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上海站在那扇高大的洋铁雕花大门前面,锦绣呆住了。

  是这个地址,没错,已经反反复覆看了很多遍;但门口镶的牌子上却明明写着“殷宅”。而且透过栏杆,向里面望,分明是一座气派豪华的庭院,绿茵茵的草坪,假山水池,围着郁金香花丛的红砖洋楼……怎么可能,十年前,明珠被赶出家门的时候,才十二岁,只怕连这宅子的一个角也买不起,现在居然住在这种地方?大概是嫁得好,但田叔回去的时候,明明说她还没有嫁人啊。锦绣再三犹豫,还是硬着头皮按了门铃。

  好歹,先问问清楚再说吧!

  应声来开门的是个白衫黑裤的老妈子,看年纪有四五十岁,一丝不乱地盘着个矮髻。隔着栏杆,她十分怀疑地上下打量锦绣:“你找谁呀?”

  锦绣答:“荣明珠是不是住在这里?”

  “我家小姐姓殷,不姓荣。你连她的名字都弄不清楚,是她什么人啊?”

  原来明珠真的改了姓,姓殷?锦绣错愕之下,脱口而出:“我是她的妹妹。”

  那老妈子的眼珠一下子瞪大了。“我家小姐是孤儿出身,哪里跑出个妹妹,你胡说什么?”

  她说她是孤儿?锦绣的心又再一沉。看样子,千里迢迢到上海来,并不乐观;明珠把家世名姓一笔抹煞,大概是心有怨恨,宁愿重新做人,也不会欢迎这个十年未见的妹妹。可是这段关系,说来话长,现在她既然不承认,那解释起来,只怕真得费好大力气。

  “小姐,看你样子也蛮体面,什么不好做,要这样招摇撞骗?你要是伸手上门来要钱,我们家小姐可怜你也说不准;可是你来骗她上当,她会剥了你的皮。”

  锦绣半边脸热辣辣,不敢置信一个下人会对她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她知道自己身上衣服寒酸,大老远从镇江来,一路上又是车,又是船地折腾,那件洗白了的蓝竹布短袄早就脏得不成样子,一双布鞋也磨破了边。但长这么大,被人当成骗子,这还是头一回。

  “你开门,是不是认我,也得明珠说了算数,”锦绣提高了声音,“你凭什么赶我走?”

  “哟,还凶,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告诉你,就连警察署的人也不敢对我家小姐说个不字,再不赶紧走,可别怪我不客气。”

  “你!”锦绣气得说不出话,只摇着栏杆大声叫:“明珠!明珠你出来!我是锦绣!”

  正吵嚷成一团,看见那楼前台阶上走出来一个孔雀绿纱子长衫的女郎,非常窈窕,一头云烟般的长发;老远就扬声问:“什么人?余妈,你跟谁大声小声的,当心吵了阿姐睡觉!”声音薄有恼怒之意,可是听来清脆动听,急步走过来的姿式,更加的优美,那纤腰长腿都在纱衫掩映里若隐若现,如同微风吹动了杨柳枝。这美丽的女子是明珠吧?锦绣记得当年十二岁的明珠,已经是个美人胚子,常常被大妈骂作“小骚狐狸”。

  “明珠,是我,你还认不认得我了,”锦绣又惊又喜,语无伦次,“我是小锦绣——”

  那绿衫女郎在门前停下来,从头到脚打量锦绣一遍:“你不认识我家阿姐?你叫我明珠?”

  锦绣一呆,这才想到是否认错了人,赶紧定神看去,这女郎无疑是名美女,细长脸、蜜糖色肌肤,一双眼珠彷佛带着棕褐色,眼角斜斜挑着,眼波流转,说不出的柔媚。但这不是明珠。

  明珠是雪白皮肤,瓜子脸,杏仁眼,却是单眼皮儿,唇角有颗小小的红痣。虽说十年没见,但总不会变化这么大。

  “对不起,我认错了人。”锦绣赶紧道歉,“我是她老家的妹妹,多年不见了……可否让我见她一面?”

  那绿衫女郎也是一样的话,“从来没听阿姐说,老家还有什么人哪?”

  锦绣并不笨,她知道再这样耗下去,是怎么也进不了这道门了,只好撒个小谎:“堂妹,叔伯堂妹。”

  “哦,”那绿衫女郎有些明白了,向旁边老妈子道:“既然都找上门来了,余妈,你开门让她进来吧!”

