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烟弥散之中,夹杂着叶天的咆哮:“不行,那就再来第二次!老子今天非要炸开一条大路不可!”

  “我们要不要再后撤一些?”夏雪抬起头,忧心忡忡地向前望着。

  在空气流通不畅的甬道中连续爆破,是探险者的大忌,叶天不会不懂,只是太着急了,将生死都置之度外。

  “不必,该死的会死,该长生的一定长生。陈风,不要动,看着我的眼睛。”小男孩向我俯身下来,按在我胸口上的手掌突然发力,痛得我浑身一颤。他的眼睛里释放出一种朱古力色的柔和光线,甫一接触,我就有种慢慢地浸入温泉的感觉,身体的皮肤与毛孔缓缓放松,任由一股莫名的热流冲刷过来。

  “你……你在干什么?”夏雪不知看到了什么,惊恐地大叫。

  我无力抬头,看不清小男孩究竟做了什么,才会吓到夏雪。

  “不要说话,不要动,放松身心,像重归婴儿时代一样,无知无识,无忧无惧。这个世界对你来说,是崭新而纯净的,是一座充满了新奇事物的天堂乐园。你从未知世界里萌生、成形、长大、呱呱坠地,然后沐浴着阳光、雨露、爱抚,吸收天地间的精华灵气,由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直至今日。重生,对于别人而言是不可思议的,但对于你,却是生命过程中必经的一步。现在,你想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小男孩的声音越来越沉潜,渐渐地,我感觉那声音实际是从自己的内心深处发出的,换句话说,就像是我在自言自语一样。

  暖洋洋的感觉流遍了我的全身,我觉得自己似乎要轻轻地飘起来,就像前年在死海的海滨浴场里游泳时一样,不必挥臂拍水,天然的浮力就能将自己托起于水面上。

  “你不要伤害他!”夏雪弓身弹跳起来。

  我的头原先是枕在她腿上的,此刻后脑着地,冷如坚冰的地面泛着微微寒气侵袭而来。

  “我看到一个梦幻般的城池,我闻到空气中充满了紫檀与曼陀罗花混合着的异香,我听到了十几种银铃一起在风中振响的细碎声音,合成了无比美妙的乐声。有人诵经,有人歌舞,有人欢笑,有人在空中飞翔……”我的思想不受控制地神驰纵横,脑海中掠过各种奇奇怪怪的景物,都是此前从未见过的。

  小男孩的脸越来越近,鼻孔里呼出的热气直喷在我额头上。

  “快去香巴拉城,快去香巴拉城,那才是你的唯一使命。”明明是小男孩的声音,却来自于我的心底。我闭上眼,任由他紧贴过来。

  “那座白色的城就是传说中的香巴拉城吗?”视界的边缘,夕阳辉映着一座洁白的石块砌筑而成的巍峨城池,脚下那条被鲜花簇拥着的小径,弯弯曲曲地一路通向它。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必须去香巴拉城,三眼族人的乌云正企图笼罩那座城池的暮光。唯有你能结束那场噩梦,将藏地雪国从乌云中拯救出来,伏藏师们前赴后继地接力传承,就是为了要你明白这一点。陈风,记住我的话,无论将来发生什么,一定要去那里……”

  “可是,我就要死了……”那些泛着寒光的钢芯子弹不是拍电影的道具,而是货真价实的夺命武器。没有人能在身中那么多枪的情况下起死回生,除非他是美国电影里的超人。

  “香巴拉”是藏语的音译,又译为“香格里拉”,意思是“极乐园”。它是佛教所说的神话世界,为时轮佛法的发源地。佛学界认为香巴拉是一个虚构的世外桃源,是藏传佛教徒向往追求的理想净土、极乐世界、人间仙境。

  西藏素有“观音净土”、“佛陀天国”的别称,西藏人大都信仰佛教,面对严酷的大自然和沉重的负担,自然会想到寻找物质以外的精神慰藉。他们认为现实是苦海,要遭到生老病死的折磨,由于种种因缘在六道轮回中无休止地往返。为了脱离苦海,必须断除轮回业力、皈依佛法、通过六度,即布施、技戒、堪忍、精进、禅定、智慧,这样才能脱离苦海达到彼岸,而香巴拉就是他们世代憧憬的天堂。

