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由三十年前说起。

  吸血族与人类和猎人族为敌,历经千年始终不衰,在于他们有一个传说。

  自该隐传吸血族以来就一直流传的传说。

  每隔五百年,就会有魔王转世,统率吸血族。据说他能力超常,智谋与战斗力都是当世最强。也有人说这个魔王就是吸血族始祖该隐本人。

  吸血族的历史上,记载魔王统率过吸血族的年代只有两次,一次是久远的罗马大战,一次是近代的世界大战,无一不是对世界力量影响巨大的时代。

  因为魔王的强大,作为平衡,他的转世艰难重重,而魔王的寿命也非常短,远比正常吸血族要短,大约只比一个正常地球人稍长几年。也正因为如此,吸血族的势力也就不能过度扩张,而就算在魔王不能统御的大比数时间内,吸血族们因为信仰的存在,也使吸血族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

  魔王的存在也许就是造物主特意留在地球种族内作为平衡的一枚筹码。

  而离上一次的魔王转世,其实不到百年。

  但据传,在世界大战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暴君正是魔王转世,他并不像史书记载那样在地下室中服毒自杀,而是使用了一种远古的巫术,将自己的灵魂抽离出来,寄寓到另一个生命体,就像冬眠一样,积蓄能量,等待被唤醒。

  这个过程要比再等待五百年要短得多。

  作为吸血族天敌的猎人族探知了这个吸血族内部最高机密时,异动已经萌生,魔王寄寓的生命体正在成长,魔王复活在即,情势极度严峻。

  猎人族不得不派出一个又一个的卧底潜入吸血族内部,探听谁是魔王的寓体。

  因为天性相克的缘故,卧底的任务艰巨而复杂。

  居莉莎的前任阿诺是之前最成功的一位卧底,他成功将自己血液里的绿色素去掉,使血液看上去非常近似吸血鬼的黑红色。

  他在应变能力和表演能力方面都是一流的。

  但不幸的是,他爱上了吸血族的小公主,于是由一个出色的卧底变成一个叛徒,为爱情叛逃。

  阿诺与公主私奔,引发吸血族与猎人族百年来头次大战,已经忘记了是谁首先挑起了因头,借故破坏了百年和约,这场大战斗得日月无光。

  最后战斗最后以阿诺自杀,小公主吞银殉情告终。

  吸血族撤退时口宣恶言,魔王出世之日就是猎人族灭族之时。

  猎人族不得不再次采取行动。

  这次派出的是居莉莎。

  但居莉莎与吸血族王子互相吸引,一见钟情。

  后来沙克更不顾皇室的反对,以及一早订下的婚约,一意要娶居莉莎。

  与反对的势力激烈的争执后,沙克极度愤怒,喝得几乎醉死。

  那夜暴风雨来临,居莉莎目睹失去知觉的沙克身体发生异状,终于得知魔王的寄寓体正是沙克。

  “这本来就是一个悲剧啊!”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叹气。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选择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可是居莉莎看了看我:“如果可以改变结局,那就不算悲剧。”

  她双目炯炯,散发出自信的神采,令人肃然起敬。

  沙克王子突然终结自己的生命,居莉莎则决定要在来世将魔王驱逐走。

  “真是伟大!”苏眉插嘴:“我已经猜到了,现在听见还是觉得他们伟大。”她眼睛有点红。

  那个温柔的声音这时再度响起:“不关乎伟大不伟大的事,换了在座各位,相信都会这样做的。因为魔王顺利转生的话,就算对于吸血族,也并不是一件幸事。地球的势力总是此消彼长,但总体总会保持一个平衡,就算吸血族能统御地球几十年,最后还是会出现什么事情令到我们衰落,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那么还有什么必要牺牲我们的现在呢,毕竟每一场战争,都需要付出代价的。所以我决定这样做,其实是基于本身一种自私的做法而已。”

  沙克说他自己自私,可是现在他的计划成功了,他却失去了躯壳,他跟居莉莎的团聚又得留待下一世。

  听任情正浓时的情侣们的快乐时光白白流逝,绝对是大损失。

  我忍不住:“那后来你怎么会发生意外呢,你转世后不是已经等到居莉莎了吗?”

