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特帝国靠近南方边境,紧贴清风平原的西里行省,就是属于那位头顶有点绿油油的格林公爵的领地。行省内拥有五百多万人口,是梵特帝国最大的粮食、木材、毛皮的产地。

  西里行省的最南方,就在清风平原的边上,一条小小的,绵延不过百多里的小山脉的中段,有着一个不大的村庄。村子人口才三百多,而且因为不靠近平原的大陆通商公路,倒是荒僻得紧,和外界的联系也不是很多,所以已经进行了半个月的战争,他们这里丝毫风声都没有。

  刚刚下过小雨,地上的泥土被弄成了没脚的黑色淤泥,天上的太上又探出了脑袋,弄得一丝丝蒸汽从淤泥内升腾了起来,弄得人的下半身体都是麻痒痒的不舒服。不过,空气倒是清新得厉害,似乎空气中仅有的一丝泥土都被冲刷到了地上,此刻除了纯粹的气体,就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了。

  十几个十六七的少年呼啸着扛着近乎步兵长枪长度的木棍,沿着村子里唯一的一条马路冲了过来,赤裸的脚把淤泥炸得漫天飞舞,沾染上了他们褐色的裤子。他们倒也不担心,反正只要淤泥干了,随意的抹一下就看不出痕迹了,至于上半身么,他们的上半身都是赤裸的,随便往村边的小河里打个翻腾就干净了。

  一群少年冲到了村口处的一间茅屋前,大声叫嚷起来:“雷,雷,出来,天气变好了,斯特大叔要教我们枪法了,快点啊。”

  一个身材比他们明显结实得多,也稍微高大一些的,肤色黝黑,头上刮了个精光,面目端正,但是远远说不上俊朗的年青人从茅屋内走了出来。不过,就是这么一个比起同龄人健壮得多的年青人,身上却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柔弱气息,甚至可以说,他身上带着一种只有幽居太久的老人,或者是被生活逼压得太厉害的人的,逆来顺受的软弱。

  这个叫做雷的年青人摇摇头,示意了一下手上那足足长达一米五的大弓,说到:“你们去吧,我去山上转转,要是运气够好,也许可以弄几头鹿回来的。”

  那一群人中带头的,头发浅黄的年青人不满的叫嚷起来:“雷,你总是不去跟着斯特大叔练功夫,万一村子有事,你怎么办啊?”

  雷耸耸肩膀,笑笑说:“算了,村子能够有什么事情呢?山外就有格林公爵的军营,谁敢来这里捣乱呢?我还是趁早去打几头野兽换钱,我妈妈又咳嗽了。”

  年青人不说话了,他们都知道雷的父亲早死,只有一个身体病弱的母亲靠他养着,自然不能象他们那样有多余的功夫去练武嬉戏的。黄发年青人无奈的摇摇头,叫嚷了一声:“那你动作快点,上山要小心,等我们回来了把今天学会的东西教给你。”说完,就带着一群人冲向了村外山坡上,退伍老兵斯特的房子。

  雷笑了几声,无限向往了看了看斯特的房子,随手抓起了一壶自制的竹箭,赤脚‘啪嗒啪嗒’的走出篱笆院子,朝着村后的山坡走去。他自然也是希望去练武的呀,还可以听听老斯特吹牛当年他在战场上是多么的勇猛。雷轻声笑了几声:“斯特大叔应该是个好战士吧,否则大陆上每隔三五年就爆发一次战争,他怎么可能活着回来?虽然跛了一只脚,但是起码命保住了呀。”

  雷脑海内突然冒出了一个怪异的念头:“说不定斯特大叔是因为特别会逃跑,所以才活下来呢。”他刚刚想到这里,就有点心虚的朝身后看了看,惟恐一脸大胡子的斯特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然后用大拳头狠狠的在自己脑门上来上一击。

  且不说雷带着弓箭上山去了,却说那一群年青人,扛着木棍冲到了斯特的小屋前,大声叫嚷起来:“斯特大叔,斯特大叔,不要偷酒喝了,否则我们告诉大婶去了……哈哈,快点出来啊。”

