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放亮,刘鸿渐苦笑着摇了摇头,伸出右手想活动下有些僵硬的身子。

  谁知床边竟趴伏着一女子,女子似乎睡着了,双手还握着刘鸿渐的胳膊,刘鸿渐伸胳膊的动作惊醒了女子。

  “夫君,你醒了!”女子满脸惊喜的想站起身,却因为在床边坐了一夜,血液不流畅,猛的起身导致头有些晕眩,不过她只是抬起右手揉了揉太阳穴,便把心思重新放到了刘鸿渐身上。

  “夫君,你感觉怎么样?饿不饿?”见刘鸿渐目光有些呆滞,还一直盯着她看,孙秀秀不禁有些慌神。

  只见这女子年不过双十,一身青色素衣,面容姣好,虽非风华绝代,却也生得清秀脱俗,尤其是惊喜之余的一抹红晕,更添得一番古朴的美。

  刘鸿渐仿若未闻只顾盯着孙秀秀看,直等到孙秀秀有些着急,以为他被雷劈傻了,才回过神来。

  “你是…秀秀?”刘鸿渐虽然继承了这个身体之前的记忆,但一时脑子还有点迷糊。

  “是啊,夫君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只是昨晚好像被雷劈了一下,现在脑子有点混乱,以前的事有很多都想不起来了!”刘鸿渐边说边撑起身子,想靠着窗口坐起来,孙秀秀见状赶忙搀起刘鸿渐的胳膊,并拿了枕头垫在刘鸿渐背后。

  “不会是失忆了吧,这可如何是好?我去喊爹爹来!”事不关己,关己则乱,孙秀秀小跑着向外面走去,边走还边喊着。

  刘鸿渐不由有些哭笑不得,如果他失忆了,怎会记得她叫秀秀?

  不一会儿,一个老头火急火燎的小跑进来,老头头戴一顶四角方巾,着粗布长衫,身材清瘦,走起路来却又显得十分硬朗,见刘鸿渐呆滞的坐于窗前,竟两眼抹泪哭了起来。

  “儿啊,你还记得爹吗?你可不能忘了爹啊,咱老刘家就你一根独苗,还等着你传宗接代呢!”老头颤颤悠悠的刚说完,旁边的孙秀秀就面露羞愧的退出了屋子。

  老头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也难怪,老秀才刘德龙四十岁时才有了刘鸿渐这么一个儿子,从小自是宠溺的不得了。

  他靠着秀才的名头在城中一家药铺做记账先生养家,家中虽没什么钱,却也没让刘鸿渐吃什么苦,只盼得刘鸿渐能好好读书将来考取个功名,光耀刘家先祖。

  可事与愿违,刘鸿渐从小便不学无术,还不如他老子,一直到他19岁,考了四次却连个秀才都未取得,每日里就是与些狐朋狗友四处晃荡,刘老秀才每逢祭祖时便长吁短叹:

  ‘唉!看来,指望这龟儿子光耀门楣是没希望了,真是有愧先祖云云……’,

  后来不得已又卖祖宅又托旧给刘鸿渐取了个媳妇,想着刘鸿渐赶紧给他生个孙子,趁着他还有些气力,也好教养,以慰先人。

  谁知道砸锅卖铁媳妇娶回家都一年了,也没见儿媳妇肚子有动静,昨晚刘老秀才实在按捺不住,便厚着脸面问了自己的儿媳妇。

  孙秀秀有些愧疚的对老秀才说,刘鸿渐似乎对她完全不感兴趣,自打成婚,二人从未圆房,老秀才顿时就急眼了,跑去责问刘鸿渐,谁知怎么问刘鸿渐都闭口不言语。

  没办法老头又跑去街东头天天与刘鸿渐厮混的张永康家质问,张永康是个急性子,耐不得老秀才‘不厌其烦’的唠叨,随口吼出了刘鸿渐看不上他的儿媳,在绣春苑有个相好,老秀才呆傻了片刻,顿觉肝肠寸断。

  年已六十的刘老汉一路小跑着回了家,并且大气都没喘,怒发冲冠的抄起棍子就揍起了刘鸿渐,刘鸿渐从小虽没少做坏事,但老秀才从来没动手打过他,这次实在是气的头上冒烟,棍子差点没打折了。

  刘鸿渐也不傻,挨了几下就往外跑,谁知刚跑出门没多久,一记惊雷就把他撂倒在地,于是就有了刚开始的情节。

  “爹?”前世为孤儿,受尽白眼从未享受过亲情的刘鸿渐,见一个老人心疼的摸摸这里,捏捏那里,哭的老泪纵横,他情不自禁的喊了一声,语气有些生涩,毕竟现代谁这么叫。

  “哎!儿啊,为父以后再也不打你了,为父也是气坏了,以后你跟秀秀好生过日子,别再与那些青皮胡混了行吗?”刘老秀才见儿子还认得他,不由喜出望外,全然忘记了之前想好的如何教训这不孝子。

  “爹,儿记得了,昨日一记惊雷打醒了我,儿以后再不像之前那般了,儿定会努力让您老过上好日子!”

