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气氛微妙欲言又止,却只在她的懵懂里擦肩而过,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迟了,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

  明珠有点担心地看着锦绣站在窗前烫衣服,烧红的熨斗在湿布上滋滋地冒着热气。见过了左震,回来已经好几天了,锦绣却绝口不提那天的事情,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不再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里,开始研究最新式的衣裳样子,最时髦的首饰花样,闲来剪剪花、吹吹箫、看看书,偶尔也会和霜秀阿禧她们几个聊聊天。

  看上去,她就跟别人没什么不同,娴静地过着日子,一天一天就那么过去。

  可不知道为什么,明珠不觉得高兴,她分明感觉得出来,锦绣一日比一日消沉。在她那双眼睛里,仿佛总是空的,看不见一丝真正的快乐或是悲哀,她的反应总是慢半拍,脸上的神色总带着三分恍惚,就连她笑的时候,那笑容也是假的,就好像戴着一只笑脸的面具。

  明珠远远看着锦绣的时候,竟觉得心里无端端地发寒,就好像在看着一具空壳,她也在说话也在笑,努力地维持着自己的“正常”,可是看着她的背影,却叫人觉得那么孤单。

  不能再让她这么下去了。明珠深深叹口气,直到这一刻,才发现自己对锦绣那种本能的保护欲。到底是姐妹,身体里面都流着一样的血液,她总不能眼睁睁看着锦绣就这么毁了自己,更何况,这一切也都是因她而起。

  走过去拍了拍锦绣的肩膀,明珠闲闲地打开了话题:“这件衣裳,都已经是去年流行的样子了。”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帮锦绣扯平那件正在熨烫的衣服,“不如再去订做几件新的。过几天还有一个酒会,你也很久没出去了,不如一起去看看热闹,多认识几个朋友,也省得你天天闷在家里。”

  锦绣只是淡淡一笑。

  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可是这件杏子色的印花织锦旗袍,就是当日左震派人送给她,她第一天穿了去百乐门的那一件。因为自己喜欢它那么宜人的颜色,那么精细的手工,所以穿在身上的次数最多,现在已经有三分旧,仿佛当初鲜艳的颜色也略褪了些;可是在她心里头,最钟爱的始终还是这一件。

  “可是你总不能一直闷在屋子里,现在天气也暖和起来了,外面风景一日比一日好看,最近流行开茶会,上次碰见冯四少,他还问起,‘怎么荣姑娘一直没在百乐门露面’?英东也说没了台柱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明珠看着她,“难道你真的要放弃百乐门?好不容易闯出名气,现在放弃,未免太可惜了。”

  锦绣笑了笑,“当初你的名气不知道比我大多少,全上海没人不知道殷明珠,最后还不是因为向先生,说不要就不要了。”

  明珠这句话问得冲口而出,锦绣怔了怔,沉默片刻,才低声道:“我想离开,是因为我已经失去了他。”

  “你说的这个他,是左震?”明珠蹙起眉,“既然知道事情已经不能再挽回,不如放开手,这样钻牛角尖只能毁了你自己,你知道不知道?”

  “打算?”明珠一哂,“打算做什么,和能不能做到,根本就是两回事。你如果真的要忘记,那么扔了他送的衣裳,扔了他送的首饰,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百乐门的舞台上颠倒众生。这才是忘记。”

  锦绣的手一抖,“哎呀”一声,熨斗烫了手。

  “烫到没有?!”明珠吓了一跳,一把拉过她的手,仔细看了看,“还好,没伤着。”一边说,一边回头去找药膏,“我记得抽屉里有支烫伤膏,哪里去了……”

  锦绣却站在那里怔神。烫到没有?还好,没伤着。这句话怎么这样的熟悉?忽然记起那天,左震在百乐门教她跳舞的那一天,他的烟灰掉下来,掉在她的手臂上,当时——他也说过这句话。他也曾经这样握住她的手,紧张地探视,当时不小心泄露的一丝怜惜一丝紧张,她却还以为是自己眼花。

  当时气氛微妙欲言又止,却只在她的懵懂里擦肩而过,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迟了,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

  明珠已经在屋子里翻箱倒柜地找出了那支烫伤膏,过来递给锦绣,“快去洗洗手,涂点药膏,看手背都红了。”

