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表面上看似粗鄙,内地里心思却极为慎密。在决定跟郑子明合伙开槯场的同时,已经将此举背后所带来的利弊,反复衡量了个通透。

  他的族叔孙方谏军虽然也算是一方节镇,可无论跟郭允明等人所代表的朝中新晋势力相比,还是跟史弘肇、郭威、杨邠等任何一个顾命大臣的势力相比,都显得弱不禁风。被人随便拍一巴掌下来,就有可能粉身碎骨。

  所以,鉴于自身情况,眼下对孙方谏,对义武军内的一众大小头目而言,最好的选择,还是两头讨好,两头都不得罪。否则,冒冒失失卷入两派之争,恐怕没等看见争斗结果,自己就已经灰飞烟灭。

  此外,对于郑子明本人,孙山也颇为看好。春天的时候少年人还只是个吃刀头饭的镖师,到了秋天,就已经成为了联庄会的会首。将李有德苦心经营了多年的基业,轻而易举地就收入了囊中。如今到了冬天,当初的小镖师已经成三州巡检,五品高官,并且其身背后还站着一个当朝枢密做靠山。倘若给他三年五载的时间,天!照这个速度……

  “东翁,东翁,信已经写好了。还请您稍稍过目!”耳畔猛然传来师爷的声音,将孙山的思绪,从某个不知名的所在快速拉回。

  接过已经被吹干的信纸,他低头迅速检视。很快,就把内容尽数阅读完毕。先笑呵呵地夸赞了师爷几句,以示鼓励,然后,用手指点了点信末的空白处,低声吩咐道:“不错,非常不错!但这里,最好再加上一句。晚辈观那郑子明其人,绝非池中之物。我义武军既然耐于郭家雀之颜面,不能辣手除之,不如趁其羽翼未丰,深结厚纳。纵使其日后大器未成,我义武军所失,不过是些许钱粮细软。若其日后一飞冲霄,则我义武军上下二十年之内,又高枕无忧矣!”

  “是!”师爷听得两眼发直,木讷地答应着,抓起毛笔,将孙山的口授内容写在了信末。待落下了最后一个字,又犹豫着抬起头,低声提醒,“东,东翁,这么说,是不是,是不是有些太,太看重那姓郑的了。他,他现在虽然有些成就,毕竟,毕竟还是借郭家雀儿的势。即便换了其他年轻人……”

  “你以为那郭家雀的势,是随便一个人就肯借予的么?”孙山微微冷笑,快速出言打断。“要打铁就得自身够硬,是烂泥绝对扶不上墙。师爷,你再仔细想想他这一年来的作为,看看他身边所结交的人,还有他手下所倚重的人,就明白我今日的话没错了!”

  说罢,也不理睬师爷的满脸困惑。又笑了笑,径直将目光投向了窗外。

  窗外,夜色已深,星光格外璀璨。

  璀璨的星光下,郑子明、陶大春、郭信和潘美四个,带领着一小队亲兵,策马匆匆向西而行。

  最近接连发生的两场战斗,虽然规模都不算大,程度也都不算激烈。却如同两块磨刀石,将大家伙儿都磨得锋芒毕现。特别是潘美,短短一个月内,从外观形象到内在气质,都有了脱胎换骨般的飞跃,乍一眼看上去,与先前简直偌判两人。

  可无论形象和气质怎么改变,“潘小妹”的绰号,却已经彻底叫开了。非但陶大春和陶三春兄妹,在没有外人的场合下,绝不肯改口。就连跟他原本不太熟悉的郭信、李顺等人,也把绰号当成了他的真名,叫得无比脆生。有几次潘美甚至被叫得恼羞成怒,将二人约到演武场上,大打出手。然而第二天双方见了面儿,郭信和李顺两个顶着两只乌青乌青的眼眶,依旧喊其绰号如故。令潘美气得直咬牙,却拿二人半点办法也没有。

  唯独没叫过他绰号的,只有郑子明一个。也不知为何,他从第一眼见到潘美,就对此人欣赏有加。从不为潘美年纪比自己还小,就看低了此人。也从不为潘美曾经对陶三春心怀爱慕,就将其列入登徒子之列。

  相反,如今寨子里无论大事小情,郑子明最喜欢跟其商量的那个人,就是潘美。哪怕有好几次潘美所提的建议,都明显臭不可闻,他也只是笑笑了之。下一次,还会把此人请到自己身边来,像卧龙凤雏般躬身求教。

  人,都是需要尊重的。特别是潘美这样从小心高气傲,却又从未曾找到过机会证明自己与众不同的家伙,对别人看向自己的目光,尤为敏感。当发现郑子明是真心地拿自己当个少年英杰,而不是玩什么“千金市马骨”的伎俩之后,潘美终于收起了最初的“搅局”心态,开始认认真真地替对方谋划了起来。虽然偶尔因为陶三春的选择,心中依旧感觉怅然若失,但公私之间,却始终做到了泾渭分明!