  沙克答我:“我再次有意识以来,就一直觉得有什么事情等着我去做,直到我十八岁那年,在一个雷电之夜,我才想到前世的一些事情,也是那时候,我知道自己有使命在身,并不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人?”

  居莉莎在旁边答我:“吸血族们知道他的转生意义重大,刻意隐瞒了他身为吸血族的身份。他们吩咐他的吸血族母亲给他人类的教育,并且将所有跟人类不同的习惯都解释为家族遗传,而需定期摄入血浆则解释为他的血液循环系统有毛病,需要定期输血。他们还给他安排了一个吸血族女子,就是潘微儿,她是他身为王子时的未婚妻,一直等了快二十年。”

  沙克:“当然这在我开始着手做研究的时候,我就发现有问题了,我的循环系统有毛病,但并不需要输入跟我血型相合的血液,这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我终于知道我不是平常人,也开始怀疑自己不是人类。后来,想起的事情越来越多,我开始研究灵魂转移,并且制造出实验室这台机器,我觉得自己要用到,但不知道要做什么用,我总是觉得自己在等一个人,但不是我的妻子,我想不起来她是谁。”

  “然后,我遇到了居莉莎。”

  沙克语气中的温柔能够令到石头都融化。

  “然后,我知道了我活着是为着什么。”

  居莉莎也看向语声发出的方向,视线胶着,室内的空气流动迟滞。

  正好在节骨眼上停住,紧张得我干瞪眼,但又不好意思打断。

  旁边有人呵呵笑,“我来补充。”

  原来是哑奴,不,甘灵。

  他笑呵呵地说:“我是这块地的守护灵,我被一个誓约束缚在这里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了,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一直呆在这里,不能离开。开始因为寂寞,我欢迎人类和其他灵魂跟我一起玩,可是过了一些年,我就烦了,不再让任何人进来,让庄园荒芜。然后睡了几年,醒来的时候将庄园推倒了,自己盖了房子庭院,就是这个样子了。后来沙克先生在这里出生,本来我是不让人住进来的,就算是吸血鬼也是一样,可是沙克不一样,他是我的主人。”

  “没错,魔王就是给我誓约的人,我因为和他定下的誓约,我永远都不能离开这块土地。我敬畏地看着沙克先生长大,他身上不时散发出我主人的气息。可是大部分时间他都对我很好,在他长大之后,我们还常常下棋,他不是主人的时候就是我的朋友。”

  “后来沙克先生娶了夫人,可是那是一个很讨厌的吸血鬼,她使用了诡计,骗我订下了另一个誓约,要我永远服从吸血鬼的统治……这就是我讨厌吸血鬼的缘故,他们都是很狡猾的……当然不是指沙克先生,沙克先生是大好人,他刚刚还说解放了我,他说魔王给他封印住了,不打开封印他就不能出来,在这之前,我不必再守那个誓约,我真感激他,从来没有……”

  我忍不住打断:“那个沙克是大好人是不?”

  甘灵一愣:“是啊,他是最好的好人。”

  “他的研究也做得数一数二的,那意外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说起这个,甘灵忽然咬牙切齿起来,把手指板得喇喇响:“都是因为那个可恶的吸血鬼女人,她看见这个猎人来了,她嫉妒,就把沙克先生灌醉了送到仪器上,想把我的主人召唤出来,但是只把沙克先生的灵魂逼出来了。沙克先生的狗想救他,刚好经过他的身体旁边,沙克先生的灵魂就跑到狗身体里面了。”

  “原来是这样啊!”

