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娘,”池春华贼头贼脑地钻到郑琰身边,“问您个事儿呗。”

  郑琰心说,你这副样子,八成没问什么好事儿,面无表情地道:“你已过及笄了,有了婆家的人,活泼没什么,表情给我不要那么猥琐!”

  池春华刷地摆出标准淑女样儿,挨着郑琰一坐,抱着郑琰的胳膊:“阿娘~”

  “说吧,什么事儿。”

  池春华脸红了,吱吱唔唔地道:“您当初跟阿爹,是怎么,呃……”抽出手来,两手成拳,竖起拇指并到一处。

  郑琰往后一仰与这个小八婆拉开距离:“问这个做什么?”

  池春华咳嗽一声:“就是问问嘛~你们当初,是怎么,呃……”

  郑琰一僵,是怎么凑到一起的呢?

  “阿娘?”池春华小小声问了一句,旋即闭嘴,小心翼翼地溜掉了。她就说了,再开明的父母,被问到恋爱史,都会想揍人的!还好她跑得快!溜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池春华拍拍胸口,又犯起了愁。虽然已经订婚了,可还是想问一问,也从中借鉴一下嘛!她爹跟她娘感情挺好的啊……

  另一处,郑琰正在苦思冥想——特么到底是怎么混到一块儿去的呢?

  这问题的难度真是不亚于干掉一个太子。郑琰思来想去,就只有自己呆傻地管后来入学的池脩之叫师兄的印象,只有这师兄成了她男友的印象,只有男友通过层层考查晋级成老公进而进化成孩子爹的印象。这中间独独漏了从师兄升格成男友的过程!

  被女儿问及与丈夫之间的感情生活也是小有尴尬,但是不乏小有得瑟——感情好嘛。但是回忆不起来这蜜甜的过程、神奇的转折,总像缺了点什么似的!

  郑琰刚穿过来那会儿,还想着要写日记写日记,写什么呀!那会儿笔都握不牢。久而久之,三、五、七年一过,也就没这心思了。而她做的有些事情,实在不好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一笔笔妥妥的黑历史。于是本着“重要的一定不会忘掉,没记下来的一定不重”的原则,她就从容地不写日记了。

  现在坑爹了,那么美好的时光怎么就忘掉了呢?明明记得总收到簪子,自己也总是做好吃的,还有结婚后还有毛茸茸的衣服穿……过程呢?

  池脩之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他家娘子一副遇到难题的样子。这倒是奇怪了,最近没发生什么大事啊?怎么就为难成这个样子了呢?由于主母表情不那么开心,一顿晚饭吃得略压抑,池脩之把儿女赶去“早睡早起身体好”,自己向郑琰打探消息:“你这样子,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儿了么?”

  “!”这儿不是还有一个当事人吗?“你还刻,咱们年轻时的事儿么?”

  池脩之把脸一板:“年轻时?如今咱们还是年轻哩。”

  郑琰笑一笑,继续问道:“我今天想了一天了,当初,”瞄一瞄池脩之,“咱们是怎么对上的?我就记得,你拜入先生门下,然后……就在一起了。哎~你当初开始的时候是怎么跟我说话的?”

  池脩之背上一寒!开始秋后算账了吗?斩钉截铁地道:“记不得了?”

  “咳咳。”

  “那就是缘份了。”池脩之耍起了无赖。

  郑琰稀里糊涂的道:“这么糊里糊涂地……”

  “可见不是人力所能为的。”

  郑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池脩之抹了一把冷汗,那是池脩之只能暗爽绝不能跟任何人炫耀的事情啊!想当初,他初次见到郑琰的时候,是觉得这小姑娘生得确实好看。只是当时他正在被萧正德那头猪给调戏,实在没啥心情欣赏——郑琰当时又太小。后来拜到顾师门下,那时候还是觉得有个聪明伶俐的师妹总比跟蠢人搅在一起强。

