述,逐一连贯起来,就是下面的这个诡谲故事。

  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探险队进入克什米尔高原东侧的无人区山谷,这里寸草不生,只有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和金黄色的沙砾,可以推断,多年以前这里是一条湍急的河流。断流之后,便只剩下光秃秃的河床。在这里,我发现了七粒金沙,最大的一块约有四克重。探险队的十一个人都捡到了金沙,大家都很兴奋,加速向河床源头前进,因为按照普遍规律,河床里有沉淀下来的金沙,源头处就可能有天然金块的矿床。幸运的话,我们将发现一条如金沙江一样的黄金之河。

  天黑之前,我们到达了一处低矮的瀑布前,姑且叫它瀑布吧,虽然现在没水了,但我能想象到若干年前,河水从这个高约五米的断崖上跌落下来时的情景。瀑布下是一个二十步见方的水潭,当然也没有水,是之前被水流硬生生地从青石板上冲击出来的巨大凹槽,可见当时的水流湍急之至。

  我们在断崖右侧的石岸上宿营,两名同伴在水潭石缝里捡到了四块红酒塞子大小的金块,兴奋地大叫大嚷。其实大家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不会为了一两块金子而兴奋过度,我们真正渴望的是发掘出亚洲第二条“金沙江”。吃饭的时候,我喝了一点点白葡萄酒,然后便趴在帐篷里专心地研究地图,为明天的行动做准备。我之所以要将奇遇发生前的事写得如此详细,就是想向所有人说明。到此为止,一切正常,与从前的任何一次探险活动没什么区别。其实发现金沙、金子也没什么特别的,上一次在北疆探险时,我甚至从一堆死人骸骨下发现了一袋西夏时代的金币。我的朋友“神眼”萧亮就更绝了,他曾在外蒙边境线的界碑旁边方便时,一脚踢到了成吉思汗用过的黄金碗,成了当季苏富比拍卖会上的绝对大热门。

  凌晨一点钟的时候,我走到帐篷外面去方便,准备舒展一下身体后就回来睡觉,明天继续努力。那时候,探险队的人都已经睡了,四野无人,十分寂静。忽然,我看到断崖下方出现了一座彩色的牌坊,那种东西通常只会在藏地寺庙前看到,而且天黑之前我们向断崖四周搜索时,根本不曾看到过它。牌坊后面,是一条已经被半人高的枯草覆盖的小路,一直通向远处。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确信不是自己的幻觉,便下了断崖,走到牌坊前面。当时,我的脑子有些混乱,并没有及时叫醒同伴,当然也有自己的私心在里面。所有探险队的成员既是相互守望、彼此扶持的伙伴,又是探险界的竞争对手,谁也不愿把自己第一眼发现的东西拱手让给别人,放过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机会……

  以上这段燕七的经历让我不由得心生慨叹,“名利”二字真是拥有无限的魔力,竟然能令燕七这样的探险界大行家忘记了危险的存在,犯了“无人区探险”的大忌。我理解他的想法,但却不敢苟同,毕竟这个世界上的荣誉和金钱都是无穷无尽的,不可能被一个人全部包揽。生命呢,却只有唯一的一条,毁灭后不可能再有重生的机会。两者比较,孰轻孰重,已经无需斟酌考虑了。很多时候,聪明人的选择就是如此奇怪,明明是二选一的判断题,偏偏就铁定选错。那么,燕七看到的果真不是幻觉吗?我迫不及待地继续翻看下去。

  我走过了牌坊,枯草稍稍一碰,就咔嚓咔嚓轻响着断掉了。远处,隐约可见一道红色的高墙。等我大踏步走近,才发现那原来是一座西藏风格的寺庙,从木门到墙体,都写满了古代藏族文字。在寺庙门口,我闻到了强烈的原始黄金矿体的味道。从古至今,真正的民间寻矿高手都知道,各种金属矿都有自己的特殊味道,不像硫磺矿那样刺鼻,但只要平心静气地去探索,就能判断出地下埋藏着什么。正因为探险队此行的主要目的就是寻找“金沙江”,所以每个人都花了近两年的时间专门研究地下金矿的特性,几乎人人都成了探矿的专家。

