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他们,就是出门瞎逛都没啥好去处,印加人没有市场,没有商店、没有货币,不需要购买任何东西。


    他们所有货物的生产,储存和分配完全由印加帝国的国王,以及他代表的皇权势力控制。


    印加平民的税收也是用实物支付,通常是农作物、陶器、贵重金属、染料、纺织品等。


    每一个地方每年向国有仓库提交税收,再从国有仓库获得食物、工具和服装的分配。


    作为回报,印加平民可以依靠,国家配给的充足粮食免受饥饿,并在患病时和年老以后得到国家的供给。


    这种集体配给制度让黑娃想到了后世的某国,衣食住都是国家发,教育和医疗也免费。


    曼城也就这么大一点,不知不觉又过去了五日,他们已经把这个城市的犄角旮旯都转遍了。不但黄尚书坐不住了,高怀瑜也无聊得不行。


    “伯爷,你说这阿塔华巴国王,对咱们送的那些礼物是不是不喜欢呐?半点反应也没有啊!”


    黄尚书焦虑啊,作为理藩院尚书,一日没有交换两国国书,就不算作是成功建交了,他的工作也就算不上完成。


    “尚书大人,您别急啊,现在咱们交流都困难,就是阿塔华巴国王想和咱们对话也对不了啊,抓紧时间让小伙子们把语言学会了才行!”


    黑娃觉得都到南美洲了,他最重要的目的地,还急躁个啥?


    高怀瑜虽然不耐烦,但是很识时务:“咱们就二十人,就曼城里能看到的士兵都数千,别小看人家的木棒和杜米刀,双拳难敌四手!”


    “嗯,伯爷和高总兵说的在理,不能随意起争执。看着这个印加帝国的人,倒是不难打交道。话说,其他的都还好,就是这里人吃的糊糊,老夫实在吃不惯哟!”


    黄尚书哪里想得到,黑娃从第一餐吃到这糊糊,都快吃得泪流满面了:马铃薯啊,马铃薯,我终于找到你了。


    黑娃忍下彭拜的思绪,费尽心思,想找的话头,就这么被黄尚书给送到了眼前,他用神秘的语气对黄尚书说道:


    “您老别想着习惯不习惯的问题,得想想,这些糊糊咱以前,可见都没见过,更别提吃过了。我猜测,这肯定是本地才有的特色,能做糊糊的,肯定是粮食作物。


    这玩意好不好种,产量高不高,才是关键!金银珠宝说白了,没粮的时候,能值几个钱?这能当粮食吃的,咱都得带回大夏去啊!”


    高怀瑜越听觉得越有道理,听到最后还坐直了身体,目光灼灼的看着黑娃。


    黄尚书愣愣的,他以为,他这大半年也算了解一些忠勤伯,可没想到,忠勤伯居然比他想的还要有远见。


    “这,这,咱们大夏也能种?这里离咱们大夏,何止十万八千里远啊!”没有种地经验的黄尚书,也犯了难。


    “咱们大夏土地那么宽广,总能找到适合种这些粮食的地儿,多种一种粮食,多一份保障,这蝗虫,可给咱们造怕了!”


    “伯爷,我替大夏的百姓谢谢您,咱们几人,要么想着交换国书的事儿,要么想着这赚金银的事儿。老夫觉得,您说的这个,比咱们思虑的都强!”


    “这也就是我这饿过肚子的,每到一地儿,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些吃食了!”


    “伯爷,我高怀瑜服气的人不多,你算头几位。尚书大人,咱们以后听伯爷指挥,不管伯爷觉得啥有用,咱们带走就是了!”


    其实真怪不得黄尚书他们嫌弃这些,煮得稀烂的马铃薯糊糊。


    印加人喜欢把新鲜的马铃薯切块后,在陶锅里用水煮得稀烂,最好是成糊糊状。有些连盐都不放,没油没盐,对刚吃到这个食物的人来说,真算不得好吃。


    陶砂锅是他们煮糊糊的主要器具,陶器在印加帝国的烧制工艺非常成熟。


    他们二十人现在住的住所,应该是在皇宫的势力范围,有些类似大夏的驿馆了,一日两餐都是有驿馆的厨子提供的。


    印加人每天吃两顿正餐,一顿在清晨,另一顿在傍晚,都是在没有桌子的地上坐着吃的。


    对于普通平民,他们的饮食主要是素食,马铃薯等根茎类食物就是他们两餐的生活所需。


    肉食里的羊驼、鸭子、豚鼠以及鹿等野味都非常珍贵,只有招待贵客才能吃上。而大夏来的这群人,显然被认为是贵客一列。


    驿馆的厨子,喜欢把待客的这些肉,用香料腌制后,放进石块堆砌并烧热的土灶里,用草和土包覆土灶保温,用余温把肉闷烤至熟。


    黑娃也不喜欢马铃薯只用糊糊的方式食用,他让驿馆的厨子在烤肉的时候,把洗干净后的马铃薯带皮整个丢进去,他们要烤着吃。


    烤熟的马铃薯无论是直接剥皮吃,还是蘸盐吃,都有它本身绵密的口感和香味。大伙儿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竟然觉得这马铃薯的味道还不错。


