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卡塞尔学院上空,漆黑的直升机盘旋。

  昂热站在打开的舱门前,低下头俯瞰着卡塞尔。

  现在的学院灯火通明,为了方便寻找入侵者,几乎所有灯具都打开了,学生们组成的巡逻队迅捷有序地在学校里穿行。

  “校长,学院里这是有什么活动了吗?怎么这么多学生拿着武器行动?自由一日改到晚上了?”刚刚载昂热回到学院的飞行员问道。

  “不,是学院被入侵了。”昂热道。

  “啥?入侵?”飞行员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怀疑自己疲劳驾驶幻听了。

  “下去吧,虽然是给年轻人的历练,但是也得有我们这些老人兜底。”昂热整了整自己的花格领带。

  “是!”

  ……

  “我靠!你扔了什么玩意进去?照明弹吗?”明亮的墨绿光芒打在老唐脸上,他下意识地伸手挡在眼前。

  “别问我,我也不是很清楚,都是老板的安排。”酒德麻衣也把手挡在眼前。

  他们面前,巨大空旷的“冰窖”里,墨绿圆片化作一个篮球大小的光团,悬浮在整片空间中央,绽放出正午太阳般明亮的光辉,笼罩了下方巨大平台上的所有藏品。

  藏品中石棺、金属棺、骨骼、干尸甚至木乃伊都剧烈地颤抖着,此外还有几件和尸体无关的物品也在颤抖,这些形态各异的尸体足足有十几具,有得是以前的大人物的棺椁,有的是被秘党干掉后留下尸骨的次代种,还有的是被活炼成了炼金傀儡的古代传奇混血种。

  在绿光的笼罩下,悬浮着的墨绿光球延伸出二十几条光带,蔓延着链接在了那十几具颤抖的尸骸和几件炼金物品,然后从其中缓缓牵引出了蓝色的荧光。

  荧光似乎和光带一样都不是实体,光带没入了棺椁,蓝色的荧光也从棺椁里毫无阻碍地飞出来,随后整个冰窖里二十几道蓝色的荧光在墨绿光带的牵引下升腾起来。

  那些蓝色的荧光最开始还很虚弱,但是链接着它们的墨绿光带似乎在为它们传输力量,墨绿光团越来越黯淡,二十几道蓝色荧光却逐渐明亮扩散。

  最后,墨绿光团变成了悬浮在空中之散发着微微荧光的墨绿玉片,原本的荧光却变成了二十几团大小几乎完全一致的光雾。

  酒德麻衣和老唐呆呆地看着这一幕,照亮冰窖的墨绿光芒已经消失,二十几团蓝色光雾自个分布在一片区域,黑暗将它们分隔开。

  光雾静静地悬浮着,似乎井水不犯河水,老唐和酒德麻衣也下意识地保持安静,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诺顿兄!你见多识广,知道这是啥情况吗?”老唐疯狂呼叫识海中的诺顿。

  “你打扰到我休息了!”诺顿不满地咆哮在老唐脑海回荡,“人类面,你越来越怠惰了!竟一连几天不来进贡!”

  “哥!大哥!现在是谈进贡的时候吗?你先帮我看一下这是什么情况,这几天欠下的贡品我明天双倍补给你!”老唐交集道。

  诺顿的语气顿时缓和下来:“这还差不多,来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能把你这没见识的人类面吓成这副样……卧槽!”

  “这……这不是灵魂吗?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这么强的灵魂?它们是怎么脱离载体单独存在的?这不合理啊!”诺顿的咆哮震得老唐脑子发懵。

  “灵魂?这些都是?”老唐大惊,“它们很强吗?”

  “几乎每一道都达到了公爵的程度,”诺顿难掩语气中的惊讶,“看样子他们应该是那些尸骸中沉睡的精神或者炼金宝物中的封存的活灵,可是二十几个公爵的灵魂,这怎么可能,我手下势力最强盛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几个公爵而已!而且他们分明已经被岁月磨损了!”

  “他们可能原来并没有达到公爵的级别,”老唐道,“应该是空中那个墨绿色的圆片把力量分给了它们,它们刚刚出来的时候还很微弱。”

  “难怪,经历了岁月的消磨,它们还能拥有这么强大的灵魂,那个光球……该死!你刚刚怎么不去把那个圆片抢到手上?它的力量分成二十几份都能催生出公爵的灵魂,你要是能把它完全吞噬,我们的灵魂至少能强上好几倍!”

