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盔甲的林克,手里紧紧地握着骑士大剑的剑柄,眼神凌厉地盯着前方。

  他全身微微向前倾,就象一头蓄势待发的魔冥豹,虽然还只是站在那里,却已经让人感觉到他全身充满着爆炸性的力道。

  林克忽然动了!

  由于他整个由静到动的过程实在是太短,由于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以至于在其他人的眼睛里,林克留在原地的残影甚至都还来不及消失,同时存在着好几个林克的身影,闪电一般地射向他的目标。

  亮光耀眼,周围所有人忍不住地闭上了眼睛,再张开眼的时候,林克已经摆了个很酷的姿式,正在慢慢地把他的那把骑士大剑插进剑鞘。

  没有人看得清楚这一剑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好!”

  “厉害!”

  “砍得多整齐啊!”

  一阵掌声跟叫好声,在林克的周围骤然响了起来。

  在林克面前,几根刚从树上砍下来的大木头,就在刚才那一剑的功夫里面,被整齐地切成了不知道多少小块,正在缓缓地沿着不同的方向,以相同的速度躺下来,倒到地上的时候,正好分成了十几个柴堆。

  “好啊!”

  “真是个好小伙子!”

  “省了我们好多功夫啊!”

  旁边的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跟欢呼,也是全身盔甲的克米拉拖着他的骑士大剑跑了过来,看了一眼林克的战果,衷心地说道:“林克,你真的变得好厉害啊,我出十次剑劈好的柴火,还没有你一次的多呢!也没这么整齐!”

  “可是林克骑士来这里不是为了劈柴火的”,林克一下就跳了起来,捉住了克米拉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他,嘴里大声地嚎叫着:“林克骑士上战场是要为了歼杀马贼,是要来彰显帝国的荣耀,骑士的荣耀的!”

  “是啊!是啊!”旁边几位老大爷老大娘根本没有理会林克习惯性的抽疯,都走了上去挑拣属于自己的柴火木头,嘴里一样习惯性地安慰着他:“帮助帝国的老百姓们劈柴,也是非常荣耀的那!”

  “天啊!”林克周身力气被抽干了一样,呻吟着倒坐在地上:“这是一个什么世界啊!来这里都已经第十七天了,都已经第十七天了……”

  “是第十八天”,克米拉很同情地纠正了林克话语里的错误:“其实我觉得你在这里的日子过得也蛮不错的!”

  “你说什么?!”林克一下子跳了起来,手里乱摸着剑柄:“这是对一名真正的骑士的侮辱,决斗,我要跟你决斗!”

  克米拉吓得远远地跳了开去,这十几天来林克的情绪每天总有那么几个时候处于极度不稳定状态,看着现在他两眼通红的模样,克米拉还真怀疑他会拔出剑来砍了自己。

  自从一个月前,林克跟克米拉在大嗓门军官那里成功地报上了名,成为了这次剿匪联合行动特别部队里的正式一员之后,这两个一直憧憬着上战场的热血少年,就激动得足足有好几个晚上睡不着。

  虽然说这一次因为并不是正式行动,而且两国之间为了避免给大陆上其他国家靠成误会,还故意淡化了这一次剿匪的军事行动的意味,所以这一次参加那剿匪特别部队的少年们根本没有机会享受以往帝国出征军队加发双饷的待遇,只是象征性地给予了一点补贴,不过这个让不少人士兵们怨声载道的措施,对于那些见习骑士们的热情,倒是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打击,报名的行动还是比较热烈的,是以也不是报了名就可以进入到特别部队里面,还要经由所在的驻防军长官再一轮挑选。

  毕竟那些个见习骑士们,除开林克跟克米拉这两个异类,其他的都是富商的后代们,才不在乎那么一点狗屁军饷呢,他们要的是地位,是荣耀,而骑士这种特殊的贵族,要迅速提升阶位,只能由军功来取得,所以在这个太平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大陆上面,像现在这样的剿匪行动,对于这些见习骑士们来说,实在是不知道多少代人才能挤到一次的机会,他们当然也就是争先恐后地要挤进来。

  而且据那些长官们说,这次两个国家抽调的作为主力的那些新受训完的部队,作为这次剿匪的主力,足足有七八万人呢,而那群悍匪不过一千多人,以七八万人对付一千多人,这个时候不上去捡便宜还要什么时候去捡?!

