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相信天意吗?”闻着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看着远外秦军大营中如星星一般的灯火,共尉坐在巨桥仓遗址上,悠悠的问道。

  郦食其没有回答他,他仰着脸看着夜空的繁星,长长的胡须被夜风吹得飞舞。他知道共尉在想什么,只是一时不知道如何去安慰他。共尉与项羽合兵一处之后不久,军营中就开始传一个关于重瞳的谣言,说得神乎其神,说项羽的重瞳和舜帝一样,是天命所归的象征。而巨鹿,当年就是舜帝接受尧帝的禅让,成为天下之主的地方,现在项羽是重瞳,他要与秦军血战,对楚国来说是尽忠,对项家的先辈项燕、项梁来说是尽孝,和舜一样是忠孝之人。郦食其清楚得很,拿重瞳来说事,无非就是暗示诸将项羽是天命所归,让大家对项羽产生信心,为他卖命,一来是稳定军心,二来却是针对共尉。共尉是楚军中仅次于项羽的次将,实力不弱于项羽,但是拿天命来说事,却正是共尉的弱项——共尉虽然号称是尧舜时共工穷奇的后人,西周时曾经封为共伯,也是贵族,可是已经没落好多代了,五代以内都是农夫,他的家世和项羽没法比。

  不得不说,这年头相信天命的人绝对要比不相信天命的人多,这个消息一传开之后,项羽的威望明显提高,他这个靠宋义的血抢来的上将军之位也渐渐的变得名正言顺。

  要说共尉不介意,恐怕谁也不相信。

  “君侯,天意这东西,我不大说得清。”郦食其还是那副狂徒的模样,即使说起天意这么严肃的事情,他还是那么玩世不恭:“我想能说得清的人也没几个,贤明如孔子也说天道远,人道迩,普通的愚夫愚妇就更不用提了。那些自作聪明的人说什么天意,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真要是天命所归,所向无敌,他们又何必躲在河东?直接渡河一战,不是更能彰显天意吗?”

  共尉无声的笑了,郦食其在安慰他,他自然看得出来。他当然不会相信什么天命,至少他知道天意肯定不在项羽身上,要不然他也不会被刘季那个无赖逼得乌江自刎了。营中说的那个传言,他也知道是范增派人放出来的风,他不信,却不能阻止别人不信,这年头相信天命的人多的是,即便是始作俑者范增恐怕也不是为宣传而宣传,他自己说不准也真相信这个天意。

  五百年而有圣人兴,就算是从周朝的建立者周文王、周武王开始算起,到现在也有八百年,确实也该有个圣人出来了,重瞳再加上巨鹿这个有特殊意义的地点,要说这个说法没有迷惑性,那才叫自欺欺人。

  郦食其见他不说话,以为他还没有想通,又继续说道:“其实,我倒相信孟子的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心意,饿其肌肤,空乏其身,以增益其所不能。君侯仁而爱人,宽容而大度,有海纳百川之意,年方弱冠即以裂土封侯,已经难能可贵。眼下虽然有所挫折,可是上将军与君侯情同兄弟,他如果真是天命所归,君侯也不失封王,家国千里。”

  共尉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郦食其在劝他,可是话里话外透出的意思,其实也有些相信了那个传言,可见这个传言的威力。范增不愧是项梁看中的智者,他在适当的时机,用了最适当的办法,一下子就扭转了不利局面,化解了营中的不安定局面。别说自己现在没有杀器在手,就算有杀器在手,你还能扭转别人的思想吗?你能一枪干掉范增吗?显然都是空话。

  “先生,你也信天命?”