  “我也很想进入传说中的香巴拉城,但很可惜的是,我就要……死了。”我不怕死,遗憾的是没有完成入藏的最终使命,揭开叔叔的惨死谜题。

  “你是不会死的,因为有护法神玛哈嘎拉的生命之光普照着你的未来。使命没有达成之前,谁都不要轻言死亡。香巴拉城在等着你,藏地诸族的人民在企盼你。”小男孩的声音远了,暖流也随之消失,只剩下遍地冰冷的岩石。

  我感觉身体忽然一轻,伤口的麻痛感一扫而空,自己竟然能够一跃而起,重新恢复了生龙活虎的状态。

  我没有死,而是在死神的门槛上打了个转之后,又轻松地回到甬道里来了。

  “陈风,你好了,你完全好了!”夏雪飞扑过来,紧紧地搂住我的脖子。

  第一个甜蜜而深刻的吻,就在此刻自然而然地发生了,经历过生离死别后的人,才更珍惜眼前的一切。这是我第一次吻一个女孩子,不由自主地全身心迷醉般地投入到这个长达数分钟之久的热吻中,浑然忘却了周围的一切。

  “我爱你,永永远远,生死不渝。”两个人的嘴唇刚刚分开,夏雪便迫不及待地说出了这句话,仿佛害怕此刻不说便再无机会一样。

  我揽住她的细腰,没有多说一个字,所有的柔情与承诺都在眼神交错中呈现给她。

  “恭喜你,恭喜你们。”小男孩踉跄后退,勉强扶着石壁盘膝趺坐下来。

  “发生了什么事?”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衣服完好如初,没有弹孔,也没有血迹。相反,小男孩的衣服已经变成了一件恐怖的血衣,他的脸色苍白如纸,连喘息都变得吃力无比了。

  “他进入了你的身体,然后又退了出来——”前面再次传来爆炸声,打断了夏雪的话。

  “我是伏藏师,就一定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你看,这块银牌正在发生变化,它将带我回到最初的灵魂栖息地。陈风,记住,一定要赶到香巴拉城去,为了藏地雪国的安宁,一定要击退三眼族人的侵袭……”那块银牌透出了一缕七彩光芒,照彻了小男孩身边的世界。

  夏雪的话,让我相信就在几分钟前,小男孩运用了佛法中的大神通、大智惹,从鬼门关上将我拉了回来。我的复活真的是一个非常神奇的过程,他进入我的身体后,将时光逆转到了叶天开枪之前,代我承受了对方的子弹。我的命,实际是用他的命换回来的。

  我抚摸着胸口受伤的位置,那里没有一丝中弹的痕迹,心脏也依旧生机无限地勃勃跳动着。

  “谢谢你,我一定……”

  我刚刚向前跨步,他立刻举手阻止:“不要过来,更不要感谢我,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使命,只不过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不同而已。在死亡的边缘救你,就是我留在藏地的唯一使命。接下来,前路会有更多重担等着你,继续努力吧,跟着六字真言的力量,以护法神玛哈嘎拉的神光做指引,嗡嘛呢叭咪哞,嗡嘛呢叭咪哞,嗡嘛呢叭咪哞,嗡嘛呢叭咪哞,嗡嘛呢叭咪哞……”

  小男孩轻轻合掌,微笑着一遍一遍重复着藏地上流传了千年的六字真言。银牌上的光倏地飞起来,化成缠绕着他身体的一道七彩光环。光环愈来愈强,又形成一道立体的光幢,把他密密地罩住。最终,他与光幢一起化为七尺彩虹横飞而去,奔向甬道尽头。

  “虹化,是真正的高僧虹化!”夏雪低叫。

  我拉着她的手急追那道长虹,猛听见前面响起一声震耳欲聋的惊雷,黑黢黢的甬道里突然出现了久违的光明。正前方五十步外,出现了一个正方形的洞口,温暖明亮的阳光,正堂堂正正地照射进来。