  “现在说这个也来不及了,我当时也没反应过来,”老唐安慰道,“而且没抢到说不定是好事,天上掉的馅饼大多是下了药的。”

  “也有道理,不过是我的错觉吗,为什么我总觉得里面有一道灵魂似曾相识,难道是以前被我杀死的敌人?”诺顿道。

  “还有这么巧的事?”

  就在老唐和诺顿交谈的时候,悬浮在空中的墨玉圆片突然鸣颤了一下,如洪钟大吕般的声音响彻冰窖。

  下一刻,所有光雾一改之前的井水不犯河水,开始互相碰撞,分割,甚至围堵。

  光雾在空中变幻,照在墙壁上的光影也随之变换,老唐和酒德麻衣下意识地后退两步。

  “你觉不觉得,它们好像是在互相厮杀?”酒德麻衣盯着那些涌动的光雾。

  “我倒觉得更像是吞噬。”老唐道。

  实际上并不是他觉得像吞噬,而是诺顿告诉他这些灵魂正在互相吞噬。

  “快!离开这里!”诺顿在老唐脑海中催促,“这些灵魂在互相吞噬,等它们决出最后的赢家,估计它会比咱们还要强,它没有载体,应该会想办法先找个身体,玩意它看上咱们的身体那就完蛋了!”

  “我靠!还有这种事!”老唐一惊,退意陡升。

  “你的任务完成了?”老唐看向酒德麻衣。

  “嗯,算是完成了,我的任务就是把那玩意扔进去,”酒德麻衣指着空中悬浮的玉片,“后面发生什么就和我无关了。”

  “那咱俩赶紧跑路吧!”老唐提议道。

  “好!”酒德麻衣看着那些互相厮杀吞噬的光雾也有点心里发毛,顿时点头。

  “戏剧刚刚拉开幕布,观众这时就离席是会错过精彩的。”男人的声音突然在酒德麻衣和老唐身畔响起。

  老唐猛地扭过头去,通道角落的阴影处里,走出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老板?”酒德麻衣看向男人,“你怎么亲自跑过来了?”

  “当然是舍不得我的员工独自冒险了,让员工在危险中拼命,自己住在国际酒店的顶层,晃着红酒靠在天鹅绒的沙发上欣赏窗外的夜景这种事实在是太恶劣了,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该死的资本家。”男人整了整领带道。

  “哈?你以前那次不是这么做的?”酒德麻衣拆台。

  男人完全当作没听到,目光看向老唐。

  “罗纳德·唐先生?幸会幸会。”男人盯着老唐,他的身体是半透明的,眼睛漆黑,像深不见底的海渊,嘴上在笑,眼中却看不出情绪。

  “原来是老板啊!”老唐爆发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演技,脸上堆满热切,“老板晚上好!老板身体健康!”

  “我觉得我看起来不太健康。”男人向着老唐展示了一下自己半透明的身体。

  “诺顿兄,你能看出来这是个什么玩意吗?也是个灵魂?还是什么千年鬼王之类的?”老唐在脑海里对着诺顿问道。

  “看不出来,但肯定不是灵魂,从它的出场方式来看,应该是用了精神类的言灵,能做到这个地步,应该是精神类血统的公爵甚至亲王,也有可能又是一个强得离谱的混血种,”诺顿道,“这个样子应该也是捏出来的,我也不好判断以前见没见过它,如果是龙,也许它已经认出了咱俩,如果是混血种……那就有点太没天理了。”

  “你也判断不出来这个是个什么玩意吗?那咱们还走不走?”老唐问道。

  “它既然来了,应该是有某种底气或者把握,”诺顿道,“留下看看吧,你也不用怕,我毕竟是青铜与火之王,这个世界或许有什么东西会让我忌惮,但绝不可能有什么会让我害怕!”

  “是我们。”老唐提醒道。

  “呵,你也配?”诺顿冷笑。

  老唐:……

  “老板,您亲自来督促我们执行任务啊!您放心,我们完成得可好了!”老唐对着老板挺起胸膛邀功,同时借机悄悄打量着他。

  很普通的一张脸,大众到丢进人堆里立马就会消失,身材也很平常,没有突出的地方,唯一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衣着过分得整洁,简直跟有强迫症似得。

  酒德麻衣瞥了老唐一眼,心说你有个毛线的功劳,潜入图书馆是靠着老娘的冥照,从图书馆到冰窖是靠着老板给我的黑卡,你除了跟着我跑了两步路你起什么作用了?

