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道菜是蘑菇肉片。

  肉是野猪去皮的五花肉,肥瘦五层,先用大火炒一下,等肉片开始打卷的时候,加入姜蒜和热水慢慢炖,等五花肉炖熟之后放入清洗干净的枞树菌、鸡油菌、灰草菇、鸡枞菌煮上十分钟,然后放入盐巴葱花就大功告成。

  “嘶,好香!”打开瓦罐的瞬间,陈旭立刻被这种天然野生的蘑菇味道彻底征服了。

  这种绿色生态无污染的野生蘑菇,放在两千年的后世想吃一顿绝对不容易,而就眼前这一罐野猪五花肉炖天然野生菌,没有七八百块绝对吃不到。

  但显然不同的时代人们对于美味的追求都不相同。

  陈旭迷失在蘑菇肉片的香味中的时候,其他人都被糖醋排骨吸引过去。

  野生蘑菇在这个时代最不值钱,漫山遍野到处都是,而且不管饱,更有可能毒死人,唯独肉食才是所有人迫切需要的,而这道糖醋排骨则用香味和外形彻底征服了所有人。

  “娘,吃饭了!”陈旭把瓦罐放到窗户上,然后招呼陈姜氏赶紧一起吃饭。

  要是再等上一会儿,估计糖醋排骨就没了,因为牛大石自从跑过来之后就没丝毫客气,直接抓起一块递给牛小春,然后自己再次抓起两块。

  而虞无涯终于也忍不住了,赶紧用手里的筷子夹起一大根排骨,一边吃一边对陈姜氏说:“失礼失礼,大嫂快来吃,小兄弟烹制的彘肋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在下等不及了!”

  陈旭的脸瞬间黑的可以滴出墨水来。

  尼玛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称呼,你喊我娘为大嫂,喊我为小兄弟,这特么的完全是个智障啊!

  不过这个智障正在嗨命的往嘴里塞糖醋排骨,啃的嘴巴油水乱冒。

  陈旭黑着脸先给陈姜氏盛了一碗小米稀饭,又给自己盛了一碗,这才守着蘑菇肉片的瓦罐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糖醋排骨虽然好吃,但对他的诱惑远远不如这道蘑菇肉片来的强烈,他吃了一块之后就感觉吃不下第二块了,蜂蜜放多了,太甜,而且青杏酱因为煨煮的时间太长,酸味已经非常淡,而且还带着一股说不清楚的味道,咸味也太突出,总之是这道菜中看不中吃,味道完全没有达到他的预期要求,赶醋溜山药都差的很远。

  不过显然糖醋排骨的大油和大甜味道完全符合穷人的胃口,因此除开陈旭之外其他人的主要目标就是排骨,稀里哗啦之下,很快一大碗糖醋排骨就洗劫一空,就连陈姜氏都吃了不少。

  不过等糖醋排骨吃完之后,一群人又开始对付醋溜山药,很快醋溜山药也菜碗见底,然后目标又转向蘑菇肉片和凉拌折耳根。

  除开陈旭吃的稍微算是慢条斯理的有点儿吃相之外,包括陈姜氏在内都吃的完全沉迷在从未吃过的美味菜肴之中。

  不说他们没吃过这么新奇的味道,更没有任何机会一次吃到这么的菜品。

  平日能够有一菜一饭满足温饱都是幸福。

  这一顿饭只能用风卷残云来形容。

  半个小时不到,几乎达到餐盘皆空的地步。

  “大石,你娘怎么没过来?”几乎快吃完了陈旭才想起牛大石的娘没有来。

  “哦,她在家把捡回来的蘑菇清理干净明天好晾晒,说不饿不来吃饭了。”牛大石一边吃一边说。

  “那怎么行,这里还有点儿粟米稀饭,还有一些蘑菇肉片,你赶紧给你娘弄一碗送过去!”陈旭忍不住瞪了牛大石一眼说。

  看见陈旭生气,牛大石只好放下饭碗给自己的老娘盛饭装菜。

  “大石,我去送吧!”陈姜氏不明白儿子为什么生气,赶紧放下碗站起来说。

  “娘,让他自己去送,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作为儿女孝敬父母理所当然,晚上不吃饭你都不管,你当什么儿子,你自己有一口吃的就要让你娘有一口吃的,知不知道?”陈旭严肃的说。

