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骑着毛驴走在街道上,她今个儿是准备好了要翘课的,因为认识了个新朋友,今天想请他吃饭。还好兜儿有钱,师傅给自己的铜钱,还有几块碎银子,加在一起,满满当当一荷包呢。


    她牵着毛驴走去一处小巷子,隔着围墙弹舌,发出嗒嗒响声。


    往常暗号一出,哪怕人出不来,小男孩儿都会回复三声,结果今日并无答复,也没人出来。


    两人早有约定,弹舌为号,两声是喊人,答复三声说明今儿出不来,外边儿的人再回一声,意思是,那好吧,明天再找你。


    毛毛雨的娘亲可凶了,白小豆看见就躲着,生怕给人拾掇两句。


    可许久不见人出来,小丫头便也只能硬着头皮走过去瞧了瞧,结果就发现,小院儿大门挂着大锁,门闭的严严实实的。


    咋回事?昨个儿毛毛雨还请自己吃了糖葫芦,都说好了今天要请他吃大餐的,怎么门还关了?


    人不在,她只好重新坐上毛驴,赶着毛驴去往面摊儿。


    再走过那肉香四溢的小巷,白小豆倒是不像以前那般直作呕,只是故意不去看那些悬挂的生肉,加快速度走过小巷而已。


    拐过一个弯儿,小姑娘心情大好,跳下去牵好毛驴,笑着往面摊儿走去。


    有个三十往上的妇人老远瞧见白小豆,赶忙喊了一句孝泉,那位当了快两月术算先生的年轻举人便板着脸走出来。


    钟孝泉瞪眼道:“怎么今个儿又迟到了?”


    小丫头撇撇嘴,当然不敢反驳,谁让人家有自己的师傅撑腰呢。


    一旁的妇人气笑道:“瞧把你能的,能不能好好说话?”


    少年人叹了一口气,妇人赶忙摆手,“好好好,你钟先生架子大,那能不能让我家小郡主先吃碗扯面再上课?”


    小丫头拴好毛驴,笑呵呵跑去妇人身边,“还是樱婶婶好,不像有些人,一天鼻子不是鼻子嘴不是嘴的。”


    钟孝泉无奈至极,这丫头难教是真难教,可没法子,答应了二殿下了。


    得亏没答应大祭酒的,去集贤院当先生,要不然还不得被那些个世家子弟烦死?


    吃过面后,里屋专门留出来的雅间便成了白小豆的学堂,一直到了午饭前后,白小豆这才收了书本,晕乎乎的出门儿。


    吃完午饭,小丫头习惯帮一个时辰的忙,她能帮的,无非就是站在门口,有人来了,她便朝着里屋喊道,要几碗面,是什么面,加不加辣子。


    这可不是师傅交待的,是小丫头觉得,不能白吃樱婶婶的面。


    回去路上,白小豆特意绕路去了毛毛雨家,结果门还是锁着。


    难不成是走亲戚去了?


    回去之后,多了个小花猫,听权爷爷说,只有两个月大嘞,小丫头照顾小花猫可小心了,这次再不会让它死了。


    她哪儿晓得,卖给她两只病猫的家伙,愣是被当朝陛下与当朝太子先后寻了一趟,后面还有几个背刀挎剑的也去了,可把那人吓了个半死。


    只差半点儿他就拖家带口逃离京城了。


    他娘的,忒吓人了。


    此后一连十来天,白小豆每天都要去毛毛雨家门口一趟,直到那两扇门前结起了大片蜘蛛网,还是没见大门上的锁打开。


    现在的白小豆不会知道,毛毛雨请她吃糖葫芦的钱,是在家里偷出来的。


    她更不知道,一位一心一意要将儿子培养成人中龙凤的妇人,在发现自己的儿子居然学会了偷东西后,会有什么反应。 首\./发\./更\./新`..手.机.版


    这天的午饭,皇帝老爷子去了太子府中蹭饭。


    没有大鱼大肉,家常便饭而已。


    赵炀招呼着太子妃别忙活了,轻声道:“昧儿,别忙活了,就咱一家人,能吃多少。”


    太子妃笑道:“父皇先吃,晚饭我把豆豆叫来,在我这。(下一页更精彩!)


    儿吃,她这些天心情不大好,得哄哄。”


    赵坎叹气道:“这事儿要咋跟小丫头说?”