  长虹消失了,就在我们的前面,叶天拖着司马镜的手,也在跌跌撞撞地向前跑,脚下不时地绊到碎石和尸体。

  “不能出去,那是死局中的死地方位、死门正中,你会有生命危险!”司马镜声嘶力竭地叫着,手中的罗盘上下颠簸,不时地洒出鲜红的血滴来。叔叔说过,血罗盘其实就是武学中的“天魔解体大法”,风水师用自己的鲜血涂抹法器工具,以求双方心力相通,计算出风水布局里的好与歹。

  我骤然停步,拦在夏雪面前,低声告诉她:“你留下,等危险信号解除后,我会回来接你。”

  她那么相信我,我有责任保护她的安危,带她毫发未伤地走出困境。

  “那么,多加小心——我等你。”夏雪恋恋不舍地放开我的手,粲然一笑,洁白的牙齿在暗影里闪着光。

  回想一下,连小男孩在内的五名伏藏师依次在甬道里穿行,为的是进入雪山腹地深处,哪里会有什么阳光?应该是越向里面去越是黑暗无边才对。我只能猜测是这条甬道出了点麻烦,根本没有在恰当的时机通到恰当的地方去。

  叶天与司马镜的身体出现在光影中,我急速前冲,赶到他们身边。那个洞口约有七尺见方,满地都是爆炸留下的大小石块。洞外是一片平坦的山谷,地面与树丛被积雪深深地覆盖着,反射着头顶的阳光,幻化出一道又一道炫目的雪光。

  “这里是……这里是外面的真实世界吗?以前好像来过?”司马镜喃喃自语,手忙脚乱地低头,用指北针来侦测方向,跟罗盘上的显示比对着。

  我听到了激流拍岸声,低头向下看,一条翻滚着白浪的冰河,正从岩石缝隙里喷涌出来。现在,我们站的地方离地面七八米高,施展轻功一跃而下不是什么问题。叶天和司马镜的注意力被眼前的变化全部吸引住,对我的突然出现也毫不在意了。

  “天哪,我们竟然到了鹰嘴台附近,这是同一片山体,两地相距仅有三十米。这个‘九曲蛇脉遭断头’的死亡格局仍在,那条冰河就是九脉汇集、九死无回之地。既然这样,甬道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追索了那么久,就只是为了带我们来这里吗?”司马镜大力地拍打着自己的脑门,无法解释目前的处境。

  嘎的一声,一只被惊动的兀鹰从我们头顶掠过,翅膀拍动时,脱落了一条半黑半灰的翎毛,飘飘摇摇地坠下。

  “司马,血罗盘出问题了?还是你在故意骗我,带我兜了个大圈子后又回到出发点上来了?我只数到十,如果再不能找到答案,你就可以死了。”叶天咬着牙举手,手枪顶在司马镜的太阳穴上。

  以利益纠结的团队,最后必定因利益而四散,眼前一幕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叶天与邵节、司马镜、嘉措顿珠之间,只不过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和相互利用的关系,当对方的利用价值被榨干后,很可能就被弃之如敝屣。

  从鹰羽上看,它与鹰嘴台那边的秃鹫是同一族群的,司马镜的判断并没有错。

  “叶天,你说过大家会长期合作的,绝不会做出不仁不义的事来。现在,咱们在同一条船上,杀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司马镜的脸上充满了恐惧的阴影。

  每个人都有自己与生俱来的弱点,他的最大弱点就是怕死,而叶天已经很好地掌握了这一点。

  “一、二、三……”叶天缓慢地报数,司马镜的脸变得毫无血色,苍白的唇急促地哆嗦着。

  此刻,叶天的脸是向着洞里的,没发现下面的雪地里突然闪出两个人来,前面的那人肩上扛着一张桃红色的长弓,由弓背到弓弦都呈现出一种柔媚至极的脂粉颜色,像是古代沙场女将们用的那种。后面的人双手拎着一只黑布覆盖的鸟笼一样的东西,直径与高度差不多都有两尺,看上去非常沉重。