  锦绣接过来,却忍不住心里再一酸。这支药膏——这支药膏,分明是当日她被热酒烫伤了手,左震吩咐侍应送出来的。她一直收在身边,却被明珠翻了出来。

  明珠说得一点都没错,她这样,不能算忘记。她应该扔了所有他送的东西,重新打扮整齐,重新回到百乐门,继续跳着她的舞,继续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间,这才是她应该过的生活。可是,就连一句话,一支药膏,都叫她想起那个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来的勇气再踏进百乐门?那里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气,都有着他的影子,他的气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总是在睡梦里忽然清醒,黑夜那么静,四周悄无声息,只有她一个人对着四面墙,回忆那么清晰,从心底纷沓而来,扯起一阵一阵辛酸和绞痛。常常从噩梦中惊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在做梦?眼泪到底是在梦里,还是真的流下来,无声无息,在寂静的黑暗里流得那么汹涌。

  越是想逃避,就越是会想起,她何尝不知道自己傻,何尝不想摆脱一切重新做人,就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是,说来容易做来难,太多事情都不由人。

  “锦绣,你又走神了。”

  明珠在一边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好好休息一下才要紧,看看你自己,瘦得那么厉害,这样怎么行!我去叫厨子弄几样小菜给你调养一下,你想吃什么?”

  锦绣摇了摇头,只是一笑,“你放心,我没事,等一会儿吃过晚饭,不是还说好了要陪你去看戏?”

  “锦绣,看谁来看你了?”她俏生生地在门口微笑,朝锦绣眨了眨眼,那神色似乎带着几分说不出的神秘。

  谁?锦绣一怔,她已经离开百乐门很久了,以往认识的客人也早就没了联系,这个时候谁会来?难道——难道是——

  她霍然回头,三步并作两步奔向门口,跑得太急,差点带翻了身边那把椅子,哐啷一声响,膝头传来一阵剧痛,她也顾不得回头扶一把。

  待冲到了门口,看见阿禧身后不远,站着一个男人的背影,长身玉立,修长英挺,黑色的呢子外套似曾相识……这一刹那,仿佛连呼吸也要停止,心跳忽然漏了一拍——那个名字就要脱口而出的瞬间,他忽然回过了头。

  锦绣蓦然呆住了。冲到嘴边的那两个字,硬生生冻结在那里。

  不是左震。

  来的人,居然是——向英东。

  他一点都没变,站在那里,还是英俊倜傥,风度翩翩。锦绣怔怔地看着他,慢慢靠在门框上,忽然之间,好像刚才的力气都消失在空气里。

  原来是英少。

  刚才狂乱慌张的心跳仿佛一时还没有平息,深深的失望却一层一层地漫了上来,一直淹到了胸口,这才觉得自己那么的可笑。怎么会以为是左震?怎么可能是左震!

  向英东已经走到她面前,“发什么呆?看见我是不是太欢喜了?”

  锦绣只得微笑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笑容有点发苦,“欢喜……是欢喜,我只是想不到英少也会来。”她四周看了看,顾左右而言他,“跟向先生一起吗?”

  “以前来多半都是跟着大哥凑热闹,不过这回,我是特地来看你的。”向英东道,“好久没见了,锦绣。”

  明珠也走了过来,笑着拍拍锦绣肩膀,“难得看见旧朋友,多聊一会儿。阿禧,我们下去,给英少准备几样茶水点心。”

  看明珠下了楼,向英东慢慢走进房里,环顾了一圈,看见锦绣铺在桌上烫了一半的衣裳,不禁拿了起来,在手里摩挲一下,“这件衣裳,以前在百乐门常常看见你穿着。”他一边说,一边抬头向锦绣望了一眼,“可是总觉得颜色太淡了,我还是喜欢你那件红色的跳舞裙子。”

  锦绣却道:“跳舞的裙子?那件是纱的。一层一层那么华丽,颜色又那么鲜艳,凭谁穿了站在台上,都比平时抢眼。我倒是喜欢这件旗袍多一点,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真觉得自己有几分像明珠。”

  “你希望自己像明珠?”向英东挑起眉。

  “开始的时候,的确很希望。”锦绣道,“明珠的美一向都是有目共睹,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也曾经喜欢她,对不对?”

  向英东默然片刻,终于点点头,“原来你也看出来了。其实当初第一个看见明珠跳舞的人是我,那一天,她在大富豪的台上跳舞,当时我跟旁边的人打赌,这女子以后一定会红遍上海滩。后来我花了重金把她挖到百乐门,那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盛况空前,多少人在这里一掷千金,就为了一亲她的芳泽。我也一直以为,明珠早晚会是我的人,没想到她爱上了大哥。”

  锦绣无声地一笑,“在英少眼里,只要你想要,哪个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什么都不是。”锦绣声音十分平静,“我说的只是一个事实。英少一向那么自信,因为你有自信的资格,就算撇开向家的家世、撇开你的财势地位不说,但凡第一眼看见你的女人,有哪一个会不心动?”

