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向天爱奴笑问道:“我这个主意怎么样?”

  “沐丝口不能言如何……”

  天爱奴“呛”然拔剑,寒光一闪,一枝力道将尽的矢箭被她一剑劈飞,剑“嚓”然还鞘,整个动作干净俐落,优美之极。()

  “……故意向他人透露军机?”

  这一句话,拔剑、劈箭、还剑的动作已经一气呵成,而她说话的语速、声调,全无半点异样。

  杨帆道:“他只要出面露脸就好,具体的言语可以让他身边的人来做!就像我冒充他劫掠突厥部落时一样。”

  天爱奴道:“那你又怎么确定,他现在依旧不能说话?”

  杨帆道:“如果他能说话,岂不更好?我只学几句简单的突厥语有何难处?”

  天爱奴道:“他的声音你听过么?你确信听到你说话的人没有听过沐丝说话?”

  杨帆怔了怔道:“这个……当然不能。不过……我离开突厥时他还不能言语,现在他应该还不能说话吧?”

  杨帆说着,不由把目光投向了远方,那儿矗着一具高高的望楼,望楼上有几个人影。

  望楼很高,比城头还要高出三丈,这里是旷野,站在高高的望楼上,朔风呼啸,刺骨生寒。望楼上的几个人都穿着狼皮袄、狼皮裤、足蹬牛皮毡靴,头戴狗皮风帽掩耳,外面又罩了羊毛毡的大斗篷,包裹的严严实实。

  穆恩、沐丝都在望楼上,他们当然穿得起名贵的皮裘。但是名贵的皮裘早就失去了保暖御寒的意义,而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所以皮救剪裁制作的款式只求雍容华贵,完全使去了挡风御寒的作用,穿那么一件皮裘在这儿,颈项处只要有一点缝隙,寒风就呼呼地往里灌,就算裹一身海龙皮的裘衣也没有用。反倒是这狼皮的衣服。其实御寒效果一点都不比海龙皮的差,只是不够耐看罢了。

  “如果我们先前能吃掉飞狐口那五千唐军,此刻再打明威戍。他们在兵力运用上,就会感到吃力了。可惜……,想必凉州的援军也快到了。这样一来,还是得消耗一下他们的兵力,才有可能破城!”

  说话的是穆恩,声音从厚厚的围巾下传出来,依旧宏亮有力。

  他的脸上也蒙了面巾,只露出一双眼睛来,面巾的上沿因为热气散逸,已经凝了一层霜雪,眉毛上也是一层霜,一双冷厉的眼睛。透出一股凛然的杀气。

  旁边一个同样装束,蒙了面巾的男子用嘶哑的声音说了一句话,他的声音不止嘶哑,而且粗嘎难听,就像一团沙砾用力摩擦出来的声音。叫人听了十分难受,但他说的什么却没人听见,声音太低哑了,一出口就被大风吹散了。

  穆恩皱了皱眉,扭头问道:“你说什么?”

  那人转过身,背了风扯下面巾。居然就是沐丝。也不知道是言知何那纯属坑人的草木香灰真的能治病,还是沐丝的嗓子没有完全被破坏,他伤势渐愈后真的能说话了,只是他的声音变得低哑难听,就像一个老鬼在午夜时分贴着你的耳朵说话。

  穆恩很担心自己那个宝贝女儿还会不会喜欢他,当初可是他优美的情歌打动了女儿的心,要不然虽说联姻是为了本部族的利益,可是默啜有好几个儿子,沐丝并不是最受重视的一个,他为什么要选沐丝做女婿。

  沐丝用低沉沙哑的声音道:“咱们……兵力充……足,不给……们喘息……机,各部轮流……阵,挑灯夜战,日夜不停,一定要把……早些攻下……”

  风势很大,沐丝那鬼一般的声音又实在太低哑,饶是穆恩侧耳仔细倾听,还是有些字含糊了过去。不过沐丝的意思他已经明白了,骨咄禄的病太严重了,究竟能不能拖过这个冬天,能拖到什么时候,完全无法预料。

  如果骨咄禄已经过世,这边还没有在汉人的地方狠狠捞上一票满载而归,那么这次行动不但不能起到为默咄壮声势的作用,甚至连锦上添花的作用都起不到,那就完全失去了出兵的意义。

  穆恩会意地点点头,道:“今夜,就由你部人马来先行攻城!”

  沐丝用力地点了点头,望向明威戍城头,眼中露出炙热的光茫。

  他能说话了,可是比不能说话时更让他难受,这样鬼一般难听的声音,如非必要他根本不想开口,他恨死了阿史德部落,恨死了朱图和萧牧木,他更担心自己在兄弟中本来就不算得宠的地位会因此而失去。

  所以,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一场大胜。

  他死死地盯着城头,恨不得现在就登上去,把他的战旗插上城头,他却不会想到,有一个人正站在那城头,正在打着他的主意!

