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一说出来,大家顿时乱成一团,赫连百病和海东青扶着范中恒的尸体哭泣不已,黄裕文在一帮劝说,老六、我、苏色桃和小辣椒伤心豹子之死,也都落下了眼泪,就连一向冷酷的叶红衣都垂下了头颅,只有苍狼不懂人情,兀自在舔食那日本人喉管处的血迹。

  尤其是马四哥,一听到豹子已经战死的消息,顿时双眼充血,嘴唇微张,嘴角不住颤抖,握着杀牛刀的手指节都泛出一种青白色来,显然是在拼命压抑住内心的痛苦。

  但马四哥和豹子名为师徒,情逾父子,豹子之死,对马四哥来说,实际上就是丧子之痛,哪里能压抑得住,沉默良久,忽然发出一声嘶吼,挥着杀牛刀就跳下了扶梯口,一时间,就听下面惨叫声不断,想必是马四哥悲愤难平,拿那些大汉泄恨了。

  他这一跳下去,我们几个顿时也站不住了,赫连百病“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伸手抽出仍旧插在范中恒胸前的刀,往地上一丢,发出“当啷”一声响,反手扛起范中恒的尸体,一抹脸上的泪水,大吼一声道:“走!杀出去!”

  我们本就因为马四哥孤身一人杀下去了而担心不已,他这一喊,正中我们的下怀,海东青抢先两步跳下扶梯口,叶红衣两步跨到那把刀前,伸手捡了起来,返身跟在赫连百病身后冲了下去,敢情他还没忘了那把刀。

  苏色桃、黄裕文、老六和我、小辣椒五人带着苍狼,也紧跟着冲下了扶梯,一下到第八层就是一惊,眼前横七竖八躺着十数具尸体,马四哥单手持杀牛刀,站在前往七层的扶梯口,海东青、赫连百病和叶红衣则和我们一样,愣愣地站在那里,显然也不大相信,马四哥一个人能在一瞬间就杀了这么多人。

  马四哥见我们都下来了,招呼也不打一个,拎着杀牛刀又冲了下去,下面顿时又响起一片惨叫声,还掺杂着几声兵器的撞击声。这里毕竟是六朝古都的金陵,李光荣的胆子还没大到敢给手下发枪,这无形之中,让马四哥占了大便宜。

  这次马四哥并没有在前往六层的扶梯口等我们,而是一路冲杀了下去,我们顺着扶梯疾奔而下,竟然追不上他的脚步,每到一层,塔室内都只剩下几具尸体,以及一地的血迹。

  我们从上一层塔室奔行到下一层塔室,最多也就一分钟,在这短短的一分钟之内,就杀了守在塔室内的好几个大汉,再冲到下一层去,而且还不是一层,是连下九层,层层如此,我不禁暗暗心惊,这得多快的刀法?这得多快的动作?这还是我所认识的那个马四哥吗?

  我们一直追到最下面一层,才追上马四哥,马四哥正杀气腾腾地站在塔门口,脸上、手上、衣服上,全都溅满了鲜血,身前还躺着几具黑衣大汉的尸体,散落着几把刀具,猛一看上去,简直如同一尊杀神一般。

  老六早就震惊到无以复加,喃喃道:“这下事情大条了,这可是几十条人命,在南京这地方,可不是容易隐瞒的,明天寺庙一开门,就等着全国通缉我们吧!”

  黄裕文却冷哼道:“不会,李光荣的手下已经承包下灵谷塔的修缮工程,目前这里游客们是进不来的,当然也就不会被发现。至于这些死者,我也注意了下装束,应该都是林五通的手下,随便处理了就是,也不会有苦主追究,所以,这事根本不会传出去。”

  我随口附和了一声,黄裕文分析得确实有道理,心中却升起了另一个大大的疑惑,这从灵谷塔九层冲杀下来,一路上少说也有几十条大汉把守,就是让赫连百病或者李光荣冲下来,也不是容易的事,怎么马四哥能这么快就解决干净了呢?