  是以林克跟克米拉两个人,第一轮报名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属于被拿下来的材料了,怎么说其他那些见习骑士为了争夺这样的一个名额,那可是大把大把地撒银币了亚!

  幸好,远在科洛堡的那位第三边防军的副军团长维多亚大人,还没有忘记林克这个小家伙,在关键的时刻,还特地从遥远的科洛堡,飞马寄了一封信过来,这才让伟大的林克骑士,呃,当然顺带也捎上了克米拉,才有机会能够出现在特别行动部队的名单里面。

  所以林克跟克米拉一开头自然是非常高兴的啦,他们自己就住在军营,当然也就知道现在这样的一个机会有多么地难得,虽然林克骑士还是一如既往地认为这是因为自己的天才让长官大人不得不网开一面,但他对于自己的天才能够给自己跟在克米拉争取到据说现在黑市价已经卖到了一万银币以上才一个的名额,还是沾沾自喜了好一阵子。

  哪怕骑士团说这次剿匪要保密,所以连一匹最起码的战马都没有配给这些骑士们,林克也勉勉强强就接受了!

  林克骑士是要去驯服高阶魔兽当座骑的嘛,战马这么掉价的东西,要不要也无所谓了,林克一路上都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没有战马,林克骑士一样能让那些长官们知道什么是帝国骑士的勇敢,能让那些悍匪们知道什么是帝国骑士真正的战斗力!

  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等到他来到这个那群盗匪们出没的大山脉最近的小镇的时候,他就接到了特别行动部队的长官们交给他的生平第一个战斗任务!

  留守小镇,保护居民!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林克一下子就傻眼了!

  这次行动的目标明明就是进山剿匪嘛,现在联合大军已经开到了山脚下,正在寻找着当地小镇里熟悉地形的精壮男丁们带路,就要准备分头上山,一举歼灭了,还留守什么小镇啊!

  这个小镇是经常遭受那些盗匪们的骚扰是没错,但现在匪不是都要那剿掉了么?要是那群盗匪悍到七八万大军都剿不灭,那留下自己跟克米拉这两个见习骑士还有那么一小队二十几名士兵,还能顶个球用?!

  当时林克冲进管理他这一支部队的骑士长官的营帐的时候,简直就想拔出大剑来逼着长官让他能够跟着大部队上山,真正地去参加战斗了!

  可是骑士长官的一句话,就让林克只好垂头丧气地退了出来。

  骑士长官就问他一句:“你知不知道骑士守则的第一条是什么?!”

  身为一名骑士,在战时体制下面,必须无条件地遵从还具备指挥能力的骑士长官的任何命令,这不但是骑士守则之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帝国军法是最根本的一条法令。

  所以林克只好认命了,拿着他的大剑,羡慕地看着其他的见习骑士们开始跟着大军开拔,出发上山去参加真正的战斗。

  不过让林克很奇怪的是,在那些见习骑士们偶尔回头看向他的目光里,闪现出来的情绪好象不是同情,也不是可怜,而是充满了嫉妒跟羡慕。

  可怜的林克,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之所以特别行动部队的骑士长官们会接收他是因为维多亚大人的信,而之所以特别行动部队的骑士长官们会分派给他这样一个奇怪的任务,同样也是因为维多亚大人的信。

  虽然林克的大老爹要求维多亚大人有机会的时候要让林克去接受一下战场之上血与火的考验,不过可爱的维多亚大人怎么会让自己的老队长的独子有受到什么不测伤害的可能呢?!