  数日前在通往李家寨的无名山谷中,全歼“郭家军”的战斗,大部分便是出自潘美的谋划。随后将前来趁火打劫的某支庄丁一网捞尽,大部分也是出自潘美手笔。这两场战斗的结果,都堪称完美。非但将巡检衙门自身的损失,降到了前所未有的低。给外界带来的震撼,也远远超过了前面若干场战斗的总和。

  如今的巡检衙门,在外人眼里,绝对成了一个神秘且可怕的庞然大物。任何胆敢招惹这个庞然大物的势力,最后下场都是尸骨无存。可以说,眼下的定州地面上,郑巡检的威名,已经令人闻之色变。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在不断地上升,早晚必能止小儿夜啼。

  “潘小妹儿,你说,开槯场真的能日进斗金么?”走夜路最是无聊,既没有什么风景可看,又被倦意侵袭得头脑昏沉。所以很快,就有些人开始寻找没话找话。

  “郭指挥,莫非最近又觉得筋骨酸涩了,需要潘某帮忙松上一松?”潘美立刻就被撩拨得心头火起,瞪圆了眼睛大声回应。“若是如此,明日一早,小校场上潘某恭候。”

  “去,郭指挥,去,弟兄们打好了酒水等着你凯旋而归!”几个亲兵唯恐天下不乱,扯开嗓子,在旁边大声撺掇。

  “军中不以私斗为勇!”然而郭信吃过一次打,却已经学了乖。知道潘美年纪虽然小,拳脚功夫却远在自己之上。除非真正将其当成仇敌以性命相搏,否则,自己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所以干脆将脖子一缩,大言不惭地谈起了军律来!

  “嗤!”潘美见其不敢接招,立即扬起鼻孔,朝着天空长长地喷出一道白雾。

  “我只是,只是觉得,你的主意有些过于一厢情愿了。”郭信被潘美鼻孔里发出的声音,弄得好生难堪。偏偏又不能真的跟对方去拼命,喘了几口粗气,绕着弯子打击道:“过往货物价值百万,百中取五,亦是五万。有五万贯铜钱,都够把定县官库给堆满两次了。你说这么好的发财办法,多年以来怎么就没人能想得到呢?即便是别人没想到,见到了咱们这边开槯场能赚钱,人家岂不会照葫芦画瓢?届时定、雄、莫、霸各州,到处都是槯场。谁还疯了,非得要从你这里走!”

  “嗤!”回答他的,依旧是一声冷哼外加一道白雾。潘美的头高高地抬起,就像一只开了屏的孔雀般骄傲。

  在距离县城十五里滱水旁开一座槯场,最早便出自他的提议。在他看来,对付定县令孙山这种货色,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睁开眼就能看得见的利益,将其牢牢地跟巡检司衙门捆在一起。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宁子明对这个提议,重视程度竟无以复加。居然以最快的速度,将其补充完善;以最快速度,制定出了所有具体细节。并且在原来的基础上,将其规模和预期收益目标,都足足放大了五倍。

  所以,潘美才不在乎郭信和质疑与诋毁。有郑子明这样的智勇双全的上司理解自己的谋划,并全力支持自己将谋划付诸实施,已经足够了。不用跟某些蠢笨如牛的家伙计较言语上的短长,更没心情去教某些蠢笨的家伙学本事。

  “你,你除了用鼻孔喷烟儿,还会不会点儿别的?”连番数次被人蔑视,郭信有些下不了台。提起马缰绳朝潘美的肩膀撩了一下,继续愤怒地质问,“潘小妹,大人可是一直拿你当手足兄弟相待!你要是给出错了主意,过后大人即便不予追究,我看你还有什么脸面,往弟兄们面前站!”

  “潘某有没有脸,半年之内自然见分晓。倒是你,郭指挥,大人也拿你当自家兄弟一般,而你……”潘美这次没有继续冷笑,转过脸,反唇相讥。谁料话刚刚说了一半儿,胯下战马忽然高高地扬起了前蹄,“噫嘘嘘——”,将他的后半句话,瞬间吞没在嘶鸣声中。

  “吁——!吁——!”潘美再也顾不上跟郭信斗嘴,双腿紧紧夹住战马的肚子,腾出一只右手在战马脖颈上轻轻安抚,“勿慌,勿慌,有主人我在呢?什么事情咱们俩一起扛着!”

  “摆开队形,警戒!”郭信也顾不上继续撩拨潘美。手按刀柄,在马背上快速转身,“双龙阵,将大人护在中间。若是有情况,就直接掩护大人冲过去!”