  “你说的,是不是也包括你自己?”向英东似笑非笑,语气戏谑。

  锦绣沉默了片刻,什么都没说,只是起身走到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一只锦盒来,“英少,有一件东西,我一直很想还给你,可是没找到机会。今天你既然来了,那就正好物归原主。”

  向英东不禁有几分好奇,“什么东西?”

  锦绣打开锦盒,一只精美的银质打火机静静地躺在里面。

  “这是……我的?”向英东却一呆,伸手拿起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几眼,“我怎么想不起来了?”

  他曾经也说过,打火机这东西总是丢,换了一百个也记不住。也对,以向英东的身世地位,这世上有什么值得记住?不管丢了什么都可以再买回来,生意是这样,女人是这样,更何况小小的一个打火机。

  “哦,想起来了。”向英东忽然一拍脑门,“这是当初大兴洋行的老陈从英国带回来的,本来是送给左震,那次跟他一起吃饭,我一时喜欢就顺手拿了过来。”

  锦绣怔了怔。这个……原本竟是左震的。

  忽然想起那天,初七那一天,从码头回来,准备给英少写信,可是对着这只打火机踌躇了半天,始终没能落笔;犹豫了很久,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左震就靠在门口看着她。当时他脸上那一掠而过的神色……

  “这个怎么会在你这里?”向英东收起打火机,笑着问了一句。

  锦绣回过神来,“有一次,你去狮子林,落在我的房间里。”

  “所以你一直留在身边到现在?”向英东不禁也是一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锦绣慢慢道:“其实有件事,一直没有跟你提过……英少,当初二爷送我进百乐门,有一半原因,是因为我无依无靠无处可去;还有一半原因,大概他从来没有告诉你,那就是:我当时一心想要接近你。”

  她没有看向英东的脸色,接着说了下去:“我曾经喜欢你,你心里其实也知道。可是你喜欢的,却是明珠那样风情万种艳光四射的女人,所以我去求二爷,让他帮我的忙,吸引你的注意。我穿上明珠那样的衣裳,梳着明珠那样的头发,日日夜夜努力练舞,只为了有一天站在台上,让你把我当成是第二个殷明珠。”

  向英东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锦绣说得对,他一早就知道。只是,一直没有揭穿而已。

  从头到尾唯一叫他震惊的,是她站上舞台的那一刻,仿佛化茧成蝶,那娇艳欲滴的红衣,魅惑人心的鼓点,她奇异而动人的舞姿,环佩叮当,艳光四射……还记得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她赤足如雪,长发漆黑,踏着靡丽的鼓点而来,那一舞,活色生香,有谁看了会不心动、不腿软、不出汗?

  就连他,也被她打动。

  天色渐暗,锦绣的声音平静地响在他耳边:“英少,我一直以为,等我成了名,等我当上了百乐门的红牌,等你有一天对我另眼相看,我就会得到幸福。可是,一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错了。”

  她说到这里,仿佛停了很久,才接了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为第二个明珠。”

  “你已经不比明珠逊色多少。”向英东道。

  “我穿着明珠那样的衣服,梳着明珠那样的头发,跟明珠一样站在舞台上,就错以为可以成为殷明珠。可是在骨子里,到底我还是荣锦绣。我想要的,渴望的,失去的,拥有的,都跟明珠不一样。”

  “可是我觉得……”向英东想要说什么,可是锦绣没有让他说下去。

  她回过头来,静静地道:“所以我无论怎么模仿、怎么改变,也不可能成为你英少真正想要的那个人。英少需要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美得颠倒众生,能在任何场合吸引万丈荣光;她还必须聪明,理性,冷静,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样的事,能随时随地懂得你的心意。可是我,荣锦绣,从来都不懂得看别人的脸色,猜度别人的心思,我总是误以为自己怎么想,别人也都一样跟我这么想。”

  “我总是以为,我拿别人当朋友,别人也一定会拿我当朋友;我对别人好,别人就一定会对我好;我不去害人,就不会有人来害我。我也总是学不会,小心观察身边每个人的言行,判断他到底是敌是友,一旦有一个人对我友善,我就好像捡到了宝,一心一意地急着去回报人家。所以,我也就活该只能得到被人骗、被利用的下场。”说到这里,她不禁露出一丝自嘲的微笑,“其实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只是……”