  郦食其愣了愣,有些尴尬的笑了,他嘴上说不把天意当回事,可是细想起来,他确实也是信天命的。其实这也正常,孔子虽然不怎么说天道,可是他也是信天命的,要不然他怎么会动不动就“命已乎”“命已乎”的。

  “君侯信吗?”郦食其反问道。

  “我?”共尉一时不知道如何回郦食其,说信吗?还是说不信?好象都不怎么好说。他想了想,也打了个马虎眼:“我更相信郦子的那句话,王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只有那些能让天下人吃饱饭的人,才是真正的天命所归,才可以王天下。”

  郦食其一听,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在劝共尉取陈留的时候曾经说过这句话,没想到共尉现在却拿来再提,并称他为郦子。他十分高兴,连连点头说:“君侯过奖了,我这个高阳酒徒如何敢称子。不过,君侯能这个理想,食其却极是欢喜。其实说起来天命确实不如民心靠得住的,就算你有了天命也不值得倚仗,天命无常,谁知道哪一天天命就象抛弃敝帚一样抛弃了你。民心如水,聚集水的地方,就是天命所归。老子曰,‘上善若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为百谷王’,又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故以其不争而天下莫能与之争’,君侯,‘知其雄,守其雌,方为天下溪’啊……”

  郦食其知道共尉的学问之中,除了兵法和墨家之外,最熟的就是老子,因此滔滔不绝的引用老子中的话来开导共尉,一会儿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一会儿“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总之归结到最后就是一句话,现在实力不如人,天下大势也决定了不能硬碰硬,只能以柔克刚,等待时机,也就是易辞上说的‘尺蠖之屈,求其伸也’。

  “哈哈哈……”共尉仰面大笑。事情虽然并不像郦食其想像的那样悲观,他也并不是郦食其想象的那样憋屈,但他还是很感谢郦食其的开导,他眼睛一扫,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手臂道:“先生,多谢你的金玉良言,夜深了,你且去睡吧。”

  郦食其转过脸,看着斥候营的校尉李四匆匆的赶来,连忙站起身来。李四满头大汗,左肩上有一道伤,鲜血淋漓,他在共尉面前站定,气喘吁吁的说道:“不出君侯所料,李良果然出营了。”

  共尉眯起了眼睛,转过脸看着平静如常的秦军大营:“什么时候,大约多少人?”

  “一个时辰之前,大约三万人。”李四咽了一口唾沫,喘息道:“他出营之后向南去了。”

  ……

  “吖……吖……吖……”几只被大军惊起的寒鸦鸣叫着,从夜空中掠过,仿佛巫师们不祥的咒语,一声声的敲在李良的心头。李良坐在马背上,挽着缰绳向夜空看去,虽然他看不到寒鸦的身影,心头却泛起一阵阵的不安。

  他知道这次军事行动不合兵法。首战失利,伤亡一万多人硬撼楚军的阵地未果,秦军的士气受到了极大的挫折,回营后只是草草休息了两个时辰,他又带着他们连夜赶路。为了避开楚军的斥候,他先要向南行进二十里,然后绕过渡过衡漳水,向北行进四十里,绕到楚军的背后,这算起来,他要走六七十里路才能转到共尉的身后实施突袭。这六七十里路虽然平坦,没有什么山谷之类利于伏击的地方,可是他要两次渡过衡漳水,还要避开楚军的斥候夜间赶路,难度可想而知。

  这一次行动,不仅是对士卒体力的考验,更是对双方将领的胆量的考验。李良之所以明知冒险还要坚持行动,就是基于一个认识:共尉只有三万人,他坚守阵地绰绰有余,可是野战绝不是秦军的对手。他如果分兵,那他最多只能带出两万五千人,这还要冒着巨桥仓阵地失守的代价。

  因此,虽然有很多斥候没有回来,他还是连夜出发了。

  斥候的事情也让李良有些不安,行军驻营,例行都要派出斥候,以五人为一队,向各个方向打听对方的消息,他们象蛛蛛网上伸向四面八方的蛛丝一样,将各种各样的消息送到主将的案头上。李良对斥候特别注重,他将所有的斥候都派了出去,半夜的时候,他收到了附近二十里的消息。不错,只有二十里,凡是接近楚军大营的斥候都没有回来,楚军斥候对大营周围的秦军斥候进行了疯狂的剿杀,正如秦军斥候对接近秦军大营的楚军斥候赶尽杀绝一样。