    赵炀夹了一筷子青菜,好像有白小豆在,他也开始不喜欢吃肉了


    “实话实说,老二回来胆敢怪罪,那你让他来找我。”


    于大人来说芝麻绿豆大小的事情,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情,饭桌上父子二人深知此理。


    一个觉得自家孩子被别人家孩子带坏了的妇人,一打听,这才晓得带坏她儿子的人是住在宫里的郡主。


    妇人没怎么怨天尤人,只是毅然决然的连夜带着儿子离开了京城。


    赵坎轻声道:“那孩子不愿让朋友难堪,那天夜里闹了个离家出走,特意跑去面摊儿,让钟孝泉给豆豆带句话,我没让钟孝泉说。”


    数天之前,有个小男孩大半夜敲开面铺大门,对着开门的少年人说道:“麻烦你告诉小豆子,我可能没办法跟她做朋友了,帮我说声对不起。”


    毛毛雨跑后,妇人紧跟着跑来,有些干瘦的妇人破天荒没有骂街,只是坐在面摊儿门口的台阶上,阵阵出神,上气不接下气。


    在得知白小豆是宫里郡主之后,妇人只说道:“我家雨亭跟别人不一样。”


    门外忽然传来一声哭喊,屋内三人赶忙跑出去。


    有个背剑的小丫头哭的稀里哗啦的,皇帝也好,太子也罢,都不晓得怎么哄。


    还是太子妃走过去抱起小丫头,帮着她擦了擦眼泪,轻声道:“没事的,日子长着呢,等毛雨亭以后做了官儿,你想不见都难呢。”


    白小豆还是止不住哭声,只是哽咽着说道:“我再也不要吃糖葫芦了。”


    小小的脑瓜儿里面,现在就只会觉得,是毛毛雨偷了家里五文钱,请自己吃了一串糖葫芦,这才害的他跟着他娘远走他乡。


    哪儿会只有这样,五文钱,只是压倒那个苦命妇人的一根稻草而已。


    丈夫好赌如命,几乎把家里的产业全败完了,欠了一屁股债,但凡沾得上点儿亲戚的,借钱都借了个遍。结果最终还是被讨债的围在巷子口,活活打死了。


    亲朋好友,哪怕是娘家人,瞧见母子二人都像瞧见了瘟神似的,亲情,在钱面前,比什么都不堪一击。


    她只想要儿子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出一口恶气而已。


    可世上所有的望子成龙,都是在孩子肩头摞起一块儿又一块儿的砖石。


    读书有挣钱累吗?能说出此类言语的,反而都是只希望孩子好的。而一味的好吃好喝供着,养出一个风刮不得雨淋不得的读书种子,的确是可以在亲朋好友面前扬眉吐气,可这样长大的孩子,会很容易跌倒在一个风雨夜,再也爬不起来。


    小小的肩膀扛着太多不该扛的担子,可小小的脑子,想不出来不听娘亲话的理由。……


    小半月时间,阿达扛着刘景浊二人一路往十万大山中心。越往里路越难走,天空那浓密乌云也越低。


    世间所有的妖鬼聚集之地,特别是如十万大山中心一类的古战场,天地灵气之中都会夹杂类似于瘴气的东西。登楼之下的炼气士,对天地灵气依赖极大,胡潇潇已然有神游境界,可还是被此地天地灵气压的有些无法呼吸。


    别说胡潇潇,就连阿达都没先前那般动辄狂奔跳跃,每天也就赶路近千里,期间还要数次休息才行。


    已经进入十万大山一万五千里前后,再走个五千里就能到中心那万里战场。


    阿达拍了拍胸口,喘息道:“歇会儿。”


    这些天阿达说话倒是越来越流畅了。


    刘景浊跳下阿达肩头,看了看胡潇潇,随后释放雷霆,将方圆十几里灵气之中夹杂的瘴气尽数打散,胡潇潇这才呼吸顺畅了些。


    红衣女子实在是没忍住,一边盘坐原地恢复灵气,一。(下一页更精彩!)


    边询问道:“为什么你没事儿?”


    照理说,他刘景浊才是个金丹境界,自个儿都是神游修士了,怎的他半点儿事没有,自己跟阿达却都不舒服。


    刘景浊轻声道:“我有剑气护体,而且我身上的雷霆与火焰天生克制一切邪祟,怕就是这个原因吧。”


    胡潇潇无话可说,这就没道理可将了。


    这才深入一万五千里,已经难以呼吸,中心万里该是什么样了?