  说话间,冰窖里厮杀吞噬的二十几团光雾就只剩下了四团,都隐约扭曲成人型,都有七八米高,体态各不相同,只是五官还很模糊,混战在一起,继续你死我活的吞噬。

  “等等!我越来越觉得里面一个灵魂很熟悉了,我以前肯定见过它!”诺顿在老唐脑海里道,“它们现在每一个在灵魂上都已经比咱俩更强一点了,再吞噬下去,最后的赢家恐怕会相当强,希望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能制住它。”

  “老板,它们这是在互相吞噬吗?”酒德麻衣指着四个厮杀的光雾巨人问道。

  “对,”老板点头,“看见那层光膜了吗?”

  酒德麻衣顺着老板指示的方向看过去,果然,一个半球形的绿色光膜几乎笼罩了整个冰窖内的空间,而他们恰好站在光膜外,只是距离稍微远了点,加上光膜很淡,她又被吸引了注意力,一时竟然没有察觉。

  “它们要在这层光膜内部互相吞噬到只剩下最后一个,”老板道,“胜负很快就分出来了,闲着也是闲着,咱们来猜猜看吧,你们觉得最后谁会赢?”

  “我猜那个!”酒德麻衣指着一个身材凹凸有致的光雾巨人,她是四道人影中唯一的女性。

  “那我猜这个。”老板指着一个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点的光雾巨人。

  “那我就猜这个吧。”老唐指着一个看起来穿着中国古代服饰的巨人,这是诺顿说得给他熟悉感的那道灵魂。

  四个光雾巨人围绕着墨玉圆片厮杀,最先溃败的是酒德麻衣看好的女性巨人,她被老唐看好的古装巨人击溃,吞噬了大半,剩下的残羹剩饭被另外两个巨人瓜分。

  随后是老板看到好的那个没什么特征的巨人,在古装巨人吞噬了女性巨人变得更强之后,马上将矛头转向了它,没能抗多久它也被打散吞噬。

  老板不满地“啧”了一声。

  连续吞噬了两个敌人,古装巨人愈发巨大,五官也逐渐清晰。

  “等等!这张脸,这个感觉……我想起来了!是他!是他!”诺顿在老唐脑海中疯狂咆哮,震得他都有点迷迷糊糊的。

  “诺顿兄你说啥呢?什么他啊?”老唐茫然,“你认出来了倒是告诉我是谁啊。”

  “刘秀!是刘秀!”诺顿的声音几乎扭曲变形,“是他?怎么可能!这不可能!他是窃血者!他该死了,他早该死了!”

  “刘秀?刘秀是谁来着……”老唐从自己贫瘠的知识库里搜索这个名字,“好像是中国汉朝的皇帝来着,听说运气特别好。”

  “跑!快跑!快——!”诺顿回过神来,发了疯一样催促老唐。

  “不是,诺顿兄你这么激动干嘛?这个刘秀很强吗?还是很可怕?”老唐问道。

  诺顿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刘秀的灵魂就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击溃了最后一个敌人,将它也吞噬。

  伴随着刘秀吞噬最后一个敌人,笼罩整个冰窖的光膜像肥皂泡一样破裂消失,实质化的威严从巨大的光雾巨人身上扩散开,老板身上展开一个无形的领域笼罩住酒德麻衣,但她依旧觉得自己像是被铁锤砸了一下额头,整个人都浑噩起来。

  老唐也被这种仿若实质的威严笼罩,像是有电流从脚底蹿升到后脑,鸡皮疙瘩泛起来,行动竟然觉得有些艰涩。

  巨大的光雾巨人占据了冰窖绝大多数空间,笼罩着墨玉圆片,随后以墨玉圆片为中心开始收缩凝实。

  吞噬了三个敌人后光雾巨人原本已经膨胀到十几米高,此刻却以墨绿圆片为中心越来越小,越来越浓缩,透过光雾已经看不见其中的墨绿圆片。

  眨眼之间,光雾已经浓缩凝聚成了一个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九,穿着漆黑玄端,长发如墨披散下来的男人。