  再后来,不可否认,毛茸茸的衣服为郑琰加了不少的分,小少女又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讨喜。有时候呢,又有点儿憨乎乎的。笑起来的时候特别阳光!他还偷偷往肚子里塞了不少点心吃哩。

  不管怎么说吧,池脩之是看上人家了。然而没落世家子与当朝宰相女之间的身份差距是巨大的,池脩之纵然自信自己混得不会差,依旧略心虚来的。又挺担心自己奋斗的过程中,小丫头被人给拐跑了,索性先下手为强。

  这人是非常不要脸的,一个宗旨“习惯成自然”。极其卑鄙地温水煮青蛙,煮得郑琰都适应了“师兄对她挺好”这一事实。态度自然得像是已经是亲友一样了,下面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当时自觉是聪明,如今做了父亲,自家也有一个闺女,池脩之也是一身汗的。谁要是敢这样拐他闺女,他能把臭小子给揍死!说得再好听、打算得再务实,你小子什么都没有,就敢动这样的歪心思?“当初岳父只是让我去出仕,果然是很给面子了啊!”

  池脩之用力地补充:“咱们就是缘份啊!”

  郑琰想,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在一个内部团结的家庭,又嫁了这么个丈夫。什么宅斗啊、宫斗啊的都不用经历,也不用虐渣爹、渣娘、渣男、斗极品婆婆小叔妯娌小妾……有精力去开发兴趣,练习书法绘画,还能办学校、办慈善、还能参与时政、还能主持实业,她是幸运的。

  果然是与这个时空的缘份吗?既然有缘,还是不要刨根问底了吧~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就是了。

  话虽如此,对女人而言——再豁达也一样——不把自己的初(兼唯一)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真是连觉都睡不香。郑琰苦思冥想,在给她那个牙口略不如前的爹炖东坡肉的时候猛然醒悟!

  我去!我是被拐骗的!根本就是一不留神被池脩之这混蛋给带偏了啊!好像就是做饭,一时客气,好心请他一起吃了顿饭啊!最讨厌的是他没有正式表白好吗?没有写情诗,没有摆蜡烛,老子就跟他好上了!

  郑琰把书一合,往桌上一放,去找池脩之算账。

  想也知道,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顶多扣了三天的甜点而已。

  想来想去,还是自己蠢!就这么让人给炖了!郑琰只好用“傻人有傻福”来安慰自己。

  郑琰吃了个哑巴亏,要是自己没想明白呢,事情也就过去了,她又记起来了,不由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池脩之也不太好意思,颇有一种坑人被苦主发现的尴尬之感。而且吧,这个,手段也似乎不怎么光明。恰好这些日子他的工作也走上正轨了,一应事务都比较顺手,这个,重操旧业哄老婆,也是应有之义。

  俗话说得好,能者无所不能。池脩之不能说是全能吧,但是在追老婆这方面,确实是有一手的。静下心来一想,这么些年了,有许多事情,比如给妻子做簪子啊什么的,最初的时候确实很感动人,长年累月下来了,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了,会不会让觉得是在应付差使呢?

  池脩之的心情严肃了起来,天地良心,他一点也没有这样想!只是事情真的太多了,娘子本人又有许多奇思妙想,都不用他去想的。

  这样不好!不好!得让媳妇儿知道他一直都在惦记她。

  池脩之最近颇有些神神秘秘的,郑琰问他,他也不说,还从账上支了不少钱出去,又让叶文悄悄跑东跑西的。郑琰旁敲侧击,也只让他行事更加隐秘而已。这可不是好征兆啊!

  郑琰也有自己的耳报神,然而池脩之一个宰相,又不是个傻子,脱离老婆掌握这样的事情,还是能偶尔办得到的。越发让郑琰不得不与阿肖等心腹侍婢商量一下,这人到底做什么去了呢?