  在村子里生活了这大半个月,陈旭也算是弄清楚了许多事情,在秦朝这个时代,女人的地位真的非常低,除开不参军打仗之外,承担的义务并不比男人少,但分配食物却要比男人少很多,一家人吃饭首先必须满足男人吃饱,然后是男孩子,至于丫头,那地位完全跟牲口差不多,生死都不会有人管,而且吃饭的时候,一般女人都是不允许上桌的,只能等家里的男人吃完之后才能吃剩下的。

  虽然这是因为这个时代食物极度缺乏导致的问题,但放到两千多年的后世,中国还有不少地方有这个风俗习惯,陈旭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人心里有男女平等的概念,但现在所有人都觉得男女不平等才是天经地义的,所有的女人自己也都在这样认为。

  所以牛大石不认为他娘不来吃饭有什么问题,但陈旭就感觉很不舒服了。

  一直狼吞虎咽的虞无涯脸上露出动容之色,停下来慢慢放下碗筷,看着陈旭的脸,然后站起来抱拳躬身行礼。

  “夫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恩公虽然年幼,却已明悟天子孝道,无涯离家日久,双亲无侍久矣,今日受教,明日当归家侍奉双亲,活命之恩他日再行报答!”

  陈旭愣了一下,很惊奇这个货突然冒出来的这一大串理论,但还是摆摆手说:“孝顺首先是要放在心上,大丈夫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双亲近在眼前自然要天天好好照顾,但你这样回去只会让他们担心,受这么重的伤,我建议你还是多休养几天,等好的差不多了再回去,何况追杀你的人或许还在附近,我能救你一次可救不了你第二次,命都没有了还说屁的孝顺!”

  虞无涯愣了半天,再次躬身行礼:“恩公说的是,那我就在叨扰几日。”

  好吧,陈旭很纠结,自己一句话,这个吃货又要呆几天,尼玛这就是嘴贱,让他走多好。

关于本章节

《帝国吃相》是牧尘客精心创作的历史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帝国吃相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第54章 嘴贱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快速导航: 最新章节 | 全部章节 | 书籍详情 | 作者作品 | 同类推荐

如果您喜欢《帝国吃相》,请将本书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千书屋会第一时间更新帝国吃相最新章节, 同时也欢迎您将本书分享给更多喜欢历史小说的书友。

热门搜索: 帝国吃相、帝国吃相最新章节、帝国吃相第54章 嘴贱、 帝国吃相免费阅读、帝国吃相全文阅读、帝国吃相TXT下载、 帝国吃相在线听书、牧尘客、牧尘客作品、 历史小说、历史小说排行榜、历史小说推荐、 免费小说、在线阅读、小说阅读网

0

历史小说推荐

更多历史小说 »
历史小说推荐列表

醉枕江山

女帝武曌日月凌空,上官婉儿称量天下,太平公主难太平,李家三郎真隆基,才子、佳人、屠狗辈!醉卧枕江山,谈笑望乾坤!