  要知道马四哥虽然说也是身手不凡,但绝对是比不上赫连百病的,之前在大峡谷内,和豹子、石锤、大烟枪、小辣椒、叶红衣等六七个人对付李光荣一个,只不过是略占上风,也就是说,马四哥论单打独斗,也不会是李光荣的对手,怎么可能连赫连百病和李光荣都办不到的事,他眨眼之间就完成了呢?

  又联想起之前种种经历,马四哥和我们一路走来,好像就没受过什么伤,就算偶尔受点小伤,对他来说,也只是无关痛痒的擦伤刮痕而已,就没有一次是比较严重的。

  如果说是因为豹子之死激起了马四哥的潜能,那有点太牵强了,如果说马四哥之前隐瞒了实力,又有点说不过去,他有这个能力,为什么要隐藏起来?是不想让谁知道?难道马四哥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越想越是心惊,我赶紧打住自己胡思乱想,马四哥当初是因为我才被拖下水的,也是因为我,才折了石锤和豹子两个爱徒,如果连马四哥都怀疑,我还算个人吗!

  我刚想到这里,从前面又冲来了几十条大汉,个个手拿砍刀铁棍等武器,有几人身上还带有血迹,领头的正是阴狠毒辣的李光荣和狡猾奸诈的林五通,看样子他们是消灭了盛世安排的接应人手,刚刚赶过来。

  马四哥一见,就要往上冲,却被黄裕文一把拉住,吼道:“马四,你疯了吗?塔上因为地形的关系,人多施展不开,你以一敌多反而占优势,现在可是空旷之处,我们只有几个人,对方可是几十个,还有两个高手压阵,你想连累大家都死在这里吗?”

  赫连百病也喊道:“走!对方人太多,硬拼不是办法,往寺庙后门走。”说完扛着范中恒的尸体率先转身奔去。马四哥虽然脾气暴躁,但并不是傻子,听黄裕文一吼,也明白了过来,转身跟着奔行。

  叶红衣、苏色桃和海东青三人抢先几步,奔在赫连百病前面开路。小辣椒毕竟是个女性,丢了金丝蟒鞭,战斗力大减,只能和我、老六三人带着苍狼紧随赫连百病身后,黄裕文和马四哥则落到了最后面断后。

  叶红衣一手拿着武士刀,一手拿着把长刀,冲在了最前面,逢人便砍,遇人就劈,当真是勇不可当,苏色桃担心叶红衣的伤势,刻意跟随在他一边,海东青则负责另一面,三人奋起神威,一路厮杀,片刻之间,已经到了寺庙的后门。

  海东青劈手夺过几支手电,扔给大家,边冲杀边喊道:“冲出后门,进大山,大山里易躲难寻,以他们这几十个人,根本别指望能找到我们。哪里难走走哪里,我们人少,容易脱身,他们却难以追寻。但是大家不要乱走,免得走散了寻不着队伍,如果落了单,一旦遇上敌人就难脱身了。”

  我暗暗点头,这海东青的思路相当清晰,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旧能考虑到各种可能性,确实是个人才。刚想到这,赫连百病已经扛着范中恒的尸体冲到后门,抬腿一脚将那厚木门生生踹了个大洞,又跟上两脚,整扇门就散了架子,散落开来。

  出了灵谷寺就是一大片竹海,过了竹海就是紫金山,大家鱼贯而出,纷纷钻入竹海之中,向山上行去。开始还有点路径可寻,但在赫连百病的带领下,逐渐偏离了山径,钻进了山林之中,虽然越走越是难走,但身后的追兵也越甩越远了。

  几人也不知道跑了多远,也不知道跑到了哪里,一直跑到两腿酸麻不堪,赫连百病才停了下来。这一停下来,我顿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扑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口地喘息起来。