  那老妈子一面咕哝,一面万般不情愿地打开门,“这年头,混出点名目来,十万八千里够不着的亲戚朋友都不忘上门来打秋风……”

  锦绣听得分明,却顾不得生气,即将见到明珠的喜悦,已经把一切不愉快都压了下去。

  那绿衫女郎引锦绣进门,一路向那幢红砖小楼走过上,“刚才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锦绣。你呢?我听见你唤明珠‘阿姐’,是不是二妈那边的亲戚?”

  绿衫女郎睨了她一眼,“不敢当。我姓苏,大伙儿都叫我一声阿娣。我不过是这里一个下边的人,哪敢和阿姐攀亲道戚。”

  下边人?!锦绣吓了一跳,这么样一个美女,地居然说自己是个下人。

  才这样想着,一进大厅,一阵淡淡的香气先轻雾般地弥漫过来,耳边听见琮踪的细微音乐,光线稍暗,锦绣莫名其妙地心里一荡。抬眼看时,先看见一套又长又阔的西洋皮沙发,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肩并肩头碰头地坐在一起翻看一本画册,见有人来,只抬一抬眼,连个招呼都没有,又重新翻起画页来,好象进来的不过是家里一只小猫小狗。她们俩一个穿著珊瑚红软缎长衫,另一个穿著月白丝织小褂,梳着一色油光水滑的一条长辫,轻声软语、明眸皓齿,端的是一对玉人儿。

  远点的躺椅上还有一个,懒懒地半躺半坐,穿著件男人才穿的那种宽大的白衬衫,黑长裤,头发剪得短短的贴在颈后,一条腿斜搭在扶手上面,只见一只纤细晶莹的玉足,趾甲搽了淡红的蔻丹,一只绣花缎子拖鞋打秋千似的挂在那足尖上。她连头也没抬一下,却把锦绣看得目瞪口呆——那种慵懒、率性以及一丝丝的妩媚。怎么,这是什么地方,这又是些什么人?一时之间,眼前突然美女如云,锦绣已经顾不上欣赏,只觉十分诧异。

  阿娣招呼她:“你且在这边坐一坐,阿姐正睡下午觉,一会儿就该起来了。”

  锦绣有点拘谨,来的一路上想象过很多遍,明珠这里是个什么样的光景,只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放下手里的皮箧,她有点尴尬地在最近的沙发上坐下来,阿娣叫小丫头来倒了茶,也径自出去了,竟把锦绣一个人晾在那里。

  时间过得出奇的慢。

  中间摇椅上的女郎起来倒了一杯酒喝,对面沙发上的少女也换了画册,可是这些人就好象都看不见她似的,连一眼也不多瞟过来。锦绣愈来愈不安,如坐针毡。看她们的样子不像是客,但若是主人,看见陌生人进来,居然连问一声都不屑,这太怪异了吧。

  终于听见楼梯上脚步声响,锦绣呼的一声站了起来,七分欢喜、三分忐忑,是明珠下来了吧?盯着楼梯,她先看见一截纤细玲珑的小腿,踩着双日本式的彩绘木屐,然后是粉紫色织锦睡袍的下摆,被腰带束起的纤细的腰……再然后,是素手上的一柄檀香木扇子。明珠下来了。

  她的头发是烫过的,乌黑而鬈曲,多年未见,没想到个子这样高挑。一张雪白瓜子脸,没有化什么妆,嘴唇淡淡的十分优美,唇角却点着一颗鲜艳欲滴的红痣。那双眼睛,锦绣到如今才明白书上说的“眼儿媚”是个什么意思。

  锦绣一直看着明珠一步一步走下楼梯,坐到对面,才发现自己一直屏着呼吸。

  “阿姐。”那两名看画册的少女齐齐起身,一个从银烟盒里抽了支烟出来,另一个赶紧沏茶。

  “叮”的一声脆响,明珠打着打火机,点着了烟,徐徐吸了一口,那种手势,优雅得彷佛是微风拂开了柳树的枝条。锦绣呆呆站着,不能置信,这就是明珠?