大明最强皇太子

大明最稳最强最有能力的太子是谁?朱标当然有话说。<br/><br/>朱棣:爹,再来点粮草军资,我们要打到斡难河畔!<br/><br/>朱元璋:找你大哥去!<br/><br/>朱橚:爹,我修著的医术利国利民,还差点经费,您看看……<br/><br/>朱元璋:找你大哥去!<br/><br/>朱元璋:标儿啊,这天有点冷了,要不你把这龙袍披上?<br/><br/>朱长龄魂穿朱标,所求第一件事居然是让老朱掐死朱棣!父见子不仁,皮带抽断魂。既然如此,那就看我革除弊端,刷新吏治,开疆拓土,创立万世基业。让这日月所照之处,皆为大明。<br/><br/>无系统日常【表情】热血

灭藩王,诛皇子,穿越纨绔杀疯了

【架空历史】【无系统】【争霸天下】【权谋诡道】【改朝换代】<br/><br/>穿越成了林家纨绔少爷的林凡,开局便遇到一心造反的宁王设局。<br/><br/>林拱:儿啊,宁王势大惹不起,不如举家逃了吧!<br/><br/>林凡:逃什么?咱们先把宁王干死不就行了?<br/><br/>林拱:咱们这样做,不变成造反了吗?<br/><br/>林凡:他宁王才是造反,咱们这是诛杀叛逆,勤王之功啊!<br/><br/>………………<br/><br/>京城皇宫。<br/><br/>林拱:儿啊,咱们这勤王怎么把王都杀完了?<br/><br/>林凡:那不正好吗?以后我们林家就是这天下唯一的王了!

大明:我的老板朱元璋

《大明:我的老板朱元璋》是夜享尽福报的李伟,终于不堪忍受老板的屡次刁难,把加班赶出来的标书拍在老板脸上,高呼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甩门而出。众所周知,大力出奇迹。因为甩门时用力过大,转眼间他就奇迹般的出现在了明朝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表示要让他在朝中任职,李伟表示不干,朱元璋拔刀,让他再想想,李伟看了一眼架在脖子上的刀,犹豫了0.0001秒,果断答应并表示荣幸之至。现在,看着朱元璋时刻准备刀人的眼神,

秦人的悠闲生活

秦国刚结束了吞并六国的最后一仗,始皇帝嬴政开始了他的伟业。秦人从连年的战乱中得到了些许休憩,但放眼望去,天下人都要反秦。一个穿越两千年而来的灵魂,成了公子扶苏,他想让大秦走出另外一片新的天地。或许多年之后,当年迈的扶苏重登泰山,又会想起那一句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是一个横空出世的时代,在这里有勇武的秦人,壮丽的长城,有擅长咆哮的各路人杰,还有在地狱狂笑的商鞅。

从神探李元芳开始

《从神探李元芳开始》穿越李元芳,改变家世,成为李靖嫡孙,高门士族,文武双全,生活美滋滋。但浪着浪着,怎么成神探了,有个胖胖的大理寺丞,还特别喜欢征询我的意见……狄仁杰:元芳,你怎么看?我:赌上爷爷的名义,真相只有一个,凶手就是他!狄仁杰:元芳真乃神人也!

刺杀老朱,竟被册封大明国师

穿越后被家族家族坑惨,跌入了深渊...在最关键的时刻却突然觉醒诛九族系统,刺杀老朱,求诛九族!<br/><br/>张平安刺杀失败,一心求死,却被老朱意外赦免,大明的国运在长皮更难的帮助下开始悄然发生改变...

续南明

“皇明混一海宇,超三代而轶汉唐,际天极地,罔不臣妾……”大明宣德六年,郑和第七次率舰队出使西洋,曾自豪在《天妃灵应之记》碑如此宣示,此时大明国力如日中天。然时间到了崇祯末年,大厦将倾,帝国将亡,乱世来临的阴影,笼罩每个百姓心头。胡虏横行,流寇肆虐,天灾人祸,饿殍遍野,文明就要毁灭,前方看不到希望。自五胡乱华,蒙元入寇,中华又将步入黑暗无底之深渊。也就在这崇祯十四年秋,一个后世的灵魂,意外来到大明,在淮北那片奄奄一息的饥民中…………老白牛第三本历史大作,敬请期待!已有完本作品《回到明朝做千户》,《明末边军一小兵》。