  向英东正听得入神,锦绣却不知怎么停住了口。一时之间,两个人都沉默下来,他想要说点什么,却居然觉得无言以对。

  隔了半晌,还是锦绣先开口:“当初我刚到上海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像个傻瓜一样到处碰壁。唯独有一个人,他曾经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教会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首先要学会的是生存。他教会我,不要总是等着别人的施舍和同情,凡事都先要站起来,靠自己;教会我无论想要什么,都先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也教会了我,不用去模仿任何人,就做我自己荣锦绣,才能找到我真正需要的东西。”

  她说的是谁?向英东不禁呆住了。

  锦绣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神情,这样的冷静,这样的清楚,好像还是他第一次看见。

  从第一次看见落魄无助的锦绣,到后来她不声不响进了百乐门,再到她艳光四射地站在舞台上,一直到现在,看见她平静如水的微笑。

  先是破茧成蝶,再到曾经沧海。锦绣是一块未经打磨的玉石,现在才真正现出了她温润的光华,可是,打磨她的那个人,绝对不是他。

  锦绣知道他在想什么,“英少,其实我心里,早就爱上了他。可是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想想还真糊涂,都想不起来到底是因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只记得,每一次遇到难处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总是他。”

  “那人是左震吧。”向英东蹙起了眉头。

  他不是一点没察觉,左震跟锦绣之间,那种无声无息的暗涌。可是他也一直不相信,左震跟锦绣?那怎么可能?!

  “锦绣,你跟他到底——不会吧,你只不过是想要报答他,还是真的……”

  “报答?”锦绣忽然笑了,“英少,我想你从来也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吧?”

  “就好像……不管隔着多远,只要他在,你就会感觉得到;看不见的时候,你会不知不觉在想念,可是真的看见他的那一刻,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不管过了多久,他偶尔的一个神情一句话,想起来还是那么清楚;就算他什么都不说,只要你看着他在那里,你心里就觉得安定,觉得欢喜。”

  向英东已经听得呆住了,屋子里暮色四合,窗外落日熔金,只有锦绣的声音幽柔地在他耳边萦绕。

  “他的一举一动,你都会不知不觉在留意;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你每分每秒都在担心;他要是受了伤,你会觉得自己比他还要痛……他要是离开你,你会觉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不知道每天醒来要去做什么,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

  锦绣的声音越说越轻、越说越低,慢慢低下头,眼里隐约的都是泪光。

  “英少,如果说要报答,我一直以来最想报答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你。”

  向英东再一呆,“为什么?”

  “我刚到上海,被明珠赶出来之后,在街上跟几个小贩打架,结果被人打晕了,当日如果不是你救了我,我可能早就死在那里。”锦绣道,“所以这份情,是我欠你的。可是我担心,以后可能也没机会还给你了——我已经不打算再回百乐门。”

  向英东怔怔看着她,半晌没做声,屋子里一片静寂。隔了很久,锦绣才听见他诧异的声音:“……谁说……那天,是我救了你?”

  他什么意思?锦绣看着他,愕然。

  “当日不是你派人给我安排房间,住在狮子林。难道你忘了?”

  “那是因为……咳!”向英东不禁摇头苦笑,“你自己居然都不知道?也从来没人跟你说起那件事的经过?那天,是左震跟石浩经过那里,见你晕了,才叫人把你送到狮子林的。”

  什么?!他说什么?

  锦绣的脸色也不禁变了。

  难道,这又是一场误会?当初那个晚上,救她的人不是英少,而是左震?!可是,可是她一直口口声声要报答英少,这件事,左震明明都知道,他却从来没有解释过半句。

  锦绣慢慢闭上眼睛。是,她明白了,他要的,从来就不是她所谓的报答。

  他一直在等的,不过是她的真心。

  可是……最后他等来的,却是她的欺骗,她的背叛,她的出卖。

  是什么样的误会,一场接着一场,叫他们一次又一次地错过?说着要放手,说着要忘记,可是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相信,从此真的失去了左震!失去了左震。再也看不见他,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再也感觉不到他的温暖。他怀里会抱着别的女人,他总有一天会娶另外一个女人做妻子——可是啊可是,她直到现在,也舍不得摘下他送的戒指!

