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药女的手攥紧背篓的编织带。


    她眼神扑闪地盯着宇文晟的方向。


    她起先并不清楚宇文晟是什么身份,但听到那个外乡人喊他“宇文将军”,她心里便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那个戴着修罗面具的将军就是邺国战神。


    在邺国有不少的将军,但能够被称为大将军的却只有一位——邺国最高军事统帅,也是被人私下称为活阎罗的宇文大将军。


    她就不明白了,这张大虫皮就这么稀罕?搁别处就买不到了?


    竟连宇文大将军这种富贵都城来的人,都要靠抢来获取?


    郑曲尺这会儿脑子跟浆糊似的。


    她今天进城, 就只是很单纯的想卖张虎皮挣点钱,好巧不巧撞上了风头火势的两方人,想溜,又被逮个正着,最终演变成他们拉扯争夺的卖主。


    她自宇文晟出声,察觉四周陷入一阵沉默后, 无奈声若蚊蝇道:“小女,只有这一张皮子……”


    公输即若以为宇文晟这是故意跟他这捣乱, 蓝纱下平淡的声音冷冽了几分:“宇文将军, 这张大虫皮是在下先看中的。”


    宇文晟微笑:“看中便是你的了吗?你可付了钱?”


    完全的强盗理论,但不得不说,这还它娘的真有理。


    公输即若透过薄纱的眼眸一闪,道:“倘若不是宇文将军突如其来,应当已经是银货两讫。”


    “那就是还没有付钱了。”宇文晟语含遗憾。


    他看向郑曲尺,只见她那颗小脑袋此时低垂到胸前,也不知道这是被吓的,还是没脸见人。


    本来就够矮的了,这下团一团、揉一揉,干脆裹圆起球算了。


    他唇畔虚伪的笑意深了几分, 声似春江水暖:“这张大虫皮子, 你卖他多少钱?”


    “他说,给一锭中锭银子。”


    宇文晟听后, 眉心蹙起,这么一张大虫皮也不知道她费了多大功夫, 冒了多大的险才猎回来的, 才给十两?


    北渊国的工匠魁首未免也太过小家子气了些。


    “本将军给你一锭银。”


    郑曲尺倏地抬起头, 黑脸满是诧异:“一锭?!”


    一锭银子, 就是五十两?


    穷了这么久,郑曲尺平时花钱都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算,想不到有一天,她也能过上拿银子、按两来算的奢靡消费。


    公输即若见郑曲尺一副见钱眼看的样子,淡淡道:“两锭白银。”


    “三锭。”


    “四锭。”


    “……”


    随着两人跟拍卖行一样,互不相让,彼此抬价,这下不仅郑曲尺激动得心在颤抖,周围人听得那也是满脑子的银两哗啦啦的在下。


    同时嫉妒羡慕恨,也是他们此刻心境的真实写照。


    他们咋没这么好的运气,挑了这么个时候,选了这么个地方,然后等来了这么一对不缺钱的冤大头给他们送钱致富!


    “一锭金,公输即若,你要的起吗?”


    在宇文晟“无所谓,他会出手”的财大气粗中,出门在外的公输即若拼财力没拼过, 陷入了长久沉默。


    锯子气得胸膛起伏不定, 果真是个疯子, 一锭金买下整个邺国的大虫皮都足够了, 他为了跟他们家先生为难,当真是下作、卑鄙、无耻、阴险、有钱!


    蔚垚笑叹一声,只要是他们家将军想要的,那基本上就不会跟别人讲规矩,因为他就是规矩本规。


    王泽邦则目光锐利地打量了郑曲尺几眼。


    瘦、黑、矮,典型农家村妇打扮。


    这般姿容普通的女子,应当是引不起将军的反常,将军忽然做出这般古怪与平时相悖的事,应该是因为公输即若的缘故。


    见公输即若不再应声,宇文晟取下手上的天蚕丝手套,接过蔚垚奉上来的一锭金。


    “拿着。”


    郑曲尺还是第一次看见宇文晟摘下手套的手,之前她心思全在别的事情上面,也没在意过这些细微小事。


    这一看,却觉得他的一双手细腻雪白,骨肉匀称,指结分明,是手控们绝对会疯狂迷恋的那一类……不应该啊,她竟觉得这双手莫名有几分眼熟。


    难道这类好看的手,都基本上长得千篇一律?