  李良出营的时候,帐前躺了足足二十九具楚军斥候的尸体,这是六个伍的斥候,只差一个,据说另一个受了伤,落到衡漳水里了。

  李良相信,共尉对秦军行动的了解,正如他对楚军的了解一样空白,双方都是瞎子。

  三万大军,每十人点一个火把,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进,士兵们嘴里都叨着枚,没有人敢发出声音,能听到的只有杂乱的脚步声和马蹄声,沉重的呼吸声,偶尔还能听到兵器相撞的声音,却绝对没有人交谈的声音。

  秦军严明的纪律,一向是李良感到极为满意的。也正是基于对秦军强悍战斗力的理解,李良才敢在各种不利的条件下执行这次行动。

  他必须这么做,否则,他的抱负无法施展。楚军的阵地太严密了,他猛攻了半天,损失了上万人,却连阵前的拒马都没有清除掉。卑鄙的楚军用比秦人更强劲的弓弩密集阻击,即使秦军冲过了箭阵,他们在拒马面前也无能为力,躲在拒马中的楚军士兵凶猛残暴,他们的反击让在箭阵下幸存的士兵看着巨大的拒马无能为力。即便是再强悍的士兵,也不能在与楚军厮杀的同时还有余力去挖掘拒马。更何况秦军身材普遍与楚军高大一些,他们在拒马之间的行动远不如身材相对瘦小的楚军来得灵活。

  在秦军的尸体堵塞了拒马之间的空隙之后,秦军想要搬开这些拒马的希望就更渺茫了。

  要想攻破这三万人的阵势,仅凭李良手上的五万人根本不可能做到,除非章邯率领二十万大军前来,用同等数量的弓弩手压制楚军,不,同等数量还不够,也许要翻一番。楚军有巨盾保护,他们的弓弩手都躲在大盾背后射击,作为进攻方的秦军不可能举着那么大的盾,他们只有用更多的人、更密集的箭阵来抵消楚军的优势。

  李良不能去求章邯出兵,他不想这么快就让章邯对他失望,他要凭着自己的实力扭转这个不利的局面,获得大胜。他能想象得出来,当他把共尉的头颅奉献在章邯面前的时候,章邯将如何的感激他。他要亲手结束共尉这个农夫的传奇之路。

  对于共尉辉煌的战绩,他做过研究,但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他能获得的信息极少,他能知道的只是结果,却不清楚过程。比如说城父董翳那一战,他只知道董翳和他的两万人马不见了,究竟是怎么打的,他不清楚,而且他了解到的情况与传说的也不符,共尉当时手下有两倍于秦军的人马,而不是传说中的两万。至于最近的鲁山之战,他也只知道共尉是趁着李由冒进的机会,先吞掉了李由的五万人马,然后再吞掉章平的人马,至于李由何以五万人轻易就被共尉击杀,章平的大军为何又一战而败,他能了解到的信息十分有限。

  他很好奇,他希望能有机会亲自向共尉问个明白,因此他决定攻破楚军大营的时候,尽量要生擒共尉。

  李良也不时的提醒自己,面对这么一个让捉摸不透的对手,还是要小心的好。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他能有这样的战绩,那就不可能是个平庸的将领,自己在这么不利的情况下出兵,一个不慎就会遭受败绩,他的前程将一败涂地。同时,他如果能一战击败共尉这个传奇的楚将,那么他的前程也将变得无比光明。

  风险与机遇同在。

  在患得患失的心情中,李良迎来了第一缕阳光。

  “我们到了哪里了?”李良一只手遮在眉檐上,眯着眼睛看着地平线上刚露出半边脸的冬日朝阳,这才发觉身上的铁甲冰冷彻骨,湿重的寒气已经侵透了他的棉衣。

  纵横的河流让巨鹿的冬天阴冷而又潮湿。

  “将军,我们现在在平恩旧城。”军司马眉毛上挂着霜,脸被冻得铁青,他搓着手轻声说道:“我军离楚军大营三十里。将军,前面有一道河,我们是渡河向东北方向走,还是沿着河向西北方面走?”