  于是,我顾不上观察四周的情况,便飞快地进门,穿过院子,再进一道门;再穿过院子进门,如此重复了十几次,突然发现自己正站在一道高高的悬崖上。脚下,是一个巨大的椭圆形山谷,无数散发着辉煌金光的块状物品高高地堆积在山谷里,填平了深达几十米的山谷一半。天哪,那些都是原始的金块!这是一个堆满了金子的山间盆地,纵向近一公里,横向超过五百米,高度约在四十到五十米之间,就算金块只堆满了那盆地的十分之一,就已经是足以震惊世界的超级黄金宝库了。

  悬崖侧面,有一条开凿在山体上的狭窄阶梯,我沿着它一路向下狂奔,直到站在金块顶上,双手各抓着一块比餐盘还要大的金饼。那种心情,就像一个饕餮之徒被突然丢进了摆满美味的后厨,不知道从哪里下嘴大吃一顿。我把金饼丢掉,又抱起一个更大的西瓜一样的黄金圆球,脚底踩着的竟然是一个餐桌面板一样大的金块。亮闪闪、明晃晃的金子已经将我完全包围,仿佛连我自己都要变成一个金人了。当我踏着遍地黄金高声呐喊、跳跃奔跑时,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接近极度完美,假如此刻再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能与我分享的话,就百分之百完美了。

  结果,我刚刚这么想,对面的山崖顶上就出现了一个衣袂飘飘的长发女人。我愣了一下,突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对面,沿着一条比西岳华山百丈悬梯还要陡立的石阶攀登上去。那女人退入金光照射不到的黑暗之中,她似乎一直都在微笑,洁白的牙齿在黑暗中闪着深海珍珠一般幽幽亮光。脚下不再是坚硬的山石,而是柔软的茵茵草地,空气中浓烈的黄金矿腥味淡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女人身上无法形容的馨香。

  于我而言,人生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如此。一座无法计数的黄金宝库,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一次酣畅狂野的缠绵纠结,冥冥之中,仿佛有人用一柄极其锐利的小刀,将这一幕深深地雕刻在我脑子里,时过境迁之后,每次睁眼闭眼,每晚睡前醒后,都会清晰地浮现在我脑海中。我问她的名字、她的年龄、她的来历,但她只告诉我“莎拉多丽”这个名字,其它一概只用微笑代替回答。那一夜,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享乐峰巅,然后带着绝对的满足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早晨被冻醒为止。

  奇怪的是,山谷仍在,黄金和莎拉多丽却都不见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无不荒凉的盆地,里面只有碎石和沙砾。我脚下的草地也消失了,变成了早就枯死的草根。就在我和莎拉多丽缠绵过的地方,留着一行断断续续的藏语血字,翻译成汉语就是“找到我、解救我”的意思。我发疯似的跑进盆地最底层,大声呼喊那个名字,最终精疲力竭地昏厥在地。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宿营地的帐篷里,探险队的所有同伴都在,他们听了我的叙述后,都认为那只不过是幻觉,是藏民口中常说的“雪山魅幻”,由大山里的山精树怪营造变化成漂亮的藏族女人,专门诱惑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我所见的,不过就是海市蜃楼而已,无需多辩。

  我的体力恢复之后,又回到莎拉多丽出现的山谷,用小刀削掉了那行血字,并且对着空旷的盆地发誓,无论前路有多危险,我一定要找到她、解救她……

  传真纸上的内容到此结束,按照影印件的纸面字迹分析,燕赵那边是直接将燕七的探险日记复印传真了过来,所以每当叙述到激动紧张的段落时,字迹就变得龙飞凤舞、潦草不堪,非得仔细辨认才行。

  “燕七在海市蜃楼里的奇遇说明了什么?”我轻弹着那叠纸,侧耳听听,燕七似乎已经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如果他能小睡一觉,定会对身体恢复大有裨益。

  按照他的描述,盆地中堆叠的黄金绝对是天量,谁能找到它,谁将成为国际黄金交易市场上的超级大鳄。这样的消息一经证实,克什米尔高原差不多又将成为无人区探险家们的乐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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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空间王妃太有钱》 玉无双穿越后成了大佬们的小可爱,人生就像开了挂一样,亲爹大将军,外公大祭司,奶奶疼,爷爷爱,外加三个妹控哥哥 修行圈:传言玉家嫡小姐是个没有修行的废物。 玉无双小手一伸,天地变色,现代科技了解一下,秒杀修行高等武力者。 灵兽圈:传言玉家嫡小姐不能签订契约灵兽。 玉无双怀中的雪团苏醒了,翻身一变庞然大物,顶级灵兽之主。 炼药圈:传言玉家嫡小姐靠着哥哥混进了炼药坊。 玉无双空间大鼎一抬,金光闪闪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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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靠摆摊火了

