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冷静!?

  我不要求你羞赧地低下头,不要求你转身娇羞地跑开,只求你脸红一下好不好?叶欢在心中呻吟,这种状况下,尼古拉小姐越冷静,他越尴尬啊!

  二选一!

  你爱上谁了?

  阿道夫这人渣,还是尼古拉小姐?

  在这女人近乎于残忍的冷静之中,叶欢真的想去做一个基佬算了,起码,这时候他还有资格大声说爱上了阿道夫,请你尼古拉小姐给我一些二人世界的空间,然后不至于那么尴尬……可事实却是,叶欢此时居然是自己最痛恨的纯爷们!

  ……

  叶欢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场微服私访居然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在尼古拉小姐遇险的时候,他激发了情之法则,证明自己居然爱上了这个其实并不算是很了解的女人!

  自己……真的爱上尼古拉小姐了么?

  叶欢难以置信,因为他实在是想不出来,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女人动心的,不过身为心理医生他同样很明白,爱情这玩意儿,绝大多数的时候是不需要理由的,也是找不到理由的。

  嗯,这就像是前世有些小女生,总是喜欢问男友‘你为什么爱上我’之类的问题,可事实却是,她的男友也说不出来为什么,但在这小女生伤心的时候,他会陪着一起辛酸,在这小女生开心的时候,他也会一起开怀大笑,而在这小女生感冒的时候,他也会冒着大雨在夜里跑出去买药……

  需要理由么!?

  如果爱上一个人还需要找出一个必须的理由的话,那纯粹是他妈的爱情多动症!

  万幸,尼古拉小姐是个足够冷静的女人,很快就让叶欢化解了尴尬。

  “这个问题,以后再讨论吧,叶欢,赶紧走,情之法则虽然能增强你的实力,但你这一刀,只是占了路歌神轻敌的便宜,真打起来,你和阿道夫加在一起也不是他的对手!”尼古拉小姐重声说道。

  叶欢也知道现在不是风花雪月,煮杯咖啡聊一聊感情问题的时候,迅速判断一下形式,往沙丘外面跑是不可能的了,路歌神出手那一瞬间,血色兄弟会的士兵已经将叶欢当作敌人,封锁了那里的出路。

  那就……

  豁出去了!

  叶欢一手抓住尼古拉小姐,一手倒提双刀,招呼阿道夫带上查理克,转身跑进了白莲花军旗下的营地。

  感谢诸天神佛,路歌神并没有阻拦他们!

  准确说,这拼组起来的神灵,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了,他立刻明白,一刀被叶欢砍断一只手,这不等于叶欢比他更强的意思,而是他轻敌了——路歌神认为这里是第四时间轴,这里的叶欢弱得不值一提,所以根本就没防备叶欢会突然爆发出如此犀利的一刀!

  明白了这一点,路歌神冷笑一声,抓起地上的断手就给接了回去,然后他就要追击叶欢……以他的速度,这时候再抓叶欢也来得及,可是,就在一动脚步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阿道夫,还有阿道夫身上的双枪!

  “阿道夫?T18?他们两个也结合了吗?”

  路歌神再次迷茫了,他问自己,“还追不追?叶欢未来固然厉害,可这个T18在手的阿道夫更加是……该死,现在第四时间轴是哪一年,哪一月?此时的阿道夫,究竟有没有将T18进化为单兵核武!?”

  这样想着,他脑子里出现了一幅画面:

  那是不知哪个时间轴,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片黄沙之上,战神马尔斯泰路扬起了他的龙雀斧,可还没等出手,轰……蘑菇云出现,那豁牙的,吊儿郎当的,叼着夏洛克香烟的猥琐小男人在云雾中走了出来,在战神的尸体旁边解开裤腰带,洒了泼尿,还抖了抖老二……

  连续两次迟疑,路歌神终于失去了追击叶欢的机会!

  不过他看起来并不遗憾,甚至,还有一点点‘我没去冒险才是明智’的庆幸,然后,他仰天狂呼一声,大踏步地杀进了沙丘之中的营地。

  “彼得,被欧阳风夺走的圣物在哪?”路歌神大呼道,在他的血手之下,所过之处白莲花马贼好像秋霜过后的树叶一样,一片片地从战马上落了下来,顷刻间就已经死掉了两三百人,整个营地入口都已经被他杀成了一片血色的空地。

  大批的土匪和血色战士冲了进来,见人就砍,见东西就烧,红袍彼得就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大呼道:“万能的路歌神,这片营地被欧阳风夺走之前,我将圣物伪装成了地下密室……就在不远处的红色塔楼下面!欧阳风再强,也不可能在几天内就破解了进入密室的密码,快杀入地下,杀进去就能将圣物夺回来了!”

  “地下室么?”

