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照。

  通往农田的小路边有一头老黄牛,旁边站着头戴草帽,脖子搭一条被汗水和污渍染黑的毛巾的老农,看不清脸,不过从微驼的背,卷曲的裤腿下面带点静脉曲张的小腿来看,起码年过六旬。

  “老伯,跟你打听一下今天是什么日子?”

  林跃用粤语问。

  虽然是调查要麻的问题,但既然回到《我的团长我的团》的世界,那是一定要去看看孟烦了、阿译等人的,如果有生活困难的话,也可以帮衬一二,毕竟也算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了,这么一来,HK自然是要走一遭的。

  那老农往上推了推草帽,用稍显空洞的眼神打量他,似乎很奇怪,这个扮相奇怪的人问的问题更奇怪,睡糊涂了吗?问什么日子,不过看在年轻人面善的份上还是如实作答:“民国39年,7月。”

  民国39年?

  1950年?

  他记得离开的时候是1945年,算算时间,现实世界过去也就一年多,这边居然一别五载?

  这时间换算……不对呀。

  不说一般任务时间就是他看影视剧的时间,哪怕时间流速1:1,也不应该过去五年之久吧?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谢谢。”

  说声谢谢,他转过身去,朝着乡间小路尽头的大路走去。

  微风吹过,拂动两侧水芹色的稻穗,送来一股草木芬芳。

  对于出现在农田区,林跃不是太意外,因为任意门本就开在狮子山,而此时的HK才历战火不久,还未迎来发展期,连九龙城都是一片城乡结合部的样子,何况是狮子山这样的郊区。

  让他倍感欣慰的是,虽然现实世界没有了《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文学作品,但是他所经历的那个有朋友情战友谊的世界并没有随之崩溃。

  就在他来到主路,准备放出IV型黑蝇无人机调查一下周遭环境的时候,东边扬尘漫卷,一支军用卡车组成的车队颠簸而至。

  想想北边的特殊情况,他没有感到意外。

  这个年代交通不便,既然碰上了,那就搭个顺风车吧。

  ……

  一天后。

  距离九龙城寨一公里的东头村边一栋宅子里。

  穿着一条青布外套的小醉正在苦恼被子雨天发霉的问题,听到门口传来的脚步声赶紧起身相迎。

  “你回来了?”

  一身灰色粉笔条西装的孟烦了夹着个公文包从外面走进来,还没进屋就往下脱这怎么看怎么别扭的洋人玩意儿。

  “热死小爷了,这洋人是真能……装,大热天非要在外面披一层这个,就不怕闷出痱子吗?”

  他是北方人,在禅达打了三年仗,来到HK又呆了五年,还是无法习惯南方标志性的闷热天,关键是湿度忒高,身体一出汗,皮肤表面像糊着一层粘膜,从上到下都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小醉赶紧接过他的衣服挂起来,西装可不比码头卸货工的短褂马甲,更不比上地穿的粗布长衫,金贵着呢。

  “行了,你这工作再辛苦,能有蛇屁股和康丫他们辛苦?那些洋人不也这么穿吗?”

  “……”

  孟烦了不说话了。

  确实,在英国人开的贸易公司工作是挺受气的,但是比起在码头卸货的康丫,开鱼档的蛇屁股,那自然是好不少的。

  “晚上想吃什么?爸前两天馋馄饨了,要吃北方做法的。”

  “馄饨还要分南方北方?”

  孟烦了想起他那个食古不化的老爹就头疼,得亏小醉脾气好,这要换成HK本地人家的姑娘,怕是要三天两头掀桌子。

  “你愿意给他做就给他做,晚饭我不在家吃了,去找迷龙喝酒。”

  他跟老头子在很多事情的看法上南辕北辙,但是对方再怎么说也是当爹的,以前为救老头子做逃兵的事都干了,他在尽孝这件事上,可以说比大多数人做得好,但这不代表他没有自己的脾气,有些事吧……惹不起躲得起。

  小醉把脸盆架上的毛巾按在水里泡了泡,尽量拧干上面的水分,递给他擦拭脸上的汗,孟烦了工作的地方在油尖旺区,这边是东头村,骑自行车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大热天的穿着西装上下班,可想而知身心有多遭罪。

  当然,九龙城有联通维多利亚港的公车可以坐,但是来回乘公交不自由,计程车坐不起,黄包车不划算,看来看去还是自行车方便。

  “别去烦扰迷龙了,他可不比以前,现在上官姐姐有孕在身,真要迷龙不在家,大人孩子出点儿事算谁的?”

