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你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你是与金狗打拼的英雄,哪怕月儿姑娘说的是假的。你没有杀一个金狗,但是能在几十个金狗手里逃脱,也值得我们敬佩。本来是不能收你钱的,但是,我们村庄被金人抢了被匪兵抢,实在困难,所以,你的钱我们不客气的收了。”

  王宽河的话充满了无奈,他可不是见钱眼开的人,但是人穷志短,他们村庄没粮没钱,没有起义造反已经是很不错了。这些银钱,足够给村里买养活全村几百口人半个月的粮食了。况且,一天一顿粥维持生命那样吃的话,恐怕能坚持三五个月都不成问题,这可是救命钱啊!不能不收。

  看着银子,周围一片沉默,四周只剩下其他人轻轻吸气的声音。王宽河手有点抖动的将银钱收了起来。这可是沉甸甸的银子,可是村里的活命钱。

  大家看到收了人家的钱了,那就不能仅仅是帮一把的事情了,至少也要将人家护送到安全的地方去。

  “我们还没有脱离危险。周围我估计有不少金兵,他们恐怕见人就杀。所以说,现在你们打算怎么办?”信王赵榛说道。

  听到赵榛的话,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通往西面王庄的道路上可能有金人把守,总不能杀出去吧?虽然依靠人数,这些壮丁们认为十几个敌人不算什么,可真的要生死相搏时还是有一些心下惴惴。

  王宽河一脸的担忧,他们远离王庄,其实是到这里来采伐竹笋带回去给饥饿得村民们吃的。

  在下决定到东面采伐竹笋时,虽然听说有金人在周围活动,可没考虑这么多。他们美其名曰说是村庄壮丁,但终归也只是一群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年轻人而已。

  而其他人的目光早已落在信王赵榛身上,信王赵榛拼杀敌人的经验让他显得比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要沉稳,这种印象往往是潜移默化的,在危急时刻反而让人感到更可靠。

  “赵榛!”罗月儿担心的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信王赵榛回过头,微笑着点点头,示意她放心安心。

  “你们要回西面的村子,我们也要往西走。不论如何,我们都是要去金人盘踞的地方。所以,我们要做最坏的打算。”然后他回头看着这些人,打算打消他们还抱着的侥幸地心态。

  “最坏的打算?”众人都有些心中没底。那么就一定会遇到可恶的金兵了。那些金狗很厉害,据说大宋几十万士兵都打不过人家几千人。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无敌的信王军的军队。大宋信王组建的信王军天下无敌,金兵被打得屁滚尿流。

  信王赵榛正要开口,忽然丛林里传出一阵稀稀疏疏的声音来。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向那个方向看过去,只有王宽河眉头轻蹙,冲那边的一丛草丛里质问道:“王百西?”

  “是信王我,王宽河队长。”看到是自己人,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但信王赵榛却悄悄向王宽河摆了摆手,示意后者提高警惕。王宽河看到他的手势微微一怔,但马上反应过来,王百西的说话声有些发颤,而且他迟迟没有从草丛里出来,明显在迟疑什么。

  战场上面对金兵容不得任何疏忽。王宽河是真正的士兵出身,曾经当过都头,所以庄主才请他当教导壮丁练武护庄的队长地。

  “出了什么事吗,王百西?”王宽河一边问,一边将手放在剑柄上。“对、对不起,宽河大哥,我、我是迫不得已的,我被抓住了……”

  草丛“哗啦”一声向两边分开,从后面走出两个人来。当先一个是个脸色苍白,哭丧着脸的年轻人。

  而一名金人将领紧随其后,它用剑尖指着那个年轻人的脖子,一边用眼眶里闪烁着的寒光打量着在场的其他人。

  “咯咯哈哈哈,赵榛,你果然在这里。当初打得我们死了那么多人,如今落在我的手里了,你死定了!”来将说道。赵榛一看,正是刚才打过对面的金军大将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

  所有人都是一窒,看来赵榛刚才真的杀了好多的金人,罗月儿没有说谎。而且他们还对亲友的背叛而感到一种莫名的憎恨。

  其实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说的是战场上信王赵榛指挥军队击败歼灭了金国前后几十万大军,而这群壮丁们却以为错了。

  由于信王赵榛的名讳只流传在高层,就比如皇帝赵构的名讳,百姓们只知道皇帝和信王,却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所以,大家也没有认为赵榛就是那信王军总帅信王赵榛。

  “王百西!”“你怎么可以出卖大家?”“你忘了你娘饿晕了,还是我帮忙给她找了些野菜救活的么?”“你小子都是我看大的,你没出息的家伙……”然后是一片不敢置信的声音。

  “王百西!”年轻的汉子们对自己的同村人地怒目而视。脸色惨白,哆哆嗦嗦,羞愧与恐惧都让他深深地垂下头。可他也不想死,他还年轻。

  王宽河看到那金军将领明显不是普通金兵,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停止了,下意识地拔出了剑。