  一个面色有点不正常的红,身上带着轻微酒气的大胡子大汉慌忙的从房子里面一扭一扭的跑了出来,对着一群年青人骂起来:“一群混蛋,难道我稍微的品尝一点美酒都不可以么?你们大婶给了你们多少好处呀?真是一群坏蛋……好了,比特,你先上来试试,哈哈,看看我教你们的拳法练得怎么样了。”

  那个淡黄色头发的年青人欢呼一声,扔开手中的木棍,搓搓巴掌就冲了上去,举手对准斯特的胸口就是一拳,拳头还在中途的时候,突然就变成了肘顶,对着斯特的下巴重击了过去。斯特哈哈大笑,左手一拦,把比特的肘子架在了外面,右手抓住比特的腰带,猛的发力就把他给扔在了屋前院子的泥地上。

  ‘啪啦’一声,泥浆四溅,比特大声骂起来:“死老头,说好了练拳法,你这么用力干什么?哎哟,难道还要我们和你比力气不成?”

  斯特偷笑起来,比划着手势说:“谁叫你们威胁我要告诉你们大婶说我偷酒啊?所以稍微教训你一下,嘿嘿,好了,现在你们一个个的上来,和我拆解一下。不要看这是梵特帝国军队中最普通的‘重击拳’,可是在战场上可是保命的绝招呢,当年啊,我可是用这个拳头打死了一个史马特帝国的魔法师呢,明白么?是魔法师呀,我可是靠他的脑袋领取了一百个金币呢。”

  年青人们的眼睛都亮了,一百个金币,这可是真的呀,大家都知道斯特是村子里面最有钱的人,想来他的那些战功,都不是虚构的吧?

  比特也有了精神,从泥地里爬起来,挥动着拳头就和斯特拆解起来。斯特一边化解比特的拳招,一边吹嘘到:“我打倒的那个,可是水晶独角兽级别的正式魔法师,独角兽嘴里叼着三片橡树叶的枝条呢,平时啊,这么一个魔法师在远距离可以干掉十个我这样的士兵,可是一旦被我冲近他呀,几拳头就打死了呢……所以,不要看不起我教你们的拳法,这可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杀人用的拳法呢。”

  比特连续击出了上百拳,踢出了三十多脚后,终于无力的软在了地上,哀嚎起来:“大叔,我没有力气了,这拳法太耗力了。”

  斯特一本正经的教训他:“呸,耗力当然耗力呢,不然怎么可能杀伤对手呢?不要偷懒,力气用光了不能躺下,要再快点运动,否则力气会倒退的。如果你们去军营的话,可没有我这么慈悲呢,长官的鞭子会抽得你整个广场乱跑的。我当年的教官,可是一个二齿的黑铁骑士呢,嘿嘿,真的是跑都跑不过呀。”

  看到比特还是一脸无赖的躺在了地上,斯特终于叹息起来:“唉,你们这群小混蛋,都不知道努力呀。作为一个男人,哪怕不参军呢,能够拥有自己的实力也是好的呀,起码多了一个混饭吃的技能呢,难不成你们就不想去外界开开眼界?……唉,雷那小子,如果肯跟着我认真的练武的话,比你们可是厉害多了。”

  其他的年青人七嘴八舌的叫嚷起来:“雷要照顾他母亲呀,丽莎大婶的身体不好,雷一个人根本没办法照顾家里的田地的,不是我们帮忙,他连播种都来不及呀……何况他还要打猎,丽莎大婶需要营养,还要换钱买药呀。”

  斯特摇摇头,叹息说:“唉,我说过给他一点点援助的,可是那小家伙死活不要,唉……真是个倔犟的小家伙,难道我斯特大叔会把他拐卖么?”