  真是恩怨纠缠。

  那么接下来潘太作为一个嫉妒的吸血鬼所做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

  她需要找到沙克和居莉莎,而我曾经与他们有一面之缘,她决定拉拢我这个人类,事情一度按她策划的进行,我跟猎人也一度产生误会,但冥冥之中,命运偏帮我们这一方。

  我忽然想起来:“那么我的朋友小黄侦探呢?吸血鬼们一定是攻击了他的拍档,占据了他的事务所,然后还装成他的夫人,可是他人呢,给吸血鬼吃了?”

  但是没有人能答我。

  而暂时也没有人顾得上理我。

  他们都忙着安慰那对命运多蹇的情侣。

  今日之后,沙克便要投入下一个轮回之中。

  潘微儿烧掉了他的躯壳,不让他有机会还魂,充满了“我得不到谁也不能得到”的气魄。

  由一世的主动放弃,到第二世的被迫放手,第三世该是团圆结局?

  但铺在一个吸血鬼和一个猎人面前的道路,从来都不会是坦途。

  最后反倒是居莉莎转来安慰大家:“不要紧的,十五年,至多十八年之后,我们就会再次相遇,那时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君生我已老。

  不知怎地,我黯然得想哭。

  晴川问:“沙克呢,怎么不出声,我还有事情要问他。”

  居莉莎微微一笑:“他走了呀。”

  “走了?”晴川跺脚,“我还有很多关于灵魂的事情要请教他呢,他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早走早投胎呀,你们中国人不是这么说的?”居莉莎蹲下身来,抚着那头大狗的脑袋,大狗现在神情白痴,但非常友好,用舌头去舔她的手。

  居莉莎:“我很高兴认识大家,我也要走了,如果大家想见到我的话,我们可以约在纽约,十五年后再见。”

  苏眉忍不住:“为什么在纽约,那么大那么乱,到时怎么找?”

  “因为沙克会转生在那里呀。有缘自会遇上的。”

  居莉莎莞尔一笑,领着狗,翩然而去。

  她走得真潇洒。

  后来小黄侦探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原来这家伙跑去度假,不过幸亏如此,逃过大劫。

  他冲我倒苦水:“这世界到底怎么一回事,我不过去度了一个月的假,回来的时候拍档出了意外,连生意都不知给谁烧了。”

  我打断他:“留得性命已经是大幸,你可知道这祸可能是冲着你而来的。”

  他一愣,嘴硬:“死倒不怕,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比死更惨。”

  “嘿,千万别轻易说死,留得性命在才是最重要的,你所爱着的人和事,不见得会等你到下一世,地球分分钟在转,把握现下才是最重要的。”

  他听得呆了半晌:“你何时变得如此哲学宿命?”

  我答他:“在我发现自己不能等一个人等足三世之后。”

  他怔了半晌,走了。

  最后我怪忐忑地拿了封印了混世魔王的吸血鬼之石去还给尼古拉斯男爵。将故事经过当利息付与他。

  他喃喃自语:“又是这样,老是用我的石头搞这个。”一面将石头放回圣经里面。

  我奇怪:“又是?你似司空见惯。”

  “那自然,你们人类的悲欢离合,什么争斗,最后都会因为一样宝物结束,这次轮到我的石头罢了。你们几千年来都是这样写的啦。”

  我恍然,原来是推论。

  接着又不放心:“男爵,你确认把石头保管好了,魔王不会跑出来?”

  男爵笑嘻嘻对我说:“你说他是魔王,那么他怕不怕圣经呢?”

  我恍然大悟,不禁失笑。

  这囚禁在圣经里头的魔王灵体,怕不像我中国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没有唐僧来救,压个五百年,一千年也没有问题。

  盛世和平,可不需要他将功赎罪去取真经。

  三世的故事到这里是结束了,最后要交代的是晴川和我那死对头安娜,他们两个在居莉莎离开不久就不辞而别了。苏眉跳着脚骂他们没有义气,我却觉得他们早有预谋。

  不然,晴川为什么坚持要找安娜来参与实验?