  “随便弄个什么‘留守要塞,力抗马贼多少多少天’的功劳,我批一下也就差不多了,林克要是少了根头发,老子扒了你的皮!”维多亚大人写给他的老部下落日驻防站骑士长官的信里,就是这么说的,所以林克的任务,在战斗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

  而其他的那些见习骑士们,当然也会对林克这个美差羡慕得要死。

  现在的骑士当然已经都是作为炫耀帝国荣耀的摆设存在,在正常的军队作战当中,更多地也是作为具有威慑力的武力炫耀,不用象那些士兵那样参加那种拼死拼活的常规作战,但是怎么说也是要亲自上战场,一不小心可就是要挨刀子的。

  像林克,呃,还有那个一直跟着他的大个子克米拉这么舒服的任务,他们做梦都想要呢!

  维多亚大人亲自给林克安排的,当然是美差啦!

  可惜林克实在是消受不了!

  “天啊”,林克也觉得欺负克米拉这样的老实人实在没啥意思,颓然又坐倒在了地上:“十八天了,他们仗都要打完了吧,现在冲上山去也来不及了吧!”

  自从被命令困守在这个小镇之后,林克那一身过于旺盛的精力简直就是无从发泄,在把一头早已经被驯化了的魔灵犬当成来侵扰村子的魔兽一样追杀,而又险些误杀了一群村民们自己圈养的山猡兽之后,林克遭到了整个小镇居民的一致谴责,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找了几根镇上的那些男丁们离去前给村里搬来的大木头练剑法,却没想到就这么一劈成名,从此成为了镇上的劈柴专业户,每天都有许多的老太太老爷爷们来找他帮忙劈柴,而且总是能引来全镇几乎大部分人的围观跟叫好。

  “伟大的林克骑士,就连劈起柴来都那么地帅啊!”

  甚至到许多年之后,当地的居民们怀念起林克来的时候,都还是用这样的一句话来作为开头。

  不过现在林克并没有多少为自己劈柴劈得帅而感到骄傲的自觉。

  这样的训练方法跟其他的训练方法一样,都是刚开头的时候进步很显著,但慢慢地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效果了。

  就像林克在这些天来,为了怎么把大木头砍得更均匀整齐,怎么让他们倒下的时候都沿着同一个方向倒地,怎么样出剑能够更快,都下了不少功夫,现在在力道的控制上面感觉自己比以前也要更为准确了,但恐怕也就不能再有什么其他的进步了。

  当然,最让林克感到烦恼的还是以后!

  要知道,大陆的终极强者们,伟大的圣骑士们,都是有根据他们最具特色的功绩来评定出一个专门属于他们的称呼的。

  那伟大的林克骑士这一生最开始的一战居然是从劈柴开始的,难道以后伟大的林克骑士要叫“劈柴圣骑士”?还是“木头圣骑士”?

  天啊!

  林克一想起将来的遭遇,就悲愤欲绝。

  虽然这还都是很遥远而不确定的事情,但小小少年的脑袋里面,却还总就是充满了这些幻想的!

  克米拉同情跑回来,拍了拍林克的肩膀。

  虽然他也是一个渴望能够真正踏上战场冲杀的少年,然而他并不想林克那样脑袋里不断冒出那么多的新想法,所以他也就能够更快地接受眼前的一切。

  “唉,杀了我吧”林克每天的例行抽风又发展到了最高潮的时候,嘴里哀叫着:“杀了我吧,不活了,不活了!”

  “我说,小家伙,呃,不,林克骑士”,艾佛本大娘终于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柴火拢成了一堆,艰难地直起了身子,捶了捶发酸的腰,冲林克叫道:“今天也应该抽完了吧,抽完了就帮我把这堆柴火搬回家吧!”

  虽然说对于这两个骑士老爷们,这些大爷大娘们一开始还有点畏惧感,但这么多天相处下来,也都把他们当成了两个爱玩爱闹的半大孩子,在关心之余还带着那么几分对自家小孩的溺爱,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人陪林克一起疯,每天耍猴似地看他斩木头。

  “什么叫抽完了”,林克咕咕囔囔爬起身来,却还是很利索地跑了过去,夹起了艾佛本大娘的那堆,顺便另一只手连堆在旁边的另一位老大爷的柴火也夹了起来:“走吧走吧!”