  比特大声叫嚷起来:“斯特大叔是个好人,不会拐卖我们的,不过,就是拳头太重了,会打死我们的。”

  斯特气得一脚踢了过去,比特马上在地上抱住了他的脚,狠狠的一扭,斯特的另外一只脚是有点残废的,一时间站立不稳,气急败坏的怒吼着栽倒在了泥地里,溅起了大块的泥浆。旁边的年青人欢呼起来:“哈哈,给斯特大叔看看我们锻炼的成果啊,大叔,这是‘重击拳’第九式呀。”

  一群人重重的扑了上去,把斯特整个人压在了地上,无数的泥浆顿时糊上了斯特的衣服,斯特气极的吼叫着,却始终挣扎不开。最后他实在没有力气叫嚷了,只能无奈的笑了起来:“他妈的,你们这群混蛋呀,你们大婶又要教训我了……好呀,斯特你都一把年纪了,居然还玩泥巴。”

  众人大笑起来,小心翼翼的放开了斯特,让斯特狼狈的带着满身泥水爬了起来。

  斯特摇摇头,双手抹了一把脸,突然叫了起来:“奇怪,怎么会有军队来村子里面?一,二,三……唔,十七个人呀,居然还有……天啊,是青铜骑士带队,其他的也都是正规的黑铁骑士呀,难道出什么大事了么?糟糕,难道战争又爆发了?才平静了不到两年呀。”

  斯特忧心忡忡的看着远远的进村的山口,摇摇头,而比特他们则已经是好奇的打了个招呼,冲山坡上冲了下去,迎向了那一小队的骑士。比特大声的叫嚷着:“青铜骑士呢,是青铜骑士,我还没有见过青铜骑士的。”

  一群年青人毫不留情的耻笑他:“比特,你吹牛啊,你连黑铁骑士都没有见过呢。”比特大恼,一脚飞踢向了他们,一群人打闹着跑了出去。斯特则是跛着一条腿,动作利索的从山坡上走了下来,顺着小路迎了上去。

  比特他们一路狂奔了三百多米,停下脚步站在了路边,用一种稍微带点畏惧,但是更多是钦羡的眼神看着十七个骑士。那十七个骑在马上的骑士也在看着他们,带头的青铜骑士更加是微笑着对他们点点头,和声问到:“这里是卡里村么?”

  比特连连点头,恭敬的鞠躬到:“大人,是的,这里是卡里村,您是要找我们村长么?卡特大叔在村子里面,应该没有出去的。”

  正说着,斯特已经走了过来,仔细的端详了一下那个青铜骑士左胸口的那个徽章,一条嘴里有着五颗獠牙的狂豹,不由得在原地立正,右手握拳横在胸前,大声喝到:“大人。”

  骑士们愣了一下,飞快的跳下马匹,行了一个一摸一样的军礼,嘴里喝到:“还礼。”心里却是有点吃惊,没想到这个村子里面还有退伍的军人,这么说来,刚才那群小家伙能够跑这么快而不喘气,应该是他的功劳吧?想来,这些年青人招入军队后,可以很快的派上用场的,比起普通民众好多了。

  斯特有点奇怪的看着那个青铜骑士,有点迟疑的问:“大人,您可是青铜五阶骑士,起码是团队长的身份吧?不知您大驾光临,有何贵干呢?”

  青铜骑士微微点头,回答到:“战争,我是格林大公爵下属第三师团的第二团队长克劳斯,奉命来召集新兵入伍,还请带我们去见卡里村的村长吧……按照大公爵的命令,凡是没有残疾的男性,年龄从十六岁到三十五岁,全部征集入队,对不起了。”

  克劳斯是满脸的无奈和不好意思,他清楚,现在正是春天,庄稼刚刚播种下去,如果把领地内的大部分青壮年男性都征召入伍,就算赢了这一次战争,百姓今年的收获也完蛋了。虽然这里是帝国的粮仓,但是百姓家里也不可能有太多的存粮,打过这一场仗后,估计整个公爵领地内的百姓生活都会成问题吧。

  斯特呆了一下,说不出话来,团队长亲自下来招人,难道局势已经恶劣到这种程度了么?想到这里,他的脸上顿时阴沉下来。看到了斯特的面色,克劳斯倒是猜出了他在想什么,连忙说到:“哦,局势并不是太糟糕,不过是我们领地内的军力不足以对抗史马特帝国的大军而已,为了等待帝国军的增援,我们要集中一切力量……我的团队被选中来这个地区征集新兵,我自然不好意思闲着,就亲自带队来最远的村落了。”