  过了许久,缓过来点精气神儿,这才发现,腿上的裤子被荆棘和灌木丛刮破了好几处,手掌也被刮了几道血痕,一动就钻心地疼。不单单是我一个,大家几乎都一个德行,倒是苍狼,原本就是野兽,在山林中活动倒显得如鱼得水,在灌木丛中钻来钻去,活跃异常。

  刚脱离了险境,才缓过一点神来,老六又耍起了贫嘴:“我说老七,哥们早就跟你提议,要来紫金山游玩,你总是嫌累,非不肯来,今天到底还是来了一回,不过别人是游玩的,我们是逃命的,目的不同,路线也不同而已。”

  “不过这也大半夜了,这紫金山好歹也是一风景名胜之地,咱们不能白来一回是不是?干脆爬上山顶,等着看日出得了,明天直接顺着山路下山,还省了门票钱。”

  我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哪会搭他那茬,白了他一眼,不去理他,自顾唤来苍狼,抚摩着苍狼的背脊,和小辣椒对视而笑,虽然艰辛,可我们毕竟逃出生天。

  在我抚摩苍狼的时候,苍狼一向都是十分享用的,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刚抚摩了两下,它就跑了开去,再度钻入了灌木丛中,大概是太长时间没有回到山林了,有点小兴奋。

  不一会苍狼再度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嘴里却叼了一样物事,模样有点像是短剑,但又有点像是矛头,我不由得好奇起来,将苍狼唤到身边,从它口中将那物事夺了出来,借着手电光看了起来。

  此物虽然遍体铁锈,木杆更是早就腐蚀干净,但大体形状还是看得出来,前有尖枪头,旁有月牙刃,分明是一把戟。戟这东西原本属于冷兵器的一种,是将戈和矛结合在一起,具有勾啄和刺击双重功能的格斗兵器,杀伤力比戈和矛都要强。但到了铁器时代之后,随着铁盔铁甲的盛行,戟的威力大不如之前,杀伤力不如枪、矛等冷兵器,所以逐渐被枪、矛所取代。

  特别是到了唐代,这类兵器已经完全退出了军用兵器的行列,成为一种表示身份等级的礼兵器、文武百官表示身份的仪仗物,更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实物标志,称呼为“矟戟”。

  一想到唐代,我心头猛地一惊,戟这种物事,要就是用在战场上,要就是用于仪仗,但谁也不会选择以大山作为战场,而用于仪仗也是从唐代才开始,偏偏南唐藏宝就藏于钟山之中,苍狼叼来的这锈戟,会不会和南唐藏宝有什么关联呢?

  一念至此,我急忙将心中疑惑说了出来,大家一听,也一齐觉得我所推测的大有可能,几人顿时来了精神。要知道我们虽然暂时逃了出来,但如果南唐藏宝被李光荣所得,那么天下之大,我们还是没有安身之所,所以这南唐藏宝,一直都还是我们的一个心头大患。

  老六第一个跳起来道:“那还等什么?赶紧找吧!苍狼刚才也没跑多远,相信藏宝的入口就在这附近,这下可发大财了,六爷找到宝藏后,买个小岛,请几百个美女到岛上服侍爷去。”

  黄裕文沉声道:“只怕没这么容易,这里是钟山,是金陵最著名的风景保护区,景点有几十个之多,每天接待游客高达几十万人,如果这么好发现,还会等到我们来吗?”