    阿达忽的起身,手持长枪一记横扫,一头觊觎此地的炼虚大妖被被砸飞。


    得亏身边有个阿达,这一路走来,光是真境的鬼修就遇见至少十多个,炼虚妖族,这是碰见的第二次了。


    刘景浊轻声道:“接下来我在前面以山水桥开路,你们能稍微舒服些。”


    胡潇潇摇头道:“你境界太低,手持仙剑开路太过消耗灵气了。我倒是可以吃老本儿,可阿达不是炼气士,接下来他怎么办?”


    刘景浊转头看去,阿达却是一瞪眼,“别看,不走。”


    想了想,刘景浊取出来于荒城购买的符纸,一挥手便将数百符纸尽数悬浮半空中。


    年轻人并指作笔,一笔一划小心翼翼的画着符箓。


    胡潇潇与阿达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打搅到刘景浊。


    只不过,这般画符,胡潇潇当真是头一次见。很明显,刘景浊画符不是那么顺畅,期间至少有两处卡顿。


    足足过去半个时辰,刘景浊终于画完符胆,只见年轻人忽然周身溢出火焰,悬浮半空中的符文有如见着什么美味佳肴一般,不停汲取火焰。


    眼看着那家伙额头落下细密汗水,胡潇潇赶忙开口:“行了,画个符还把命搭进去?”


    刘景浊这才收回火焰,随后双手结印,面前悬浮的符文瞬间分化成数百道,分别烙印在悬浮半空中的符纸上。


    刘景浊再次并指一挥,符箓依次落在胡潇潇手中。


    等做完这些,刘景浊一个踉跄,差点儿就栽倒在了地上。


    胡潇潇伸手扶住刘景浊,没来由就有些羡慕那位龙丘姑娘了。 首\./发\./更\./新`..手.机.版


    有个愿意为他拼命的男子,多好。


    此时此刻,刘景浊已然脸色煞白,方才画符几乎掏空了他黄庭宫中积攒的灵气。


    “符箓怎么用总不需要教吧?接下来要麻烦你每隔一个时辰祭出一张符箓,我得打坐炼气。”


    胡潇潇点点头,轻声道:“放心吧。”


    于是接下来几天时间,刘景浊始终盘膝坐在阿达肩头,即便中途休息也不下来,两柄剑始终悬浮在其周围,自行护主。


    这些个蕴含瘴气的灵气,对刘景浊其实影响并不大,一股脑儿吸入体内,都不用自身过滤,黄庭宫中那些个饿疯了的雷霆自会争先恐后去“吃掉”那些个瘴气,留下的则是精纯无比的天地灵气。


    这几天时间,刘景浊一直分神在黄庭宫中炼剑。


    姜黄前辈传授的剑术,除了那行走江湖保命神技之外,另有一本剑谱。只不过刘景浊迟迟未能领会其中深意,只是练个形,始终不得其神。


    越往中心,越发分不清昼夜。反正白天就昏暗无比,夜里也差不多。


    又是三天赶路,快到两万里处时,胡潇潇忽然叫醒了刘景浊。


    刘景浊这才睁眼,询问道:“符箓用完了?我也差不多恢复过来了,再画就好了。”


    胡潇潇一脸呆滞,摇摇头,手指着远处天幕,轻声道:“用不着符箓了,你先看看这个。”


    刘景浊刚刚转过头,一抹金灿灿的夕阳洒落在了刘景浊身上。


    年轻人抬头看去,远处连绵不断的大山之后,居然是与外界无差的晴朗天空。


    刘景浊诧异道:“照理说,里边儿才是最危险的地方,怎的瞧着如此平静?”


    拍了拍阿达,刘景浊。(下一页更精彩!)


    深吸一口气,沉声道:“管他怎样,都到这儿了,怎么都要进去瞧瞧的。”


    阿达狂奔助跑,之后便跳跃超前,丝毫不做停歇。


    胡潇潇忽然说道:“我们百越有个传说,十万大山,其实是一处通往幽冥的出入口,有一位神灵镇守此处,后来神灵战死,便埋葬于此地。”


    这种事刘景浊是头一次听说,幽冥地府早已不复存在,如今魂魄归处,只能是那座酆都罗山。不过,自己三人恐怕是近千年来,进十万大山腹地的修士里边儿,境界最底的。


    阿达狂奔一个时辰,终于到了山巅处,此时此刻,刘景浊看向山下,居然有一种熟悉感觉。准确来说,是体内那些个雷霆对这里熟悉。


    胡潇潇沉声道:“我感觉到了百越那件圣物的气息,在南边儿,离这里有五千里上下。”