  阿汤是嫁到外面的,见的市井之事更多,乍着胆子道:“相公在外置业,当与夫人商议的。这不说……是不是有旁的用处?还是屋子田地的……别是要安置什么人罢?”主仆面面相觑,郑琰道:“不要乱猜!相公不是那样的人,多半是一时事多没来得及,不多时也会跟我说的。”不过这个不告诉自己,是挺让人不开心的啊。

  阿庆与叶文是两口子,老夫老妻许多年,正可打探消息。阿庆自己都急,说来夫人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诰命有诰命,是不怕有什么事的,这不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吗?她家那口子也跟相公一起呢,这别一起做坏事啊!

  阿庆打定主意,回家整治了一桌酒席,令叶文受宠若惊,暗道平日里管着不许我多吃酒嫌我会误事,今天居然烫了两大壶来,有诈!

  夫妻两个各怀心事,你来我往,阿庆劝酒,叶文就吱溜喝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阿庆看他一直喝喝喝,一把夺过酒杯,怒道:“你眼里就只有酒么?”

  叶文涎着脸道:“这不还有娘子么?”

  “还有我?”

  “不是不是,除了这家里相公、夫人、娘子郎君,还有我爹娘,就是你了就是你了。”

  阿庆也不跟他绕弯子了:“那行,我问你,你实说。”

  “呃?”叶文打了个酒嗝儿,被阿庆给瞪得把第二个嗝儿给咽了,直点头。

  “你这几天,随着相公出门,都做什么去了?你是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了?还神神秘秘的!”说到最后,自己动了真怒,“你说,你是不是跟着在外头胡来了?见天的不见你着家!”

  叶文暗暗叫苦,坏大了!没干坏事儿啊,就是,相公要置一处别庄,不许告诉人的。MD!要不是知道相公没什么花花心思,我都要以为他在外面有不好的事儿了。连累得我也跟着一起被怀疑……

  阿庆不说,叶文还不觉得有什么,带着怀疑的口气一说,他先脑补了一回,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还是相“公外室的丫头”这样的身份。登时酒醒一大半,抱着头就钻到了桌子底下:“木有木有!神马都木有!”相公好傻,谁家置业的事情不跟老婆商量啊?

  阿庆听他喝酒喝得舌头都大了,伸脚到桌子底下蹬了两下:“给我说清楚。”

  叶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就是相公要在外面置个庄子嘛……亲自布置的……散心静养的……悄悄的不让夫人知道嘛……”怎么越说越像是养外室了啊?T T

  阿庆伸手把他从桌子下揪了出来:“什么?”

  叶文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听我说听我说,是给夫人的……”

  “嗯?”怀疑的眼神。混蛋,别起歪心思了,搞不好是被抓到了现行才临时改口的。阿庆开始脑补起了“凤凰男借岳父栽培起家,发家后声称与发妻没有感情,人到中年遇到年轻真爱”的狗血剧来。

  叶文想死的心都有了!“真的真的,里头的布置都是夫人喜欢的,相公说,夫人虽然生于富贵,但是并不喜欢过于富丽堂皇的,大方舒适就好的,你说是不是?”

  “你给我老实点!”

  “哎哎!”就知道老婆给好脸色没好事!叶文爬起来,发现衣服也脏了,脸也花了。阿庆已经起身给他打水,给他拿新衣了,脸上笑盈盈的:“瞧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弄得满身都是灰土,来,洗把脸换上新衣裳吧。”

  “……”

  阿庆从丈夫那里拿到了第一手资料还不放心,又问了些八卦婆子、消息灵通的车夫,知道叶文没有撒谎,这才回来回报郑琰。郑琰笑道:“他的行踪都是有数儿的,能有什么坏事儿呢?”

  阿肖轻声咳嗽了一下,那个略表关切的人,似乎是娘子你啊!

  却说叶文被阿庆收拾了一顿,转天就很忠仆地委婉提醒池脩之:“相公,咱这样早出晚归,还不让家里知道,还要支钱买屋买地的,不太合适罢?”

  池脩之道:“怎么了?”