  斯特‘哦’了一声,轻轻点头,心里笑起来:“难怪能够和我们这些百姓这么容易说话,还礼的时候还这么有礼貌,感情是个在军队里面被排挤,派出来做苦力的大爷呀……嘿嘿,真的想看到这些高高在上的骑士倒霉呢,呸,今天晚上给你们做最差的伙食吃,当初就是你们克扣我们的口粮嘛。”

  心里转着古怪的念头,斯特非常有礼貌的带着一队骑士朝村子里面走去,比特他们则是唧唧喳喳的跟在后面,羡慕的打量着这些骑士身上闪光的盔甲以及宽厚沉重的宝剑。

  雷拎着几只野鸡,扛着一只小鹿从山上跑回村子的时候,正好就是勉强吃了一点斯特准备的垃圾一般的早餐,皱着眉头站在村子中心的小广场上的克劳斯骑士大声讲话的时候:“各位村民,请大家不要惊慌,我们这次征召士兵,不过是做预备队,公爵阁下有自己的精锐私人军团上前线,这些人不过是去预防万一的。毕竟我们西里行省是最靠近边境的行省嘛,征集兵员这是必须的。不过呢,肯定不会让他们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士兵上战场的,大家可以放心。”

  他身后的一个徽章是嘴里露出了三颗利齿的奔狼的黑铁骑士补充说到:“大家不用担心亲人的安全,他们只是去做地方防御部队,维持战时的治安而已,何况这毕竟是公爵的命令,没办法违抗的呀。”

  村民们有点骚动起来,说得更多的,除了生命安全,也就是生产问题了。

  克劳斯皱起了眉头,大声喝到:“好了,我们赶时间,就不要拖延了,请适龄的人听到我点名后站出来。这是根据你们当地的税务官的户籍资料排定的名单,大家可要听仔细了。至于生产么,大家放心,战争不会持续太长时间,而且公爵大人说了,会给大家补偿的。”他提起内气,双目闪出一道寒光,朝着在场的两百多村民扫了一眼。

  被他的目光一扫,所有人都赶快的低下头,不敢再说什么。毕竟是普通的百姓,和经历过骑士训练的正规骑士,在气势上都差了一截啊。

  一个个名字被叫了出来,雷已经十七岁了,自然符合条件。听到自己的名字,雷顿时愣了一下,大声呼喊到:“大人,参军不要紧,可是我的母亲怎么办?她有病,不能自己劳作呀。”

  周围的村民连忙附和雷的话,七嘴八舌的述说着雷家庭的不幸以及生活的艰难,那些话语呀充满了人世间最温暖的同情,让雷差点就流下了眼泪。

  克劳斯摇摇头,叹息起来:“好了,我明白这个小伙子的难处,不过,公爵大人有令,凡是参军的人,每人补偿一个金币,现场就可以拿到,这样就没有问题了吧?小兄弟,一个金币,可以让你母亲过很长一段日子了吧?”

  雷愣了一下,兴奋的点点头,一个金币?见鬼,他打猎三四个月不过能换取四十来个银币而已,一个金币,是往常近乎一年的收入啊,尤其只有他母亲一个人在家,那是无论如何都足够她过日子的了。要雷违背公爵的征兵令,他是绝对不敢的,所以只要听说公爵有了补偿,他自然是额外的高兴了。

  克劳斯看了看一脸高兴的雷,摇摇头,心里叹息,他可是清楚,公爵给的补偿标准是两个金币,其中半个被他的内弟给克扣了,另外半个被掌管领地财务的总管给克扣了,不过,克劳斯也不敢说什么呀,那些人,可都是公爵的亲信呢。

  卡里村三百多人口,适合年龄要求的人就有五十来个,基本上村子里面最精壮的人都被抽走了,剩下的大半是妇孺,其他的也都是年龄超过的中老年,不过维持最基本的耕作还是勉强足够了。

  克劳斯当场就把金币分发了下去,这些钱从他手上流过,他倒是没有克扣半点,这些新兵到时候都要归他指挥,先给他们好处让他们忠心的听命,可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够多砍几个敌人的头颅,赏金也不止这些金币了。

  雷接过了金币就往自己的家里跑,而克劳斯则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身上扛着的那足足上百斤的小鹿,低声问身边的斯特:“这个叫做雷的小伙子,身手怎么样?我看他力气挺大的,步伐也灵活得很呢……唔,弓箭也很有准头嘛。”