  明明记得那天灿烂的烟花下,他曾经在她耳边说:等这一阵子的事情过去,局面稍微安定一点,你就嫁给我。

  嫁给他。那已经是一个多么遥不可及的愿望,自从跟着麻子六踏出宁园大门的那一刻起,这愿望就已经成了空。

  一切都成空。

  再过两天,就是年底的灯会了。

  霜秀和阿禧一大早就开始犯愁,是去看灯会呢,还是去看百老汇的歌舞?据说今天还是俄罗斯大马戏团登沪的首场演出……是穿那个狐皮领子大衣呢,还是穿这个镶珍珠钮子的小斗篷?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到底要不要梳髻。

  唯独在旁边充耳不闻的是明珠和锦绣。

  明珠只半靠在沙发上,懒洋洋翻着今天的报纸,锦绣在对面看一本老版线装的镜花缘。两个人都专心致志地盯着手里的书,可是也都半天没有翻过一页。

  最后终于霜秀跟阿禧吵了起来,嘻嘻哈哈地闹到了明珠身边,“阿姐!今天蔡十二少说了要带咱们去看俄罗斯大马戏团的首演,可是你看阿禧,她非要去灯会凑热闹,有什么好看的,年年都是那个样子……”

  阿禧也不肯退步,“不然你去看你的,我跟阿姐锦绣去看灯——”

  明珠被她俩吵得头晕,把报纸“啪”地一搁,“好啦!都有没有出息,为这么一点小事吵翻了天。今晚上我要陪向先生去听白老板的评戏,什么马戏团,他从来也不看。倒是英东喜欢这些西洋景儿……不然锦绣,你跟霜秀去看看,我打电话给英东,叫他来接你。”

  锦绣的头摇得好像泼浪鼓,跟英少去看马戏?明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霜秀在旁边怂恿着道:“去吧锦绣,据说这演出很轰动,一票难求呢!不然我们再拉上阿娣,她去吃茶会,一会儿就回来,我看她这两天怎么也病恹恹的,准是因为这些日子都没看见左二爷的缘故……”

  “霜秀!”明珠打断了她,“这种玩笑你也乱开,阿娣回来听见,看不撕了你的嘴。”

  锦绣装模作样地翻一页书,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呵,左二爷。

  隔了有多久,好像有半辈子那么长,没有听见这三个字了。乍一听,心里就好像被火烙了一下似的,顿时打翻了五味瓶。

  想见他的欲望,再次汹涌地漫上来,明明知道再见已经是不可能,但这欲望日日被冰封在心底,一有机会,就好像是沸腾的熔岩喷涌而出,烫得整个身子都热起来。只要再看他一眼,哪怕就像上次那样,远远地远远地看一眼,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

  可是想起上一次,在百乐门看见他的时候,一个在门里,一个在门外,中间隔着那么多人,那种疏远决绝的气氛……左震,他是真的不想再见到她了吧。

  “阿姐,向先生的车子来了,在门口等着接你。”小丫头从园子里跑进来,通报明珠。

  “怎么这么早?”明珠也一呆,顺手拿过身边的大衣,又一把拉起了锦绣,“别装了,看什么书,半天眼珠都没转一下。跟我一起去听评戏,很有名的段子,你一听就会喜欢。”

  锦绣来不及反应,已经被她不由分说地从沙发上拽了起来,一直拖着出了大厅,果然向寒川的车已经停在门口。

  司机已经下来打开车门,锦绣只得坐进去。

  也许明珠说得对,既然不得不忘记,就应该扔了他送的衣服,扔了他送的首饰,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就好像从来不曾认识他一样。日日坐在屋子里,对着四面墙,迟早有一天被那潮水一样涨了又落、落了又涨的思念给逼疯了。

  车子开始起动,转过了大门,转过了街角,锦绣忽然紧紧趴在车窗玻璃上。

  街角里站着的那人,是谁?看着那么眼熟。

  “等一等,等一等!”她忽然叫出了声来,“向先生,麻烦你停下车,我要下去。”

  车子猛地刹住了,因为刹得太急,猛地一震,明珠差点撞上前面的座位,“锦绣,你是不是疯啦?”

  锦绣拉开了车门,“石浩,我看见石浩了。”她来不及多说,径直回头朝街角跑了回去,石浩怎么会来这里?是不是——是不是左震——

  在那里靠墙站着的果然是石浩。他好像在那里已经站了一会儿工夫,他在等谁?

  锦绣跑到他面前站定,觉得心怦怦地狂跳,也许是跑太急了,顿时口干舌燥,“石浩。”

  “呃,锦……锦绣。”石浩一下站直了身子,因为意外,他有点结舌,“你——你从哪里过来的?刚才我看见向先生的车子过来,所以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锦绣紧紧盯着他,平定了一下呼吸,才小心地问:“你有话跟我说?是——二爷叫你来的吗?”

  石浩尴尬地搓着双手,“这个,这个倒没有。我是私底下有几句话想跟你说说,没敢叫二爷知道。”

  “哦。”锦绣怔了怔,不是左震。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话,叫石浩这么为难,这么说不出口?照理说在殷宅,石浩也不算是外人,进去找她很容易,可是他却偏偏站在这里等。他是一直在犹豫吧!