  刘鸿渐也是无语,在他的记忆里,前任竟然放着那么清秀可人的媳妇不管,竟然跑去花银子逛妓院,而且相好还是个比他大了不少的……这是什么癖好!简直是岂有此理!

  老秀才听自己儿子说出如此暖心的话语,激动的不行,要知道以前的刘鸿渐是打死不会说出这种话的,心里默念着祖宗积德,那个雷劈的好,劈的好啊!

  这两日下雨,刘鸿渐除了在屋子里四处走动走动,便是与自己的漂亮媳妇孙秀秀联络感情。

  虽然按记忆里二人已算老夫老妻,但前世作为一个菜鸟,而且是个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菜鸟,完全没有恋爱经验的他,竟不知如何下手,后来想想还是来日方长吧。

  为了增进感情,晚上刘鸿渐主动起了话头与身边的孙秀秀聊天,这在以前也是从未有过的事,孙秀秀心里自然也十分欣喜,看来那一记惊雷,真的让她的夫君有些不一样了。

  屋外的雨一直下个不停,直到两日后方才放晴,谁知雨刚停,城内就乱了起来,不时有阵阵炮火声传来。

  便宜老爹刘秀才这两日也是长吁短叹,经询问才得知城外的匪军已围城数日,二十万匪军如今已是把北京城围了个水泄不通,边说边叹息天不佑我大明,老汉无能,有愧祖上为国尽忠的刘家祖宗。

  “爹,现在是什么年月?”梦里那奇怪的老头虽说是让他去明朝,却不曾告诉他具体时间。

  “今日是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七日。”老秀才怔了一下才想得自己儿子被雷劈,也许真的是将某些事忘记了吧。

  “我次奥!法克!死老头坑我……”听到老爹的答复刘鸿渐当时就火了。

  他虽是医学专业,在图书馆勤工俭学期间,却极爱读历史,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崇祯老儿应该是三月十九日拂晓于景山自缢的,如今若是三月十七的话,岂不是再有两日李自成的农民大军就将攻破北京城?

  “卧槽?法科?我儿在说些什么胡话?谁坑你?”老秀才以为儿子又犯了癔症,他一直以为儿子的脑袋被雷劈坏了。

  “爹,情势危急呀!城中防守如何?如果匪军破了城,我们当尽快收拾收拾细软,准备跑路呀!”刘鸿渐急急的道。

  虽然刘鸿渐心里已有想法,城破之前必能安全带着便宜老爹和漂亮媳妇儿逃出城,以他的本事,哦,是他手中的武器的本事,打出一条生路的信心还是有的。

  在这紧要关头,他哪里顾得上梦里那怪老头的嘱托,狗日的把他骗到这兵荒马乱的地方,还一来就被雷劈,绝对的没安好心,刘鸿渐恨恨的想。

  “慌什么!如今守北京城的乃是皇上的心腹提督太监王承恩公公,北京城固若金汤,晾他匪军即便人多势众,也攻不破我大明。

  哼!还有,咱老刘家世受皇恩,就算城破了,老夫也绝不会弃城逃走,老夫当与大明共存亡!”老秀才一改前日里在儿子面前哭的稀里哗啦的样子,此时的他虽已是暮年,却大义凛然、字字铿锵,说的极为认真。

  刘鸿渐有些头痛,但老爹说的都是实话,老刘家曾经官至兵部右侍郎,也算是显赫一时。

  奈何后人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此时仅仅剩下这套祖宅,为了给他娶媳妇还被老爹贱卖给药铺老板王二麻子,只留得一处偏房还是租的……

  “儿啊,如若苍天真的亡我大明,你只管带着你媳妇出城,为父老了,跟着你们也是拖累……”老秀才又叹了口气,大明逢此国难,他早就下定决心,但他不能也没有权力让儿子也为大明殉命,更何况,老刘家不能断后,不然谁去为他复仇?

  “爹爹,儿媳虽愚笨,也不愿弃城而逃,我祖父、父亲都为国捐躯,作为孙家遗子,秀秀也愿与大明共存亡!”秀秀不知何时站在门口,右手搭在门边,清脆的嗓音里,却有着不容置疑的执拗。

  孙秀秀的爷爷孙承宗,更是曾官至兵部尚书、督师蓟辽,老刘家只是祖上曾任过侍郎,而孙承宗却是几年前还在为大明奋战不已。

  崇祯十一年,为了守高阳,赋闲在家的孙承宗率全城军民守城,城破后,孙承宗及其五个儿子、六个孙子,十个侄孙全部为国殉难,可谓满门忠烈。

  “罢了罢了,这不城还没破呢,兴许还有办法。”老婆满门忠烈,自是不愿辱了自家门楣,若不是孙承宗念孙秀秀幼小又是女儿身,也许早在几年前孙秀秀也与家人一起命丧高阳城。

  而自己的老爹,更是被儒家的忠君爱国思想浸染了一辈子,说是说不通了,刘鸿渐只好死了跑路的念头,但坐以待毙就不是他的性格。

  “我儿有破敌良策?”虽对自己的纨绔儿子不抱什么念想,但北京城已风雨飘摇,只要有一丝希望,他都不愿错过,哪怕是让他赴死。

  “破敌不敢说,让匪军暂缓攻城还是有办法的,嗯,不过就是有点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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