  经她提醒,孟烦了打消了去找迷龙喝酒的念头,雷宝需要人照顾,上官戒慈挺着个大肚子干活儿不力,虽说街坊邻里可以搭把手照顾下,但要说为了跟哥们儿喝酒把老婆孩子丢在家里不管,迷龙应该做不出来。

  不对,如果使激将法,这个自诩东北纯爷们儿的家伙是会为了面子赴约的,但那之后俩人关起门来是吵架冷战,还是被逼着跪搓衣板,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孟烦了赌气说道:“那我去找阿译。”

  小醉直接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啥也没说。

  他自己也知道都这么晚了,从九龙跑到筲箕湾那边喝酒,一来一去得好几个小时,不太现实。

  小醉说道:“爸说话是冲了点,你就不能忍忍吗?”

  “我忍了四年了,本以为在这边呆习惯了就好,结果呢,变本加厉,一天比一天过分。”

  孟烦了的脸是无奈与气愤,还有点嫌弃的综合体,他妈是个秉承夫为妻纲的人,没啥脾气,和小醉处得来,而他爸这个老学究自从知道小醉以前在禅达干过什么,每次吃饭那脸拉的……最近两年妈妈身体不好,都是她在照顾孟家人的起居,结果老头儿跟眼瞎一样,愣是看不到,至于说让她给老孟家生个孩子什么的,自然更是没门。他已经下定决心,今年如果还做不通老头子的工作,那就来个霸王硬上弓,小醉肚子大了,还能逼着她打掉不成?

  不仅如此,这老头子几乎天天骂洋人,讲HK是英国人强占的,应该趁着把日本人赶回老家的劲儿,也给英国佬点颜色看,免得他们骑在中国人头上作威作福。老头儿对英国人如此印象,可想而知他这个当儿子的在英国人的贸易公司上班,会面临怎样的讽刺挖苦。

  这是亲爹。

  要不是……

  孟烦了一想到这事儿就烦。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把他们惊醒,刚才光顾着说话了,没有注意到外面有人经过。

  小醉偏了偏头,目光越过孟烦了的肩膀落在来人身上。

  一件白色圆领短袖T恤,胸口沾了点不知道是菜油还是昆虫体液的污渍,站在一个家庭主妇的角度看,不好洗,下面是码头工人和车夫爱穿的灯笼裤和布鞋,这身穿搭透着一股子“穷”味儿。

  “你找谁?”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孟烦了转过身去,待要问话,视线触及来人的脸,那双顾盼摄人的眼,英气逼人的眉,还有总是噙着若有若无微笑的嘴。

  怎么可能?

  “林……军座……不……林跃……”

  这一声“林跃”把旁边的小醉惊醒了,仔细一看,可不正是她跟孟烦了的恩公么。

  “小醉,你快掐我一下……掐我啊。”

  孟烦了以为这是个梦,想知道给自己的大腿来一下疼是不疼。

  没有名分也心甘情愿跟个保姆一样伺候孟家人的陈小醉结结巴巴说道:“他们都说你……你……你……”

  “说我死了?还是失踪了?”

  林跃并不意外他们会有这样的反应,四年没有音信,要知道他可是一位军长,连官方都没有切实的说辞,那大家可不是只能认为他死了。

  “真的是你?”

  小醉没有掐,孟烦了自己掐了自己一把,肉都掐红了,因为害怕这是假的,结果很疼,疼得呲牙咧嘴,不过脸上的扭曲很快便被狂喜取代,几乎是跑上前,一把抱住曾经出生入死的好战友的肩膀死命拍。

  “这四年你都跑哪儿去了?”

  “矫不矫情?”林跃把他推开:“瞧你这一身汗,比在禅达的时候还要臭。”

  孟烦了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遍:“你还好意思嫌我脏?”

  以前在军中,林跃是上级,他是下级,哪怕关系好也得在士兵们面前谨言慎行,现在不一样了,大家都是无官一身轻,自然不需要讲尊卑有别长幼有序那一套。

  林跃看看自己的一身行头,哑然失笑,这是他为了走在路上不显眼,用野狐狸从郊区一户农民手里换来的,当然不可能是新衣服,也就勉强能穿。

  “林大哥,你等着,我去给你拿几件干净的衣服。”

  小醉最大的毛病就是爱讨好人,这可能是跟当初的遭遇有关,一个人从四川逃难到禅达,兵荒马乱的环境下,女流之辈想要保全性命,最优选就是示弱扮可怜了。

  林跃摆摆手:“这个不急。”

