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张温又猛地回过头,看向诸葛亮,问道,“丞相方才说,这麦子,与那少年郎有关?”

  诸葛亮拈须而笑,“北方多是地力肥壮之处,可是即便是在丰年,却是连两石半都难到。?随{梦}小◢.1a可是这里,”

  他又指了指眼前的麦子,意气风发地说道,“就算是平年,少于两石半那就算是收成不好。全是拜了那少年郎所献耕种之法。”

  八牛犁藏不住,曲辕犁也藏不住。

  因为两样东西是要拿出来用的,只要有心,总能知道这两样是什么模样。

  但知道了这两样东西是一回事,能不能推广开来,最后还是要靠官府。

  作为总揽大汉朝政的丞相,诸葛亮自然有着自己洞察天下的政治眼光。

  北方如今已经正式确立了九品官人法,初得权势的士族世家们是不可能会容忍有威胁他们特权的事情出现。

  就算是北方曹贼的当权者想要推广这个东西,那也会遭到士族世家的极力反对。

  因为这个东西算起来,你可以勉强说它是属于农,但更像是属于工,但肯定是不属于士。

  作为一直标榜为士农工商最顶层的士族世家们,怎么可能会去承认农和工的东西?

  如果承认了,那不就得把刚到手的权势让出去一部分?让农和工的人爬上来和他们平起平坐?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耕读世家,耕的意思是让别人给自己耕,不是让自己亲自下地种地。读才是要自己亲自读书,好掌握智力资源去奴役别人。

  让农和工爬上来……这不是胡闹吗?到时候他们奴役谁去?

  至于东吴,虽然没有北方曹贼那么光明正大地拉拢世家,但实际上,谁不知道孙家就是因为想办法消除了江东世家的芥蒂,这才得以在江东站稳脚跟?

  再说了,那冯永的耕种之法,又不单单是用了八牛犁和曲辕犁就能产出这般多的粮食。

  所谓精耕细作,精耕过后,不还得细作?

  这种农田粗鄙的活计,若不是自己也曾亲身躬耕过,换了他人,谁会当了真?

  所以诸葛亮再顾不上掩饰自己的得意之情,那也是理所当然。

  粮食,才是一国之根本啊!

  “外臣有一求,请丞相允许。”

  张温转过身来,深深地弯下腰施礼道。

  “不知张使者所求何事?”

  “请丞相允外臣与那少年郎君见上一面,若能见到蜀中少年才俊,温此行无憾矣!”

  张温已经被蜀中的人与事折服了,心道,世人皆说孔明为卧龙,当真是名得其实。有他在,蜀中安如泰山。此次回吴地,当面陈吴王,全力与蜀交好。

  “此事,”诸葛亮有些歉然道,“只怕张使者不能如愿。此子去岁时,就已经去汉中采风,如今不在锦城。”

  “甚憾,甚憾!”

  张温连连叹息。

  端午节到了,说明天气就会越来越热了。

  天气一变热,蚊虫就多了起来。

  这个时候已经有了蚊帐,叫帐幔。

  只是再好的蚊帐,每天晚上也总有那么一两只会从某个看不到的缝隙里钻进来。

  每天早上起来,总是会发现明明睡着空无一蚊的帐子,多了一两只肚子鼓红的蚊子挂在上面。

  “叭”地一声,那蚊子吸饱了血,飞不快,一下子就被咬牙切齿的冯永拍死了,然后手掌中多了一小滩血迹和一个尸体。

  不过自从看到关姬和阿梅在采艾草准备过端午节的时候,冯永终于想起来自己应该如何驱蚊虫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穷,没有蚊香,都是拿晒干的稻杆,里面再裹上晒干的艾草,把它们严严实实地扎成一个拳头大小,手臂长短的把子再点上,让它一点一点地燃烧,产生的烟能驱蚊虫。

  特别是睡觉前,一定要在房间门口点上一把,这样晚上的蚊虫就会少很多。

  反正我是土鳖嘛,又不是学化工的,不会搞蚊香,只好用土方法驱蚊,不算丢人。

  连续几个晚上如此驱蚊虫后,每天早上起来,冯永习惯性地在蚊帐里四处找找,发现蚊帐里没有蚊子,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嗯,这应该是一个美好的一天。

  阿梅把门口的残灰打扫干净,然后端着脸盆进来,服侍完冯永洗漱完毕后,问道,“主君,今天是重五节,主君要吃几个角黍,婢子好去安排。”

  “角黍?”冯永一怔,“是什么东西?”

  端午节,不是应该吃棕子吗?

  话说,这屈原是楚国人,而楚国不正是在南方?难道传说是骗人的?现在还没有棕子?

  “角黍是这边人的叫法,也有些地方叫棕。主君……”

  阿梅犹豫了一下,问道,“难道不吃吗?”

  重五节吃角黍,这可是习俗呢!

  “有棕子?”

  冯永心道果然端午节是我们中国的嘛!

  “重五节吃角黍,自然是有棕。”

  虽然角黍的叫法有点怪,但冯永没在意,当下就有些流口水。

  小时候老妈做棕子那叫一个好吃,黏而不粘,又香又软,后来离开家去了北方,好多年都没吃过了。

  而且后来连过年的气氛都淡了,更何况是端午节?

  所以后来越到后面,越是觉得过年过节没什么意思。

  每年的端午节也就是在大街上随便买两个棕子意思一下。

  当天早上的晨练冯永都没有多少心思,匆匆忙忙地锻炼完身体后,就回到吃饭的厅堂。

  赵广王训等人早已坐好,就等冯永了。

  每人面前的案几上都摆着熬好的小米粥和棕子。

  冯永拿起一个棕子看了看,包得挺不错的,和后世大街上卖的三角棕有些相似。

  “好了,开食吧。”

  冯永迫不及待地解开一个棕子,只见里面是黍米,这才有些恍然,怪不得叫角黍,倒也物如其名。

  一股隐隐约约地草药味飘进冯永的鼻孔。

  “这是……艾草的味道?”

  冯永迟疑地问了一下。

  “回主君,正是。这叫艾香角黍,是用艾叶浸米后再裹上,故有艾香。”

  阿梅回答道。

  赵广那边已经一口吞了一个,赞道,“阿梅娘子的厨艺就是好。我以前吃这角黍,都是带着苦味,哪像阿梅娘子做出来的角黍,不但没苦味,竟然还带着香味,好吃!”

  “角黍带苦味,是因为用灰汁浸过黍米再裹菰叶,婢子这角黍用的是艾叶泡水后再浸黍米,所以不会有苦味。”

  阿梅解释道。

  冯永咬了一口,嗯,可能是阿梅用了某种方法,让黍米变得发黏,而且那隐隐约约的艾香味也让棕子多了一份味道。

  只是为什么没有馅?

  没有馅的棕子,不就是白棕?

  作为一只既是咸党又是甜党的土鳖,连咸和甜都不让我选了,搞毛啊!

  没有了咸党和甜党之争的棕子,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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