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长莫及,没错,但打人的时候,没必要总拘泥于用鞭子吧。


    咱还有火铳,大炮,也有强弩,鞭子够不着,换一样不就够着了……


    统治海外区域,最棘手的并非是鞭子或大炮的问题,而是人。


    这年头,离京师几百里,都可以说是天高皇帝远,那要是离大明万里之遥,还不直接就成了土霸王,扯大旗,做皇帝了?


    谁去了,谁都可能有野心,地方太远,就算是造反了,等大明知道消息,反应过来,自己都已经当一两年皇上了,就算是死,也有了吹嘘资本,见到阎王爷,也可以喊一嗓子:


    老子当年可是皇帝得嘞,你可要放尊重点。


    只有解决了距离与野心的问题,让去的人能老老实实听话,才可能完全控制旧港,控制那一条狭长而至关重要的海道!


    在郑伯朝见之后,朱允炆召集了姚广孝、解缙、茹瑺、徐辉祖与护送郑伯返京的水师参将朱能。


    解缙朗读过梁道明国书之后,便坐了回去。


    朱允炆直截了当,问道:“梁道明所请,你们如何看?茹瑺,你作为兵部尚书,先谈一谈。”


    茹瑺起身,谨慎地说道:“皇上,梁道明此国书,颇有几分引君入瓮的意味,我大明水师对于旧港附近海域并不熟悉,若冒然答应梁道明,收三佛齐为大明国土,会否引南洋诸国恐惧?”


    “如安南、占城、暹罗、吕宋、渤泥、满剌加、满者伯夷,他们若认为大明有大举进犯之势,一旦联合起来抵抗大明,当如何处置?依臣之见,可以在旧港设置宣慰司,以示大明领地,但不遣军士驻扎,以免惊扰诸国。”


    朱允炆看着茹瑺,眼神中有些失望。


    他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大臣,交给他的事,他会办好,但他的行事风格,太过于稳重,稳重到了谨小慎微,瞻前顾后。


    看来,是时候调铁铉回来了。


    朱能见朱允炆看向自己,便从袖中掏出一份南洋诸国舆图,起身道:“皇上,茹大人所虑虽是有理,却是对南洋诸国并不了解。南洋诸国之间,并非是友好相望,而是战乱不断。安南与占城是死敌,满者伯夷又与满剌加、渤泥、三佛齐等交恶,暹罗与占城、安南也存不合。”


    “而我大明水师手持梁道明国书,进入南洋,可谓是名正言顺,一可为南洋诸国擒杀陈祖义等海贼,以靖海道,二可护三佛齐安危,威慑满者伯夷。只要我大明水师不征讨其他诸国,立于南洋,并非难事。”


    fo


    解缙、徐辉祖等人起身,仔细看了看舆图中标注的南洋诸国,徐辉祖对朱允炆道:“皇上,臣力主进入南洋。观舆图所注,三佛齐与其旧港之地,乃是东西海道之最,若可控制三佛齐,日后大明无论是沟通南洋,还是远航西洋,皆是最佳之策。”


    “臣附议。”


    解缙表态,轻松地说道:“进驻三佛齐,无论是开海道,亦或清剿海匪,都是对大明有利。虽耗费颇多,但相对南洋稳定,杜绝海患,还是值得。”


    朱允炆微微点了点头,目光看向一直审视国书的姚广孝,问道:“姚师父,这国书可有问题?”


    姚广孝将国书放在桌上,抬头看向朱允炆,左手拨弄着手中佛珠,轻声道:“皇上,国书并无问题,只是有一处,臣有些不解。”


    “哪一处?”


    朱允炆询问道。


    解缙看着姚广孝,目光中有些疑惑,那国书自己也看了,没发现问题所在。


    这个老和尚,竟能发现其问题?


    姚广孝淡然地说道:“国书中对三佛齐的描述是‘物产富饶,通达四方’,臣在想,其富饶物产,是否可为我大明所用。”


    朱允炆目光中闪过一道精芒,道:“你是说通商通贡?”


    姚广孝点头道:“臣也只是一时之想。”


    茹瑺连忙道:“皇上,通商通贡之事,尤需谨慎。洪武十三年,三佛齐乃生间谍案,轰动南洋,太祖方下令严查严禁,以致后来,明令寸板不得下海,禁售南洋之物。”


    朱允炆面色变得凝重起来,三佛齐间谍案与通商通贡问题,还需要从头说起。


    早在秦汉时期,甚至更为久远,沿海军民已经开始与邻海之地有过往来,当然,这种来往十分有限,次数也不多,跑的路也不远,往往也就在海上飘那么三两天。


    直至三国时期,公元230年,孙权派遣了一万官兵抵达“夷洲”,也就是现在的中国台湾省。隋炀帝时期,以“访察异俗”、“慰抚”名义,派了三拨人去“流求”公费旅游,好吃好喝好玩,然后回去了。


    唐宋五六百年之间,沿海一代,尤其是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居民,为躲避时不时出现的战乱、兵祸,不得不从陆地跑到海上,这一跑,就去了澎湖、流求。


    但人跑了出去,在其他地方安了家,落了户,并不意味着与华夏发生了商贸关系。


    在商贸关系之前,这些地方与华夏王朝军民,也得碰个面,吃顿饭,认识一下,熟悉了之后,才好拉个手,逛个街,买个礼物什么的。


    培养了几百年的感情,终于在南宋后期,确定了“异地恋”关系,你在这头,我在那头,这个月我带礼物去你那住几天,下个月你带礼物来我这里玩几天。


    通商贸易,是在这个时期初步形成规模的。


    元朝时期对于通商贸易问题是相对开明的,不反对异地恋,但也不允许你们到处沾花惹草,四处风流,于是,在广东广州、福建泉州、浙江明州设置了三处市舶司,派驻官吏,专门负责舟楫往来、通商税务。


    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意识到海外通商是有利可图的,毕竟,也就弄一块地,安排几个官员就能收取商税,何乐而不为?