  马四哥却“腾”地站起身道:“不管难找不难找了,难找也得找,有些事,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说完转身就向苍狼刚才钻出来的地方走去。

  海东青却适时站了起来,朗声道:“各位,虽然我这个时候抽腿,有点说不过去,但师恩如山,家师新丧,我必须将家师送回故土,入土为安,所以,海东青只能先向各位告罪了。”

  他这番话,合情合理,我虽然本想留他下来帮手,但也找不出反驳的借口,只好随口应了。其余人也知道他说得在理,哪里会反对,再说了,毕竟海东青和我们也不熟,也没必要陪着我们冒险。

  以海东青的能力,带着范中恒的尸体,这座紫金山是困不住他的,他选择独自离开,其实说白了,就是他不愿意再和我们掺和了。

  当下赫连百病又给范中恒的尸体磕了几个头,站起身来,海东青接过范中恒的尸体,和大家一一告别,扛着范中恒的尸体,迅速消失在山林之中。

  大家目送海东青走远,赫连百病一抹泪水,沉声道:“事情宜早不宜迟,老七,苍狼最听你的话,快放了苍狼带路,我们一探究竟。”

  我应了一声,暗赞赫连百病的气魄,拿得起放得下才是大丈夫,赫连百病不光胆大心细,武艺超群,而且气魄不凡,大丈夫三个字,当之无愧。

  苍狼自从所含来的铁戟被我夺过来后,就一直不安分地动来动去,我按着它的手一松,它顿时如同利箭一般蹿了出去,瞬间钻进前方一处灌木丛中。

  我们几人急忙跟上,但我们在山林中的速度,怎么能和苍狼相比,刚追出十数步,就没了苍狼的踪影。无奈之下,几人只好停了下来等待,我更是大声呼唤起苍狼来。

  苍狼一听到我的呼唤,又闪电一般地奔了回来,我们再度随着苍狼,如此反复数次,道路越来越陡峭,费尽辛苦之后,终于到了一面石壁之前。

  在石壁的一侧,有个约半个车轮大小的洞穴,苍狼“哧溜”一下钻了进去,我们一个个顿时大眼瞪小眼起来,我们可没苍狼那身形,这洞穴就这么大一点点,无论如何是钻不进去的。

  不一会,苍狼再度钻了出来,嘴里又叼了件物什,在钻出洞穴的一瞬间,还带掉了洞穴边缘的几块小石头,使洞口稍微显得大了一点。

  我灵机一动,也不去管苍狼显宝似的叼着东西在我面前炫耀,反而走到洞孔前,拿起块大点的石头,使劲向洞孔边缘砸去。

  “砰砰”两声,洞孔周边的石头应声而碎,果不出我所料,挡住洞孔的,只是一层厚厚的石板,只是面积比较大,外面可能是故意没有雕琢,看上去比较像是一整面的石壁而已。也许是因为年代久远,或者是其他不可测因素,使这石板破裂了一个洞孔,而苍狼的嗅觉又极其灵敏,就这样误打误撞地到了这里。

  几人一见大喜,老六更是捡了石头来帮忙,不一会儿的时间,洞孔被我们俩扩大了一倍,已经足够容纳一个人钻进钻出了。奇怪的是,有股紫色的光线从洞孔中传了出来,在白天也许不容易被看见,但是在夜晚,还是满明显的。

  老六急不可耐地取了手电,将脑袋钻了进去,探头探脑地看了好一会,才慢慢地将脑袋缩了回来,脸上一片愕然的神色,我问他也不回答,只是用手指指了指洞孔,真不知道他究竟看到了什么。

  见老六这般神色,我哪里还能按捺的住自己得好奇心,也急忙拿了把手电,将脑袋探了进去,准备看个究竟,谁知道这一看之下,我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彻底震住了。

  我所看到的,竟然是一条深邃的夹道样式的幽谷,足有十数丈宽,数丈之高,因目光的限制,长度则完全不可测。谷底全是紫红色的泥土,却寸草不生,而两侧的石壁上却长满了各种常见的藤蔓类植物,只是大概由于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植物的颜色都成了紫红色。而最玄妙之处,却是在幽谷的顶部,一大块一大块散发着紫色光芒类似水晶的矿石,排列有序地镶嵌在谷顶之上,使整条幽谷看上去美不胜收,如同童话故事里的仙境一般。