  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一挥剑,那个年轻人的一条胳膊立刻被斩下,血浆飞溅。王百西惨叫一声,整个人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

  “啊呀!啊!大哥,求求你救我啊——!”王百西血人一样在地上翻滚着,哀嚎连连。

  “你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白白送死。”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尖声警告着他们道,他森然的目光一一扫过在场的所有人。不过他马上发现在场都是一些百姓组成的民兵,不值一提。

  信王赵榛感到罗月儿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衣袖,这是一种依靠与信任。但无论如何,他知道这个时候这些自发组织起来护卫村庄的庄丁们需要一些安慰,否则可能会在心理上首先崩溃。

  “罗月儿。”信王赵榛虚弱而轻微地说道。少女微微一怔,马上惊醒过来。她看着赵榛,赵榛继续用微不可闻的声音问道:“还记得我的弓弩么?”罗月儿愣了一下,微微点头。

  “你给我,从背后给我,别让他发现。”赵榛说道。“恩——”罗月儿低声的一个微不可察的回应。

  当罗月儿轻轻的将坐着的赵榛身后的弩和箭,用脚尖勾到信王赵榛背后的手里时,信王赵榛的心这才放下来,他用拇指摩挲了一下冰凉的强弩和钢矢。

  反正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有更坏的可能了。与此同时,那个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终于确认了这儿没什么其他的埋伏。他看也不看脚边哀嚎的那个可怜虫一眼,举起了长剑说道:“勇士们,杀光他们——!”

  随着他的嗓音刚刚响起,树丛中立刻出现了四具手持利剑、身披黑色链甲的金国万人敌勇士,他们从丛林中浮现身型,冲出来一步步的向罗月儿一行人逼近。

  或许早一些时候这些乡亲们组成的壮丁们,还有念头反击这些强悍金人的勇气。但是现在,年轻人们之前信心满满,然而此刻已经被敌人的冷血吓得全身发冷,仅存的勇气也被逐渐迫近的死亡气息所击溃,无力反抗。

  他们只能脸色苍白地一步步后退直至绝路,或许出于生物自保的本能手忙脚乱地去拔出自己的刀。虽然手中是村庄里专门打铁的师傅给他们打造的镔铁利刃,可一看他们那副缩手缩脚的样子,真正剩下多少战斗力谁也不敢保证。

  森林里只剩下此起彼伏的吸气声。看着这些脸色惨白的乡下宋人,那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忍不住从发出一声嗤笑。

  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其实早在开始的时候就占据了主动权,他虽然没有多厉害的武技,但是他的脑子自认为是很聪明的。从开始他就排除是否有埋伏,在确认没有埋伏只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百姓组成的乡兵地时候,他就故意斩了俘虏的一条胳膊,就是为了吓破对方的胆子,减弱对方的战斗力和士气。

  行军谋士达拉哈眼眶中闪动着寒光,像是在享受这些人的恐惧,给他带来的愉悦。这一切都是他用自己的智慧,预谋而造成的。

  可就是这个时候,行军谋士达拉哈听到一个多余的声音道:“你死定了。”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平静、沉稳,充满了自信。

  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感到自己的心脏微微一跳,这可是一个不祥的征兆,他马上警惕地回过头。

  映入他的视野中地是一道闪亮的寒光。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眼中的色彩一点点地黯淡下去,他几乎可以嗅到空气中一股致命的气息正在汇聚起来。

  “嗖嗖嗖嗖嗖——!”五声足以穿透空气的声音,飞射向五人而去。箭矢向五个人的咽喉飞去。

  “罗月儿!”信王赵榛喊道。少女应声提起重锤,消瘦的身板却舞动着重锤,长长的马尾随风飞舞!

  让信王赵榛惊喜的是,王宽河这位资历尚浅的壮丁训练队伍的队长并没有冲动,而是马上回过头对其他人斥道:“王竹、王兴、王高山!你们还在等什么,跟我上!跟金人拼了!”

  信王赵榛没有感觉到自己没了力气,所以五法箭矢只有四发射中了敌人的咽喉,最后一发箭矢因为自己是在无力了,才便宜到了对方的胸口。

  三名金军万人敌勇士与完颜娄宝的行军谋士达拉哈当场丧命,而另一名金军万人敌勇士被射中了胸部,但是没有被射中要害。赵榛只是怔了一下,就立刻对罗月儿喊了一声。罗月儿听到赵榛的喊声,这才出手。

  那名受伤的金兵万人敌勇士被罗月儿的大锤击中了腰部,身体立刻扭曲了起来,众壮丁们纷纷上去一人一刀结果了对方。

  “我们杀了野蛮的金人了,对啊,看这个家伙的宝剑,哇!好锋利!”“他们不是普通的金兵,你看他们的装束,都是将领才穿的盔甲。”“哇,他们身上有金子呢!”“我们村得救了!金子天哪!还有好多银子和玉器。”众位乡兵们陷入了一片惊喜之中。

  信王赵榛示意让罗月儿把自己扶起来一些,然后提高问道:“你们说,你们以为自己安全了么?”声音不大,却让在场的每一个人一窒,四周顿时变得落针可闻。

  虽然众人看到了金人们身上的金银后都变得不理智起来,但是信王赵榛余威尚在,这些壮丁们还没有忘记之前是谁杀了这群金人的。说起来,这个年轻人才有这些钱财最大的支配权。

  于是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停下自己的动作,将目光投向他。王宽河说道:“公子,这些钱您说我们怎么分?”