  “锦绣……你很久没见二爷了吧。”石浩讪讪地说出开场白,“其实我上次也来过,明珠姑娘把我挡了回去。说要么二爷亲自来,要么就让你清闲一点。其实我自己也觉得,不应该跑来找你……因为你也知道二爷的脾气,我是劝不动他,也不敢劝他,所以才只能到你这边来想办法。”

  “你……什么意思?”锦绣听得一头雾水。

  石浩咳嗽了一声,“嗯,就是——我想,能不能请你过去跟二爷见一面。”

  锦绣呆住了。跟左震见一面。这是什么样的要求?“你也知道,他不会见我。上次百乐门,你好像也在场吧。”

  “可是我觉得二爷心里,还是惦记着你的。”石浩涨红了脸,这种话说出来,还真是别扭,打架卖命的事都没这么难,“那天,就是上回出事那一天,二爷是因为急着赶去救你,所以连一个兄弟都没带,他是怕麻子六等不到他,会杀了你来泄愤。说真的,青帮龙头左二爷,还从来没做过这么冲动的事,这种事都是我石浩才干得出来的。要说二爷心里没有你荣姑娘,打死我也不相信。可现在你也平安回来了,二爷的伤也有了起色,这本来是件好事啊,怎么会弄成现在这样?”

  锦绣没有说话。

  说什么?怎么回答?忽然之间,无言以对。

  其实跟左震之间,何止最后这一件事才决裂,以前,从开始到最后误会一重接着一重,她粗心到从未体谅他的心意。他是一直在等,等到最后,才心灰意冷。

  石浩叹口气,“不单是对你,其实这阵子二爷谁也不见,烦起来的时候,就连向先生跟英少也一样照推不误。我跟着二爷这么些年了,他从来不怎么爱说话,可是也从来没像现在这么沉默过,我们这帮人,天天跟在他身边,不知怎么的心里都直发毛。”

  “外人看起来,可能二爷跟以前没什么不一样,可是我知道他变了。他说要对付沈金荣和华南帮,所以不肯在医院好好养伤,这也就算了,可是这些日子,他天天一个人闷在屋子里,一句话都不说,天天烟酒不离手……锦绣,我真是担心,他的伤……”

  锦绣蓦地一震。

  他难道——也是这样过来的吗?

  在她吃不下、睡不着、思念欲成狂的时候,他有没有一点想念她?哪怕,就只有那么一点点?过去的一切,还一幕一幕刻在她心里,难道他就真的能忘记?

  “他现在,在哪里?”锦绣听见自己问。

  “在码头。”石浩答。

  石浩呆呆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走过街角,走过停在路边的向寒川的车。

  明珠“啪”的一声打开了车门,从车子里下来,一把拉住锦绣,“这么冷的天,你连个大衣都没穿,急着去哪里?”

  锦绣回过头,“我去见左震。”

  明珠不禁怔住,“你还要去找他?上次在百乐门的事,你不记得了?”

  “就算不能改变什么,我还是想见他。”锦绣一字一字说,那种语气,是决心已定,再不回头。

  明珠慢慢松开手。看着锦绣的眼睛,明珠忽然明白她的心意。

  锦绣已经不再是初到上海,懵懵懂懂的那个荣锦绣了。她现在清醒得不能再清醒,她深深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对锦绣来说,这一次,是她最后的机会,她不能就这么眼睁睁地失去自己这辈子最深爱的那个人。

  “你去吧。”明珠微笑道。

  是啊,上海滩,十里风月,万丈红尘。夜夜灯红酒绿的霓虹下面,每个角落里,都有无数的悲欢离合在上演,无数人在这里来了又去地浮沉,相识相遇,深爱错过,可能不过就是一刹那。

  一直以来,她都站在一边,冷眼看着别人的悲喜,因为太冷静,所以从来不允许自己犯错。即便是对自己所爱的那个男人,她也一直保持着一段安全的距离。

  可是如今看见锦绣,忽然之间,一直以来的信心忽然有了莫名的动摇。

  也许不是这样。就在刚才那一瞬间,看着锦绣,她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已经错过了很多。是,殷明珠不会为谁流眼泪。可是殷明珠也从来没有真正开心地笑过。什么是甜蜜,什么是喜悦,什么是心酸,什么是想念,在锦绣那双眼睛里,她看见的深情不悔,在她殷明珠的生命里都是空白。

  不知道为什么,蓦然发现,这一刻的自己,比孤单的锦绣还要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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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群法则