  看了好一会儿,我才缩回脑袋,和老六刚才的表现差不多,对前来问我情况的黄裕文指了指那洞口。黄裕文也好奇地将脑袋伸了进去,其结果和我们一样。直到大家一个接一个地看过之后,全都愣在了当场,谁也没有想到,在这山腹之中,竟然会有一条这么梦幻的幽谷。

  过了半晌,老六才说道:“用紫水晶来充当光源,也只有李煜这样的人才会想起来,诗人骨子里都是浪漫的嘛!也只有他才有这么雄厚的财力。”

  黄裕文摇了摇头,叹道:“那不是紫水晶,是紫光石,荧光石的一个种类,在黑暗中也可散发出光线来。但荧光石多是散发出乳白色的光芒,紫光石则散发出紫色的光芒,看上去更为高贵典雅,是荧光石中的极品。此石多在云贵一带产出,两广一带也有,大部分是用来雕刻工艺品的,因其本身属于钟乳石类型,产量比较大,所以价值不是很高。但紫光石的开采,却是近百十年的事情,所以这些紫光石在唐代,价值应该是相当不菲的。”

  老六一听,顿时泄了劲,喃喃骂道:“敢情这玩意现在中看不值钱了,我还想着撬两块下来拿去换钱呢!看样子美梦又泡汤了,李煜这小子,竟然也玩水货。”

  我接口道:“南京乃六朝古都,数位皇帝曾坐镇于此,论财力,李煜不算是最有钱的,但其他皇帝们,可能没有这份浪漫倒是真的,照这山中幽谷来看,真的极有可能就是南唐藏宝的入口。”

  老六大嘴一咧,说道:“还什么极有可能啊!这肯定就是南唐藏宝的入口,南唐时期戟才从军用武器沦落为仪仗之物,这里不可能是战场,所以肯定是仪仗,从年代上来推断,时间对了。”

  “根据我们之前所获得的信息,南唐藏宝之处,就在钟山之中,地点也对了。以紫光石来充当光源,除了李煜这个千古词帝,还有哪个皇帝会这么浪漫?这样一来,人物也对了,时间、地点和人物全都对上号了,还有什么不能肯定的?”

  老六这番推测,倒是合情合理,黄裕文点头附和道:“吴兄弟推测得完全正确,此处肯定是南唐藏宝的入口,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李光荣费尽心机,还是让我们捷足先登了。”

  叶红衣将刚收起没多久的刀抽了出来,虚劈两下,冷冷地道:“走吧!进去。”

  说完率先而行,这家伙一向话不多,但做起事来却不落人后。

  这洞孔已经被我和老六整得有车轮大小了,钻进去完全不费什么事儿,叶红衣带头,我们则紧随其后,苍狼钻进钻出两三回了,更是轻车熟路,一进入谷内,就一溜烟儿地向前奔去。

  一踏进谷底,就发觉脚下的紫色土壤十分松软,脚踩在上面异常舒服,加上我们打斗了许久,又奔行了半夜,个个都十分疲倦,真有种想躺在地上睡一觉的冲动。

  老六踢了两脚地面的紫色土壤,地下露出一层白色的粉末来,老六蹲下身去,用手指捻起一些,用手电仔细看了看,又送到鼻子前嗅了嗅,笑道:“这李煜还是有点小才的,我刚才还在奇怪呢,为什么这两侧的石壁上都长满了藤蔓植物,而这红土上却寸草不生,敢情是底下用生石灰铺了一层,石灰上再撒红土,这样能长植物才怪。”

  我看了看大概地形,见有些地方的石壁,稍微有些雕琢,但大部分都没有刀斧的痕迹,想来这里原本应该是个天然洞穴,被李煜的人发现之后,大概修改了一下,用来存放南唐藏宝。

  黄裕文是最后一个钻进来的,进来之后,他让赫连百病找了块石头,将洞口重新堵了起来,说是怕被别人发现,到底是老江湖,考虑得就是周全,我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堵洞口这事对赫连百病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毫不费力地完成之后,大家开始顺着谷底向前行去,反正有紫光石散发出来的光线,倒也还能看得清楚。