  “不是……我这不是猛然想到,这样子,倒跟在外头有什么事儿似的。”

  池脩之把脸一板:“休要胡说!”也略担心,掩饰地道,“还有几日,我自与夫人说,你不许跟阿庆说。”

  叶文苦着一张脸,心说,我早招了!口上却死死不肯承认自己已经做了叛徒。

  等到五月间郑琰生日,按说这要是为郑琰准备的,该拿出来了吧?池脩之又没有动静,弄得阿庆猛嘀咕,叶文的胳膊上被掐出许多青印子来,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你这婆娘怎么这样?说了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啊!”

  直到夏季某一天,池脩之突然递了假条,对外原因不明,对内却是——带娘子去看庄园。

  池脩之的新庄园并不在熙山,而在城东。凡大城选址,尤其是京城这样的地方,讲究一个风水。背山面水者为最佳,最好是山在北而水在南。许多作京城的地方,周围不远的地方又会有些温泉。天朝帝都,就是这么个地方——只是这里的温泉略远一些,是以这温泉在京城并不算流行。

  城东临水之一处,离山略远,地势颇为平坦,打开大门却能看到宽阔的大河。乌瓦白墙,栋梁皆不雕饰,颇有些茅茨不脩之感。周围有几顷田地,几户佃户散居其间,又有数块菜田。肥肥的母鸡带着小鸡仔儿悠闲地在田里散步,摇摆的鸭子成群结队地下河,游够了,爬上岸来又要往菜田里钻。

  菜田被篱笆围了起来,鸭子们钻不进去,急得嘎嘎叫,又有一群白鹅受到了号召,也想啄食青菜。不多会儿,就让它们发现了一处损坏的地方,一二三地往里挤。一个垂髻童子,一身土布的衣裳,正骑了牛没精打彩地路过,小裤腿卷得高高的,赤着脚,上衣是没袖的单布坎肩儿。见此情景不由大叫:“阿娘阿娘,鸭子又要偷吃菜啦!”

  一个围着围裙、包着头巾的妇人,挥着个大木勺子冲了出来:“又要作死!你还不将它们赶出来?你爹那个活囚徒,昨日说已修好了篱笆,今日怎么被扁毛畜牲给钻了进去了?”

  男人听了老婆这样开骂,不由高声道:“我昨天是修的……”

  “那就是手艺不好!”妇人冲丈夫挥着大勺,颇有家暴的意思。

  一家子叽喳间,有一精明老者来了:“吴家的,不要吵闹了,主人家今日要来。”这才镇压了这一场鸭和鹅引发的血案。

  不想此情此景,正落入轻车简从而来的池氏夫妇的眼中。侍女等掩口而笑,又理下步障,池脩之搀着郑琰的手下车来:“这里如何?烟火之气十足罢?”

  郑琰笑了,池脩之看着冷清冷情的一个人,骨子里最爱这么些个活泼热闹。“很好,有人气儿。”

  池脩之开心地道:“这里前面就是一片水,我查过了,这河几十年没泛过,先前几朝,纵有涨水也没不到这里。待我们老了,正可隐居于此,又不用爬山,每日悠闲散步可也。离熙山也远,不必管那些俗务。外面的事情,让孩子们忙去,我看长生已经很有样子了,春华的夫家也定了,余下几个都是小子,还有长兄管着,要咱们操心的且还少呢。”

  郑琰心道,你正有干劲儿呢,这会儿说什么退隐的话?又思朝上并没有过于艰难之事,池脩之此举,恐是为了安抚自己。想明白了,她也承他这份情。对于一个正欲一展报复的“青年政治家”来说,能为妻子想到退休后的生活,就已经很好了。

  郑琰开心地笑道:“好。”

  池脩之牵着娘子的手,一处处地指着:“都说熙山风景好,终是有种种不平之处,何如这里直抒胸臆的快活?熙山之地,累年迁去的都是权贵之家,哪里得平凡之处了?交际应酬,没得累人!到时候咱们老了,就在这里住下,想孩子了,把他们叫过来看一看——这里离京也就是半日路,快马半天都能打来回了。还能泛舟大河之上!对了,我那里备下一条船哩,可以河上垂钓的……”

  郑琰一直笑着看着池脩之兴奋的侧脸,这地方她是真的喜欢。又想起前阵子主仆一起脑补池脩之置业的事儿,耳根一阵发烫,大声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池脩之低下头道:“这么些年了,除了几根簪子,我并没有给你什么,总是你在操持。只好把自己下半辈子全交与娘子了。三十三年前的今天,你我结白首之盟,娘子可愿与我在此处践约?”