  小醉说道:“那你饿了吧,我现在就去做饭。”

  孟烦了说道:“还做什么饭啊,去买现成的,今天路口有卖桂林三花米酒的小贩,我看生意挺好,去来两罐。”

  他也不吵吵着去找阿译喝酒了,因为他那个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的老爹谁的面子都不卖,但是对林军长,那真是心服口服,再说人家又是老孟家的大恩人,晚上这顿饭指定不会被甩脸子。

  “那我先把干净的衣服找出来。”小醉说完,带着开心的笑容走向里屋,那马尾辫甩得,是个人都知道她家有喜事。

  “你看我,就忙着说话了,快,进屋坐。”

  孟烦了的行为举止对比四年前少了一些轻浮,多了一些稳重,当年他属于学生兵,说白了就是个半大小子,经过几年抗战,来HK也有五年了,性子肯定比以前成熟。

  林跃走进客厅,屋子应该是从本地村民手里买的,地板就是大块儿青砖拼接,还碎了两块,当先一张枣木方桌,左右各一把明清流行的官帽椅,看着有些年头了,和中间的枣木方桌有些不搭,不过普通家庭没那么讲究,更何况他们是逃难来此,能在靠近九龙城的区域买房安家,对比后十年大逃港过来的人的境遇,那是好得太多。

  东墙挂着一大两小三个相框,有川军团在禅达的时候拍的,从1941到1943,每年一张,1941年的照片里,康丫、蛇屁股等人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郝兽医的脸就跟老树皮一样,到了1943年,这些人脸上就有肉了,尤其是克虏伯,那大脸盘子肥的,割一块下来能给五口之家过年,只有迷龙没啥变化,因为甭管其他人吃得是好是坏,他的小日子从来不错,除了偶尔想家会嚎两嗓子“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然后大骂门口的风把沙子吹进了他的眼。

  还有在蓝迦训练营的“毕业照”,就李乌拉这公认的孬种,给盟军教官操练一番,精气神都不同了,也有辗转至印度作战拍的,最后是1945年日本投降后,也是川军团的人最后一次合影,虽然面容各异,扮相不同,但是有一份情绪是相同的-——开心。

  “衣服。”小醉很快从卧室走出,把叠好的衣服放到椅子上:“都是烦了平时穿的,今天太晚了,等明天我去布行扯块布给你做套新的。”

  旧时代的女人一般手巧,做双布鞋,裁个汗衫什么的不是难事,小醉做家务在行,这个自然也应付得来。

  孟烦了嫌她啰嗦,赶紧把人往外推:“快去买菜打酒,衣服的事……着急穿去成衣店买两件就是了。”

  “那你记得给林大哥泡茶,不过我怕壶里的水不够热。”

  “好了,好了,知道了,你赶紧走吧。”

  孟烦了有时候会想,自己的名字不是老头子起的,是天赐的,因为碰到个这么啰嗦的女人,洗衣做饭刷锅扫地,包括给他剪指甲搓咯吱窝的泥,什么都要管,什么都不放心,一天天的烦死了。

  “林大哥,你有没有忌口的?”她扭着身子仰着头,小辫在脖子上绕了一圈,看起来有些滑稽。

  “他没有,快走吧。”孟烦了几乎是把她推出院子的。

  作为曾经在一个土灶里吃饭的战友,他当然知道林跃的饮食习惯,每次吃得最少,但是从来不挑,有时候还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叫不出名字的新兵,搞得蛇屁股等人相当不爽,一个不知道哪儿来的菜鸟,搞不好下一场仗就会因为冲得太猛,趴得太慢给子弹打成筛子了,给他们吃肉纯属浪费。

  “你是不是觉得她有点烦?”林跃看着从外面走进来的曾经的副官,虽然现在眼里也会闪烁精光,但是对比从前,少了一份紧张和机灵,只剩下肉眼可见的疲惫,不知道是休息了5年还没缓过来,还是在英国人和本地人间周旋比当初对付日本人更加吃力。

  “……”

  孟烦了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不过多数情况下沉默就是默认。

  林跃叹了口气说道:“她这样是因为缺少安全感,会下意识讨好你与身边的朋友,求一个被需要和现世安稳。”

  孟烦了感觉有些别扭,一个杀人如麻的军长去揣摩女人心事。

  “说得你好像很懂女人一样。”

  PS:本来以为2章能填完坑,没想到还得再加2章,9月3号吧,差不多能正式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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