  刚才见到阿娣她们,已经惊艳,哪知明珠这一来,一屋子的暗香和颜色彷佛都被她压了下去。锦绣做梦也想不到天底下会有明珠这么美的女人,这么浓的风情,她只是这样默默看着锦绣,锦绣已经觉得身子先酥了半边。

  “明珠……”锦绣本来想叫声姐姐,不知怎的,却叫不出口。唤了她的名字,又觉不妥,顿了顿才加个“姐”字。

  “不敢。”明珠唇角一抹淡淡的笑,淡淡地嘲讽,“您是荣家的三小姐,我姓殷,哪里当得起这个姐字。”

  一听这话,犹如一盆凉水当头泼下来,锦绣心先凉了一半,勉强笑道:“这话从哪儿说起,我这一趟是特地来……”

  明珠打断了她,“我知道。上个月我见过田叔,是他要你来的吧?看在田叔的面子上,你就留在这里吃个便饭好了。”

  锦绣真的呆住了。这样不屑的语气,这样不掩饰的冷淡,打发一个叫化子也不过如此。明珠根本就不想收留她。

  “程贞,叫厨房准备八宝饭和冰糖甲鱼,其它菜色也精致一点,”明珠瞟了一眼锦绣,“今天晚上,向先生过来吃饭。”那坐在摇椅上的女郎答应了一声,起身从锦绣身边走了过去。

  “姐!”锦绣慌了,“你怪我不说一声就跑了来?可是爸爸已经过世了,大妈也带著书惠回了湘山——”

  明珠手上的扇子“啪”地一甩,“你爹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荣家终于死光死绝,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怎么,你还指望我掉两滴眼泪给你看吗?”

  锦绣涨红了脸站在那里。怎么一回事,亲生的姊妹,十年未见,难道明珠真的这么恨她?可是,又关她什么事呢,当年她只有九岁。

  那时她还小,不记得太多琐事,只知道大妈非常凶,脾气大得很,二妈常年有病,瘦得蜡黄憔悴,还一天到晚咳嗽,明珠性子倔强,总是被大妈非打即骂。二妈和明珠被赶出去的那天,满院子都是挣扎间扯落的包袱、衣裳、胭脂粉盒、零七碎八的物什,丫头们吓得不敢靠前,锦绣只是拼命大哭。后来才知道,二妈得的是肺痨,大妈借口说怕传染,硬赶她们走。

  来之前她已经料到明珠不会欢迎自己,只是没想到,这种“不欢迎”竟是这么强烈刻骨,丝毫也不掩饰,只差没叫人开门送客了。

  “明珠,”锦绣困难地咽下屈辱感,现在不是顾全面子的时候,“来的路上我的盘缠已经用光了,不管怎么样,我恐怕暂时得打扰你几天,一等我赚到钱,立刻就回镇江去……”她已经面红耳赤。

  “哦?”明珠冷冷地笑了,“钱吗?”她扬声唤:“程贞!”程贞走过来,把一叠纸币送到她手上。明珠缓缓一扬手,那纸币就四散撒了一地,“钱在这里,请便。”

  锦绣瞪大了眼睛,觉得耳边轰的一响,浑身的血液都在这一瞬间冲上了头顶。

  她不知道还可以说什么,暴跳如雷吗?还是继续苦苦哀求?

  一转身就冲出了那大厅的门,锦绣急冲出去的速度就像一只被点燃了的小火炮。

  但“砰”的一声,锦绣以为自己撞到了墙,那坚硬而高大的物体毫不留情地将她弹回地面。

  摔得七荤八素之余,一只手突然托住了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抬了起来,“这么莽撞,新来的?”

  锦绣眼前金星乱进之中,愕然看见一张俊美得如同雕刻的脸孔,低低俯在她面前不到半尺处,他温暖的呼吸都拂在她脸上。他那双眸子是深琥珀色的,带着某种魔力般,肆无忌惮地在锦绣脸上梭巡。

  这是谁?

  一时之间,锦绣竟忘了自己正狼狈不堪地倒在地上,怔怔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脸,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好?还有那么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

  直到身子突然腾空,才发现自己赫然竟被他抱了起来!锦绣慌了,“放手,放我下来!”

  “你这个小野猫,”他状似亲昵,“一头撞到我身上来,还敢张牙舞爪?”

  “英少!”阿娣已经闻声赶到这边来,“她不是咱们这儿的人。”

  “是吗?”那被叫做英少的男人有点意外了,松手把锦绣放下地,“这里还有外人?”