三国之宅行天下

“早知道要穿越,我一定将那些什么火药啊,玻璃啊的制作方法百度一下……”江哲看着门前的大树叹了口气,不自信地说道,“玻璃,恩,应该是沙子烧的吧,那火药呢,硝石,黑炭还有啥来着?硫酸还是硫磺?”“夫君……”秀儿走到江哲身边,奇怪地问道,“夫君还不去上工吗?”“去了去了……”江哲摇摇头走远了,“辛辛苦苦就为那几百文钱……得瑟……”《宅行》零群:34375614(满)《宅行》一群:87817071(满)书友仙缘虚无提供!《宅行》二群:12158910(满)书友Death丶风君提供!《宅行》三群:97474881(满)书友别理我友情提供!《宅行》四群:104143590书友龍之血殤友情提供!《宅行》五群:114668942书友失落╄YANG友情提供!

钢铁皇朝

工科男带着足以升级文明等级的科技晶石回到了一个类似平行时空的古代。虽然身为皇子,但他不想争霸,不想腹黑,只想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种种田,搞搞工业,悠闲乐无边。PS:这是一部轻松的种田文。

天下

重回大唐,争霸天下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自从他册封了杨氏为贵妃后,他的心思也渐渐地离开了枯燥而繁琐的朝政。‘欢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一名后世而来的穿越者,先入戍边军旅,外拒狄夷初现峥嵘,再送公主进京,踏入大唐权利中心。短短的时光,他从一个后世的铁血男儿,变成了一位智勇双全的盛世英雄。这是一部篇幅宏大的“唐穿”大作,文笔高超的起点著名作者高月,为您呈现的是一出精彩绝伦的盛唐穿越大戏,塞外兵戈渐起,朝堂刀光剑影,坐看江山如画,却又有美人如玉,一时间江山美人,万般盛唐迤逦,波澜壮阔尽在本书。

我在三国骑砍无双

这是一个内测玩家带着角色数据乱入现实东汉末年的故事。开局中平五年大乱中的并州,这一年董卓还未进京,丁原还在路上,吕布尚未崛起,貂蝉正待长成。首先第一步,走吕布的路,让吕布无路可走。

完蛋,我来到自己写的垃圾书里了

来到了自己写的小破书里,身边有个不着四六的少爷,拿着本来属于原主角的作弊器(手机一部),站在历史的岔路口拔剑四顾。

混在洪武当咸鱼

《混在洪武当咸鱼》穿越到洪武末年,没出息的朱允熥表示,当个咸鱼王挺好。有兵有钱有点田,完美的咸鱼生活。只是有个糟老头子坏滴很,整天逼他学这学那,没事还总给他画饼,说等他退休了让他接班。啊呸!我社会主义的班都没接上,还能信了你的鬼?

汉阙

蓦然回首千年,汉家宫阙依旧!时值汉昭帝元凤三年,朝中权臣当道,外有匈奴未灭,丝路不绝如缕……卫霍虽没,但汉家儿郎的开拓精神,却永不止息,新的英雄,正呼之欲出!敦煌戈壁,名为悬泉置的驿站里,微末小吏任弘投笔怒喝曰:“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张骞、傅介子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书友群:567351610.

红楼名侦探

现代刑警穿越红楼官场。掌刑名、知兵事,从一介武夫到权倾天下!PS:因目前剧情以破案为主,喜获书友赠送绰号《名侦探孙绍宗》、《少年孙青天》。再PS:架空爽文,考据不周之处,敬请见谅海涵。

重生于康熙末年

一梦醒来,面对三百年前的江宁织造曹府。康熙渐老,大变将生;九龙张目,蓄势待起。不知几家繁华似锦,几家大厦将倾,江南曹家盛极而衰。为了亲人,为了自己,重生的曹颙认真地生活着……

系统逼我做皇帝

萧锐穿越大夏国成为七皇子,母亲早亡、父皇不关心,无权无势,只有一副英俊的皮囊和万中无一的灵魂。人生除了帅,难道就要这样碌碌无为的活下去?幸好,现在穿越都有标配的系统。只是萧锐的系统有些坑人啊!“宿主,请尽快完成任务!”“宿主,请尽快成为太子!”“宿主,请尽快登上皇位!”……萧锐怒道:“催催催,你也不看看给我降临的什么家伙!”“来,七郎,把药喝了。”降临的潘金莲款款走来,手里还端着药。萧锐:……

手握十万精兵被赐死,叫朕如何是好?

