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脩带队从六安城中撤离的时候,随身只携带了少量干粮。倒是梅乾在这上头更加注意些,一直都保有足够的储备。当他退至擂鼓尖台地以后,又从经过此地的流民队伍手中强制征用了相当数量的粮秣,存放在台地后方几个临时营建的库房里。

  邓铜、贺松等人整顿部伍告一段落以后,雷远便令郭竟打开库房,给所有将士们加一餐。倒不是说要靠加一顿饭来收买人心,实在是因为曹军步步迫近,明日必然将要苦战,只怕将士们难有安心吃饭的机会。

  丁立和陈夏的部属们要防备曹军,他们自行组织分批开伙。其他的将士们便聚在台地中央,由各自的曲长、都伯自上而下划分区域,每什各自起灶。自古以来,军中都是每十人使用一灶,什长要管理本什用来煮粥的陶制锅罐器具,安排起灶、生火、烹煮食物,进而还要负责分餐……这是军队中最基层、也是最重要的权力之一,什长的权威也往往由此而来。什长起灶的时候,每个什还要另外派出几个人,往山道后方去汲水和捡拾柴禾。

  吃的东西其实很是简陋,不外乎小米、麦屑、杂豆之类混在一起,煮成半干不湿的一锅。郭竟还找出几袋桑葚干来,几个曲长们将之分了分,每什分到一捧,倒进锅里一并煮了,权当调味。

  士卒们有的拿出盘子,有的拿出切开的葫芦,有人用装水的皮袋,也有人用头盔各自盛了,呼噜噜地大吃。

  雷远和樊宏、樊丰、傅恩、李贞等人背靠着一座箭楼围坐在一起。由于侧面有片斜出的岩崖遮蔽住了山风,他们很容易就点起了火,傅恩负责煮了一大锅粥。这种时候,即便是首领也没什么特殊待遇可言,雷远享用的粥比其他士卒们浓稠些,仅此而已。

  粥里混了很多沙子,而豆子又很难煮透,嚼起来满嘴的沙沙作响。雷远并非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然而说句实话,难以下咽。

  眼看雷远面露难色,樊丰邀功也似地从背后取出个黑色小瓮来:“小郎君,尝尝这个。”

  雷远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个酱瓿。

  瓿里传出的气味……像是沤烂的草根再混合腐肉一起搅拌腌制的结果,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雷远下意识地一把按住瓿口,举得稍微远些:“这里头是什么?”

  “是酱啊!”樊丰满脸得意:“从库藏里搜出的好东西!就只有这一瓿!”

  “肉酱……是鼋肉,或者狗肉酱吧?”樊宏看看自己弟弟,问了句。

  傅恩凑过来闻了闻:“应该还加了芥子。”

  这对于樊氏兄弟来说,这种口味浓烈的酱便算很少见的美味佳肴,毕竟他们平日里能食用的只是咸豉而已。若在普通百姓的生活中,连咸豉都算奢侈品了。雷远想了想,提着酱瓿起身,向其他人做了个手掌下压的姿势:“你们继续吃吧,不用跟着。我去去就来。”

  李贞看了看樊氏兄弟,犹豫了一下,还是站了起来。他顺手提起刀,把长弓背在背上。这几日里,少年人愈发沉默寡言,但依然紧紧跟着雷远,几乎寸步不离。

  雷远走几步到另一个灶边,唤什长拿个碗,从瓿里倒了一点出来:“尝尝这个,肉酱。”

  那什长连声谢了。

  雷远又往下一个灶去。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分发。走了没多久,瓿里空了大半,许多士兵都知道了雷远正在分发美味的肉酱。有个高大的士卒看他没有什么架子,于是隔着段距离就开始嚷嚷:“小郎君,这里!这里!”

  “没有多少啦!”雷远举起酱瓿,将它倾斜过来向众人示意,转而去问那士卒:“只剩下最后一些,我觉得,应该留给真正的勇士享用。你是吗?”