  我们刚走数十步,苍狼再度奔了回来,大概因为上次叼出去的东西没被我重视,这回就什么也没叼,只是看上去异常欢跃,围着我来回地绕圈。

  老六在旁边不无醋意地说道:“我说老七,你能不能跟苍狼商量下,让它别这么得瑟行不行?来回绕个什么劲,绕得我眼都花了。”

  我也懒得理他,我和老六在一起十几年,对这家伙我太熟悉了,越和他搅和越扯不清,而且他这种无理的要求,完全是羡慕嫉妒恨,我越是不理睬他,对他的打击越大。

  老六见我不睬他,也觉得无趣,转而和赫连百病说起话来,当然也没什么正事,无非是他嘴痒耍贫而已。不过这样也好,免得一行人埋头前行,连个声都没有,太安静了也有点让人不舒服。

  不过老六这家伙实在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和赫连百病贫了几句,赫连百病也不甩他了,看了看其余几位,估计自己也知道没戏,干脆自言自语起来。铁杵能磨成针,木杵磨死了也就是支牙签,材料不对,再努力也没有用,老六估计到死都是个贫货。

  这紫色土壤铺在谷底,走在上面特别舒服,即使走得快点,也不觉得脚累,不知不觉之间,几人已经疾行了半里多路下来,真不知道这幽谷究竟有多长。

  又前行了一里路这样,在紫土通道两边,发现了数十把生满铁锈的戟钺钩叉,散落在地上,还有数件锈得不成样子的盔甲,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老六这下又找到话题了,看了看大家,指着那些仪仗之物道:“不对啊!如果这里是南唐藏宝之处,按理说,拿着这些东西进来的,应该是李煜的仪仗队,但怎么只见一地的兵器,反而没有发现他们的尸体呢?”

  我奇道:“散落一些兵器还在情理之中,但为什么这里应该有尸体?我发现你的思维越来越奇怪了。”

  老六用轻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道:“你懂个屁!这里是什么地方?这可是南唐藏宝之处啊!事关南唐复兴大计,绝对是不可以让人知道的。这就和一些皇帝修陵墓是一个道理,修到最后,为了不让那些工匠泄露出陵墓的秘密,必然会将那些工匠全部杀光。”

  “你不要说因为李煜是一代仁君,才没有做出杀人灭口的事情,我告诉你,任何事情,在古代那些帝王眼中,都不及江山社稷重要。为了南唐藏宝之处不被泄露,为了南唐能够东山再起,别说杀些仪仗队士兵,就连搬运财宝到这里的民工,李煜绝对一个都不会放过。”

  我听得心头一寒,老六所说的确实封建制度社会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古代君王殉葬之人有的都高达数千之多,南唐藏宝关系重大,李煜再仁厚,也不会拿这个开玩笑,这样一推断,倒真的有点奇怪了。

  老六见我无言以对,又继续说道:“而地上这些仪仗器物,还有散落的盔甲,分明是那些仪仗队士兵逃窜的时候留下来的。但盔甲内却又没有尸体,就算过去千百年了,尸体腐化了,也该有骨头留下来才对。”

  “这些迹象都说明了一件事,李煜并没有杀了这些人,而是让他们自行逃命,所以那些人才会丢了仪仗器物和盔甲,而没有尸体。但我想不通的也就是这一点,难道李煜就不怕这些人去向宋军告密?难道李煜就不怕这些人回过头来盗取南唐藏宝?想破脑袋我也想不明白了。”

  赫连百病一脚踢开一件盔甲,大踏步向前走去,边走边说道:“想不明白的事,就没有必要再费那个脑筋了,直接往前走,到时候什么都能整明白。”说到这里,话锋一转道:“古人做事,要是我们都能明白,那才奇怪。”