西斯特姆,音译自system,翻译成中文为系统。忘记了名字的他,醒来之后成了一只名叫西斯特姆的小蚂蚱,一蹦能蹦好几米远的那种蚂蚱。十几天过后,就在他适应了蚂蚱的生活,蹦跶的欢快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天空中落下了一片枯黄的树叶——秋天来了。……这是一只秋后蚂蚱带着一窝蚂蚁种田的故事,故事始于利尔特森林的一个十分平常的夏末初秋时节……

十国帝王

黄巢之乱后,朱温篡唐,由是五十余年间,中原历五姓十三帝。   他来后,十年蛰伏,读破诗书三千卷,练得沙场杀人剑;   十年征战,血流南北三千里,铁马金刀败强敌;   十年治国,日进社稷三千策,夜对烛火生白发……   有朝一日,终成十国帝王,他该如何结束乱世,又该如何塑造恒强大唐?

我家系统能改运

戒指也疯狂

这个推断如果成立的话,为什么工会会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关于龙族的任务,也就解释得通了。李卫东浏览了一下任务部分的文案,关于这个NPC工会的一系列任务只字未提,这就更让李卫东相信是这些暗黑使者NPC们自己搞的鬼。问题是这个任务的难度相当的大,虽说奖励也算丰厚,但是每一次完成任务都要提心吊胆。因为背景故事残缺不全,李卫东也无从猜测后续的情节会往哪个方向去发展。   李卫东的电脑放在卧室里,对于懒人来说这...

剑下桃花春

人间有趣,有剑仙三开天门;道理难明,听儒圣一语惊天;妖孽猖狂,看高僧万佛加身。 秋水作神玉为骨,青丝短落散红衣。陈墨为博红衣笑,直言天下事不过一剑事!

EVE之回家的路

特种仙医

兵王肖逸风被安排去学校保护一个医学项目,本就是军医的他自此掀起花都风云。   出神入化的医术,飘渺灵动的剑法,丰富的特战经验,以及一群死忠于他的兄弟,让他无往不利、威震国内外。   本来只是去做一个低调的学生,哪知能耐太大,越想低调,越是名动天下。   特种仙医纵横花都,热血猎艳,铸就一段奇兵神话。

村夜

王浮无意得到传承,一手医术,一手商术。崛起于微末之中,纵横于尘世之间。 一脚踏尽不平事!

紫气浩然

天外之地,名曰紫华。   天有四日,夜有四月。   三洲五岛,奇人辈出。   五洋九海,神秘莫测。   上古时候,紫华乃蛮荒之地,日月运行无常,地震频繁,天灾不断,遍地洪荒猛兽,戾气毒雾弥漫,有一无名真人从天而降,立下天柱,从此以后,紫华大地产生灵气,四日四月按时升降,逐渐有了人类,灵门也随之出现,尊真人为开灵祖师。

重生之出人头地

这是个关于香港五十年代的故事。   那是个轰轰烈烈的火红年代。   在那段火红岁月,可以有数不胜数的大哥,小弟,有道不尽的颠沛流离。   在那个火红年代,可以有不胜枚举的美女,才人,有诉不完的风月情浓。   你可以说那是鱼龙混杂,漆黑一团的黑暗岁月,但是英雄却往往发迹于此。

我在东宫摆烂,李二急了

武德七年的东宫,太子嫡长孙李承澈醒来,发现自己正站在历史的悬崖边——距离玄武门之变,只剩两年。 身为李建成一脉的继承人,他深知与战功赫赫的李世民硬碰硬,无异于以卵击石。可当二十一世纪的摆烂灵魂撞上这波诡云谲的储位之争,他没等来逆袭剧本,却激活了躺平系统,自己越是偷懒摆烂、不思进取,越能赚积分换金银、谋生存。 收受贿赂?算躺平,积分+20! 拒绝替父分忧?算躺平,积分+20! 搂着美人安享富贵?算躺平,积分+15! 于是,这位本该在权力漩涡中挣扎的太孙,开始了画风清奇的保命之路:在东宫对太子妃阳奉阴违,转头就拿着内库令牌去酒楼谈生意;面对李世民的试探拉拢,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只关心酿酒方子能赚多少银子;别人忙着结党营私、扩编势力,他窝在偏殿算积分,盘算着如何用最低成本榨干东宫油水。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胸无大志的纨绔,没想到当他躺平的时候,已经攒满了兵马粮草,织就了人脉网络,这天下唾手可得!

