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毫不犹豫的就拿出来一根草塞进嘴里,这根草明明苦涩的难以下咽,他还是吃的笑容满面,旺财也很高兴,自家兄弟第一次喜欢上了自己的美食,以前都是自己去将就人类的。

  苦涩的草无论如何也比地狱里的幽冥果好吃,虽然自己的五脏六腑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只要开始吃地狱里非常难得的幽冥果的时候,他依然感觉像是在受刑,果汁会变成火焰――这是最大的麻烦。

  一面吃一面喷火,好几次云烨仿佛能闻见自己的胃被烤焦的味道,身为地狱里唯一一个需要吃饭的人,这是他最大的痛苦,为了不让别人为自己担心,只能咬着牙将旺财好不容易才找来的幽冥果吃下去,这是自己唯一能够吃下去的东西,也是自己唯一的力量源泉。

  既然草能在哪里生长,哪里必定能长庄稼,既然长出来的草能吃,哪里长出来的粮食也必定能够吃。

  有过一次穿越经验的云烨,背包里如何会少了植物的种子?

  旺财背着云烨和那日暮穿过一条狭窄的山谷之后,在那里看到了一块不大的平地,旁边的山洞里不断地飘出青色的水雾,落在那些长势并不好的青草上,青草的叶子上沾满了水珠,晶莹欲滴!

  连地狱里的冥兽肉都已经品尝过的云烨自然不会在乎草叶上的水珠有什么毒素,长牙兽的血液能够腐蚀掉石头,自己尝试着吃兽肉的时候也没有被毒死,除了躺了两天之外没有什么不适,只是那些好不容易才烤熟的肉自己的胃不接受,全部吐了出来。

  不大的玉碗里面很快就装了半杯水……地狱里有火焰湖,有黑油湖。有岩浆湖,还有最恐怖的龙涎湖,就是见不到淡水湖。

  这里有黄泉。有恶泉,有罪泉。有血泉,有哭泉……就是见不到能喝的泉水。

  奈何桥下的黄泉泉水泛黄,鹅毛浮不起的弱水发黑……

  云烨喝了一口甘甜的露水就习惯性地把杯子递给了那日暮,自己找了一个新的杯子继续接露水。

  那日暮被自己男人下意识的举动感动的珠泪盈盈,不过想起丈夫不喜欢自己流红色的眼泪,赶紧擦干,虽然喝水这种事情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必要,她有血焉树的汁液就足够让身体保持充盈不必了。其实血焉树的汁液对她来说也非必需品,丈夫没过来的时候很多年里,她都是用骷髅的样子。

  喝了一口水之后,那日暮猛地打了一个激灵,转手就把水杯里的水全部喂到张大了嘴巴的旺财嘴里,然后也掏出一个玉杯采集草叶上的露珠,喝光了水的旺财,尾巴像扫帚一样笔直的炸开了,他说不出自己的奇妙感受,只知道这是好东西。

  没有手所以没办法学那夫妇俩采集露水。他干脆吐出舌头去舔草叶上的露珠。

  水,在原来的世界里到处都是,所以没有人去珍惜。来到地狱之后因为不需要水,所以更加的没人在意这东西,只因为它太普通,太常见,常见的几乎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

  云烨需要水!他一直都知道,虽然很少很少,他发现自己还是离不开水,自己之所以要吞食幽冥果,就是为了等火焰烧过之后的那一丝清凉。

  三个人躲在山谷的角落里偷偷摸摸的喝水。那日暮原本并不稳定的神魂竟然奇迹般的稳定了下来,旺财火红的毛发喝过水之后就变得鲜活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是干巴巴的红色。

  云烨终于解渴了,自从上回老钱把自己带来的最后一点水泡了茶水之后。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痛快过了,这些天来他看起来很欢乐,实际上是在摸摸的掐算自己的末日什么时候来临。

  两人一马背靠着身后的岩石话。

  “这里的草之所以长得不好,是因为没有阳光,只要把洞里的那几块玉牌拿过来,就能永远的解决这里的问题了,那几块玉牌再亮几百年不成问题,当初大唐帝国玉山书院为了破解玉牌之谜,不惜引来天上的雷电轰击玉牌,结果能量都被玉牌给吸收了,后来又用了很多种法子来破解玉牌,也没有得逞,最后有一个败家子竟然说把玉牌弄成粉末,他好仔细的研究一下玉牌的分子构成,结果被我骂了一顿就把玉牌收回来了,不让他们研究。

  万一玉牌不亮了,就拿去芒砀山的山顶去让雷电轰击一下,就能继续用了。”

  “夫君您的意思是把玉牌安到这里来?可是咱们家……”

  “你知道个屁,这里才重要,你夫君我就离不开水,我甚至怀疑自己也离不开食物,毕竟我好像还有生命的气息,这些天把我渴坏了,你以为我脑袋坏掉了才去吃幽冥果?