  那士卒在其他人的起哄声中站起来,大声道:“小郎君,我叫邓乐,是邓曲长部下的老兵,前前后后打过的仗没有五十,也有四十多;亲手杀死的敌人有十几个。今天上午,我在山道上杀死曹军追兵两人……算得上勇士吗?”

  “邓铜!邓铜!”雷远叫嚷道:“这是你的部下吗?他说的没错吧?”

  坐在较远处的邓铜连忙应了声:“没错!”

  雷远笑着迈步过去,往邓乐的木碗里倒了点肉酱。

  此举使得更多士兵闹腾起来。此时的风气本就崇尚刚强勇烈,耻为人后,见邓乐得意洋洋,许多人立时跃起,各自夸耀战果。虽然在曹军眼中,这些地方豪霸的部曲们降叛不定,都是令人头痛的贼寇,但他们自己并不自以为是贼。在这些将士们的眼中,他们都是保境安民的壮士,并不缺乏自豪感。

  眼下将士们纷纷扰扰,雷远也不慌乱。借着昏黄的夕阳,他端详着那些站起的将士,一个个指点:“你,你,还有你,坐下!已经是什长伍长了,本就该比别人强!至于和士卒比较武勇吗?居然还有屯长?郑晋你也给我坐下,坐下!还有几个?你们,近前来说话!”

  在更多将士起哄的声音围绕下,十几个士卒挤挤挨挨地站到雷远跟前。雷远给他们每人分了点肉酱,一个个询问他们的姓名,再勉励几句。酱瓿本来不大,十几人分享,每人能尝到的只有一口两口而已,但这种在千百人面前得到贵人赏赐的荣耀感,还是令他们心满意足。

  待到这十余名悍卒散去,雷远待要转回自家的灶台,先把空空如也的酱瓿随手抛给身边的某个年轻士卒。对于普通士卒来说,陶器也是很珍贵的物资。那士卒接过酱瓿,露出喜悦的神色,见雷远将要离去,连忙唤了一声:“小郎君,给你这个!”

  雷远低头看了看,捧在那士卒双手中的是一串紫色的野果。许是刚用山泉洗过,野果带着清冽的湿气,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

  雷远捻了一颗尝尝,微酸微甜,刹是可口。

  “此物甚好!”雷远赞了一句,顺势在那士卒身边跪坐下来,小心翼翼地又捻下一颗来吃。

  有个士卒就坐在这灶台边,眼看雷远动作文雅,又觉得他并没有架子,忍不住说了句:“比起小将军来,小郎君你可秀气多啦。不像个厮杀汉子……小郎君,你会打仗吗?你能带我们打赢曹军吗?”

  话一出口,他自己都怔住了。眼前这人,可是淮南群豪大首领雷绪之子,眼下这千余将士的指挥官,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小卒能随便评价的吗?惹得雷远稍微不快,砍头也不为过!

  这一什的什长坐在间隔两人的位置上,听得这狂悖之语,连忙猛扑上来,把这胡言乱语的士卒一拳打翻。

  “小郎君莫怪,这厮是个粗人,不会说话。”什长收回生疼的拳头,对着雷远俯首笑道。

  雷远也笑了:“无妨的。”

  那士卒不会说话,但他说的并没有错。

  在眼前这些士卒们的印象里,雄武善战的雷脩是他们长久以来的倚靠,是他们发自内心信服的勇士,绝不是那么容易被取代的。

  他们推翻了梅乾,是因为听说小将军战死,激于义愤;他们之所以服从,是因为雷远拥有小将军之弟的身份。但在他们心里,雷远的身份只是小将军之弟;少有人能想起,雷远实际指挥了歼灭张喜所部骑兵的那场阻击战,恐怕也鲜有人相信,雷远能拥有不逊色于兄长的才干。

  这样的信任是很有限的,很难经得住残酷战争的考验。

  在曹军大举来袭之前,雷远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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