  李良命令亲卫铺开地图,在地图上看了一会,随时下令:“向东北方向走。楚军越迟发现我们越好,这样才有突然性。”

  秦军随即渡河,在对岸的邱城休息了一个时辰,吃了早餐之后,李良催促着大军立刻起程。这里离楚军的大营虽然隔着两条河,可是冬天水浅,楚军的斥候来去并不困难,多呆一刻,危险就多一分。更重要的是,他不在大营,秦军今天就不会对楚军的阵地发起攻击,时间长了,楚军肯定会起疑心,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今晚如果不击败共尉,等待他的结果就更难预测了。

  经过一天的急行军,日暮时分,秦军到达巨桥仓东海二十里的一个不知名小城。李良再次下令全军休息。这里位于楚军的后方,和楚军的大营还隔着两条河,楚军关注得并不多,下午半天,秦军斥候也没有截杀到楚军的斥候,他们似乎认为这里很安全。这里确实也比较安全,从这里向西北十五里,就是楚军的英布所部,向东五十里就是大河,大河对岸就是楚军上将军项羽的大营。如果不是李良立功心切,他是不会自投险地到这里来的。

  落日一点点的沉下了山谷,余辉照耀着水面,浮光跃金,在李良的眼中看来,那简直就是一条平坦的金光大道,直通咸阳。

  “出发。”李良再次下达了军令,三万秦军再次将挂在脖子上的枚衔在嘴里,无声的迈开了脚步,每一匹战马都被套住了嘴,以免它们发出嘶叫,粗重的鼻音,嘴边的白沫,让人感受到它们不安的躁动。

  半夜时分,秦军来到衡漳水东岸,对面巨桥仓楚军阵地的灯火清晰可见,夜风中,刁斗声隐约可闻。大营里一片安宁,看起来一天没有战事让楚军十分放心,他们早早的就进入了梦乡。

  李良看着对面,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这么远的路程都走过来了,他奇迹般的逃过了楚军斥候的眼睛,站在了共尉的身后,现在,他只要全力一击,就可以将熟睡中的共尉生擒活捉。

  “渡河,准备发起攻击。”李良有些抑制不住的兴奋。

  秦军远道而来,他们没有大船,辎重兵很快就派人泅过了衡漳水,在对岸拉起几十道浮桥,秦军井然有序的开始渡河,他们的速度很快,不过大半个时辰,就有两万人到了对岸。在岸边看着渡河的李良下了马,向浮桥走去。就在这里,对面的楚军大营里骚动起来,鼓声大起,一个接一个的火把亮起,将楚军大营照得亮如白昼,紧接着,一队人马冲出了营门。

  “准备战斗!”已经渡过河的秦军早就布好了防御阵型,一见楚军出营,他们随即向前压去。李良轻蔑的一笑,几步就赶到河边,飞快的踩着浮桥赶到对岸,随即跨上泅水渡河的战马,带着亲卫赶到中军。

  “点起火把。”李良一声令下,已经过河的两万秦军随即点起了火把,将整齐的军阵一下子暴露在楚军面前。对面的楚军大惊,已经冲出营门的士卒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他们突然停住了脚步,飞快的退回了大营,不长时间,营栅边就聚起了一层又一层的士卒,他们举着武器,惊恐的看着飞快的向大营逼进的秦军。

  “迟了。”李良冷笑一声,狠狠的劈下了手中的长剑:“击鼓,发起攻击。”