  “哈?”结婚纪念日神马的,这里不流行,郑琰与池脩之没孩子的时候还庆祝过两回。孩子接二连三地生,连结婚纪念日都没有了。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郑琰笑着笑着眼泪流了下来:“好!”

  “天这么热,阿娘不去熙山往要去东面别业,怎么可以?”池春华瞪起了眼睛。

  池宪揉了揉额角:“这话你自与阿娘说去!”

  池春华泄气了:“这大夏天的,怎么不体恤自己呢?自从阿爹去后,阿娘的脾气居然犟了起来了。”

  “少说两句罢,”敢跟姐姐顶嘴的弟弟,也就只有池宪了,“阿娘心里不痛快。”

  “我知道,”池春华嘀咕一声,“这样,你们几个,各出一个儿子,陪阿娘去住。要耐心细致,知情解意的。阿娘就这么念叨着要跟阿爹一起养老的,我真怕念来念去的,就不记得旁的事儿了。”

  “喂!喂!你说点儿好事儿!阿娘想做什么,就由着她去做,做子女的,就该让父母怎么舒服怎么来。”

  池春华长出一口气:“我快急死了,你少挑我话里的刺儿!当年外祖父……”

  “我知道我知道!”

  “哎~你说,给阿娘找点事情做如何?阿爹必有手稿留下的,请阿娘盯着编纂?还有啊,阿爹生前要做的许多事情都还没有做完,什么科考啦,什么稻麦啦……”

  池宪一拍额头:“就这样!”

  “东郊别业,国家一级保护单位,郑琰晚年常居之处,在这里,她度过了孀居的大部分光阴。在此整理了池脩之的文稿、政治规划,记述了自景宗朝末年起半个多世纪里的许多重大事件,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这其中既有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的,还有回忆时提到的许多生活细节,是研究当时民俗不可或缺的‘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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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夫妻双穿+欢喜冤家+权臣+霸总文学+金手指+通古今】相看两厌的死对头夫妻吴涯与黎巧巧,双双穿越至古代农门。 好家伙,吴大少爷直接成了痴傻儿吴铁牛!黎巧巧更惨,成了傻相公的童养媳。 而且,二人竟穿到《西晋首辅藏海传》的小说世界:西晋国,荒年,院前村,炮灰四房。 开局就是地狱模式:没吃没喝,吴大少爷还挑三拣四,干活笨手笨脚。 幸好,他俩凑一块儿,能启动祖传的同心锁,瞬间回到现代世界!嘿,这金手指是个好东西,能将现代物资带到古代,就是用起来有点麻烦,而且不能在现代逗留太久! 从此,不光四房自己吃饱穿暖,还带着吴家老小富甲一方。日子刚红火,吴涯这家伙竟然闷声做大事,高中了状元! 谁料,他的初恋也穿书了,还是当朝公主!吴涯(可怜巴巴):“巧巧,咱娘催着抱孙子呢,生个娃吧?”黎巧巧(一脚踹开):“走开!找你的初恋生去!”吴涯(恢复霸总气质):“呵,女人,你在欲擒故纵!”黎巧巧(脱鞋砸脸):“纵你老母!”