  阿娣笑道:“我家阿姐老家的人,刚要走。”她转过脸对锦绣道:“你的箱子还在里边。”锦绣这才省起,一路从镇江提过来的那只旧皮箧,已经被她忘在大厅里了。

  这一团混乱,此刻总算稍稍平定下来。

  锦绣定神看时,忍不住倒退两步,她什么时候离一个男人那么近过,几乎紧挨着他的胸膛站着。

  “她被你吓着了,英东。”另一个温文磁和的声音说。锦绣这才注意到英少旁边还有一个男人,看上去不那么具威胁性,穿著一身看起来简单随便却显然并不便宜的米白麻布西装,头发剪得短短的,一张英挺俊秀、镇静优游的脸孔。

  他那种淡淡的镇静之色,使锦绣急跳的心和混乱的呼吸都稳定下来。

  这是在干什么?锦绣问自己,都像叫花子似的被赶出来了,还死赖在人家大门口。她低了头,硬着头皮跑回厅里拎出皮箧,一路埋头向外疾走。

  就算饿死在街上,她也不要站在这鬼地方任人侮辱践踏。这里的主人,是她在这世上惟一的亲人,惟一可投奔的依靠,但她依然只能得到被拋弃的凄惨下场。锦绣不知道心里针刺一般的痛是因为屈唇还是因为失望。

  当锦绣走出大门的时候,向英东和左震已经进了客厅。满地的纸钞,明珠阴沉的脸色,不寻常的一室静寂。往常这个时候,霜秀和阿禧应该已经欢天喜地,一口一个“英少”,一口一个“二爷”地迎过来了。

  “这是唱的哪出戏?”向英东笑着坐进沙发里,两条长腿舒适地打开。“刚才那小姑娘是来砸场子的吗?”

  明珠的神色缓和了一点:“凭她也配?霜秀,叫人来收拾收拾。阿娣程贞,愣着做什么,给二爷和英少拿茶水点心过来。”

  左震一落座,一双温柔的手已经带着兰花的香气轻轻落在他肩上,替他按摩着颈背处的筋骨。阿娣带着笑道:“一连十多天都不登门,二爷,您是忙啊,还是把我们都给忘了?”

  左震舒舒服服地“唔”了一声,“就算忘了自己家门口怎么走,这边的路也摸得到。”

  明珠一笑,“看你说话的语气,怎么跟英东似的,一点没个正经。”

  左震道:“正经话说太多也觉得腻了。”

  “看样子,今天二爷心情不错。”程贞亲手端过红茶、蜂蜜、葡萄和瓜子,阿禧就坐在向英东身边的扶手上,一边用小银匙舀了点蜂蜜搅进红茶里,一边递到向英东嘴边,“英少,今天天气又冷又燥的,先润润喉咙。”

  “是啊,我嘱咐了厨房,晚上有冰糖炖雪梨,清咽润肺。”

  程贞道:“不是说向先生也来吗,怎么不见人?”

  向英东就着阿禧的手喝了红茶,“他忙得走不开,会晚一点,正好给明珠时间,洗得香喷喷的等着他!”

  “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明珠笑嗔,“好酒好菜都拿出来招呼你,还教你明的暗的取笑我。”

  ※※※

  站在上海华灯初上的大街边,锦绣两条腿都走麻了,身上还有一点零钱,先买了碗炒米粉吃下去填填肚子,但接下来去哪里呢?

  周围人来人往,很热闹。到处都有霓虹灯,夜色里红绿交映,流光溢彩。真是,原来大上海的夜晚这样美。怪不得有支歌里面会唱,“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这样繁华,这样浮糜。

  正在东张西望间,背后被人重重地撞了一下。锦绣惊呼一声,毫无防备之下,整个人往前踉跄冲了几步,差一点当场跌倒。“谁啊?”一回头,却见一个男人拎起她放在地上的皮箧就跑。

  “我的箱子,还给我!”锦绣大惊,边叫边追了上去。但她一个姑娘家,从没出过远门,此刻已经疲惫不堪,哪里还追得上。天黑,路又不熟,追了没多远,已经不见了那人的踪影。锦绣跪倒在路边,一边喘气,一边哭,但周围人来人往,行色匆匆,顶多也只是好奇地看两眼,没有一个人过来问一问,是怎么回事。

  锦绣哭累了,慢慢爬起来,模糊地想起一句老话:人情薄如纸。是的,她觉得自己也不过像秋风里的一张薄纸,在风里飘荡,连一丝重量也没有。这半年来,家里出事、父亲过世、债主上门,又投亲不成,锦绣终于明白,原来不是所有的不幸都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真的有些时候,是连一点希望和勇气都抓不到了!