《她靠摆摊火了》 明家长子明旬相貌英俊,脾气温和,在生意场上所向披靡,他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身体弱。 据闻明家请过数位天师为明旬续命,皆无功而返。 整个上京的人都知道明家大公子活不过二十九。 明旬今年已经二十八。 众人都等着明家的噩耗。 。。。。。。 直到过了二十一岁的命劫,时落才被师父赶下山,临走前,师父还交给她个任务,让她去明家,送明家大公子最后一程,尽量让他减少些痛苦。 后来,明旬在万众瞩目中活到了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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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泄露心声后被全宗门团宠了

深渊魔主萧闻夏被九十九道天雷劈的神魂俱灭,再醒来时,已经成了个只有三岁的普通人族。 天道在此时告诉她,她身处的这个小世界即将在百年后被深渊魔族侵吞,届时此处将会寸草不生,血流漂杵。 就连将她捡回来的逍遥宗宗主也会死于非命,若是萧闻夏无法阻止事情发生,就会和这个小世界一起灰飞烟灭。 萧闻夏:距离这个小世界毁灭只有百年,她一个没有灵根的三岁小孩做不到啊! 逍遥宗宗主和在场的二徒弟齐刷刷看向她。这孩子有点东西,得留下! 整个修仙界都知道逍遥宗宗主收了个没什么天赋的小徒弟。小徒弟年纪不大,但却最会戳人肺管子,尤其是在众人都能听到她的心声后。 宗主大徒弟刚被女修甩了;萧闻夏在心里啧啧感叹:被甩了也好,毕竟这女修在和大师兄亲热的同时,还有其他好哥哥呢。 再说了,她最喜欢的还不是大师兄。大师兄嘤的一声哭了出来。宗主二徒弟和丹药坊交易后,获得了大把灵石;萧闻夏叹气摇头,心里嘀咕:这瓶丹药拿到拍卖行去起码能拍出十倍高价,二师姐也太傻了……二师姐气急吐血。 宗主三徒弟自诩万人迷,偶像包袱十吨重;萧闻夏呵笑一声,心中吐槽:处处留情就要做好喜当爹的准备! 算算时间,假嫂子要来了吧。三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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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千亿物资养大佬

《带着空间千亿物资养大佬》 金芊芊怎么也没想到,不过是继承一笔遗产,却莫名多了一个神秘空间。 不知道空间通往何处,末世,穿越,还是无限生存? 一想到之前看到的那些网络小说,金芊芊再也坐不住了,那就是囤,能囤多少囤多少,最好是把整个空间都塞满。 在她把所有金钱挥霍一空,准备回程的时候,隔壁位置居然是自己心目中的男神。 正当她纠结要不要表白,飞机失事,她竟然和男神一起穿回了古代! 干枯的地面,满嘴的沙石,她成了逃荒百姓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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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重生文女主做妯娌

阮今瑶嫁人之后发现自己的大嫂运气似乎很好。只要是她开的铺子没有不赚钱的,只要是她遇见的公子没有不欣赏她的,所有针对她的算计没有能成功的,捡到一个老骗子结果是神医,捡到一个小乞丐结果是神童。 阮今瑶觉得作为妯娌,除了身份,真是哪一点都比不过她。哦,对,还有一点,自家夫君天天逗她开心,大哥天天惹大嫂生气,某种程度上自己比她要强一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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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现代以后她躺赢了

时妤作为女娲族传人,没想到自己竟然穿越了!! 穿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月,时妤捡到了一只超萌可爱的人类小幼崽。 穿到这个世界的第二个月,时妤捡到了一只忠犬黏人的京城太子爷。 穿到这个世界的第N天,时妤捡到了一群奇奇怪怪的孙子,莫名成了几万高龄的老祖宗。 大孙子:“姑奶奶,您要不教教我打游戏呗?” 时妤冷漠脸:“你不是被称为国内游戏第一人?” 二孙子:“小祖宗,国际赛车了解一下?” 继续冷漠脸:“没兴趣,你们太慢!” 三孙子:“小祖宗,演唱会VIP门票给你留了99张~” 究极冷漠:“你说我拿去卖了,能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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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底网红校花