    在忠勤伯的洗脑下,大伙儿看着这拳头大的马铃薯,想象着带回去,一亩能长出多少斤来。


    袁文杰他们身上的翻译担子更重了,每天都抓着驿馆里的人疯狂的对话。


    不久后,他们还见到了印加帝国的另一种主食,玉米!


    区别于马铃薯糊糊,他们的惯常做法是:在玉米颗粒里加水,拿到石磨上去辗,辗成微黄的玉米浆。


    把玉米浆用大树叶子包起来,放到小火上去烤,直到烤得香味四溢,再剥开树叶,便是金灿灿的玉米饼了。


    玉米不但能做成饼,磨成粉后也能煮成糊糊,比马铃薯的糊糊好吃。


    这种有些甜味的食物,让大夏朝所有人都喜欢,他们现在被忠勤伯打开了思路,吃到好吃的就想往大夏带回去。


    于是他们这二十人不再在城里晃悠了,天天往人家艾柳(村庄)跑。


    帝国艾柳的土地分为三种形式:一、“印加田”,收获归印加国王所有;二、“太阳田”,收获归祭司所有;三、“公社田”,收获归村成员所有。


    他们这来的也正是好时候,秋季,印加人丰收的季节。


    马铃薯当地人被称为“丰收之神”,是一种被视为有灵性的食材,印加人对它的喜爱超越了甘薯、木薯等其它根茎类粮食。


    丰收的粮食和其他货物,很快就被储存到仓库中了。


    这些仓库在帝国各地建有数千个,排列整齐,建在靠近人口密集的中心、大庄园和路边。


    帝国的官员使用“曲布”,一种用绳索和绳结组成的记录装置,仔细记录他们的库存。


    仓库是单间的石头建筑,有圆形的,也有长方形的,建造方式非常统一。


    而且他们还懂得,利用山顶的凉爽微风,来最大限度地延长易腐货物的储存时间。


    还有排水渠、碎石地板和屋顶都有通风设施,以使内部尽可能地保持凉爽和干燥。


    马铃薯和玉米是帝国仓库中,占比重最大的储存食品。普通货物可以存放两年,冻干食品甚至可以存放四年甚至更久。


    新鲜马铃薯含水分足,很难长久存储,印加人为此做出了浓缩冻干马铃薯。


    他们利用昼夜温差,反复踩踏马铃薯,析出大量水分,改变其质地,它们能在仓库中存储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


    冻干马铃薯煮熟后,绵密紧致,牙感丰富,还有谷物清香和微酸。


    印加官员不但不阻止,大夏使团参观帝国仓库,还很是自豪的给他们展示,印加人仓库的富足和这些仓库建筑的巧思。


    其实阿塔华巴国王,对黄尚书他们赠送的礼物,不是那么的无动于衷。不过,印加帝国经历过几轮外来入侵者的血洗,对陌生人的戒心很强。


    他们本质上是一个不爱争斗的名族,喜爱农耕。


    对于丝绸这种面料,又轻薄又丝滑,阿塔华巴国王都恨不得,立马做成衣裳穿上身。


    有花纹的瓷器用来吃饭喝水,实在是又好用又好看。这比他们的铜器轻便太多了,彩色的陶器也比不上这种瓷器的美。


    但是,最让阿塔华巴国王喜爱的,还是有着苍鹰和骏马图的宫廷刺绣屏风。


    骏马啊,他可听说不但能拉车,骑上去走得也很快,他们驯化的大羊驼可没有这么大的力气。


    大羊驼是印加帝国唯一的交通工具,似鹿大小,高一米二左右,可驮物一百斤左右。是他们的主要载运工具,其肉可食,毛用于纺织。


    而且这些刺绣手艺,也不是印加帝国的匠人能做出来的。他看了这么多天,越看越喜欢,两座屏风都搬进了他的寝殿,他最心爱的儿子索要了几次他都没舍得给。


    继续观察了这群人半个月,等小子们终于能能磕磕巴巴的,同印加人交流的时候,阿塔华巴国王再次接见了忠勤伯、黄尚书与高总兵几人。


    在几个二把刀翻译下,印加帝国和这个东方来的大夏国,成为了友好邦交国,相互交换了盖有皇帝与阿塔华巴国王印章的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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