  “咚咚咚……”传令兵击响了战鼓,鼓声冲天而起,击破了冬日的宁静。

  “风!风!风!”秦军齐声大吼,前面的将士开始奔跑。奔跑中,弓弩手射出了第一批箭,长箭带着利啸,越过营栅,射入楚军大营之中。

  “咚咚咚……”一阵细微可闻的鼓声从身后传来,与身边的鼓声交相呼应,李良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微微的皱起眉头,向身后看去。这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兴奋的心情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一条火龙,以飞快的速度正向还在对岸的秦军冲了过来,那细微可闻的鼓声,正是那条火龙之中传来的,火龙越来越近,鼓声也越来越响,更响的却是隆隆如雷的马蹄声。李良敏锐的目光越过惊慌的秦军,看到火龙头部火红的大旗上,赫然绣着一只黑虎,一只黑豹。

  虎豹骑!

  ……

  注:共姓的先祖是共工穷其,共工是官名,穷其是人名,后世以官名为姓。

关于本章节

《楚》是庄不周精心创作的其他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楚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第二章 巨鹿鏖兵 第十六节 尺蠖之屈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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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言死了。在寒风凛冽的夜里出门倒垃圾,摔了一跤,当场死亡。就……十分仓促。<br/><br/>仓促到她都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又活了,只不过穿成了曾经看过的一部年代文里面的极品舔狗炮灰女配……明明家里给安排了工作,但原主为了男主要死要活非要下乡,家里给邮寄来的钱全用来给男主买吃的改善伙食,自己饿的两眼发黑,成天蹲在地梗子上拔草吃,家里给邮寄来的票也都给男主添置了各种东西,自己一身衣服大布丁摞小补丁,最后还掉进河里淹死了……回忆完小说剧情的徐言:?<br/><br/>??原著作者你有事儿吗?这种冤种谁爱当谁当,反正她的人生格言是,我不好过,那谁也别想好过!<br/><br/>——谢琢重生了。他中午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七零年代。<br/><br/>就……十分仓促。仓促到他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就看到一个瘦的跟麻杆儿一样的女人指着他说,<br/><br/>“我只喜欢他这样的。”谢琢:???

我在异世做天师

林月沉是穿越者,和其他穿越者不同的是她是一个双重人格穿越者,在主人格作死把自己玩完之后,副人格接手了这具身体,从此副人格林月沉,除了要面对异世界各种鬼怪妖魔之外,还要面对主人格留下的各种烂摊子,副人格林月沉表示:这些都不是事儿……

八零之诡眼萌娃寻宝记

李颖,五岁,金银村的村民,村子的名字听起来金光闪闪的,特别牛逼,其实也就那样,饿不死,也没有多富裕,传言公元225年,诸葛亮挥师南征,他的部下李恢带领中路军路过贵州,因为道路坎坷不平,又急于赶路,把战利品藏在进金银村,所以经常有人来金银村寻找宝藏。 李颖对着寻找宝贝的人说, “我祖爷爷说了,这里的土地是我们村的,这里的每一根草和树,甚至你们呼吸的空气,都是我们村的,宝贝更加是我们村的,你想当土匪吗?”我说着看向我爹, “爹,去把我们家打土匪时的枪枪扛出来,让他们知道,我们村可不是好惹的。”

王爷,求收养!

传闻,东皇国七王爷赫璟墨冷血无情,阴晴不定,杀人不过眨眼之间。 传闻,七王爷长相绝色,乃是东皇国第一美男子! 传闻,七王爷从来不近女色…… 传闻,最近七王爷得了一萌宠,极其宠爱,羡煞旁人…… 然而,当某一日,萌宠化身成人,画风突变—— “以后,不许你跟其他男人出去!不许你跟其他男人喝酒!不许你跟其他男人勾肩搭背!不许你看其他男人!” 看着眼前出落得越发水灵标致的少女,某男子霸道宣布。 面对男子的霸道宣布,夏柒柒紧拽小粉拳不满抗议。 “你那么多不许,以后人家嫁不出去怎么办!?” “呵呵,柒柒,你可曾听说过,一日为主,终身为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