  “六、七、八……”叶天和司马镜的眼睛里都闪出了绝望的光芒。

  “叶天,你不能这样,我已经瞒着老陈帮你做了那么多事,还亲手替你杀了老邵。再说,回港岛以后,你还得有很多地方用到我,不能这么绝情啊!”司马镜感到了死神的强烈威胁,身子摇晃了两下,扑通一声跪在叶天的脚下。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身为异术界的老前辈,他竟然为了活命不惜给叶天这样的后辈下跪乞饶。

  下面的两人已经驻足,一人沉腰坐马,双臂开弓,如同怀抱一轮胭脂红色的满月;另一人吃力地把鸟笼搭在弓弦上,像高射炮的预瞄技师一样,小心地调整着射击方向。

  “十。”最后一个数字出口,叶天食指一动,枪响人倒,一代风水大师司马镜便软软地倒了下去,手上那只浸满了鲜血的紫铜罗盘当啷一声落地。

  “我从前没看出来,你竟然那么喜欢杀人。叶天,我现在才发现,虽然咱们是好朋友,但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你。杀了他,下一个仍旧会轮到我,对不对?”我捡起了司马镜丢弃的罗盘,那是司马家族的传世宝物,极有历史价值。

  “咦,你不是己经中了我十几枪,奄奄一息地倒地了吗?怎么还能再次毫发未伤地站在这里?难道是刚才那道穿透石壁的古怪彩虹救了你?”他终于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了,向甬道里张望,“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含着金钥匙出生,当然不会明白我这样的穷小子心里是怎么想的,你也没兴趣知道,对不对?你只知道交往多年,为什么从来不想想你们陈家就该那么有钱,我姓叶的就应该永远做陈家的打工仔?我发誓要改变这种状况,发誓有一天要你们也尝尝卑躬屈膝、厚颜无耻地跟在我屁股后面的美妙感觉——”他的枪口又一次对准了我。

  “无论如何,你不该杀司马叔。反正甬道已经炸开,通向何处又不是他能决定的。在藏地雪域之上,人类是非常渺小的,只能随形势而改变自己,却不要妄想掌控一切,不是吗?”我脑子里一直盘旋着过去两个人同学、同窗、同行时的点点滴滴,那时候,我们是最好的拍档,合作始终天衣无缝。叶天会弥补我遗留下的所有漏洞,让任何竞赛对手自叹不如。

  “到现在这地步了,还想像以前那样教训我?”叶天阴沉沉地笑了。

  我摇摇头,叶天龇牙一笑,像是一条终于按捺不住攻击欲望的狼犬。

  “我只是可惜,大家都浪费了那段宝贵的年轻时光。如果知道你装得那么辛苦,不如好合好散,各自去寻找真正的友谊。”我说的全都是真心话,包含着对他的深深歉意。有钱并没有错,我始终秉持真心待人的行事原则,是叶天的个性太过偏激了。

  “现在醒悟还不晚哟,哈哈哈哈——”

  他以为枪在自己手上,就一定胜券在握,但狂笑声还未停歇,下面两人蓦地发出一声杀气澎天、回声不绝的震喝:“五花神刀,一击必杀——”

  那只鸟笼嗖的一声飞射出来,带着恐怖的啸叫声,半空一旋,倏地套在叶天的头上。叶天来不及反应,下意识地扣动扳机,但我早就先一步侧身掠进,扣住他的手腕一翻一扭,将那柄手枪抢了下来。

  射出鸟笼的是五花神教的梅天蝎、孙柔枪两个,而现在我已经明白,这遮盖着黑布的东西也并非什么鸟笼,而是江湖传说中的暗器之王、曾经帮助大清雍正皇帝扫平朝野异己的“血滴子”。

  那种暗器的原型,是一条长铁链连着一个圆帽型的金属笼子,可以飞出去套住敌人的头颅。金属帽子的边缘有一圈鲨鳍形利刃,当血滴子套住目标时,操控者可以借由控制利刃的钢索收紧笼口,利刃就会把敌人颈子切断,取下敌人的首级,犹如会飞的圆锯一般。在飞行途中,血滴子还会因高速飞旋而连续发出震撼人心的“嗖嗖”声。