十尾帝狐

她一出世,便是万妖之王,东海之主。她一出世,便身怀上古神功《帝雷灭世功》。 她一出世,便拥有了旷古烁今的十条狐尾。她是一个女人,一个叫苏不谨的女人。

骄记

一朝噩梦回的夜十一决计不再做个短命鬼! 给自已立下三条规矩: 一,强身健体; 二,十九岁前不谈婚不论嫁; 三,绝不嫁入仁国公府。 某男,第一个,第二个,就算了,第三个什么意思! “倘天下为你为敌,我便与天下为敌!” “十一,往后换我护你!” “只有我还在大姐姐身边一日,我的野心便不会出现。”

花颜策

太子云迟选妃,选中了林安花家最小的女儿花颜,消息一出,碎了京城无数女儿的芳心。     传言:太子三岁能诗,七岁能赋,十岁辩当世大儒,十二岁百步穿杨,十五岁司天下学子考绩,十六岁监国摄政,文登峰,武造极,容姿倾世,丰仪无双。     花颜觉得,天上掉了好大一张馅饼,砸到了她的头上。     自此后,她要和全天下抢这个男人?     ---------------     云迟:立在青云之端,学的是制衡术,习的是帝王谋,心中装的是江山天下,九重宫阙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执掌社稷朝堂,将自己修剪得无欲则刚。     花颜:自诩是尘埃之下,有七情六欲,不喜天子堂,偏爱市井巷,踩着十丈软红,遍尝人间百态。觉得最好,莫过于青山绿水,你许我一生,我伴你一世。     如果《妾本惊华》让您欢喜,《纨绔世子妃》让您热爱,《京门风月》让您留恋,《粉妆夺谋》让您不舍,那么,这本《花颜策》,我想,可以这样定义,它是一本每日写着,都会惊艳我自己的书。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愿您与我一起,惊艳这本时光,温柔这段岁月。     姑娘们,【收藏】+【留言】,我的文章,您的陪伴,明月静好,春风安然。

心动难挡

《心动难挡》 简介:[小太阳.漫画家女主vs高岭之花.骨科医生男主] 过完年的第二天,进入本命年的年余余仿佛霉神附体,先是在家崴了脚,误挂号成了有医院“一枝花”之称的骨科医生楚宥,没过多久又因为尾椎骨骨裂再次和楚宥相遇,在第三次因为左手骨折入院时,年余余被打上了“高岭之花狂热追求者”的标签。 莫名其妙成了某人狂热追求者的年余余“……”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楚.高岭之花.宥:“哦,我信了!” -- 两人在

八零女中医:极品小姑带娃进城了

[养娃+中医+美食+1v1]1979年,桃溪村发生两件大事。第一件,下乡插队的知青全部返城了。 第二件,老孟家那个没文化的懒闺女带着侄子侄女进城了。——国医大师孟竹竟穿成了年代文中爱慕男主的无脑炮灰,书中,原主为了去见男主,导致侄子侄女被拐,自己也落得个溺水身亡的下场。 孟竹:珍爱生命,远离男人,我要找工作,我要考大学,我要赚大钱,我要养娃。 ——七十年代末大批知青返城,城里的岗位成了稀缺资源。原本信心满满的孟竹经历无数次碰壁后,终于找到两个适合自己的岗位。 1:当小保姆。2:打扫公共浴室。孟竹:别人穿年代都能趁着改革春风一夜暴富,她咋过得这么艰难? 【有男主,无极品,家长里短。】【书中所有的药方和治病方法都不可以作为参考! 】

重生年代:知青在大院带崽暴富了

《重生年代:知青在大院带崽暴富了》 豪门大小姐苏琪穿越当天差点就被人给扭断了脖子。 后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人人喊打的反派炮灰女配。 出场就害死了反派儿子后,怕被疯狂报复就卷款逃跑,然后被骗被卖致死——。 踏爹就很离谱。 好在她穿的及时,在悲剧发生前一刻——。 * 反派萧北因救人瘸了一条腿,他带着收养战友的儿子回村。 没曾想救了女知青而结婚。 婚前,他是知道这人是不待见自己的。 本想着以后有机会放她离开。 但是现在——不可能放她离开,除