  而安娜怎么又肯不避前嫌,将自己性命交托晴川之手付诸实验?

  况且苏眉后来说,安娜同意来参加实验,晴川起决定性的作用。

  这两人的关系,可真有点扑朔迷离。

  不过,他们两人留给我的麻烦,却是我们始料不及的。我在处理他们留下的麻烦中面临了另一个威胁性命的危机,意外得知苏眉一段不与外人知的秘密情事,最后居然还塞翁失马地得到了一个新伙伴的加入。

  而这些,都是下一个故事了。

第六卷 寄生人

  有人说秋天是适合失恋的季节,对于我来说,则是适合逃跑的季节。

  不经意惹出的一场大祸,让我逃逃逃,从尼泊尔到伦敦,还遇上一堆比我更麻烦的人……结果逃不出委托人的手掌心。上演生离死别、谋杀爆炸的伦敦地下铁中,我要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追缉杀人于无形的世纪寄生物。

  序 关于寄生

  寄生的生物学概念是这样的:寄生(parastisu),一种生物从另一种的体液、组织或已消化物质获取营养并造成对宿主危害,更严格说,寄生物从较大的宿主组织中摄取营养物,是一种弱者依附于强者的情况。

  过寄生生活的生物统称为寄生物;而过寄生生活的多细胞的无脊椎动物和单细胞的原生生物则称寄生虫。

  不要以为寄生物不劳而获的日子很好过,尤其是内寄生物,它们受到宿主体表的保护,可算是“衣食无优”,但有没有人想过当它们的宿主死亡时,寄生物的下场将会如何?举个例子来说,许多蠕虫寄生在肠道内,假如宿主不幸死亡的话,这些蠕虫大多难逃陪葬的命运。

  或许,对于自然界里面这样一个小生物来说,选择一个宿主就注定了同生共死的命运。

  其实想想就知道,寄生物的命运也是蛮可悲的。

  换一个轻松一点的话题。

  有人发现在树林里有大树会“唱歌”,那些悉悉率率、颇有节奏的声音难道就是大树们进化到某种程度了相互沟通的“密码”?

  结果科学家们经过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这种会唱歌的大树其实是由于树内滋生了寄生昆虫,在特定的时段里这些昆虫本能地会发出叫声或者活动的声响。能够供这些昆虫寄生的树一般生长年代较久,树心有空洞,寄生的昆虫能在空干里筑窝建巢。这种歌声有时是昆虫的翅膀振动的声音,有时是昆虫求偶的声音。

  总之,一棵树怎么可能会说话嘛!这是我替科学家们说出的结论。科学就是这样,所有的事情经过科学解释之后都会变得明白透彻,合情合理,但是也丧失了神秘性。

  不要以为那些树呀、动物呀离我们很远,其实人体也是很好的宿主。小到皮肤或鼻子上寄生的金黄葡萄球菌,这种细菌会引起皮疹、痱子等皮肤病;大到在内脏里寄生的虫子,引发危及性命的疟疾、黑热病……不过,不知是否人体这个宿体的特殊,寄生到人体的不是虫子就是细菌,统称寄生虫,倒是少有寄生动物或植物的出现。

  假如在人体内寄生了植物或者动物,那会引发怎样的危害呢?

  肚子里有条鱼在游来游去,拿不透明的肚皮当鱼缸;肠子里有颗种子发了芽,它要争取阳光和空气,努力地在不见天日的人体里长呀长,终于有一天,人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鼻孔、嘴巴、耳洞全都钻出了黄黄的幼茎……这样想想就觉得有点悚然。

  不过,我要告诉你,这些想像都是小儿科。

  真正恐怖的寄生,最有威力的寄生,不但会夺去宿主的身体,更会夺去宿主的灵魂以作己用。

  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关于真正恐怖的寄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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