  斯特叹息了一声,摇摇头说:“他要照顾自己的母亲,所以跟我学功夫的时间很少,也就是在山上打猎练出了力气,如果真的动手,比特他们随便一个都可以击败他呢。”

  克劳斯愣了一下,对雷的兴趣马上消失了,一个空有蛮力而不知道配合的士兵,在战场上是死得最快的,相反比特那些经过初步训练的,能够和同伴合作的年青人,战斗力会大得多。克劳斯沉思了一阵,问到:“斯特,你给他们教到哪里了?”

  斯特得意得扬起头:“大人,他们从十二三岁就跟着我练武,‘重击拳’可是都学会了,而且我敢说,他们的招数比起真正的士兵不会欠缺到哪里,就是少了点力气,毕竟他们年龄还小啊;‘刺杀枪’的法门么,一共三十六个架势,他们学了二十四个,可是程度么……”斯特有点不好意思了,上战场的话,谁真的抡着拳头去呢?

  克劳斯已经是很高兴了,他带兵的时间也不短了,深知一群新兵中有几个人如果特别拔尖,对其他新兵的促进作用是很大的,这样训练起来就很容易了。一个好的士兵,可以带出十个好的同伴来,这次他在山区奉命召集了上千人加入自己的团队,这十几个年青人如果能够带出上百个训练得不错的士兵,自己团队的战斗力增加的可就不是一点点呀。何况其他的村子里面召集的,已经被下属带走的那些新兵素质都不错呢,都是有着在山区捕猎的经历的,会开弓动刀的角色呢。

  克劳斯一高兴,摸摸钱袋里面还有两个金币剩余,干脆的就赏给了斯特,呵呵笑着说:“那就太好了,唔,太好了。斯特,我们现在就要走,你去把他们召集一下吧。嘿嘿,他们还要去我的驻地经过训练才能派上用场不是?”

  斯特抓着金币,兴奋的朝着雷的家里跑了过去,路上他微微迟疑了一下,顺手吧一个金币塞给了比特一伙人中,家里比较苦难的克力,然后才继续朝着雷的茅屋跑去了。

  在一片的叮嘱要注意安全的话语声中,克劳斯他们带着从卡里村召集的新兵队伍出发了。克劳斯深有感触的对身边的下属说到:“看看,看看呀,我们的国民真是非常的热爱自己的国家呢。随意的征召,没有任何的麻烦,他们就愿意参加军队了。据说在史马特帝国那边,百姓们会想方设法的逃避兵役呢,难怪他们虽然有大陆最强的魔法师团,可是他们的战斗部队却是最弱的。”

  他的副官,一个豹嘴里面有着两颗獠牙的青铜骑士点头,得意的说:“要不然我们梵特帝国的军团怎么可能是最强的呢?我们的百姓可比他们的中用太多了。说起来,他们崇拜阴谋之神,所以只会阴谋诡计,战争是不行的啊。”

  雷刚好扛着一根木棍跟着克劳斯的座马前行,听到了克劳斯副官的话,不由得问到:“大人,史马特帝国崇拜的是阴谋之神,莱特帝国崇拜的是什么光明之神,达克帝国崇拜的是叫做黑夜之神的神明,其他的几个国家或者大部族也都有自己的神明,而且都有自己的神殿,可是我们梵特帝国为什么没有崇拜的神呢?”

  克劳斯愣了一下,想了一阵子想不出正确答案来,不由得有点气恼的喝到:“够了,我们梵特帝国只要有强大的军队就够了,不需要崇拜什么神明……嗯,那些国家,都是对自己没有自信,同时没有力量,虚弱无力,所以才要依靠虚无的神明的力量啊,我们自然是不需要什么神氏了。”

  雷被吓了一条,有点软弱的后退了一步,赔着笑脸说到:“您说得有道理,肯定是这样的。”

  克劳斯微笑着抬起头,看向了前方,不过,他心里也怀疑呢:“奇怪,反正从来没听说过有战神存在吧?所以我们虽然以战争立国,但是倒是没有崇拜的神呢。难道要我们英勇的骑士去崇拜那些依靠无耻的魔法的家伙的神明么?那简直就是对战士的侮辱啊。”