一觉醒来,楚逍穿越到历史中不存在的大魏王朝。<br/><br/>绫罗暖帐中,王令赐死诏谕下达,黄酒白绫相候。<br/><br/>在这必死之局中,楚逍身陷囹圄,却偶然得知,自己有十万精兵在手。<br/><br/>顿时柳暗花明。<br/><br/>握兵八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br/><br/>握兵三万,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br/><br/>握兵十万还想赐死朕?<br/><br/>楚逍大手一挥,立于万万人前。<br/><br/>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br/><br/>今日,宜开疆,扩土,登帝!<br/><br/>“诸君,可愿随朕撼昆仑,裂天罡,独领霸道开帝疆!”

朕这一生,如履薄冰

储君太子,当真是人世间最难的职业。或有公子扶苏,为奸宦佞臣所害;或有戾太子据,与君父离心离德。自也有汉景帝太子刘荣这般,被极品老娘害的体无完肤,不得善终。“朕这一生,如履薄冰。”“你们说,朕能走到对岸吗?”对于大哥刘荣的问题,大汉胶东王刘彻表现得很积极。“大哥,我!我能走到对岸!”刘荣嘴角一抽,不着痕迹的别过身去。“知道了,去玩儿吧。”ps:老炮新坑,上架后保底日更万字,更新有保障,可放心追读。读者群:361932529

满唐红

我看到唐高祖李渊在太极宫内犹抱琵琶半遮面,我看到万王之王李世民在两仪殿内被骂的像个龟孙,我看到隐太子李建成为了争皇位急的跳脚,我看到平阳公主李秀宁巾帼不让须眉,我看到罗士信勇冠三军,我看到秦叔宝技压群雄,我看到尉迟恭百分百空手夺马槊……我看到了大唐所有的弄潮儿,他们也看到了我,还得听我的。您问我是谁?那您得看书,可劲儿看,看完记得收藏、投票、评论……打赏(嘿嘿嘿)。

季汉大司马

又名三国:开局扼杀孙吴,提前南北朝。穿越至汉末乱世,凭借对三国的了解得以闻名。随着刘备南驻新野,霍峻奋身北上襄阳,投入历史大浪当中。以文武建世,扬名天下,入武庙,受拜大司马。

我非痴愚实乃纯良

“我叫王笑,不是开玩笑的玩笑。”“要我娶公主?别开玩笑,我分明是个痴呆儿啊。”“哈?这个王朝都要灭亡了,我还会娶公主?当我痴呆吗?”“能不开玩笑吗大哥?我连你们公主的手都没摸一下,凭什么要我担负你们这个已经被消灭的、腐朽的、落后的封建王朝?”“我负责任地告诉你,我以前是个光荣的淘宝卖家。所以,这个皇位我不包邮。听不懂吗?痴呆。”“连个金手指都没有,差评!”“我王笑现在郑重地告诉你们,我,不是痴呆!我只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痴呆怎么了?谁还是不家里的宝?”

明朝败家子

弘治十一年。这是一个美好的清晨。此时朱厚照初成年。此时王守仁和唐伯虎磨刀霍霍,预备科举。此时小冰河期已经来临,绵长的严寒肆虐着大地。此时在南和伯府里,地主家的傻儿子,南和伯的嫡传继承人方继藩……开始了他没羞没躁的败家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