丧尸不修仙

丧尸小萝莉的非主流称霸!一路火花带闪电,花样撩美男! 不过是随便钻了个缝儿,险些没晶核爆掉。不过是吃了个草,就被幼崽缠上。敌人倒下一茬又一茬,夜溪好忧伤,不过是串了个门儿… 某只:我只是找个人。 另一只:我只是回个家。 某BOSS:我只是抓个贼。 当该存在的与不该出现的,碰撞一起电火花,即便无法修仙,女王依然能非主流称霸。 已有完结坑:《半个丧尸来种田》、《寨主嫁到》,大家养肥期间可以去戳戳。 QQ书友群:511701499。

红色警戒之民国

天启坦克在西伯利亚的平原上驰骋   黑鹰战机在岛国上空施虐   乌云在华府上空汇集   西南一颗颗拖着长长尾巴的核弹飞向远方   纽约上空无数的伞花缓缓飘落

我老婆是买的

好心的村民为孤儿丁念然买了房媳妇,但被丁念然放了,他觉得无颜面对关心他的人,所以走出了山,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北京站住了脚,在这里,竟然又与他买的媳妇碰面了~ 第一部

乾坤幻剑录

一个孤儿,被师傅从小培养,立志做一名采花盗,从此闻名江湖。   可是他的采花生涯才刚刚开始,便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从而让他重新做人,成为一代侠客……

五行阴阳传

五行阴阳,相生相克。   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力,衍生世间万物;乾坤阴、阳二气,演变法则大道。   但是,当五行之力与阴阳二气齐聚之时,那么,天地将会发生何种未知的变化,又或者…… 修为境界   修真十大境界:练气、观微、练罡、聚元、还虚、化神、元神、不灭、大乘、凝仙。   以及传说中的三大至高境界,以三清为之命名:玉元仙,上元仙、太元仙。   练就元神,凝结紫府元婴,必须突破紫府天劫,方...

天灾变

十万年前,盛极一时的天灾教会分离崩析,亡灵魔法从此失传。   十万年后,梦想成为一名伟大魔法师的流浪儿罗恩,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个看起来极为普通的戒指。   成为亡灵法师的罗恩,苦苦追寻十万年前亡灵魔法突然消失的真相。亡灵魔法重现世上,又会掀起怎么样……

气冲星河

中国古武界史上最年轻的大宗师武星河,重生在异世界一个下等贵族少年身上。再次开启他武道追求的颠峰之路。   不依阿权贵,不妥协豪门,哪怕你火海焚身,自有两只铁拳打出一片清朗乾坤;哪怕你刀山盖顶,自有一口真气喷上九霄气冲星河!   身似蛟龙,到哪都能翻江倒海;心如猛虎,何处不可傲啸山林   欺山赶海,不参仙佛,不拜鬼神,未惧这处处地网天罗   轮回十世,上凌九霄,下踏黄泉,只为那一刻气冲星河

全能巨星奶爸

一觉醒来,韩墨成为了另一个人,不仅如此,还多了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公主。在别人眼里他是男神,是歌神,是厨神,是综艺之神,随手写的都是神作,可是在萱萱小小的心里,爸爸是全能的存在,他是科学家,是哲学家,是百事通,是大力士。   上一世他拼命工作追逐名利,这一世他只想安心生活做宠娃奶爸。

赤城

如果有个人练成了百鸟生的暗杀第一剑,并且这个人还站在了你的面前,那么……你就已经是个死人了!没有人能形容那一剑的风骚,就像没有人能躲过一个封闭车厢中的闷屁……这是一个闷骚男穿越到仙侠世界的故事。   灰常有趣,真的,俺不骗你们。

医妃有毒

一朝穿越,她成了被弃的九王妃,新婚第二日,便被以不洁的名义扔进浩江,任其自生自灭。   她是东方王朝九王爷的正妃,且是二十一世纪特种部队的女军医,医术高超,毒术惊人。   娘家陷害,她狠狠回击,皇室紧逼,她进退适度,江湖追杀,她放毒回报……   她是传说中的鬼医,一朝重生,二世为人,笑傲天下……   ——本文讲诉某王妃“红杏出墙”,看上了他国皇子的“凄美”爱情故事……绝壁原创,不开玩笑!

极品富二代

九死一生回到都市的赵纯良,还没来得及享受美好的人生,就意外的接到了来自家里的任务。   为了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赵纯良化身化妆品公司小保安队长。   本以为轻松的任务,却没想到牵扯出了莫大的阴谋。   且看保安队长赵纯良如何横行于美女如云的化妆品公司,如何从一个小小的保安队长,成长为商界大亨,乃至纵横世界的绝世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