  小小的一队人朝着克劳斯的团队驻扎地开发了,同样的队出现在从西里行省的各地。那个被沙格鲁陛下戴了绿帽子的格林公爵,惟恐在帝国军到来之前,自己的领地就已经被占领了,于是除了派出自己的私人军团,拥有两万五千人的‘绿野军团’前往行省的边境驻扎以外,还大出血本的召集了自己领地内的所有适龄的男丁充军。

  西里行省五百多万人口,他这次征集过来的男丁就超过了五十万,仅仅从数量上来说,这个军团的规模已经超过了整个帝国的直属军团,不过呢,从战斗上来说,三万帝国骑士就可以全歼他们这五十万人吧。

  而且,从政治上来说,格林公爵仓惶的扩军举动,可是大大犯忌的事情。不过,格林公爵若有若无的知道一些自己的夫人广大的神通,于是倒也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而自从警备大臣派驻在他领地内的探子头目对此并不发表任何意见的时候,格林公爵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被帝国高层接受了。

  现在唯一的难题,就是从哪里去找这么多的盔甲兵器装备给自己征集起来的军团。

  格林公爵呆呆的想了半天,终于在自己的书房怒骂起来:“该死的,他们几个人的军团还是不见影子么?那群混蛋,也不想想如果我的领地被占领了,难道他们就会好过么?”

  雷他们则是丝毫不知道外界发生的事情,一心跟着克劳斯朝军营进发。比特他们兴奋的商量着如果能够上战场,自己一定要努力立功的事情。而雷呢,他则是在心里暗地嘀咕:“斯特大叔送的那个金币,应该可以让妈妈好好的过一年时间了。无论如何,这场战争一年的时间可以停止吧……哎哟,我刚刚播下的种籽,忘记拜托村长叫人帮我铲草了。还有,那头鹿,妈妈不知道能够把它的皮给鞣制好,三张皮就可以换一个银币呢……四只野鸡,妈妈倒是可以对付几天了,炖汤的话,对她的身体有好处的。可惜没来得及吩咐就被带走了啊。”

  雷偷偷的看了看威风凛凛的克劳斯他们,又耷拉着脑袋自顾自的想起来:“听说帝国对军功的奖励非常丰厚啊,砍下一个敌人的头颅就有三个金币呢,一个敌人的小队长就是五个金币,一个低级魔法师是一百个金币,如果是对方的师团长就有两千个金币的奖励呀,唉,如果能够干掉一个敌人,哪怕是一个小兵呢,我也可以寄给妈妈呀……不,斯特大叔说我的力量很不错,也许我可以干掉敌人的一个小队长吧?”

  雷的心里一阵高兴,一阵犹豫的:“也许,碰到一个低级魔法师是最好的,没有风险,还有丰厚的奖励,这是最好的吧?唉……不过,我只跟着斯特大叔学了一点点武功,能不能在战场上保住性命呢?或许学习斯特大叔,拼命逃跑才是最好的。”无意中,斯特在他的心里已经成为了逃跑专家了。

  就这样,在一肚子的乱麻般的念头中,雷走出了那条小山脉,走向了他生平的第一次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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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一觉醒来,穿越到西游。 成为还未出世的孙悟空,混世四猴之一的灵石明猴。 正当孙悟空无奈成为佛教走狗的时候。 却忽然发现体内一股亲切气息。 赫然是混沌魔猿的一丝本源。 炼化之后,孙悟空得知只要吞噬其余混世三猴,自己便可重成混沌魔神,超脱天道,从而摆脱控制。 至此,佛教发觉孙悟空越发难以控制。 ...... 当假孙悟空出现之后,孙悟空抓住顷刻炼化。 至此加上原本吞噬的通臂猿猴、赤尻马猴,集齐混沌魔猿本源。 在佛教众人懵逼之中,孙悟空立地证道混元大罗。 ...... 如来一脸懵逼:“你是说,孙悟空比我还强?” 一个通天般的身影踏入须弥山。 “如来,出来受死!”