  不准流眼泪,血乎刺啦的好看啊?你看旺财多乖,他才是我云烨最大的福星!哈哈哈哈,地狱里都能找到水,哈哈哈哈。”

  旺财笑的样子就看不成,还习惯性地往外喷白沫子,云烨夫妇抱着旺财又笑又跳的欢庆了好久才安静下来。

  “夫君,水好像对妾身的神魂非常的有好处,妾身因为去了小苗哪里被她的神威伤了,神魂一直都不稳当,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凿齿,伤势又加重了一些,喝了水好了许多。

  夫君,您在小苗哪里为什么不说要水,要食物?她是神人应该有办法的,您不但不说,反而转身就离开了,为什么?”

  云烨躺了下来笑道:“谁说我没要?我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要她给我准备洗澡水,把好吃好喝的全部端上来,结果,你看到她安排了吗?

  你夫君我在人世间活了四百多年,什么样的人情世故没见过?小苗变成神了,所以她的人性在逐渐地丧失,之所以会服从我,是出于一种习惯,当时你们的身子都不合适没看见她眼神的变化,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的转身就走,我们几个恐怕会被她吞噬掉,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那不是小苗眼睛里该有的东西。”

  “可是妾身只想牢牢地抱住您,旺财也喜欢跟在你身边,我们就算不是神,也很厉害啊。”

  云烨摸摸那日暮的头发,又拍拍旺财的脑袋苦笑一声就站起身子瞅着前面的一线天道:“世事沧桑啊,

  算了,不说这些事情了,咱们马上动起来,旺财在这里给咱们重新开辟出来一个洞府,那日暮去找无舌和老钱,咱们搬家,以后就搬到这里来住,如果可能,我不想出去了,芒砀山虽然好,也是是非之地,我们最好藏起来,让谁都找不到。

  李二他们正在打仗,这场仗都已经打了好几百年了,到现在都没有停歇,这些事不关我们的事情,我们好好的窝在这里过日子,我还要好好的享受一下我久违的年轻身体。”

  咕咕发笑的那日暮风情万种的瞅了丈夫一眼,就,旺财小心的避开那些青草,头上的独角转瞬间变大,在云烨指点的位置上努力地用自己的长角开凿新的岩洞。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山谷里已经出现了一片别样的景象,三十亩地大小的山谷里已经是阡陌纵横,玉牌组成的太阳恰恰将这里照耀的如同白日。

  田地里的谷穗已经沉甸甸的低下了头,麦子也即将成熟,云烨在玉米地里忙活,那日暮在采摘辣椒,闲着没事的无舌时不时的张嘴一呼,就把潮湿的水汽吹到它该去的地方。

  老钱在一片空地上晾晒彼岸花的花瓣,这都是合适的柴火,旺财趴在一个不大的炉子前面小心的守护着自己的青玉米,这时候即便是来一头龙,也休想从他嘴里抢走这些能让他发生大变化的食物。

  云烨有一个极为朴素的思想,那就是不管什么东西,是人也好,是神也罢,都要和天地进行能量交换的,吃东西喝水或许算不得最高级的交换方式,无疑,他应该是最适合人类的,即便是不能成为更加高级的一种生命状态,无疑,吃东西会让神魔,妖怪更加的像人。

  和见多识广的单鹰交流一番之后,云烨对神魔就半点好感都没有了,不管是所谓正义的,还是邪恶的,都是一丘之貉。

  力量的强大没有让他们的同情心,怜悯心,变得更加丰富,力量的提升造就了无数自私,狭隘的野心家。

  即便是李二的战争都算不上有多么的正义,他只是不习惯受人管束而已,不习惯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不管是谁伤害了他的利益,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造反,造反的甜头他早就品尝过了,哪怕为之去死,他也会义无反顾,在他看来,人生不能活的高高在上,不能发号施令,和一具死尸有什么区别。

  云烨只想随波逐流,随着时间去做最无法预料前途的旅行。

  如今成了活死人,看样子能活很久,时间很多,用这些时间去看看不同的世界,享受不同的生活那一定是极为美丽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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