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有何长处意欲入我卓氏为仆?”

  直到很久以后,卓姬都清晰地记得自己站在渭水边上问出的这句话。

  云琅轻轻地撩拨着有些浑浊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长处可令我云琅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两好银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问我下等事一次!”

  “难道说君为主上分忧还要挑拣一番不成?”

  云琅大笑道:“君王讲平衡,则万事皆可调理。将相讲平衡,则百变不失身,士人论平衡,则处事得先机,农人行平衡,则稼穑兴旺。

  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这世间的大道理,女公子缘何不知?”

  卓姬强压怒火问道:“既然如此,多少代价可问君中等问题?”

  “一斤黄金!且三月一问!”

  “若上等问题不知君作价几何?”卓姬的声音不由自主的变得尖利起来。

  云琅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水渍道:“你可能问不起!”

  卓姬浑身颤抖,转身就走,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要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

  卓姬豁然转身,双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着面纱也似乎能将云琅点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凿凿,卓姬决计不会容忍云琅如此羞辱于她。

  随着卓姬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丫鬟就在地上丢了一锭雪白的银子,银光灿烂,一看就是好银。

  云琅并不计较卓姬的态度,俯身捡拾起银锭,拿在手上仔细观瞧,确认这锭银子没有任何问题,就对冷笑着的卓姬道:“你可以问一个下等问题了。”

  卓姬指着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长几何!”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确定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

  卓姬怒道:“现在就想知道!”

  云琅将银锭在手上抛一抛满意的笑道:“也好,银子是你的,怎么花是是你的事情。

  听好了,渭水源于陇西郡首阳县乌鼠山,经上邽县而入内史地,过咸阳、长安、骊邑、下邽等地,最终于桃林塞汇入大河。

  此河全长共计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骊邑决口,出动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余,损耗钱粮七十六万钱,方堵住缺口。

  景帝六年,陇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决口于骊邑……出动……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视下,云琅匆匆的来到刚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会脚下的石头,重新跑过来道:“骊邑仓官韩大钟率领河工一千三百余,民夫一万三千人,耗钱五百万……”

  卓姬眼中尽是迷茫之色,她不信云琅可以博览群书到了这种地步。

  听他言之凿凿又不似胡说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想起云朗刚才诡异的动作,就来到河边云琅刚才去的地方。

  低头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

  水边赫然倒着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云琅见卓姬脸色铁青,呐呐的道:“我劝过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从今,你就是我卓氏长安铁坊的客卿,月俸五两好银,属平叟先生麾下。”

  云琅笑道:“其实你还可以问我骊山之高的,我在骊山脚下还发现了一座……”

  话没说完,卓姬就走的不见踪影。

  平叟安静的坐在纱帐里看书,见卓姬气冲冲的回来了,就放下一片简牍笑道:“我且问你,你问渭水之长,可是早先准备好的?”

  卓姬摇头道:“一时起意。”

  “那座写满答案的石碑可是云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摇头道:“绝无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为什么会生气?”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负重宝,还有大气运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后定当事半功倍。老夫对这个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着出去找云琅,卓姬坐在纱帐里冰冷的脸上也逐渐浮出笑意。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最后不由自主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头顶乌云笼罩,一颗星星都看不见,大河呜咽倒映着火光,颇有半河残血半河黑的意境。

  云琅不断地打饱嗝,傍晚的时候吃的太快,以至于胃口还来不及发出已经吃饱的讯号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发现云琅不停地打嗝,现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冲着云琅挤挤眼睛笑道:“老夫这里有止嗝良药。”

  云琅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一眼,又拿过来闻闻,最后掰了一小块放嘴里才确定,平叟手里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确定这东西是茶之前,云琅对汉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这个曼陀罗都能泡水喝的时代里,天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不东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这种古怪的老头子,有什么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随便吃他给的东西,风险很大。

  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祗,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

  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

  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

  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

  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

  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

  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

  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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