【【红袖读书——首届“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 冬日图书馆,何俊熙红着脸对梨野说: “我喜欢你,我想让你跟我考上同一座大学。” “你走吧,我不喜欢你!” 除夕夜,梨野发消息问何俊熙。 “怎么确定喜欢一个人?” “我对你的喜欢你感觉不到吗?” “我感觉你比以前更讨人厌了!” 女神节,梨野把一支红玫瑰递给何俊熙,“生日快乐!” 何俊熙惊喜接过,梨野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 “别误会,我只是拿不要钱的花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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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摇女剑仙

命运多舛的孤女因意外来到异世,却发现这是一个奇光异彩的仙侠世界。 她紧握手中的剑,一步一步的走向高处。是为了看更好的风景,亦是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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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靖的中年危机

眼看一场席卷三界的惊天大战即将爆发,陈塘关总兵李靖站在了风口浪尖,一边是师门,一边是朝廷,自己该何去何从? 同时,他的家事同样一团乱麻。 家里三个儿子,老大金吒是个愣头青,一天到晚爱打抱不平,如果不是有个系统,早被人坑死了。 老二木吒随身带着个大道图书馆,整天沉迷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年纪轻轻却活的比他爹还佛系。 至于老三哪吒,自称是个什么轮回者,口头禅是“杀人有积分啊”,李靖一直都不能肯定他到底算不算自己儿子。 三个儿子一个比一个不让人省心,外面的情人石矶娘娘又天天闹着要进家门。 人到中年,世事唯艰啊! 而当他发现,师门的那些大佬们,一个个都在打他家那几个儿子的主意时,中年奶爸终于怒了。 苟了这么多年,你们真当我是个只能靠儿子吃饭的货啊,是时候展露一下我李靖真正的实力了! 友情提示:本书节奏慢到令人发指,比如主角的金手指……嗯,争取在二十万字内写出来。 书友群QQ:86807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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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嫁给山野糙汉后,她被团宠了

逃命的安定侯嫡长女,被人一板砖拍的脑震荡,等醒来,成了农家小媳妇。 外面危机重重,怕小命不保,席杳觉得,马甲不能掉,死也不能掉……为了不被赶走,努力的席杳一不小心就成了周家的团宠,个个都护着她。 从小定亲却没看过新娘子的周戎被老丈人勒索,连赶考的银子都被剥削了,娶了个病怏怏的媳妇,想着一定要人家知道,他不想娶的,所以,好是不能好的,绝对不可能好。 为了表示自己的立场,周戎冷言冷语,冷酷无情,然后发现,自家小媳妇,对家里奶娃娃都比对他好……觉得小媳妇挺好的他,想着自己还可以努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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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心日记

记录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书写内心的悲悲喜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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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妻体弱多病

沈小楼是个疯子,从地下研究所逃出去后,她一心报仇。把仇人屠戮干净之后她又回到了基地,炸了研究所再次睁开眼她成了世家大族放逐到庄子上的小可怜,背负恶名,十五年来无人问津。 恶奴欺主,一场风寒要了原主的小命醒来的沈小楼看着恶奴饭桌上的鸡鸭鱼肉大肘子,眼冒绿光,提根棍子就抡上去了末世十年,沈小楼对食物特别有执念隔壁庄子上的书生重病,奴才不给请大夫,还把他绑在屋里折磨,就等着咽气出殡了沈小楼一度以为书生温文尔雅,性情温和,实属谈恋爱的好对象直到有一日,她在巷子里撞见他举刀刺进一人身体,血溅了一脸,骇人至极她错愕之后,吓得眼眶通红,半天说不出话皇城司指挥使江逢,冷血寡情,不近女色那一年他身受重伤躲在小庄子上,遇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姑娘初见,她是个病秧子,天真善良,自己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却坚定不移地帮他助他再见,被家中姐妹故意抛下的她柔弱可怜,一边哭得梨花带雨,一边委屈巴巴求到他的马车前六亲不认的江逢头一回动了恻隐之心后来,得知她有危险,他赶去相救,却见那柔柔弱弱的病秧子,手脚麻利地把意欲辱她的男人打晕,甚至朝他射去一支暗箭转头对上眼神复杂的江逢,沈小楼咬唇迟疑片刻, “大人,当没看见可好?”江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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