  一连游荡了三天。

  上海新界有间著名的西餐厅,叫做“七重天”。主厨是法国人,据说,这里的黑胡椒牛扒和奶油炳龙虾都是上海首屈一指的名菜,还有各种老牌子的法国红酒。奶油和肉排的浓香,使得七重天周围的空气都是温热的,香喷喷的。

  在餐厅左端的台阶底下,踌坐着小小一团黑影,眼睛呆滞地看着不远处,两个向路人讨小钱的乞丐。他们手里拿着只破帽子,倒过来帽口朝上,扯着来往行人的衣襟讨钱。偶尔有一两个铜板丢进去,伴随着一串白眼和辱骂。但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对于污辱和谩骂都无动于衷,一径重复:“先生太太,行行好吧……”

  如果自己手里有顶帽子,锦绣也会把它反过来的但她没有。饥饿使她头晕眼花,一连三个晚上露宿车站,寒冷、骯脏和嘈杂使她几乎没有合过眼。锦绣已经觉得麻木,大脑一片空白,没有力气去想“廉者不受咩来之食”。现在哪怕让她伸出手向人讨食她也肯的,只是一阵一阵的眩晕使她手足发软,连站起来都费力,哪还有力气去行乞。

  “卖咸肉粽子!腊味饭!”一阵叫卖声传来,是辆手推车,一对小贩,好象是夫妻的样子,推着车一路叫卖过来。

  锦绣茫然抬起头,看着那手推车上的木桶和铜盆,果然有腊味饭的诱人香气飘过来,钻人她的五脏六腑。

  “两毛钱一大碗,加肉浇汁的白米饭来!”那吆喝声彷佛也特别起劲了,一声一声刺激着锦绣脆弱的神经,脚好象不听使唤,锦绣几乎是被自己这双脚带着走到推车旁边去的。

  “姑娘,热乎乎的腊味饭,来一碗吧?”小贩热情地捂揽生意:“又便宜!”

  锦绣盯着锅里的肉和饭,香气扑鼻,她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她甚至都没有多余的力气注意到自己在点头。

  满满一碗递到她手里,小贩还没来得及把竹筷递给她,锦绣已经把头埋进饭里狼吞虎咽起来了。那小贩一下子觉得不对,大叫:“给钱,先给钱!”

  锦绣抬起脸,哀求地道:“我没有钱,你们就算是可怜我也好……”

  话没说完,小贩已经伸手来夺碗,气急败坏地骂道:“没钱就滚,没钱吃什么饭?我们煮饭都不用买米买肉么?”锦绣哪里肯松手,回头就跑。

  没跑两步,已经被抓住了,脸上先火辣辣地挨了两个耳光,“赤佬,还抢啦你?当我们好欺负呀?”那女的跑来夺她手里的饭,锦绣吃痛,本能地反击,也不知打到了谁,紧接着就是一阵劈头盖脸的拳打脚踢。

  在极度的耻辱、悲愤和剧痛里,锦绣嘶声大喊:“妈,救我!明珠,殷明珠,求你救我吧!”她被扯着头发踹倒在地上,暴风雨一般落下的拳脚没有丝毫怜悯,锦绣在地上翻滚哀号,血腥味流进她的鼻子和嘴巴里。旁边聚拢起围观的人群,却没有人伸手阻拦。

  “你们干什么!”一个男人厉声阻止,“再打就出人命了!”锦绣耳边嗡嗡作响,觉得这一声喊似乎有回音,在耳边回荡。周围的嘈杂一下子安静下来。

  一双稳定有力的手扶起她来,看见她满脸是血,那人有点紧张了:“喂,你怎么样?没事吧?”

  锦绣努力想睁开眼睛看一看,但是她的太阳穴剧痛,所有的意识都四散飘飞,彷佛这个世界在一剎那间就旋转着把她甩了出去。

  “怎么回事?”

  看见身后一角白衣,石浩赶紧放下锦绣,回身道:“一个要饭的姑娘被打了,看样子还晕了过去。二爷,您看……”

  左震淡淡瞥了一眼,眉头微皱。“弄醒她,给点钱!”