魔头她干甚去了

天山那女魔头完蛋了。武林豪杰们有刀的拔刀有剑的拔剑,都想揪出这个女魔头,把她活剐了。 然而众多正义之士中,却混进了一个例外。 “唉,大侠这个赛道竞争太激烈了,好想换个专业当魔头啊。” 因为心术不正而刚被逐出师门的杜玉书,搓搓自己被寒风吹红的双手,长叹一声—— “我要是第一个找到这魔头越斐然,我立刻磕三个响头,大喊求求前辈指点指点我吧!怎么才能七步走上魔头巅峰啊?” 就站在她边上,听完了全程的越斐然:“……” 这心术确实不太正。 ———————————— 双女主无CP架空武侠群像!杜玉书打怪成长流,越斐然出场即巅峰~ 每日更新两章!

都市小花农

《都市小花农》 诗云的新书《女配拒绝当炮灰》已经签约,希望小伙伴们多多支持,谢谢! 洛桐在大三那年暑假出去旅游,无意中误入了一片原始森林,误打误撞地吞食了一颗碧绿色的果实,洛桐也因此拥有了木系异能。从此她不仅能看到植物的生命力,更拥有了与植物交流的能力。因此在毕业后,洛桐放弃了爸妈安排好的某学校的教师工作,转而不务正业的在她母校附近开了一家花店,闲时养花种草,撩猫逗狗,坐看云卷云舒,故事就从这儿开始了…… 诗云

木仙传

一件事从不懂到精通要花费多少年?宁馨活了两世也不知道答案;刚开始的迷迷糊糊到后来的不畏艰难,朝着那个仿佛没有尽头的修仙路坚定不移的走下去;重活一世,一切都都是崭新的开始。 这是一个穿越女从修仙小白到位列仙班的故事!(女主正统修仙文)

退婚后大佬她又美又飒

《退婚后大佬她又美又飒》 貌丑无颜的死胖子苏南卿被退婚了,一时成为全城笑柄。 前未婚夫:“看到你这馒头脸、大象腿,我就恶心!以后别再来纠缠我!” “傻叉。”苏南卿转身,勾唇低嘲。 后来,苏南卿瘦身成功,逆袭后容颜惊人,前未婚夫手捧鲜花来到她面前:“卿卿,以前是我错了,只要你愿意回来,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苏南卿手托下巴,笑:“好马不吃回头草,懂?” 前未婚夫恼羞成怒:“苏南卿,你一个被退婚的草包,还带着拖油瓶,除了我,根

皇城第一娇

又名:《帝都渣男图鉴》《安澜书院彪悍女子手册》《我在古代拆cp》。 蓝萌穿越成大盛朝定国大将军之女骆君摇,前世为国鞠躬尽瘁,今生决定当个快乐的咸鱼。 虽然原身眼神不好看上了一个渣渣,但只要抛开渣男,骆家二姑娘依然是上雍皇城靠山最硬最炫酷的崽! 然而…… 柳尚书家被抱错的真千金回来了,真假千金大战一触即发。 骆君摇震惊:原来这是个真假千金文? 悦阳侯从边关带回一朵小白花和一双儿女,悦阳侯夫人惨遭婚变。 骆君摇:这是某月格格升级版? 太傅家苏小姐逃婚的未婚夫回来求原谅了。 骆君摇:这是想要追妻火葬场? 长公主驸马婚内出轨,对象竟是糟糠妻? 骆君摇:这是在垃圾堆里捡相公。 出嫁的大姐姐孕期丈夫偷藏外室,还长得肖似大姐姐。 骆君摇震怒:替身梗最恶心了!艹(一种植物),姐妹们,跟我冲! 骆君摇——我们的目标是:渣男必死! 太后娘娘有旨:女子当三从四德,恪守规训 骆君摇:啥? 摄政王:简单,太后薨了即可。 骆君摇:大佬!求抱大腿! 摄政王:抱吧,话说…你觉得我们之间是个什么故事? 骆君摇:大概是……我给前任当母妃? 观看指南:1、男女主年龄差14,岁,介意勿看。2、男主与渣男非亲生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