  据可靠记载,“血滴子”里面储存着一种极其猛烈的毒药,是用毒蛇的毒液混合一种毒树的汁液炼成,一滴就能令人通身溃烂而死,故称“血滴子”。炼制这种毒药的主要原料,是一种名叫“撒树”的树汁,出产于大陆的广西边境深山中。苗人所用的毒箭,箭镞上所敷的见血封喉的毒药,就是用撒树汁熬成的。

  清史记载,雍正当年曾下密旨给广西巡抚李绂,要他在广西寻找这种毒树汁。密旨上说:“近闻贵州诸苗之中,獞苗之弩最毒。药有两种,一种草药,一种蛇药。草药虽毒,熬成两月之后,即出气不灵。蛇药熬成,数年可用。但单用蛇汁,其药只能溃烂,仍有治蛇之药可医。更有一种蛮药,其名曰‘撒’,以此配入蛇汁熬箭,其毒遍处周流,始不可治。闻此‘撒’药,系毒树之汁,滴在石上凝结而成。其他微红,产于广西泗城土府。其树颇少,得之亦难。彼处猎人暗暗卖,其价如金,苗人视为至宝。尔等可著人密行访问此树,必令认明形状,尽快砍挖,无留遗迹。既有此药,亦应有解治之法。更加密密遍处访询,如有解毒之方,即便写明乘驿奏闻。”

  叔叔熟读清吏,他的一位江湖朋友曾从北邙山派的后代手里买到过一件残破的“血滴子”原型,搜易我也有幸目睹过这种诡异暗器的照片,与梅、孙二人合力射出的东西几乎一模一样。“什么东西?这是什么东西?”叶天不愧是经验丰富的高手,双手一触摸到鸟笼底边的那些精钢快刀,便马上冷静地贴着石壁站定,垂下双手,不再胡乱叫嚣。

  我压低了声音:“是传说中的‘血滴子’,发射这东西的是五花神教的那两个人,邵叔、司马叔应该已经通知过你了。”

  在北上的过程中,其实我们都低估了梅天蝎、孙柔枪的杀伤力。既然黑道人物对五花神教如此忌惮,教里的人物就绝不会是浪得虚名的,只是极力隐忍,尚未发作而已。

  “陈先生,叫那小子最好别乱说乱动,否则的话,血滴子上的钢索一收,他的头就会在几秒钟内化为血水,神仙都救不了。”孙柔枪仰面大叫。那鸟笼上的确连着一条银色的钢链,另一头握在孙柔枪的手里。

  我撩开那鸟笼上的黑布,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紧紧地卡在叶天喉结上的那一圈雪色利刃,总共二十四柄。叶天倒吸了一口凉气,半张着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江湖中的现实事件,永远比故事传说更为精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会在偏僻的藏地山谷中竟有“血滴子”出现,而且是卡在我的朋友头上。

  “有没有解救的办法?陈风,你那么聪明,快替我想想,把这东西弄下来。刀刃上一定是涂了剧毒,腥气熏得我几乎透不过起来了。”叶天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绝对的冷静,因为那些尖刀尾部的卡簧都是单向驳动的,就像警察手铐上的狼牙锯齿一样,只会越挣越紧。他用带毒的子弹杀我,转眼间“现世报”就来了,同样受制于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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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天然怂的工科男,因为某种不明的原因,穿越到了大革命之前的法国,而且成了未来的拿破仑皇帝的大哥。   他是顺势抱住这条大腿,从此混吃等死;还是抓住这个机遇,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伟业呢?

四合如意

谢太后死在权势滔天的那一年。臭名昭著的她,不但没受到报应,反而穿到六十四年前。 敌人尚未出生,她就赢在了起跑线,这就是做了祖宗的好处。……上辈子装作贤良淑德,却人人叫骂。 这一生干脆不再遮掩。结果好像与她想的有些不同。打人,落得贤孝名。 分家,族人自愿追随。杀人,也成了仗义之举。谢家娘子心善,人又好,大家都知晓。 谢玉琰:惟愿天下安定,兴盛太平王晏:不信*****V裙:五四二八壹四零二五粉丝值2000+,或者全订过云霓任何一本书皆可申请入群教主出品,品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