  克米拉也连忙去帮其他的大爷大娘捧着柴火,两个人一起跟在大娘们的后边,走向了村子里。

  “十八天了,唉!”林克还是没抽完,忍不住又哀叹了一句。

  “别想了,才一千多人,都杀光了吧!”克米拉顺口劝了他一声。

  “两个小家伙真能干,晚上我煲了一大锅刺刺鸟的汤呢!呆会都过来一起喝汤吧!”艾佛本大娘看着林克跟克米拉有点垂头丧气的背影,慈祥地笑了。

  “是吗?是吗?!”林克跟克米拉一下子兴奋了起来,两个人互望了一眼,忽然都拔开腿,赛跑似地向村子里飞奔而去。

  “别想跟我抢!”

  “上次你喝得多呢!”

  两个少年推推搡搡的身影,消失在小镇的边上。

  夜幕开始升上来。

  是啊,都十八天了,也应该死心了!

  按照原来特别行动部队的计划,这次兵力这么悬殊的剿匪,真正发生战斗的时间也不会超过两天功夫吧!

  最困难的也就是要在这茫茫大山之中寻找到匪徒们的踪迹了,现在有了这个小镇里那些熟悉地形的居民们的帮助,这应该也就不是困难的事情了。

  这个背山而居的小镇上面,可是每一个人都是非常优秀的猎人呢!

  不管怎么说,战斗也波及不到这个小镇的啦!

  不过这其实也挺好的!

  打了个饱嗝的林克看了一眼夜色下宁静的小镇,一直向往战斗的他,也不由得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

  艾佛本大娘煲的汤可真鲜啊!

  简直……简直就是家的味道!

  相对于在落日山上的那几年多的生活,这里更象是他从小长大的科洛堡呢!

  热情的居民,慈详的大爷大娘们,还有经常能吃到的家常菜,林克简直都有点想家了!

  这样的地方,也还好不用打仗!

  林克晃了晃脑袋,反正林克骑士的这一生,肯定是要充满了传奇的,也不差这一回两回吧。

  “哦耶耶,美丽的小镇……天天劈柴的圣骑士……”

  随着自己的开解心情开始变得轻松起来的林克,不知不觉地在小镇宁静的夜色里开始学着他加尔文导师的腔调哼起了自己改编的歌来了,虽然他那种比嚎叫还难听的声音,简直就是破坏着这小镇和平安宁气氛的最大的凶手。

  这个时候不管是林克、克米拉,还是小镇上的任何居民,都不可能预想得到,一场真正将让他们体验到什么叫血腥与残酷的战斗,已经渐渐逼近了这个夜色下和平宁谧的小镇!

关于本章节

《林克》是血红精心创作的其他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林克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第17章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快速导航: 最新章节 | 全部章节 | 书籍详情 | 作者作品 | 同类推荐

如果您喜欢《林克》,请将本书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千书屋会第一时间更新林克最新章节, 同时也欢迎您将本书分享给更多喜欢其他小说的书友。

热门搜索: 林克、林克最新章节、林克第17章、 林克免费阅读、林克全文阅读、林克TXT下载、 林克在线听书、血红、血红作品、 其他小说、其他小说排行榜、其他小说推荐、 免费小说、在线阅读、小说阅读网