  男人丰神俊朗,皮肤白皙得像是无暇的羊脂玉石,明明是凭空凝聚成,却与真人别无二致。

  他悬浮在冰窖中央,缓缓睁开眼睛,黑眸中情绪茫然。

  “朕……不是已经死了么?”他低声自语,说得却不是语言,而是把“意思”直接送入了老唐三人的意识里。

  “很明显,现在你又活了,”老板在刘秀的威压中依旧谈笑自若,“这么说吧,是我复活了你,现在你得听我的话了,东汉的皇帝啊,你可以叫我老板,或者老大。”

  “你也配?”刘秀没有说话,他的意念直接传递近老板的脑海。

  “也许你觉得我不配,但是你最好看看这个。”

  老板胸有成竹得掏出一枚墨绿色玉佩,上面的符文和圆片一个风格。

  老板把玉佩展示在刘秀面前,露出掌控一切的微笑:“让你复活的东西可是受它控制……”

  “哦?”刘秀挥了一下手,玉佩从老板手中飞出,落在他摊开的手掌上,“那朕还真想好好看看。”

  老板脸上掌控一切笑容猛地僵住。

  老唐看向笑容僵住,额前见汗的老板:???

  就这?你玩我呢?

  ps:我又把标题忘了,我个废物.jpg(已经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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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全懿替同母异父的妹妹入了东宫为妾,那个如如狼环饲的后宅教会她许多。 半生苦楚,她对情爱本不抱期望,可那样高高在上的男人,却为她屈膝。 她便欢喜坠入他为她织的网里 不想,情网一朝被戳破,原来她只是替身 亲人辜负,姐妹反目,爱人欺骗 - 后来在一次次的险象环生之中,沈全懿明白小小的侍妾,终究只是底层蝼蚁,站在权利上的人只需动动手,就可将她捏死。 她要往上爬,才有活下去的权利。 【一个小宫女,一步步爬上太后之位的故事】

重生漂亮小灵芝,修仙养家飞升忙

500年开智。500年修炼。谢灵娇是一株超宝贵的千年灵芝。要提她的修炼秘诀,那就只有两个字:低调! 一朝投胎成人,她也不忘当年经验打算苟苟从从一辈子。可当她偷偷摸摸救活破了头的痴傻三堂姐起,一切都变了。 三堂姐不傻了,熬糖、造纸、产玻璃……她是样样都会!还非要给她好多股份,让她再也无法拥有名为贫穷的烦恼。 三堂姐都救了,那昨天发现有重度头痛症的四堂兄总不能不管吧?好家伙! 头痛症一好,四堂兄连中三元,从此朝堂一路平步青云。完了还非说这辈子最感谢的人是她! 除了这俩,还有大表姐、二表弟、路边偶遇的慈祥老太太等等,他们怎么都有病? 好可怕!谢灵娇两眼一黑,抱紧自己,含泪治好所有人。吃瓜群众:? ??破落户谢家怎么突然崛起了!!!

带着房子穿女尊

周昭穿越了,好消息她的房子跟着她一起,坏消息,需要靠银子解锁。 为了早日赎回自己的房子,在古代,也要努力赚钱

度关山

随父兄将已故娘亲的遗物送回中原时,彩珠儿未曾想过,她会一夕之间失去所有亲人。 受陌赫和亲公主的牵连,商队被来历不明的刺客屠戮殆尽,父兄为护她而死,自知无幸的公主把最后的希望托付给了她。 侥幸逃脱后,昏迷的彩珠儿被人牙子带入了关内。从此,她成了大宣边境小城中一家商户的庶女谭怀柯。 她被迫替嫁,却是与战死夫君的牌位成婚,与一口棺材在青庐里相对数日,成了申屠府的守寡新妇。 背负着父兄枉死的仇恨、陌赫公主的临终嘱托,还有自己对经商和自由的向往,谭怀柯决定以新的身份涅槃而生。 从边境到皇都,从一无所有到富甲一方,她步步为营,只为有朝一日揭开被重重迷雾掩藏的真相,为父兄与公主之死求个大白! *申屠灼第一次见谭怀柯时,正躺在棺材里调查兄长的死因。本想扮鬼吓唬她,拆穿她攀附申屠府的真面目,熟料这位看似柔弱恭顺的寡嫂,竟是个狠角色! 几番试探下来,自己没能让她知难而退离开申屠府,反倒被她狡黠果决的性子吸引了……