  我顿时大为折服,赫连百病这人,看似粗野,实则胆大心细,话不是很多,但每说一句,都异常的精准。其余几人显然也都觉得赫连百病的话有道理,一齐跟了上去,老六则又嘀咕了两句,也跟了上来,但声音太小,我没听清楚。

  一行人紧走疾赶,片刻之间,又走了一里多路下来。这一里多路上,时不时地发现生满铁锈的兵器、仪仗物件、盔甲以及一些其他工具,好在都和一开始一样,没有发现一具尸体。

  大家在这山腹之中,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两三里路,仍旧没有看见尽头,心中都难免有点急躁起来,脚步也不由得加快了许多。直到又一里多路后,拐了一个大弯,大家精神顿时一振,因为前面不远处,竟然有一座石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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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袁家庶子

穿越汉末成为袁绍庶子,成就霸业不走寻常路。   我的女人谁敢碰?我的江山我做主!   要你成王你则成王,要你为寇你便为寇!

无双狂神

一个五岁时被截断心脉的废材,他受尽屈辱,但从未放弃!   一个倒霉的半吊子炼器师,炼什么废什么,却一直希望炼出最棒的神器!   一块黑玉残片,却让这个几乎一事无成的废柴,华丽逆袭,成为不败战神!   一段波澜壮阔的百族争霸拉开序幕,在这段争霸中,这个原本该注定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就了一番无双霸业!

1977:雪夜断亲,我猎尽山珍养知青

重生1977,回到被赶出家门那一天! 知青老婆和肚子里的孩子还没有被大雪掩埋! 赵全军毅然决然和父母兄弟断亲,带着老婆踏入山林。 在大多数人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里。 赵全军和老婆吃的是大马哈鱼鱼子和熊掌,喝的是虎骨人参泡的烈酒,穿的是狐裘貂皮,睡的是豪华木屋! 转眼间,改开了。 赵全军不甘寂寞,振兴东北,在商海浮沉,助力龙国成为第一强国!

都市风水师:掌纹定龙脉,一剑镇幽冥

现代都市之下,潜藏着贯穿华夏的 “九州龙脉”,龙脉节点与城市兴衰、民生祸福深度绑定。表面是科技主导的文明社会,实则存在 “风水圈”隐秘秩序——正统风水师守护龙脉、平衡气场,邪派组织 “幽冥阁”掠夺龙脉气运、操控人间走向。社会层级从底层市井到特权阶层,皆受风水气场与幽冥阁暗线影响,而 “特殊血型”人群是撬动龙脉力量与邪术进阶的关键,一场关乎城市存亡、人间秩序的风水大战,在钢筋森林中悄然展开。

九项全能

这是一本给往常工作、学习累坏了的人看的书。这是一本放松大脑,愉悦心情的书。书里不会有让你纠结的肝肠寸断,只会有畅然的舒爽!   一次意外,张劲让一款武侠游戏上了身。从此之后,张劲变的全能起来。   ……   轻松是主菜,血腥只是佐餐;悠闲是主调,紧张只是插曲!

签到绘梨衣从疾风剑豪开始

[叮!霓虹分区签到任务已完成,奖励:【疾风剑豪亚索】百分百天赋融合。][叮!请实现无数书粉的愿望,带上衫绘梨衣成为龙族最强BOSS,终极怪兽,进度0%。]2000打赏加更,本书不太监,不然切割割。

烽火游侠录

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两具千年不腐的古尸,三本亦真亦幻的古书,引出一段太平洋上沉寂千年的壮烈诗史。友情、爱情、亲情,生离与死别,孰轻孰重?正义、仁爱、私欲、阴谋,鲜血与苍生,孰是孰非?天灾、战火、人心,谁才是毁灭的元凶?让这血与火的篇章,来诉说游侠们的生死……