0

其他小说推荐

更多其他小说 »
其他小说推荐列表

引良宵

【一梦知生死,一世改命途。】程恬低嫁入寒门,却梦见她的郎君未来一路扶摇直上,成了金吾卫大将军,可他后来英雄救美,宠妾灭妻。 她不幸重病早逝,咽气前,他紧紧攥着她的手,眼红如血。梦醒,程恬思索着,要不,先试探一下? 若是良缘,她便好好珍惜;若是孽债,她亦能亲手斩断。·娘子程恬出身高门,王澈是个粗人,常怕委屈了她。 时日久了,二人之间的误会越来越深。她以为他清心寡欲,他以为她另有所爱,同床异梦,相敬如 “冰”。直到这一夜,娘子主动贴近……·一句话简介:先婚后爱,双强互补。 她试真心,除祸端,施恩情,纳忠仆,赚金银,添靠山,靠预知梦逆天改命。

穿成替身女配,女主鱼塘被我炸了

现代卷王苏煜欢好不容易攒够养老钱准备原地躺平,却在退休前一天因爆肝过度突发心梗,穿成某都市团宠文女主……的替身。 原主因与女主江语茜相似的样貌与气质,在她出国深造期间,被女主几个不甘寂寞的备胎舔狗看中,被迫签下契约,成为世人眼中靠脸上位的卑劣替身。 后又在几人的柔情攻势下迷失自我,作天作地,最后在女主回归前夕喜提净身出户,横死街头。 苏煜欢穿书后当即想要跑路,奈何违约金太高、背负巨债,家里还有个重病等救命的奶奶。 苏煜欢:“……”撸起袖子就是干,谁都不能阻拦我搞钱的步伐!短短几个月时间,她就成了……被奉为天降正义狗仔克星的水军头子;弹指间搅动商业风云的金融神秘大佬;打假老古董严打偷渡客的鉴宝达人;精通多项非遗技术的宝藏网红博主;……就在她于各行各业混得风生水起之际,几位拿她当替身的金主却在为了她的假期归属权打得头破血流,自爆金币。 “额外共进晚餐一次,加十万。” “假期游乐场一日游,加二十。” “熬夜通宵打榜一次,加二十。” “一起参加名流晚宴,加二十。” “期末加班补习一次,加二十” “……”苏煜欢:别爱姐,没结果,姐的男神只有财神爷!

宫斗?我无限读档,气哭皇帝

云皎可以无限回档她的人生。所以挑食又娇气的她,哪怕是不得圣宠的小答应,也能在后宫里过上顺心顺意的人生。 御膳房做的菜不爱吃?回档,刷出我最喜欢的粉蒸肉。发的布料颜色不衬我? 回档,这回终于分到了最喜欢的湖水绿。皇上翻我牌子?回档,不得宠日子也过得滋润。 ……新帝谢知行有个秘密。自登基后的第一届选秀,他的人生总是莫名其妙地回到过去——刚批完的奏折,清空了! 刚练完的武功,白练了!刚抬来侍寝的妃子,抬走了!……谢知行一直掌握不到回到过去的规律,只当是老天爷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直至在暴雨天里,他在咸福宫遇见了云答应。再后来,他发现自己把同样的奏折批了25次那天,只因为御膳房一直没给云答应做粉蒸肉。

穿到六零当团宠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天医凤九

又名《绝色妖娆:鬼医至尊》、《鬼医凤九》她,现代隐门门主,集各家所长的变态鬼才,精医毒,擅暗杀,世人眼中的变态妖物,一次意外身亡,却重生在一个被毁容的少女身上。 什么?容颜被毁,身份被取代?回归家族遥遥无期?身份可以不要,家族可以不回,但那害了前身之人,她若不整得他们鸡飞狗叫惨不忍睹如何对得起她妖物之名? 一朝风云骤起,群雄争霸!且看她如何一袭红衣走天下,剑挑群雄震苍穹! 名扬四海惊天地!

裙上之臣

《裙上之臣》 杜渐逢人便说自己已有妻室,一副贞洁烈夫的模样。 长缨对此嗤之以鼻,她满脑子只想着建功晋职,带领她的拥趸们跟随未来的某皇子走上人生颠峰,谁会有那份闲工夫觑觎他?

大红妆

沈彤活了两辈子,她觉得最好的时候就是现在了。她有心有力有记性,还有大把的好年华。 某人,你听到了吗?这盛世大妆,非我莫属!