和离后,渣男跪着求我回头

沈忆舒成亲当天,夫君顾京墨坠崖惨死,京城人人都说她是克星,出生克母,及笄克父,成亲克夫。 她背负指责和谩骂,顶着满京城流言蜚语,嫁入顾家守寡,孝顺公婆,教养小姑,用自己的嫁妆养着顾家那一大家子。 谁知两年后,号称惨死的顾京墨回来了,还带回一个女子,要娶为平妻。 沈忆舒心灰意冷,提出和离。顾京墨:你囿于内宅,满腹算计,葵儿她却人淡如菊,不争不抢,你计较的那些她都不在意,只是想留在我身边罢了,你为何就是容不下? 沈忆舒:我就是饿死,也不吞这碗夹生的饭!

重生之高门主母

网文填坑节来袭,独家番外连载爆更,大佬包场免费看。镇国公府世子李陵,英隽异勇,是个铮铮好男儿。 他的娇妻沈氏却觉得跟他过得憋闷。成婚五年,她对他百般柔顺,他却对她没有丁点热乎劲。 若单是因他性子冷,她也认了。可匈奴来犯,九公主就要被逼着去和亲。 李陵居然 “冲冠一怒”,为了公主表妹,请旨出征。她终于明白了他冷待她的原因。 她气得不想跟他过了。和离书都拟好了,就等着李陵归来署字。谁知,一觉醒来后,她竟回到了跟李陵新婚时......---李陵娶了个乖巧的小妻子,对他千依百顺。 新婚月余,将他伺候得舒舒服服。这几日,李陵却发现新妇有些不对劲。 清晨再不伺候他着衣了;吃饭也不给他布菜盛汤了;夜里他刚靠近她,她便转过身去了。 威严冷肃的李陵忍不住了。他凑上前:“夫人,可是哪里不舒服?”她只给了他个白眼。 李陵抓抓头:“初来府中,夫人可是不甚适应?”她又低头不语。李陵心痒难耐,只好时时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以便窥探妻心。 某日,观马球赛时,他见她对着场上某男掩面一笑;某日,又见她手托香腮,读着某才子的诗发呆;还有次宫宴,他竟见太子爷朝她微微笑了一下......李陵的心一日比一日乱了。

郡主不可以登基吗?

外人一直觉得应九阙柔弱不能自理,霉运连连,时不时碰到个犯罪现场。 直到皇帝寿宴上,她轻飘飘一板砖掀掉刺客半个天灵盖儿…… 应九阙擦了擦手上的血:【我说我只是顺手他们会信吗?】【我能制盐,知道哪里有金矿他们会信吗?我会带兵打仗他们会信吗?】 听到她心声的老皇帝:“……这孩子质朴醇厚,对朕有救命之恩也不求回报,该赏!” 之后,就像大家都不明白老皇帝为何那么信任应九阙,从县主开始一路飙升,荣宠太过,应九阙也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如此愚蠢。 难道她天生神力,体恤百姓,步步谋划……只是为了郡主之类的虚爵? 县主,郡主,伯爵,公侯,将军……再到坐拥北境的无冕之王! 下一步,除了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还有什么能让她心安? 难道郡主,就不能登基吗? 权力,一直都是女性最好的补品。

穿成极品恶媳,种田致富娇养探花

末世异能者孟芸为救队友殒命,一朝醒来便是被极品家人下药送他人狼口的小可怜,还好有美男在侧,虽然是个傻子,先解了药再说。 敢害我,看我日后如何斗极品,撕白莲,种田种药发家致富,医好小夫君,供养他读书,直到探花郎。

红楼:荣国府姨娘致富日常

覃明月在红楼梦中重生了,在这个只有门口两座石狮子是干净的荣国府中,成了粗鄙又愚昧的赵姨娘。 在末世中挣扎了五年孑然一身的她,在这里有了自己的血脉亲人。未来的 “小冻猫子”贾环、在王夫人身边处处谨小慎微的探春,都成了她最深的牵挂。 面对贾府下人的仗势欺人、王夫人的表里不一,覃明月想要带着两个孩子好好地活下去,就必须要在贾府站稳脚跟。 于是,她利用异能种植珍惜花卉、治病救人,一步步带着两个孩子在贾府最后的结局下,走出了一条另类的致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