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笼府府城,知府曹廷奎正泪流满面的坐在府衙后堂发抖。

  千里来做官,曹大人当然是为了能多往自己口袋里装点黄白之物,可他万万没想到,这黄白之物除了惹人喜爱之外,竟然是有催命的功效,他一堂堂的知府,现在竟然会有人头不保的危险。

  早知道,唉!早知道就少贪点了,曹大人心里懊悔不已,谁知道平素那些看起来比羊羔子还好欺负的仲人,一旦狂暴起来竟然这么可怕!

  想着贞丰州吴知州被那些仲人挂在城头,活活晒了两天才断气的惨剧,曹大人就抖得更加厉害了!

  他还不想死,就算是死,他也不想被以被晒成人干,饱受两天折磨再死!

  曹大人的害怕是有道理的,城外的仲人变民不但人数上万,还不知道从哪弄来了几十杆自发火铳。

  亲自带着两千土司兵去支援贞丰州的土司龙跃,就是被这种火铳射杀,所部才会被打的大败的。

  而他一死,整个南笼府的机动兵力就全没了,因为南笼镇的绿营,早就被总兵连布几乎全部带去了松桃。

  现在府城兴仁城中,只有永安营把总杨文海的一百多兵丁,以及由他掌握的民团六七百人。

  虽然是守城,可外面的变民比城内兵丁十倍还多,这怎么可能守得住!

  曹知府绝望了,他猛灌了两口平日里舍不得多喝的好酒,又咿咿呀呀的唱了几句家乡的小调,随后尖叫了一声,把心一横,向着府衙房中的柱子猛撞过去!

  他不想被吊在城头晒成人干,也不要饱受折磨后死去,这位满清的从五品地方大员,竟然选择了城没破就撞柱而死!

  一个时辰后,遍寻知府大人不得的南笼府经历金淳,把总杨文海才惊恐的发现,他们找了很久都找不到知府大人,已经满头鲜血的躺在一根大柱子后面,身体都凉了。

  杨文海和金淳对望了一眼,金淳眼中一片惊骇,“杨把总,事已至此,连知府大人都撞柱而死,这兴仁城怕是守不住了,不如我们也四散逃命去吧!”

  说完,金淳转身就准备跑,身边的杨文海眼疾手快,一把就抓住了想要逃跑的金淳。

  “金大人!你要往哪跑?城外全是乱民,怎么可能跑的掉?

  咱们全家都在这兴仁城中,人多眼杂,一旦出了城怎么避得过那些仲人的眼睛?兴仁城坚固,咱们坚守几日,抚台熊大人定然会派人来解围的!”

  杨文海说着自己都不信的鬼话,把吓得六神无主的金淳给劝住了。

  没办法啊!跟孤身一人来此上任的曹知府不一样,他是兴仁城本地人,世代都在这里居住,曹知府死也就死他一个,可兴仁城要是破了,他杨文海全家乃至全族都得完蛋。

  “大人,知府大人这事,咱们还需瞒着众人,就说曹大人正在内室苦思良策。

  咱们先将四门堵死,然后回去发动大户豪门的子弟和仆人上城头,城外的乱民没有大炮,攻不进来的!”

  杨文海拉住金淳的袖子还在苦劝,他只是一个绿营把总,这兴仁城的大小官员和大户根本不鸟他,只有金淳这个曹知府面前的红人,府经历才有那个人望!

  “轰!”杨文海的话音刚落,巨大的爆炸声就响起了,金淳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杨文海,说好的乱民没有大炮的呢?现在响的是什么?

  杨文海没去管金淳的眼神,而是再也不顾什么上下官员之间的礼仪,抓住金淳猛的一阵摇晃,嘴里还在咆哮。

  “金大人,赶快下令吧!再不下令,咱们就回家一把火将全家烧死算了!”

  城外,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的仲、苗、汉等族丁壮拿着各式兵器甚至农具,抬着一架架加长的梯子就往城头上攀爬。

  还有一些人弄了大批的柴火等易燃物冒死送到了城门下点燃,试图烧毁城门。

  而城上的清军和民勇则拼了命的从城头上扔下石块、圆木,以及各种各种的热油甚至还有滚烫的金汁。

  李节耀摇了摇头,这样打不下来的,最关键的就是自己这边的梯子太少了,人数优势根本无法发挥。

  至于焚烧城门也因为引火之物还是太少了,想要把城门烧毁还是不太容易的。

  而刚才爆炸的也并不是大炮,而是苦味酸炸弹爆炸发出的声响。

  一些聪明的仲人把李节耀他们带来的苦味酸炸弹点燃后,用一种小型的投石车模样的装备,将炸弹抛进城内去,而且这竟然成了义军这边对清军威胁最大的武器!