我在仙侠世界被祖国征召了

穿越到了修仙世界的楚红歌,意外联系上了蓝星,却得知蓝星百年后将迎来外星人的入侵。 楚红歌成了全人类最后的希望,并肩负起努力学习修仙知识,推广全人类的负责。 最差的灵根、最低的资质、红歌表示压力山大。只能在苟命的同时,努力做个知识的搬运工。 作为她唯一亲人的侄子楚红星,却看不惯姑姑这咸鱼的行为,时不时要激励一番。 “姑姑,你看看人家小师叔,心法运行一遍就融会贯通了。” “姑姑,你看看人家小师叔,八岁筑基,二十金丹,五十元婴。” “姑姑,你看看人家小师叔,一剑只身勇闯魔窟,一剑破万法。” “姑姑,你看看人家小师叔……”说得多了,楚红歌也信了,于是听话去看小师叔了,然后……她就真的看上了小师叔!

掌家小农女

《掌家小农女》 莫名其妙穿越到古代? 且看陈小暖如何带着老实娘亲和可爱妹妹,家财万贯!

女配在修仙文里搞内卷

【传统修真+无cp】 凤挽穿到修仙文里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炮灰废物五岁幼崽身上。 还没出场就挂了…… 按照原文走向,所有靠近女主的女修都没有好下场! 重活一次的凤挽陷入了沉思,修真界强者为尊,为了保命,必须提高修为,早日飞升,远离女主。 于是…… 女主被恋爱脑男配们围着表白的时候,凤挽在修炼。 女主休息吃饭的时候,凤挽在修炼。 天元宗的弟子们都觉得凤挽疯了。 明明一个丹修天才小苗苗,却比剑修还刻苦,这也太卷了吧。 凤挽:好像卷过头了,女主都被卷哭了。

炮灰女的另类修仙

《炮灰女的另类修仙》 好吧,林夕知道自己被闺蜜炮灰掉了,但是谁来告诉她曜玄社区是个啥东东? 可以随心所欲建造自己的空间?可以穿梭时空?可以长生不死?你说啥?还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再重新来过? 一个黑黢黢的超大松花蛋圆润的滚过来对着她嚷:过了这村没这店,干吧爹! 快穿爽文,成长型女主,无cp。

丧尸不修仙

丧尸小萝莉的非主流称霸!一路火花带闪电,花样撩美男! 不过是随便钻了个缝儿,险些没晶核爆掉。不过是吃了个草,就被幼崽缠上。敌人倒下一茬又一茬,夜溪好忧伤,不过是串了个门儿… 某只:我只是找个人。 另一只:我只是回个家。 某BOSS:我只是抓个贼。 当该存在的与不该出现的,碰撞一起电火花,即便无法修仙,女王依然能非主流称霸。 已有完结坑:《半个丧尸来种田》、《寨主嫁到》,大家养肥期间可以去戳戳。 QQ书友群:511701499。

重生1983:从夺回家产开始

《重生1983:从夺回家产开始》 穿到1983年,陆家馨面对的开局是,原主考高失利被拐,后妈面甜心黑,亲爹纯利己主义者。 地狱开局的陆设计师决定:后妈做初一,她做十五!亲爹不做人,她教他做人! 大学还要继续上,听说八十年代的港大含金量不错,她挥挥衣袖,勇闯港圈金融圈。 大哥大,哔哔机,舞池里的凌凌漆! 太平山,浅水湾,维多利亚女大款!