    “不用、不用那么多,只要一锭银就行了。”


    郑曲尺虽爱财却不贪,如果她真跟宇文晟要了一锭金卖虎皮,众目睽睽之下发了这一笔横财,指不定晚上睡着了就被人打家劫舍。


    宇文晟看她推辞,当然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与普通愚妇不同,自然明白过于贪婪的人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他依她意,让蔚垚换了一锭银子,在锯子怒不可遏的视线、还有周遭失语的目光中,毫无廉耻刚才拿重金故意打压完人家公输即若,转头就以银换金买下虎皮。


    “刚才听你说,狐皮是要留给你家夫婿的,可寻常人家都舍不得用这般贵物,你对你家夫婿倒是挺好啊。”


    郑曲尺不懂宇文晟为什么会跟她这么一个小贩拉起家常,她心里警觉,是不是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令宇文晟怀疑了。


    “他是我夫婿,我不对他好对谁好。”


    只因为是夫婿?


    郑曲尺这个朴素的答案,显然并没有让宇文晟听着顺耳,他继续追问:“你若嫁他人,也会这般舍得?”


    嫁别人?她哪知道会不会。


    郑曲尺实话实说:“可小女没嫁他人,所以这种假设毫无意义。”


    郑曲尺的话,叫宇文晟一时哑口无言。


    接下来的事他也没打算留她下来“欣赏”,付了钱后,他便放了郑曲尺走。


    蔚垚抱起虎皮上了马,他瞥过一脸发懵揣疑的王泽邦,也若有所思起来。


    宇文晟见郑曲尺走远,转过身,微笑道:“公输即若,既来了一趟福县,晟便一尽地主之谊,请吧。”


    他话音刚落,就像一个危险的讯号落地,兵刃寒芒逼人,咄咄而出。


    公输即若扫视一圈:“我若不走呢?”


    锯子一声低喝,躬起背部,竟从衣内伸出一排刀器,节刀如同蜘蛛八足一样,他护在公输即若身前,冷视四周一圈。


    郑曲尺刚没走多远,听到身后动静下意识回头,就看到了九尺大汉变身成“蜘蛛精”的这一幕。


    “……”


    喔喔……这八足是由什么机关做成的?它又是怎么装置得毫无痕迹的,她真的很好奇,很好奇!


    “不愧是工匠魁首,连随从都装备了一副好机械。”


    宇文晟定睛凝视片刻,重新戴上手套,便朝后一招手。


    “不知威力如何呢?”


    只见手握尖茅的士兵一涌而上,锯子以一挡十、甚至挡百之众,他背后装置的八足为雪亮的刀器,背厚内薄,且有鞭子的柔韧,可甩剌竖划,也有刀剑的刚硬,断骨切腹。


    当他们打起来、混乱血溅的时候,街市上的一众尖叫连连,惊慌逃蹿,生怕会被波及伤到。


    一时人声鼎沸,周围都是人潮奔涌闹腾腾的,唯独郑曲尺早躲到了墙壁后方,暗暗观察着那个叫锯子的九尺大汉。


    “蜘蛛刀以手臂的转动协调背部力量来调整方向,它应该是用一种很细的丝线来触接机关,对……还有手指,就跟操纵傀儡一样……”她瞳仁遽然明亮:“我懂了。”


    “呵呵~”宇文晟见识到了锯子的蜘蛛刀威力,再次伸手,一招:“继续。”


    兵力持续增加,此时以一敌百的锯子逐渐落入下风,再厉害的兵器也需要人力的支撑,就在这时,公输即若将揣进袖兜的手放了下来。


    他周边的气势那从那一刻,从随性漠然的云,变成了骤急滚滚而来的寒风,它刮笞过小树、坟丛、沙岗,摧残着一切,愈演愈烈。


    “宇文晟,想见识一下公输家的机巧,何以能够问鼎七国吗?”


    他张开双臂,身上厚重的白熊皮被掀起,露出了熊皮遮掩底下,那叫人匪夷所思的画面。


    原来……他根本就不胖啊,之前会显得臃肿笨重,是因为——


    郑曲尺傻傻的看着在公输即若那一张白熊皮下,竟是一副铁器骨架,它还穿套在他身上。


    跟一般人所穿戴的甲衣不同,它由肩骨、胸骨……躯干和四肢骨,完整又契合地将人身体的重要器官与关节覆盖,并且还暗藏玄机。


    不对,那不是铁,是钢!