  只是李节耀不知道的是,历史上王囊仙围攻南笼府打的更加艰难,南笼府城兴仁,可是严格按照军事要塞城的标准来修建的。

  垛口、炮台、瓮城、护城河一应俱全,城头还有几门三藩之乱时留下的红夷大炮。

  历史上王囊仙带着上万仲人义军四处围攻,但城墙上枪炮齐发,打的他们死伤惨重,义军首领黄报良被流弹击中头部牺牲,死伤了几千人都打不下来!

  无奈之下王囊仙等人只能选择退回山里,这时候在松桃刚镇压完石柳邓的勒保轻装南下,直接把王囊仙等人困死在了洞洒寨。

  但这个时空那就不一样了,勒保没来时与义军周旋的龙家土司,已经在贞丰州外全军覆没。

  李节耀手里虽然没有大炮,但有三十几杆复兴燧发线膛枪,可以压制着城墙上的清军鸟枪手,让他们不敢露头,没了鸟枪手的配合,光靠几门大炮威力就小了很多。

  “玛德,这些家伙还真是不怕死啊!”韦四目看着从城墙上摔下来的一个仲人义军感叹道。

  如果说有什么让李节耀这样的专业军人,和韦四目这样的悍匪觉得钦佩的话,那就是这些仲人不怕死的精神。

  从昨天下午围困兴仁城开始,总共一万多的仲人最少付出了一千多人死伤的代价,但打到现在任然没有一个人退却!

  这些人穿着粗布衣服,拿着劣质铁刀和粪叉就敢攻城,前面的死了,后面的仿佛没看见一样,嚎叫着又往上爬,如果不是因为武器太差,这兴仁城早就被打破了。

  韦四目看见过一个头发都有些白的老仲人在城墙下边哭边喊,韦四目开始还以为是在哭他战死的儿子呢!

  结果找人一问才知道,他儿子正在城墙根下还没死,他是在哭喊自己儿子不要给他丢脸,赶紧冲上城去杀了那些狗官!

  这特么的!韦四眼被震撼到了,他们这些米饭主再凶狠,也没有看着自己儿子去送死,还要喊叫着别给自己丢脸的狠人。

  “他们不怕死,是因为对他们来说,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事情,他们除了一条命,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放下望远镜的李节耀淡淡的说道,这种除了拼命,就再也没有第二种改变命运途径的绝望,他也经历过。

  “是的,但除了这些,还有生的希望在激励着他们!”

  清脆的女声传来,原来是王囊仙在几个女侍卫的护卫下过来了,正在他们身后站着。

  “生的希望?”李节耀回头看了一眼王囊仙,不知道为什么,李节耀就觉得跟这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皇仙娘娘呆在一起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说不出宁静感。

  “生的希望,不过不是我给他们的,是明王给他们的,因为明王给他们带来了可以在山坡上收六百斤的神粮。

  这样只要赶走了清狗的贪官和土司,就算只在山上种地,也足以养活家人了!

  到了那个时候,阿妈和媳妇织些布换些盐,自己种上十几亩坡地就能全家吃饱,那还不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吗?”

  王囊仙的眼睛里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雾气,“我们仲人太苦了,终日劳作不得歇,但却连父母妻儿都养活不了。

  好多仲人男儿只能活到二十几岁,就会因为太过劳苦而活活累死,就这样,那些狗官、土司、衙役兵士还要来压榨他们!

  所以他们不怕死,因为他们就算不死在这里,也会被累死、饿死、打死!

  而死在了这里,至少打跑了清狗的狗官后,他们的家人还能有活命的机会!”

  王囊仙淡淡的说道,就这么几句话,立刻就把周围仲人的同仇敌忾之心激励起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越来越多的仲人男女围了过来,他们看向王囊仙手指的城墙,眼睛里射出了仇恨怒火!

  李节耀吸了吸鼻子,曾经他以为自己在交趾的日子就算苦的不行了,可看了这些山上的仲人他才知道,这世上还有人能苦成这样!

  野菜糊糊都不能管饱,全家老小只有一两条裤子,谁出门就归谁穿,其余时候只能穿一些破布和兽皮制成的烂衣服。

  男子的平均寿命不超过三十岁,女子活个四十几岁就算长寿了,两三个孩子才有可能养得活一个,还要随时面对各种欺压,日复一日的看不到希望,完全是凭本能在挣扎!

  人间炼狱,莫过如此!

  他们之苦,连韦四目这个心狠手辣的米饭主,都忍不住同情了起来,他和李节耀看了一眼,两人第一次默契的点了点头!

  “皇仙娘娘,总攻吧!你们吸引一下清狗的火力,我用燧发枪压制住城头的鸟枪手,韦四目你挑选五十个好手,穿两层甲,一举拿下这兴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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