    刘景浊笑道:“那就往南。”


    阿达忽然紧握长枪,做防御状。


    “有人来,强。”


    刘景浊心弦紧绷,阿达都说强的,至少也是登楼境界了。


    果不其然,一道巨大身影破开云雾,直往此地。


    等刘景浊看清时,这才发现,来者是一具足足百之长的巨鸟骸骨。


    至少也是登楼境界。


    巨大骸骨直直扑向此地,来势汹汹。


    刘景浊拔出双剑,沉声道:“登楼巅峰,咱们只有拼命了。”


    胡潇潇额头古怪纹路再次露出,拔出横刀,苦笑道:“还能怎么办?”


    刘景浊刚要斩出一剑,忽的一道剑光从天而降,顷刻间巨鸟就被斩碎,骸骨有如雨滴一般洒落。


    刘景浊一惊,转眼便有一具手持长剑的红衣骷髅出现在阿达肩上的


    白骨骷髅剑气消散,缓缓长出血肉,是个双鬓斑白,可面容却至多三十往上的男子。


    胡潇潇咽下一口唾沫,沉声道:“合道鬼修,还是个剑修!”


    红衣男子咧嘴一笑,“眼力不错啊,瞧着像是百越的小丫头?”


    胡潇潇赶忙抱拳,恭恭敬敬说道:“百越胡潇潇,见过前辈。”


    男子点点头,又转头看向刘景浊,微笑道:“你就有些拉胯了,三百多岁的金丹,怎么敢来十万大山的?”


    又是这话,刘景浊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w_/a_/p_/\_/.\_/c\_/o\_/m


    哪承想红衣男子又惊讶道:“好家伙,原来是从半步开天门跌回来的,这年头儿,三百岁就能半步开天门了?”


    刘景浊抱拳道:“景炀刘景浊,跌境前是登楼巅峰,未曾合道,更别说半步开天门了。”


    至于三百多岁这个事儿,刘景浊已经听太多了,自个儿不晓得咋回事,也懒得深究了。


    其实刘景浊曾经想过,是不是自己小时候被封印了三百年?


    一旁的合道鬼修微笑道:“我是不会看错的,得了,说正事儿,干嘛来的?就你们这境界,哪怕加上这相当于登楼境界的巨人,也还是很容易死的。”


    刘景浊实话实说道:“家师曾说,十万大山藏有一柄古剑,我是来寻剑的?”


    红衣男子瞪大眼珠子,不敢置信道:“你现在这境界,来寻剑?你是来找死的吧?”


    这年头儿,都不把十万大山当做凶险之地了吗?金丹境界就敢来寻剑。


    “你都有两把仙剑了,还不满足?”


    刘景浊笑道:“是给我喜欢的姑娘的。”


    红衣男子撇撇嘴,淡然道:“那你还是原路返回吧,首先,那柄剑得自个儿认主才行。其次,有一头剑术极高的白猿守着,你不可能过得了他那一关。”


    果然,白猿来到十万大山,是来守着那柄剑的。


    胡潇潇冷不丁插嘴问道:“前辈怎会在这儿?”


    红衣男子咧嘴一笑,指了指刘景浊,轻声道:“跟他一样,寻剑,不过被白猿打死了。我。(下一页更精彩!)


    运气好,花了一千年又成了剑修,还长了一境。只不过,要等一甲子才能出十万大山呢。”


    “哎,我看你有酒,给口酒喝。”


    刘景浊当然不会给洒葫芦,而是在乾坤玉中取出一壶酒递了过去。


    胡潇潇戳了戳刘景浊,苦笑道:“登楼境界的剑修都被打死了,你还是算了吧。”


    你刘景浊从前是开天门也好,是登楼或是合道也罢,那都是从前事儿了,你现在就是个小小金丹啊!连给人家塞牙缝儿都不行。


    哪想得到刘景浊忽然不在压制自身气息,笑着问道:“前辈对我,会是什么境界?”