酒中踏歌行

我,清风抚月阁,风月第四子商徵羽,一个酒中浪荡客,于醉眼迷蒙间,看这风云变幻,沧海桑田,自当——再饮一杯! 以本书致敬《雪中悍刀行》,喜欢《雪中》的朋友可以关注本书,群867729422每天11点前后更新两章

高武:烧烤摊演讲,震撼万族

当楚枫的女朋友为了一管基础气血药剂当众投入外族的怀抱; 当教导主任指着楚枫的鼻子骂他是人族的废物; 当人族势微,向万族屈膝求和已成常态—— 绝望之下,楚枫砸碎酒瓶,仰天怒吼:“我人族脊梁,宁折不弯!” 【叮!人族气运系统激活!】 那一夜,一个武徒三重的学生,开启了为人族逆天改命的征途。 从武道大学的擂台到万族战场,从学生会主席到人族统帅。 楚枫携人族气运,向万族亮剑! ...... 最终,当楚枫站在泰山之巅,受万族朝拜时,所有人都会记得—— 是楚枫用铁与火,为人族,杀出了一个未来!

先知的我被迫揭竿起义

东京大学宅男学霸坂本航一郎魂穿异世大陆,面对贵族秘闻,帝国阴谋,各色异能,先知的他如何力挽狂澜,改变死局,成就绝地翻盘的人生? 在异世大陆生存,除了战斗经验的积累,他也邂逅了神秘少女洛芙,以及风格迥异的同伴……【写到完本系列/放心追读/欢迎收藏互动】

何处望神州

主角李小飞因缘际会在乱世中奋斗一生,最终还是活成了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 乱世佳人王者天下,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但也是升斗小民创造的。愿读者在书中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一份情怀。

洪荒:从斩仙台杂役开始,爆肝成圣

【爆肝斩仙台,我在天庭996】 一觉醒来,我成了斩仙台杂役。 洪荒天庭?神仙职场? 仙官PUA,KPI压顶,关系户横行! 眼看天人五衰降临,绝望中我绑定【天选牛马系统】—— “只要肝不死,就往死里肝!” 升职加薪涨修为之后, 李靖拍桌怒吼,灵山菩萨冷眼施压! 神旧劫的怨念在蔓延,西游量劫的暗流已涌动。 而我手持戮神兵,笑看满天神佛—— “卷?” “今天就让你们知道,谁才是洪荒第一肝帝!”

龙王医婿:我的神瞳能鉴宝

林峰,一个在豪门里受尽白眼的卑微上门女婿。曾经是神秘部队 “龙魂”的首席军医,代号 “青龙”,因故退役并隐藏身份。退役时因一次意外获得了 “神瞳”,不仅能看透人体经络百病,还能看穿古董文物的真伪和历史。 从被丈母娘瞧不起到觉醒神医技能救大佬再到武救家人最后在古玩市场大杀四方

一剑掌乾坤

—少年偶然获得大魔主赠送《造化真经》一部,此经不凡,一旦开练,除了死掉之外决不能回头。 从此掐住了命运的脖颈,天堑变坦途。遇到敌人先卜一卦,可以趋吉避凶,左右逢源。 更兼布局谋划,挖坑设陷,就算惹不起你难道还算不死你……正是——甘罗早发子牙迟,彭祖颜回寿不齐。 蒯通潦倒石崇富,八字生来各有时。修真之路各个......不同,逆天改命,勇猛精进固然是好,顺天应人,临时变通亦无不可。 【展开】【收起】

宿醉醒来,我的身边是黄蓉

周末酒店一觉醒来,我,大一新生李渝,床上竟然多了个衣袂飘飘的古装美人? 她说她叫黄蓉,爹是桃花岛主黄药师? 起初我以为她脑子有病,想送她去医院,结果…… 弹指神通、九阴真经,她说这些只是让我防身? 随手一条计谋,就让商业巨鳄对我俯首帖耳? 面对外敌,她凤目含煞:“犯我华夏者,渝郎当诛之!” 我悟了!这哪里是天降女友,这分明是给我送来了一个万能的古代小娇妻! 从一代宗师到商业帝皇,再到华夏守护神!我,李渝,这一生,只为守护我家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