  “是!”众亲兵低声答应,迅速调整坐骑,沿着官道列成两纵。一左一右,将郑子明牢牢地夹在了两支队伍中央。

  寒冷的旷野里,没有任何敌军出现。头顶上的星星大得如拳头,冰冷的星光照下来,与地面上积雪的反光一道,将方圆二十余步范围内,照得任何物品都清晰可辨。

  这种环境下,偷袭很难起到效果。而正面厮杀,除非对手数量超过这边十倍,否则以郑子明、陶大春、郭信和潘美等人的本领,最后谁吃掉谁真的很难说。迅速用目光将周围检视了一番,大伙提到嗓子眼的心脏,又缓缓开始下落。眼角的余光,则多少分出一些来给了正在安抚坐骑的潘美,带着几丝幸灾乐祸。

  很显然,潘美这次的过于骄傲,连他胯下的战马都忍受不了了。所以才在他跟郭信斗嘴的时候,断然“倒戈”。正当大伙的神经渐渐放松之际,二十步外某棵树后,忽然传来低低的一声,“嘣”,紧跟着,一道寒光闪烁,直扑刚才发号施令的郭信面门。

  “啊——!”众亲兵想要出手相救,却已经来不及。张大了嘴巴,齐齐闭上了眼睛。“当啷!”又是一声脆响,将他们的心脏从绝望中捞回,猛然睁开双目,大伙惊喜地看见,一面秀气的包银圆盾恰恰护住了郭信的脑袋,有一只狼牙箭钉在盾面上,尾羽不停地颤动。

  “路左三十步树林,左偏半丈远,齐射!”郑子明的声音忽然响起,不带丝毫犹豫。

  凭借艰苦训练出来的本能,众人迅速收回目光,从腰间抽出骑弓,朝着命令所示方向发起反击。

  仓促之间,哪里提得起什么准头?然而毕竟有二十几张弓,羽箭制作得又极为精良,只是两轮齐射,就将偷袭者的身影从树林中给逼了出来,骑着三匹战马,落荒而逃!

  “围上去,一个都别放走!”郑子明又是一声令下,策马追向了偷袭者。众亲兵唯恐自家主将有闪失,也纷纷策马跟上,一边悄悄护住郑子明的两侧,一边将队形像大雁般展开,朝着偷袭者左右包抄。

  “多谢了!”郭信从自己脸上抓起那面救了命的银盾,轻轻丢还给潘美,顶着两道被砸出来的鼻血大声致谢。

  这种像大姑娘嫁妆般精致的护具,除了潘美之外,谁都不会用,也用不起。所以无须费神去猜,他都知道该感谢谁。

  “不必客气!”潘美接住小盾,满脸骄傲地摇头。“现在去追,咱们也帮不上忙。不如一道把林子搜上一搜。那三个人连谁是主将都没分清楚,未必是存心奔着大人来的。他们刚才跑得又很惶急,树林里也许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听你的!”郭信抬手擦了把鼻血,瓮声瓮气地回应。

  先前来的那支冷箭力道甚足,虽然被盾牌及时挡了一下,余力依旧推着盾面儿,砸得他眼前金星乱冒。所以他现在根本没有办法控制坐骑,还不如听从潘美的建议,去搜搜偷袭者在树林里有没有什么遗落之物,再顺藤摸瓜弄清楚他们的身份。

  二人一个负责持刀警戒,一个打起火把仔细搜索。没花多长时间,果然有了发现。只见半尺厚的积雪中,大大小小丢了四个麻布包。每一个里边,都塞满了衣服、鞋袜、被褥、枕头、茶壶、木碗等日用之物,其中一个,里边居然还倒出了一口铁锅。锅沿边缘,殷红色的血迹触目惊心。

  “坏了,是契丹人!大人他们危险!”郭信的脸色,在看到衣服鞋袜等物时,就开始发青。待看到连铁锅也被装进了麻袋,立刻跳起来,纵身直奔战马,“快,咱们快追上去,把大人追回来。是契丹兵,契丹兵偷偷南下了!”

  “你怎么知道是契丹兵?如果是契丹兵,刚才为何只有一个人放箭?”潘美虽然足智多谋,见识却远不如郭信丰富,愣了愣,一边在后边跟着猛跑,一边大声追问。

  “这是契丹正军精锐的标准建制,一名正兵,一名辅兵,一名打草谷!”郭信三步两步冲到自己的战马旁,飞身而上,强忍着阵阵晕眩大声补充。

  “打草谷,什么叫打草谷?”潘美也飞身跳上坐骑,与他并辔疾驰,声音被夜风吹得忽高忽低。

  “正兵负责杀人,辅兵负责给正兵背盔甲,抬云梯,照看战马,从死尸上割脑袋记功!”郭信的声音,因为过度紧张已经变了调,不管潘美问的重点是什么,一股脑地介绍。“至于打草谷,是契丹那边专有的兵种,负责到民间抢掠,募集一切可能用的物资。”

  “那就是专门抢劫了!为何叫打草谷这么怪异的名字?!”潘美听得似懂非懂,瞪圆了略显单纯的眼睛继续刨根究底。

  “因为,因为在契丹人眼里,咱们,咱们就是草谷!”郭信牙关紧咬,从喉咙里发出一连串愤怒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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