    男子一惊,不过很快就释然,他灌了一口酒,笑着说:“即便妖修鬼修在你面前要跌一境,你一个金丹,怎么跟登楼掰手腕儿?更何况,白猿剑术极高。”


    学剑自玄女,怎么可能剑术不高。


    刘景浊皱起眉头,难不成就要这么无功而返?………


    一处山巅,白衣中年人自顾自煮酒,守山千年,除了打发那些个想得美的剑修跟下山斩杀那些个死灰复燃的畜牲,煮酒就是他唯一的喜好了。


    好在此山四季分明,要什么长什么,如今青梅长得极好,用来煮酒最好不过了。


    抿了一口自酿酒水,袁公转头瞧了瞧东北方向。


    自从那个小子跻身登楼以来,这三百多年,自个儿总算是轻松了些。


    只看了一眼,袁公收回视线,可下一刻,他再次转头,眼中多了几分不可思议。


    什么情况?这个金丹小子身上,怎会有仙子的气息?而且,他身上还有那个死乞白赖求剑谱的读书人的气象。


    不应该啊,千年前那读书人就骑着一头大鲸破天门飞升而去了,这小子才多大?


    而且,仙子早在三千年前就转世去了,难不成是仙子今生的朋友?


    也不对,转世之后,仙子是没有从前记忆的。


    虽说隔着五千里,可那边儿言语,他听的一清二楚。听到那刘姓小子是要寻剑,袁公没忍住嗤笑一声,自言自语道:“不知天高地厚啊!”


    结果他一转头,桌前已经坐着个头扎冲天鬏,一身绿衣的少女。


    袁公诧异道:“你居然愿意出来?”


    少女嘿嘿一笑,抢过酒盅喝了一口,随即噗一声全喷在了袁公脸上


    “什么怪癖,喝酒喝热的?”


    袁公抹了一把脸,微笑道:“前辈,日子还没有到,山上转转可以,出去可不行。”


    少女摇晃着酒盅,好像只要她摇的快,酒就凉的快。\./手\./机\./版\./首\./发\./更\./新~~


    “我不光要出去,还要出十万大山呢。”


    袁公笑了笑,不过一个呼吸,笑容已经僵在了脸上。


    “那小子何德何能?前辈你……”


    话没说完,袁公已经被数以万计,如同蚊虫一般大小的飞剑围绕。


    头扎冲天鬏的少女瞪着眼说道:“小猴子,不可以乱说话的哦。”


    袁公还是没忍住,沉声道:“可他才金丹境界啊!如此废物,怎么配……”


    周遭飞剑尽数消失,可他却被绿衣少女一把抓住脖子,轻而易举按在地上。


    少女眯着眼说道:“狗贼,怎么说我主人呢?”。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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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穿越,不是叱咤风云就是笑傲人生,轮到她姜留儿却变成了渡劫。 没落的家族,不着调的爹,书呆子姐姐还有不知道打哪蹦出来的腹黑小子……个个都是她的劫。 姜留不憷,用小胖手将劫拧成发家绳,一块过上幸福脱线的小日子。

一纸千金

重生造纸世家,贺显金做服务、推效应、卖概念,带领队伍做大做强。 凭实力成为陈家话事人的第二年。 为她梳妆的阿嬷说,“当家的,这胭脂打在颊骨,断人姻缘。” 贺显金面无表情:“打重点。” …… 昭德十八年奇闻之一: 垄断朝廷交子印刷业务的皇商陈家,当家人是个妾室带进来的异姓小姑娘。 ——— 激情发文,只有个模糊大纲,看官轻嘴。

民国恶女求生游戏苟分日常

写在最前面:主角道德感薄弱,面善心狠,极致的利己主义者,她非常会利用自身的条件和弱势,把一切不利因素变为有利因素。 请不要为女主立贞节牌坊,哪怕她真的是清末民初的人。刘金凤在逃荒路上听到自己要被卖了,心一狠勾搭了马夫钱有粮偷了老爷家当和马车跑了。 到了省城卖了马车躲了几天,她一个慌神一睁眼就换个地方。无论求生游戏是什么? 但她要活着,要活的越来越好。从此开始在各个求生游戏里面苟分日常,游戏结束回到现实里继续活。 这是一个民国小人物的成长史,刘金凤是一个传统、愚昧的清末民初的天然恶女,她最开始是普通的农家女,被爹娘卖了成为地主的妾。 本身就多疑心狠,在各种求生游戏里见到了太多不一样的世界,变得更多疑更心狠了……因为主角性格问题,不爱女不爱男,她只爱自己,很多时候想法和做事都比较极品,而且贪慕虚荣,贪图享受。 这本民国时间线有阶段性的cp,cp下场有的被女主间接害噶了,有的被女主噶了……末世时间线,就没有固定cp了。

恰春归

前世用尽一生为夫君铺路,却落得家破人亡、含恨而终。?这一世她誓要护住至亲,莳花弄草过好一生,不再做他人垫脚石......