    钢是怎么来的?是要将“精铁”加热锻打一百多次,一锻一称一轻,直到斤两不减,即成百炼钢。


    这不仅要在炼金技术上要求严苛,更需要一个工艺精湛的铁匠。


    据郑曲尺所知,就目前这个阶段的军事运用的兵器,基本就以铁为主,炼钢一术,根本就不成熟,甚至能够成功的极少数都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可公输即若,却已经超常了不知道多少军事工业,将一套完整的钢衣穿戴在身上,他当真豪横得目中无人,壕无人性。


    宇文晟此时也是心潮澎湃,瞳孔扩散所迸射的妖异光泽,让他愉悦笑弯的眼尾,鸢旖出脂红浅意:“好啊,就让我好好见识见识,我很期待呢~”


    公输即若早听说过邺国的宇文晟,但却还是第一次与他真正的面对面。


    他微微颦起眉,心底生起了前所未有的忌惮与警惕。


    这人……怎么瞧着就不太正常,癫狂如疯,莫名亢奋,表面虽一副笑语晏晏的样子,但在他眼中映射出的却是佛面魔心,恶意涛天。


    后方一柄尖茅刺来,公输即若连头都没回,只听当!的一声,尖茅自断。


    他身上钢骨,可比普通的铁器硬多了。


    趁着那个士兵呆住时,他一按手臂机关,一排牛毛尖针如同天女散花一样飞射四面八方。


    啊——


    尖针有刺入眼睛的,有扎到脖子面部的,顿时惨鸣连片响起,让人惊心缩步。


    但公输即若的杀伐并没有停止,他从白熊皮下抽出一排木架,起初看表面它只是一种支撑,也就是这种支撑让公输即若白熊皮下的身躯圆滚。


    但被他手速如残影一顿拆卸重组,则很快组变成了一件木器柄。


    “这是什么啊?”


    这人也太有创意了吧,拆整为散,再拼散为整。


    她大概看出来是一件器柄,但拿来做什么的却没看出明堂。


    正当郑曲尺疑惑不解时,她就惊异看到公输即若拆掉了他身上的一条钢骨,再将它装置到了器柄之上,咔哒一衔接,就成为了一根射弩。


    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弩箭,而是“筒骨”内自嵌钢箭,发射后还能带着细长链子,可以收回的射弩。


    公输即若将射弩交给了锯子,他们配合默契,一人跪蹲在地,将它驾到肩头上,对准冲来的一队士兵,扣动板机,一箭重力射出——


    噗——当即穿透了五人,连成串倒地的场景,何其骇人,直叫人目瞪口呆。


    自己做过弩的郑曲尺知道,要达到这样恐怖的威力,但弩身却又如此精细,这其中的讲究跟技艺,足以将这把射弩吹成神器。


    还有射击的箭矢,锋利程度也是吹毛立断,穿胸透骨。


    她诧异、又激动莫名,重重喘息着,一只手用力按压着疯狂乱跳的心脏处。


    她终于想起来了。


    公输即若是谁了?


    公输家,果然名不虚传啊。


    公输即若依旧戴着帷帽,语气不容置喙:“宇文晟,我公输即若不愿意的事,没人可以勉强。”


    这时,房檐之上跃攀上来了一群公输弟子,他们衣着并不统一,有布衣的农民、工匠与小贩,甚至还有穿着福县官兵服饰的人。


    他们前来的目的很统一,就是围截宇文晟,然后不惜一切代价来带走公输即若。


    他们布下天罗地网,网上布满了铁钉蒺藜,一队人一跃而下,拖拽着网开路,另一批人则朝着宇文晟大部队方向猛投灰白弹。


    咳咳……


    郑曲尺因为顺风的关系,那些灰白弹经风一吹,飘到她这里,呛得她直打喷嚏,又喉中发痒。


    这、这玩意儿不就是花椒加胡椒的混和物吗?!


    不会做烟雾弹的话,找她啊,拿这种珍贵的香料来当暗器,简直太浪费,太奢侈,太心疼了,快告诉她,这些玩意儿都是在哪里找的,她也要去薅!


    而由始至终宇文晟都没有亲自出手。


    他就是为了想看看,公输即若到底值不值得他这么大费周章,如今看来他的确物超所值。


    “将军,是公输家的工匠弟子来了,可要安排周围的弓箭手与骁兵准备?”王泽邦以肘捂鼻大声请示。


    宇文晟一跃上马,视线余光扫过某一处角落,薄唇妖红:“不必追了,只要公输兰还在,公输即若便不会离开福县的。”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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