美漫修仙实录

乘船偷渡到哥谭市境内的华裔少年意外觉醒了前世身为元婴期修士的记忆,从此过上了拳打阿卡姆敬老院,脚踢九头蛇幼儿园的喧嚣人生。

权宠之仵作医妃

【男女主身心干净,宠文无虐,女强悬疑,欢迎追文!】 【宠文版简介】 大理寺卿之女沈莞死了。 一场冤案,二十四条人命。 同一时间,忠勇候家九小姐秦莞活了。 胆小如喵的秦莞性情大变、技能点亮,会寻凶会探案,进可剖尸,退可医人,顺带将伯母庶妹姨娘刁奴治的服服帖帖。 正踏上伸冤之路,各式诡谲大案纷至沓来。 无头新娘案,枯井沉尸案,黄金大劫案,婴孩失踪案…… 秦莞撸起袖子干,却一不小心惹上个大魔王。 大魔王杀人放火,大魔王打家劫舍,大魔王强抢秦莞! 什么?!敢抢深藏不露的第一名医仵作? 秦莞冷笑,“来来来大魔王,听说你不举?” 大魔王直接宽衣解带,“不不不,我是因人而举,不信你来看——” 秦莞剖尸刀一亮,“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快滚快滚!” 大魔王脱的不忍直视,“床榻和本夫都已备好,爱妃想怎么滚,就怎么滚~” 【正剧版简介】 内宫宠妃死状凄惨,凶手竟是当朝皇子,大理寺卿沈毅为其脱罪不成携家奔逃,一家上下二十四口,被乱箭绞杀于皇城之外。 她是毓秀娇女,却女承父业,一手剖尸验骨之术藏于深闺十七年。 挟恨重生,她只求杀人偿命为父昭雪! 侯门诡异难测,她手起刀落揭开一张张伪善人皮。 边城血案连发,她化身阴司判官让死人开口说话。 还有高高在上的妖魔鬼怪想欺她辱她? 正好,她还有一手绝世医术,让曾经害她鄙她的人跪在她脚下。 她神挡杀神佛阻杀佛,却拿一腔深情的他没办法。 魔王世子化身霸道忠犬,要钱给钱,要权给权。 秦莞表示,这么完美的夫君再给我来一打!! · 一件血洗帝都的诡案,一段罪爱交织的仇怨, 一场权利欲孽的阴谋,一座奢靡腐朽的帝国。 她是秦莞,为求公道,让死人说话令生人俯首,若公道不得,管江山翻覆搅天下兴亡。 · 架空仵作文,恋爱为主,悬疑为辅,谢绝考据,不喜请叉。

妙手生春

现代不好混啊,到东朝后才发现古代也不好混啊   虽说美男有,能谋善断能居家   好生活会有,一技在手总能丰衣足食   但是咱滴小人生……   为啥还是这么悲催呢   公子,不要污蔑咱,咱跟你是清白滴!   泪奔,美男什么的,果然都是浮云啊~~

枭风

枭:乱世之雄。   他是一匹狼,贪婪,野望,忍隐,残狠。   他是一良人,孝义,知恩,多情,心悯。   一曲枭风,演绎了泉入大江,蓦然回首,几多了春夏秋冬。   自安史之乱后,盛极而衰的大唐帝国分崩离析,经历了无数战乱,   形成了大周帝国,大燕帝国,大汉帝国,大越帝国,以及李唐支脉的大唐帝国,…

隐身高手在校园(暧昧在校园)

刚考上大学的方宁,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隐身其他物品的能力。 这个似鸡肋的能力,却渐渐给他带来了无数意想不到的惊喜。   清纯美丽的校花,娇小可爱的萝莉,性感暴力的女警,知性端庄的老师,各种美女、艳遇,接连而至;方宁从此彻底陷入了香艳与暧昧的海洋,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