  石浩知道左震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想想也是,一个满身血污又晕了过去的女人,还能怎样,难道带回去不成。他有点尴尬,低声解释了一句:“不是我爱膛浑水,刚才好象听见她叫着明珠姑娘的名字……”

  左震已经转回去的身子停了一下。

  他想起那个在殷宅门口撞到英东、又曾经让明珠撒了一地钞票的姑娘,穿个蓝竹布短袄、黑裙子,梳着一对乌黑长辫。脸孔跟明珠有七分相像,他没问,明珠也没提,不过一眼就看得出,她和明珠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

  “等一等。”左震走近前细细端详了一下狼狈不堪、满脸血污的锦绣,没错,是这个姑娘,“唐海。”他一边转身,一边吩咐身后亦步亦趋跟着的人,“开我的车,把她送到狮子林。跟英少打个商量,给她个房间,再找大夫看看。就说是我的意思。”

  唐海是个一脸机灵的年轻人,年纪虽不大,跟了左震却有四五年,此刻也不禁大出意外,一向不插手管别人闲事的二爷,今儿个是怎么了,突然这样大发善心。让这女人去狮子林?那里的房间要五十块大洋一个晚上哪。望向石浩,他也有愕然之色,只对唐海道:“快去吧,二爷坐我的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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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重生到柯南世界成了糊涂侦探,继承自爷爷的一家侦探社面临关门,在绑定名侦探卡片系统后,为了重振侦探社成为世界第一的名侦探,他开始在东京努力打拼……这是一个带着木刀洞爷湖在柯南世界开侦探社的故事……“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也是事实。“城户高成,现代的左文字侦探,拥有银魂的剑道天才,剑道天赋满值,却是个推理白痴。为了成为名副其实的名侦探,只有更加努力了……(女主谁都猜不到)群号:805918160

我的大小魔女

平凡的人总会对明星家庭感到好奇,想要知道大明星的丈夫的一天怎么度过吗?   让我告诉你吧,早上叫大魔女起床,晚上接小魔女回家,然后陪着两个大小魔女一起玩官兵捉贼。   这就是《大明星爱上我》后的生活!

南宋不咳嗽

宋朝是个很特别的历史时期,它有四大发明中的三个、它有几倍于其它朝代的税赋、它有完善的外贸商业规模、非常高的城市化规模,眼看着就要开始向更高级蜕变……可惜,它赶上了一个历史上很无解的蒙古,不光升级过程被打断,还落得一个国灭朝亡的结果。   主角洪涛,是个穿越重生了三次的职业老手。这次到了南宋。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现代人,在宋朝有活下去的机会吗?他能在宋朝继续前两次穿越重生的成功吗?   这就是本书...

异界疯狂农夫

人家别人穿越都是什么遮天、战天、偷天的,王霄被安排穿越竟是叫他去当农夫!   哦了个去,这是何等的悲剧!   算了,反正既然已经穿过来了,听那神仙(嗯?)说干的好了还有可能穿回去,据说还有补偿?   那就好好干吧,等干的好了再叫他给我派来俩漂亮风骚的地主婆啥的也不错咩。   可是……可是……   我种出来的东西干什么都管我叫爸爸啊?尤其是那几个天宝葫芦,这是打算上演异界版的葫芦娃咩?   还有,我...

西游:从拜师太乙救苦天尊开始

穿越西游世界,成了被猪八戒一钉耙打死的——后世赫赫有名的妖怪网红金钱豹的哥哥。 于是为了拯救弟弟以及日后不和某个毛脸雷公嘴的和尚对掏,曹空决定走出大山,寻个靠山。 不求闻达于仙佛,只愿苟得岁月静好。幸有机缘造化,拜师太乙救苦天尊门下。 “徒儿,若是日后惹出祸来······” “师父我懂,若惹出祸来,决不提起师父一字。”太乙救苦天尊抚须大笑:“若惹出祸来,你且呼为师名讳,为师自会寻声赴感,前来救你。”曹空:! !!自此,虽为妖类,却入太乙玄门,修神通,掌道术,避劫祸,行善德,得大道。 且有异宝玉如意傍身,行善积德,扶持正道,积无量功德,成就无极正果

无尽剑装

一个在家族中地位不高的玄气弟子,偶然在地摊上得到一块奇异玉石,里面藏著一门上古剑修传下来的绝世剑阵修炼之法!   冰火两仪剑阵,三叠琴音剑阵,四合八级剑阵,六脉五行剑阵,七星八卦剑阵,九天雷火剑阵,十方无极剑阵,周天挪移剑阵,紫雾虚弥剑阵,道心种魔剑阵,万剑归宗剑阵……   天下地下,唯我剑阵!   与我作对者,一概万剑轰杀!

同学两亿岁

我曾经与你们的祖先比肩   我也曾经历两亿年地壳的变迁   我的实体已经虚无   我的精神……会尽力与你们同在……   ——大将:阿部多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