    在大明朝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老朱顶着吴王的头盔,已经在太仓州黄渡镇的施工现场干活了。


    市舶司建起来了,老朱大笔一挥,题了个字:


    通华夷之情,迁有无之货。


    市舶司这个海关部门,当时管理的外贸,分为两个板块,一个是通商,一个是通贡。


    通商,就是平常贸易,带东西来看看,说个媒,找个对象,把货物卖出去。


    市舶司官员对这部分人,也就上船看看,调查下你卖的货是什么,价值多少,然后按照比例,抽取税金,之后你就能拿去自由卖货了。


    至于你中午吃什么,喝什么,晚上打地铺还是睡船上,没人管你。


    当然,你卖完货物还想搞点进口,也是一样的规矩,按货价值抽取税金,交完钱你就可以回去了。


    这种方式,在当时被称之为“报官抽分”。


    通贡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它也有着贸易的性质。但它的对象,不是这个大亨,那个富农,而是朝廷。


    既然是给朝廷送礼的,自然不能怠慢了。


    市舶司官员需要检查船只与货物,如果这群人觉得船上睡觉不好,那需要把他们送到驿馆里住,想吃点地方特色,也需要买给他们,如果他们还请去京师溜达一圈,那你也得给人家安排好。


    通贡所带来的货物,称之为献纳。


    如果这群海外使臣献纳的是豆蔻、苏木、沉香、犀角、孔雀尾、象牙,或者直接把狮子、大象给拉了过来,那到时候朝廷需要估计这些东西的价值,然后“回赐”货物。


    当然,泱泱大国都好面子。人家明明献纳了一千两的货物,这边“回赐”的时候,多数都会回个一千五百两,两千两,有时候甚至翻几倍……


    对了,人家好不容易来看看大明,多少得给点赏赐吧,每个人给个三十两不多吧?


    吃喝玩乐,记在官府的账本上,没问题吧?


    就算是人家献纳的不是稀罕玩意,就是带一堆大米、海螺、乌龟王八过来,你也得笑呵呵地接收,然后告诉他:这次我们就收下了,下次,王八这东西就不要带了……


    不管人家带啥,只要来一趟,总会有大好处。


    老朱享受了几次风光,但没过几年,觉得不对味了。


    这外国使臣,咋就闲着没事干,天天往大明跑啊,昨天还十个人,今天你就来了五百人,占我便宜也不能这样占吧?


    老朱郁闷的后果就是,限制通商入贡的次数,所谓的“入贡既频,劳费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烦,其移文使诸国知之。”


    当然,通商入贡,也很容易出现纠纷,人家带的王八是千年的,至少也值一千两,大明出价二百两,合适吗?


    因为价格问题,还打过架。


    比如安南,几次不满,骚扰明朝南部边境,连带着和明朝相对较好的占城也一起欺负。


    再比如土木堡之变,一开始打架的导火索,也是因为马匹价格没谈拢,人家鞑靼说这匹马值三百两,大明说只值一百两。


    谈不拢就打,然后“战神”朱祁镇横空出世,一战创下了三大营全灭的神话。


    朝贡,是外国使臣来大明送礼,中国买下来,然后开个集贸市场,让其把剩下的货物卖掉。


    如果大明觉得这个国家的孔雀不错,但人家使臣偏偏几年不来一趟,家里的孔雀有死了,咋办?


    这也不怕,大明有智慧,开创了“颁赐贸易”。


    就是不等他们主动来大明,大明找个官员,手持敕书,背着赐物,直接去人家国家,然后在敕书上写清楚,我大明需要孔雀,希望你积极配合,抓几只让我的官员带回去。


    明代建立之初,并不存在多明显的海禁政策。


    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偶尔打个小报告,有谁出海了,还和倭寇勾结在了一起,发生了很多悲剧。


    还有人说方国珍的残余部队都在海外诸岛好好活着呢,再不管管,很可能会里应外合,反攻大明。


    于是只过了三年,朱元璋就把太仓州黄渡镇的工程给撤了,理由是,这地方挨着南京太近了,万一有奸人混进来,那我老朱岂不是很危险?


    没了黄渡镇,还有广州、泉州、明州,生意还是可以做的。


    但是老朱很贪心,真的很贪,他一看民间海上商贸那么赚钱,加上人经常跑出去不太安全,那好了,把民间海上商贸废掉,禁了,我自己做买卖,不就赚钱了?


    一句话:


    我老朱要全部的利润。


    PS:


    对于我国台湾省,汉朝和三国时期称“夷洲”;隋朝与唐朝时称“流求”;宋朝时称“流求”或“琉求”;元朝时称“琉求”或“瑠求”;明朝洪武年间称“小琉球”或“琉球”,文中并非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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