  ※※※※※※※※※※※※※※※※※※※※※※※※※※

  城头的激战进入了白热化状态,一些碟墙垛口,士兵已经与敌人刀来枪往展开了肉搏,城下,一具具云梯搭在城头,突厥兵如同一群群蚂蚁攀援而上,城头的火油、滚木、擂石疯狂地砸下去,每一下都像下饺子的砸下一大片人。

  那些云梯也被撞杆推倒或火油烧得冒起火苗,依旧牢牢竖在城边的十不存一,可是哪怕只有一具,只有一个人爬上城墙,都是一件令人非常紧张的事,必须马上把他们压制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豁口,很可能就成为致命之处。

  草原勇士擅长骑射,擅长马上作战,纵骑驰骋,那种打法酣畅淋漓,最合这些剽悍桀骜的突厥人的口味,攻城战本非其所长,不过他们骨子里的彪悍和英勇弥补了这一点。尽管仰攻城堡非常吃力,可他们一个个嗷嗷叫着往城头上冲杀,似乎完全漠似了自己的生死。

  这是一群在草原上游荡的狼。

  然而经过职业训练的唐军却也早已不是扛着锄头的农民,尤其这些驻守边防,常年与敌人打交道的职业军人,他们的彪悍和英勇,丝毫不逊于他们的敌人。猛攻、鏖战、头断、血飞,双方士兵都用性命拼搏着,已经杀红了眼。

  “中郎将。援军到了!”

  叶云豹正在指挥城头指挥,一个亲兵突然兴冲冲地跑来报告。

  叶云豹吼道:“来了叫他们马上增援,这他娘的火上房了都。还得老子亲自去迎接他们吗?”

  那亲兵讷讷地道:“娄总管亲自来了。”

  叶云豹头都没回,指着一个队正道:“金汁呢?再去各家各户搜罗一些,那玩意烫在身上轻易就好不了,啥,谁来了?”

  那亲兵道:“中郎将,河源道行军大总管、经略大使娄师德大将军,亲自带兵赶到了。”

  “啊!”

  叶云豹一个扭头,动作太剧烈,脖子“咔吧”一声,吃惊地道:“娄大将军来了?林中豹。林中豹,你过来!”

  明威戍左郎将林中豹提着血淋淋的大刀跑过来,他是明威戍的左郎将,是叶云豹的副手,两人关系一向亲近。情同兄弟,又因为名字里都有一个“豹”字,所以被称为明威两头豹。

  叶云豹道:“娄大将军来了,我去迎迎,这儿你先指挥,别出纰漏。叫娄大将军觉着咱们无能!”

  林中豹大声道:“你放心去吧,这儿交给我啦!”

  叶云豹“呸呸”几声,骂道:“老子往哪去,这丧气话说的。”说着,他便带着几名亲兵匆匆走下了城头。

  此番,娄师德的确是亲自率领援军赶到了明威戍。

  娄师德身为陇右主帅,本来是坐镇在鄯州的,突厥奸细逃走之后,携去了沿边要塞的重要军事情报,娄师德极不担心突厥人会趁机攻打边关要隘,并且很可能成功。

  那几处要塞之间相距千里以上,整个陇右与河西地区都被突厥和吐蕃压迫成了一个狭长地带,他不可能选择一处完美的地方居中指挥,兼顾到所有要塞,可他又实在放心不下,这就需要他做出一个判断。

  而事实上,突厥人无论选择哪里做为进攻点,都是有利有弊,娄师德根本无从判断突厥人会选择哪个地方,他只能选择一个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地方,他最终选择的就是白亭。

  蓼泉距鄯州太远了,娄师德鞭长莫及,如果突厥人真能破关而入,等他率军姗姗赶至时,恐怕所有能抢的东西都已被抢走,所有能杀的人都已被杀光了。

  剩下的几处要塞中,磴口他是不太担心的,磴口相对更险要一些,而且距大唐中枢也近,增援方便,再说那是朔方边军的地盘,他想插手也没那个权力。剩下两处地方,就只有居延海和白亭了。

  陇右地区是夹在突厥和吐蕃之间的一段狭长地带,有宽有窄,状若葫芦,甘州和凉州就是这葫芦两个内凹的所在,而且凉州是葫芦口,此处如果失守,突厥据此东向则可直逼中原,西取则整个河西陇右都有陷落的危险,这是西域最重要的所在,所以他想到凉州亲自坐镇。

  娄师德把西来察访军情的丘神绩和王孝杰送走之后,立即启程赶往凉州,他刚到凉州,明威戍的烽烟就传到了那里,于是,娄师德干脆亲自带领一万援军来了明威戍。

  杨帆看到了叶云豹匆匆走下城楼的情景,林中豹站在城头给士兵们大声呐喊鼓劲儿说援军到了,娄大将军亲自到了明威戍的话他也听到了,他没想到的是,沈沐居然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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