  “钱你们都拿走,我不要一文,我说的是安全问题。连命都没了,有钱也白搭。我们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回去,如何突破西面道路上金人的封锁。”信王赵榛说道。

  “那您说怎么办?”王宽河问道。赵榛不要钱,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大恩人了。而且,赵榛是很虚弱,但他身上却有一种可以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希望,跟上他,他们已经拿到足够村子里所有人都吃饱两年的财富。

  “打扫战场,想想金人如果搜寻过来的话,一看到尸体就知道我们的存在了,这不需要我多提醒罢?”信王赵榛也叹了口气,这些老百姓们真是一点军事常识都没有,好在他们的身体素质算是好多了。信王赵榛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在他的提醒下,壮丁们纷纷行动了起来,而那些金人的剑和甲胄也是可以回收的,尤其是链甲可比他们的兽皮和布衣防护性要优秀多了。

  听到那边有人对王宽河喊道:“大哥,我们止不住王百西的血,你快来看看——”

  王宽河下意识地回过头,却看到信王赵榛在身后说道:“将他的动脉扎住,活不活的下去,就看他能坚持回去不能了。回去之后,多喝盐水,用酒杀毒。”赵榛想了想,知道这群村民恐怕没酒这种奢侈品,便说道:“用干净煮沸的盐水杀毒也勉强能用。”

  “动脉?”王宽河的脸上露出严重的疑惑地神色来。“扶我过去。”罗月儿过来扶他走去,显然没有他,这群人根本止不住这个人的血。

  虽然这个年轻人背叛了大家,但是赵榛从他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还在说着抱歉的话,其实就是一种危险的提示。这种为了自保而出卖大家,但是让大家有所警惕的行为,也不能全说是完全的背叛。毕竟谁不怕死,自己都怕,更别说是别人了。所以,赵榛还是选择了救护一下这个年轻人,至于他活不活的下去,就看自己的造化了。

  “压住这个位置。对,是这样。”赵榛指挥着人们救护着这个曾经背叛,却又有些良心的王百西。

  一夜的时光对于赵榛等人与搜索赵榛的金人双方来说都是在紧迫中度过的。金人深入大宋腹地,随时可能被当地宋兵发现。

  而赵构虽然勾结金人提供赵榛的详细位置。但是赵构不能下命令让官府们胁从金人。那样做的话,赵构很害怕一些知道内情的爱国将领会再次掀动兵变,转而支持信王赵榛登基。连他自己对自己的做法都很感觉到卑鄙,更别说是别人。有些事情可以做,但是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

  金兵的搜寻队伍被信王赵榛带领着一帮壮丁们躲避开了,毕竟这些壮丁们对于这片地理位置熟悉的很。

  此时,天光大亮了。金人的搜寻队伍明显减少了,他们也害怕惊动了附近的官府。看着远处的太阳,信王赵榛盯着远方,叹了一口气道:“罗月儿,我不知道你将来于我会走到那一步,但我想让你记得一句话。”

  “恩?”“你知道伴侣这个词吗?无论你走得有多远,都有一个人人陪伴你。你将永不孤单。”

  罗月儿一怔,忽然眼里弥漫出一股酸楚,她想到了被金人杀害的父母。随后,她擦了擦眼角,抬起头看着天空。

  “谢谢。”她轻声答道:“信王赵榛。”信王赵榛回过头,罗月儿眼中一片明亮,好像夜空中的星辰一般闪亮。那一刻,信王赵榛忽然感到一种温馨。

  这些庄民们熟悉地理环境,而赵榛知道如何收敛扫除自己一行人的行踪,就这样,他们通过走从林山谷避开了金人。赵榛被村民壮丁们抬着,指挥着大家如何扫灭踪迹,如何躲避追踪。

  当众人隐藏踪迹而回到王庄后,经过了三天的修养,赵榛的身体也养好了。而金人如消失了一般,再没有出现。

  信王赵榛身体养好之后,便告辞了王庄的乡亲,与立志要跟自己做富可敌国的商人地罗月儿,两人一马,一起策马向西北方前进。

  江陵府南部的大道上,突然出现了无数的金人与义军匪军杀手,他们追杀的对象,正是面沉似水,手中神枪宛如死神的镰刀般,随意地收割着对面金人与匪军杀手的生命,但信王赵榛知道,自己虽然强大,这次为了自己这具身体地母亲刘太妃的骨灰,自己算是差点把命丢了。不过,刘太妃的骨灰中,有关乎他对抗赵构的重要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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