当狗腿子怎么了,我身价过亿!

于芷穿书了,穿成了豪门校园文里反派千金的狗腿子。系统告诉她:夸她! 护她!气死白莲花!钱就到手!于是……裴念安骂人,于芷递水:“裴姐,润润喉再骂!”裴念安打架,于芷摇旗:“裴姐威武!打他左脸!”裴念安作妖,于芷善后:“我家大小姐只是有钱任性些罢了,作为她的狗腿子,她坏不坏我还能不知道?”白莲花流泪:“于芷,你为了钱连尊严都不要了吗?”于芷看了眼银行卡余额,笑容灿烂:“尊严留给你,我只喜欢钱!”*最初,裴晏辞觉得妹妹变坏,全是于芷这狗腿子教唆的。 后来发现:裴念安考试及格了。于芷:不学习怎么继承家产?裴念安不打架了。 于芷:打人不如打脸,裴姐我教你发朋友圈,酸死他们!眼看着于芷身边围绕的男人越来越多,裴晏辞终于坐不住了——于芷随口夸了句跑车好看,车库钥匙隔天就送到她桌上。 于芷提了句喜欢江景,大平层房本直接塞进她包里。后来于芷开玩笑说黄金保值,第二天面前就堆满金条……于芷看着这一切一脸茫然:“裴总,您这是什么意思?”裴晏辞:“看不出来吗?我在追你。”

这个师姐不讲道理

傻大姐勇闯修仙路

鉴芳年

永安侯府四小姐雷鸢刚及笄,就被京城第一悍妇凤名花盯上了,在此之前她已经逼死了三任儿媳,这一次想要聘雷鸢做她儿子敖鲲的第四任填房。 雷家人大为惶恐,极力想要推掉这门亲事。可凤名花不但求了姑母凤太后赐婚,还拿雷家军的生死相威胁……------------林晏:不好! 纯真善良的雷四小姐有难,赶快进宫请太后收回成命!---------------宋疾安:不妙! 腹黑心狠的雷鸢被逼婚了,赶快想办法弄死敖鲲!---------------雷鸢:你们都急什么? 我还没出手呢……PS:本文依旧无空间无异能,不重生不穿越,走清流正剧风……

边关小厨娘

现代餐饮领军人夏明月穿越到了不知名古代,逃荒路上与亲人走散,流落边关,还白得了一个便宜兵头丈夫? 不怕日子难,抄起锅铲赚银钱 浆水鱼鱼饸烙面,水盆扣肉溜鱼段…… 我靠美食闻名边关! 胃和心皆被夏明月拴得死死的便宜兵头(划掉,新晋厢指挥使)丈夫:娘子,为夫外可上阵杀敌,内可劈柴烧火挑水洗衣,你让我打狗绝不撵鸡,咱们这堂便拜了如何? 关键词:美食、轻松、日常、种田、温馨、甜宠、边关、乱世、厨娘、非遗 纯架空,食材不考虑真正引进时间,乱世物价偏高,勿考究 推荐作者完本种田文《穿成外室后我只想种田》、《农家后娘巧种田》、《农门相公是锦鲤》、《长姐她富甲一方》

星际破烂女王

穿越到星际时代的一颗垃圾星上面,季柚穷得都快要刨土吃了,可……这里土有毒不能吃……没办法,她只能放低身段去捡捡垃圾,卖卖破烂啥的…… 比如这么漂亮的草籽果然竟没人要,捡起来车个珠子,能挂网上卖。 可一挂上网,就有人打差评:“草籽果都拿来卖,想钱想疯了吧?” 数日后,这人就后悔的直捶墙:“跪求卖我一个颗草籽果,就一颗!一颗就好了。” 季柚高冷道:“不卖!” 再比如,这满大街的破石头,亮晶晶的,竟然没人要,捡起来,打磨成镯子,挂网上卖。 众人口出恶言:“破岩石都拿来卖,是没见过钱吧?” 数日后,众人痛哭流涕道:“是我有眼无珠,是我眼拙,这么漂亮好看的石头,跪求卖我一个吧。” 季柚摊手:“没了。”

如意事

《如意事》 许明意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到了十六岁身患怪病的那一年。 这时,她那老当益壮的祖父正值凯旋——“路上救下的这位年轻人长得颇好,带回家给孙女冲喜再合宜不过。” 于是,昏迷中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定南王世孙就这么被拐回了京城…… —————— 正版读者群:734187674(任意一本书粉丝值满2000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