催妆

好兄弟为解除婚约而苦恼, 端敬侯府小侯爷宴轻醉酒后为好兄弟两肋插刀,“不就是个女人吗?我娶!” 酒醒后他看着找上他的凌画—— 悔的肠子都青了! 凌画十三岁敲登闻鼓告御状,舍得一身剐,将当朝太子太傅一族拉下马,救活了整个凌氏,自此闻名京城。后来三年,她重整凌家,牢牢地将凌家攥在了手里,再无人能撼动。 宴轻每每提到都唏嘘,这个女人,幸好他不娶。 ——最后,他娶了! ------------------------ 宴轻:少年一捧清风艳,十里芝兰醉华庭 凌画:栖云山染海棠色,堪折一株画催妆

汴京诡案手札

【汴京探案+女扮男装+倒霉男主】林知夏为寻找失踪的兄长,顶替其身份入京,成为开封府推官。 她以 “林知行”一名,凭借过目不忘及聪明才智,破解一桩桩离奇命案。从熊耳山塌方塌出的七具无头案,到瓦舍里女姬与贵公子团灭,再到太后寿宴上太湖石内嵌的尸骸......江成觉得这个新来的推官有点奇怪, “他”居然怕下雨......一个从怀疑到守护,一个从伪装到坦诚,两人在生死边缘逐渐靠近。

药结同心

失业的中药师沈刘梅意外遇难醒来置身古代成了落魄罪官家小姐在这另一段人生里她能否实现自己的愿望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高枝难攀

墨伊是京城普通人家的五姑娘,平生所愿:嫁一蓝衣读书郞;住在向阳的小院儿;如果还能在金宝街再开间小铺子……那她就人生完美且别无它求了。 李倞是皇帝原配妻唯一存世的嫡子,平生所愿:屠尽一切与母后和兄姐之死有关的人;扶兄长的遗腹子上位;除此之外,别无它求! 这原本完全不搭嘎的二人,却因墨伊姐姐攀上门好亲,随手把备胎让给了她……命运的轨迹改变了……她的聪明细致,使他复仇之路走的通畅。 而他,给了她重重院落,旺铺间间,锦衣玉食。最后,对男女之情从不上心的摄政王,把普通的她宠成了小娇妻……非重生非穿越,没金手指没空间。 男主不洁,女主不美。没一见钟情,也没追妻火葬场的戏码。(本作者一摸后脑,嗯,有反骨……写给同好,不喜者自行避坑,不必烧纸。 )先婚后爱,家长里短。有阴谋有爽点,但更多的是平淡的相处、相助、相知、相恋。 本作者坑品极佳。另有《小虫》《重秀再世生缘》《国公夫人她人美心黑》三部好文待读者赏析……

带着仓库重生

一朝重生来到饥荒年代,还好有个偏心眼的老娘。身处东北大山里,手握金手指,还算不错。 只是这个跟在她身后,那个厚脸皮的男人,让她有些厌烦。 “思雨,咱俩啥时候扯证啊?”李思雨表示,谁要跟你扯证了?

最春风

罗锦言重生了,可惜早了十年!前世那个凶残皇帝还是明君,被她恨得咬牙切齿的当朝首辅竟然是个小毛贼,而那些贱人杂碎们还不知在哪里窝着。 罗锦言看着自己那二十四孝的亲爹,生女当生罗氏女,既然我回来了,那这一世很多人的命运都要改一改了。 PS:上架前每天保底一更,上架后每天保底两更,和氏璧打赏加更。

掌河山

在坟头住了十一载的少女段怡,突然成了王孙公子争相求娶的香饽饽……公子:愿意江山为聘! 段怡:江山很好,我要了。你?赠品不要。*崔子更冷眼旁观,决定张开虎嘴,等着某个想要扮猪吃虎的姑娘,送上门来。

娘娘她总是不上进

世人都说静安候府嫡四女真是好福气,进宫受宠,有子嗣有家世,那可真是风光无限啊! 事实上,沈初柳自个儿都不清楚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最初是这样的,旁的妃子弹琴跳舞,沈初柳表示老娘又不是卖艺的。 旁的妃子写诗画画,沈初柳表示老娘又不去考状元。人家嘲笑她不得宠,她微微一笑,老娘有家世啊。 皇帝那是真没办法,嫔妃不来讨好,他还不能不见!谁叫人家娘家真给力呢? 沈初柳那是真不在乎,那一家混账亲戚爱咋咋地,进宫就开始放飞自我。 一时放飞一时爽,一直放飞就一直爽。做人嘛,做要紧是自在,要是太憋屈了,就算是皇帝老儿也不好使!