  路歌神狰狞一笑,血色的大脚在地面上重重一顿,将一大片的土地踩得塌陷,露出了一部分营地下面的地下隧道。

  看到这一幕,营地里面的西门挣扎着站了起来。

  这水莲西门吃了叶欢一脚,虽然没残废,也不会死,但也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不过他还是咬了咬牙,死撑着拎起了自己的弯刀,“弟兄们,血色兄弟会连路歌神都找来了,这才说明地下那东西的重要啊,头领不能失去这东西……想一想头领对我们怎么样,为了头领,拿命填,给我挡住这个怪物!”

  一面忠心耿耿地大吼,可是另一面……

  ……一队队的马贼冲上去送死了,西门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怯懦!

  ……

  终于,一场偷袭战来到了最惨烈的高潮!

  只见路歌神一路杀进营地,双手像是撕纸一样撕裂了几百个白莲马贼,然后,他将地上看起来还不错的尸体捡起了,贴在了自己的拼装身躯上……不过几分钟,他就融合了四五百条尸体,化身为一尊几十丈高的真正魔神!

  白莲马贼则像是一群疯狗一样,见到路歌神试图攻入地下,也不管其他的对手了,玩儿了命地往路歌神脚下冲锋,倒下一批,马上有第二批冲上来,然后是第三批,第四批……

  这个时候,叶欢就比较轻松了!

  他们几个已经跑进了一座建筑物里面,看一看屋子里的木柴,扫帚,铁铲,显然是个没有人会留意的杂物间,于是安心下来喘了几口气。

  “你,你们究竟是谁?”查理克再愚蠢,也知道叶欢他们不是几个普通的土匪了。

  话一出口,他觉得自己的语气太冲了,赶忙抱拳道:“不管你们是谁,兄弟这条命是你们救的,沙漠人恩怨分明,以后有用得着兄弟的时候,说句话,兄弟掉脑袋也不皱一下眉!嘿,别看兄弟的实力不如你们,可是在大漠上说句话,也能办成不少事!”

  够义气!

  叶欢辛辛苦苦地救人,等着的就是这句话,他摆了摆手,“也别管我们是谁,路歌神已经把我们当成敌人了,白莲马贼也不会放过我们,赶快想办法离开这里……你是本地人,熟悉地形对么?”

  “你等着!”

  查理克偷偷趴在窗口看了一阵,“我认出来了,这里是布隆沙丘,不过怪了,这里以前是血色兄弟会的老巢,怎么被白莲马贼给占据了?”

  “这个嘛……哇哦!”

  阿道夫忽然怪叫一声,从后门溜出去,不一会儿就抓回来的白莲马贼,然后几句审讯,一切就都清楚了。

  原来……都是叶欢惹的祸!

  那天叶欢和老鼠酋长去偷袭了血色兄弟会的养殖场,不想被欧阳风逮了个正着,事后,老鼠酋长贡献出了毒品利润,叶欢也有阿道夫对彪三箭,都被欧阳风给放过了,可是血色兄弟会就没这么容易过关了!

  在大沙漠上背着欧阳风做了十年的毒品贸易,这已经触动了大漠之王的底线,于是仅仅两天之后,欧阳风就带着大队马贼把这布隆沙丘——血色兄弟会的总部给攻了下来。

  在今天之前,布隆沙丘已经成了白莲马贼的一个据点,交给水莲西门驻守!

  审讯之后,叶欢盯着俘虏的眼睛,“嗯,你说的倒是像那么回事,欧阳风夺走了血色兄弟会的老窝,血色兄弟会带人回来报复……合情合理!”他立刻一指窗外,“可是水莲西门那句话是什么意思?‘那东西很重要……欧阳风不能失去那东西……’,这个东西,究竟是指什么?”

  俘虏轻蔑地哼了一声。

  刚才说的那些情报都是明面上的事情,他不说叶欢也能自己查出来,可事关‘那东西’,就属于白莲马贼团的机密了,这俘虏也是个硬气的汉子,打死也不会说出来的!

  可惜……别忘了,叶欢正盯着他的眼睛呢!

  以叶欢今时今日的精神力,不需要太多复杂的引导,几个眼神,已经足够催眠一个普通的马贼了。

  “那东西……”渐渐地,马贼的眼神迷离了,终于开口道:“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毕竟,我只是一个千人队的副队长,接触不到头领身边最重要的秘密,不过……”他想了想,“那是刚刚攻克这里的时候,一开始,欧阳头领只把这当作了一次普通的行动,甚至,他只是想占据这里几天,给血色兄弟会一个教训就足够了,可是就在当天深夜,弟兄们在这里的地下室里面,发现了一座特别结实的大门,西门将军说,那叫什么大灾变之前的,钛合金防盗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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