禁欲佛子?那她怀里的嘤嘤怪是谁

新书《糟!作精后妈深陷父子争宠修罗场》已上架~作精小后妈*闷骚老古板*傲娇好大儿—————————【团宠,马甲,双洁,异能,女强】洛云嫣,金字塔尖洛家那唯一的姑娘。 可她4岁被拐,家人对她而言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存在罢了。对于时隔十五年回家认亲,她也只不过是当作完成任务。 当她真正回到家人身边,她才明白,见过阳光的人,又怎会愿意继续忍受黑暗? 更何况,住对面那男的完全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不搞到手她不甘心啊! ——————顾时霖,顾家掌权人,豪门圈里出了名不可亵渎的高岭之花、清冷佛子。 平日不近女色,手腕上常戴着一串佛珠,没事儿还爱上上香礼礼佛。可是除此之外,从来都不干跟佛子沾边的事情。 佛祖的慈悲为怀他也是一点都没学到,行事雷厉风行,手段狠厉。可就是这么个所谓的高岭之花,居然也会有被拉下神坛的一天,对方还是洛家丢失了15年,刚自己找上门来的大小姐? 外界皆说,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豪门怎么可能有真爱?洛云嫣可不知道这些,她看着自己被抓住的衣角有点头疼, “嫣嫣,今天揍谁?带我一个呗?我补刀贼快!”

和大佬闪婚后,他又撩又宠!

【娱乐圈+甜宠+双向暗恋+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豪门】溪南喜欢了程易十年。 大学毕业时她选择和他告白,但是惨遭拒绝。自此之后,一个远赴国外,一个闯荡娱乐圈。 五年之后,溪南成为了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女明星,程易则成为了程家最年轻的掌门人,媒体口中的商业天才。 一纸婚约,将两个人又重新联系起来。传闻易风集团的总裁程易行事雷厉风行,为人孤傲清贵,他的绯闻几乎为零,却又让无数人趋之若鹜。 但最新的报纸一出,京市所有名媛小姐都疯了。据报道说:程易已经隐婚,还曾在国外找过一位很有名的珠宝设计师,订下了一枚价值连城的钻戒。 某日,溪南正在家里看电视,忽然程易打电话过来让她去书房拿一份文件。 文件就放在书桌上,溪南一下便找到了。但同时她也发现了程易的秘密,她随手打开了正放在柜子里的小黑盒。 里面装的正是一枚钻戒,足足有七八克拉,说是鸽子蛋也不为过。溪南将钻戒戴在手上试了一下,尺寸完全合适。 一瞬间,心底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绽开,眼底浮动着一层不易察觉的惊讶和不知所措。 1.双向暗恋2.双处3.冷厉京圈大佬vs明艳女明星。

长门好细腰

城破那天,冯蕴被父亲当成战利品献给了敌军将领。人人都惋惜她即将为俘,堕入火坑。 她却将出城的小驴车遮得严严实实,不敢让人看出心中窃喜……年幼时,她行事古怪,语出惊人,曾因说中一场全军覆没的战争,差点被宗族当鬼邪烧死。 长成后,她姝色无双,许州八郡无出其右,却被夫家拒娶。生逢乱世,礼崩乐坏,一个女俘何去何从? “不求良人白头到老,但求此生横行霸道。”上辈子冯蕴总被别人渣,这辈子她要先下手为强,将那一个两个的,什么高岭之花、衣冠禽兽、斯文败类……全都渣回来。 ——别人眼里的冯蕴:脑子有问题的疯美人。冯蕴眼里的冯蕴:我什么都知道,我大概是这个世界的神吧? 他们眼里的冯蕴:她好特别好奇葩,我好喜欢!——【本文架空,请勿考据。 作者不避雷,不喜欢请直接X掉,勿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