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茫天地之间,荒凉原野之上,坐落着一个孤零零的小镇,小镇是在古代戍边城堡的遗址上建起来的,围墙房屋全用黄土夯成,和大地混成一色,要不是高高飘扬在空中的一面残破红旗,距离远了还真不大醒目。

  小镇名为十八里堡,意思是距离黑风峡口十八里远,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出了黑风峡再走十八里就能到达此地打尖歇马,因此镇子上多是些酒馆铁匠铺之类的买卖行,酒馆能为疲惫的旅人提供一碗解乏的烈酒,铁匠铺能为经历了长途跋涉的骡马更换蹄铁,当然也出售土造的长刀短匕,在这个纷乱的年代,马贼横行、盗匪四起,能保命的唯有自己腰间的家伙而已。

  镇子中心有一根三丈高旗杆,旗杆上挂着一面红旗,据说还是前朝后汉武帝时期留下的,十年过去了,元朝鞑子被赶到了漠北,辉煌一时的大汉朝也灰飞烟灭了,如今却是大周朝的天下,这面红旗也早已看不出颜色,但依然高高飘扬在十八里堡的上空,为西域和中原往来的商队指引着方向。

  镇民是历代戍边士兵和流放囚徒的子孙,在西北住得久了,语言也从五花八门的燕赵湖广江南口音变成了统一的西北汉话,中原在他们心中成了一个遥远的回忆,在土生土长的新一代年轻人的心中,中原更加是一个抽象的符号,他们的心中的家园,唯有十八里堡。

  西部干旱少雨,遍地黄沙,十八里堡位于峡谷口不远,一年倒有三百天是刮大风的日子,百十户人家靠着牧马放羊,种几亩耐旱的高粱为生,日子过的贫瘠困苦,但总还能过得下去,比起那些随时处于马贼威胁之下的其他堡子来说,已经算是很幸福了。

  镇民一共不过百十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伙彼此都很熟悉,唯有镇外一户人家独来独往,除了大人隔三岔五到酒馆打一葫芦烧酒,和掌柜的闲扯几句之外,基本上和其他人没什么来往。

  这家人只有叔侄二人,住在堡北外的土坯房子里,以牧马为生,大人四十多岁,黑瘦的男人,沉默寡言,为人和气,从不拖欠酒钱,孩子大约十四五岁,干枯瘦小倒像是十一二岁的娃娃,从来不和镇上的小孩一起玩耍,叔侄俩是十年前从中原流落至此的,来历不是很清楚,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寻仇的、躲债的多了去了,谁也没有闲心去管这个。

  有一天,镇上张驼子放羊回来,操着手抱着鞭子正晃晃悠悠走着,忽然看见那户牧马人家的院子里躺着一个人,小孩在旁边跪着,张驼子赶紧过去一看,原来当叔叔的已经死了,尸身上看不到伤口,兴许是得了什么暴病而亡的。

  镇上的人听说以后都来围观,这年月死个把人实在太平凡了,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是这孩子的反应却有些让人吃惊,死了叔叔居然一滴眼泪都没流。

  “这孩子兴许是傻子。”镇上人这样说。

  但是酒馆掌柜胡瘸子却不这么认为,作为十八里堡有头脸有身份的人,他慷慨地伸出了援手,收养了这个又瘦又矮又有些傻子嫌疑的小孩,又号召镇民凑钱买了口薄皮棺材帮着把大人发送了,当然这孩子家仅有的几匹马也归了胡瘸子所有,“他叔欠了我五两银子的酒钱呢。”胡瘸子逢人便说,以此显示自己这外财来的光明正大,当然镇民也不稀戳穿他的谎言。

  胡瘸子的酒馆里面,掌柜的正趴在柜台上拨拉着算盘,耳朵上夹着一支秃笔,他一边算账,一边问话:“叫啥?”

  “元封。”

  “多大了?”

  “十五。”

  “会干活不?”

  小孩没说话,只是轻轻摇头。

  “这么大孩子不会干活,真不知道你那个死鬼叔叔怎么教的,到了我这里就得学着干活了,砍柴烧火切肉,要学的多着呢,等杂活干的让我满意了,就让你升级学跑堂,这里面的道行可深了,一般人我不教他,今天就说这么多,那里有碗剩饭你先吃了,晚上就在牲口棚子里睡,记得半夜给马加草。”

  剩饭是半碗高粱糊糊,不知道哪个客人吃剩下的,早已凝固成一团,凉的没法下咽了,元封刚要过去端碗,一直在旁边收拾桌椅的女孩却抢先把碗端了起来向灶台走去。

  “回来!你作甚?”胡瘸子呵斥道。

  女孩指着灶台咿咿呀呀比划了一番,原来这么漂亮的女娃娃竟然是个哑巴。

  胡瘸子会意,把算盘往柜台上一顿,道:“灶已经封了,热碗剩饭就要浪费几根硬柴,划不来,就让他吃凉的,不碍事。”

  女孩无奈,只好把碗端回来,元封接了碗开始吃饭,少年显然是饿极了,三下两下就把剩饭吃了个干干净净,可是这点剩饭实在太少,吃完以后少年的肚子依旧咕咕直叫,不过这就不是胡瘸子所关心的了。

  “那是你的被卧,抱着去外边睡吧,夜里别忘了给马加夜草。”胡瘸子说完,打了个哈欠,示意他可以滚蛋了,元封抱起自己从家带来的被卧,默不作声向门外走去,在门口正好和哑巴女孩打了个照面,不知道她啥时候出去的,看见元封抿嘴一笑,两人便擦肩而过了。

  胡瘸子骂道:“这么晚出去作甚!不怕狼把你叼了去,赶紧进屋睡觉。”把女儿赶进里间屋,在关门的那一刻,望着元封瘦小的背影胡瘸子又忍不住抱怨道:“又瘦又呆,三棍打不出个屁来,这小子莫非真是傻子?”

  屋门吱吱扭扭的关上了,将温暖和亮光也隔绝了,牲口棚里清冷清冷的,月朗星稀,夜风如刀,元封刚躺到干草堆上,就觉得身下有个热乎乎的东西,扒出来一看,原来是个烤的焦黄的红薯,撕开皮里面热气直冒,想必是那哑巴女孩刚才出门偷偷放的,元封呆了呆,慢慢吃了起来,风呜呜地吹着,远处传来凄厉的狼嚎,牲口棚中的草堆上,短短一天之内经历了人生剧变的少年终于止不住心中的哀痛,大滴的眼泪落在干草上,但是他并没有哭出声来,而是用坚强的语气低声说道:“叔叔,我没有忘记你的话,没有在人前流泪。”

  一条温暖的舌头舔过来,帮元封舔去脸上的泪水,原来是胡瘸子家养的一条小狗,几个月大的小狗用天真的眼睛望着元封,似乎在安慰他,元封止住泪水,把半个红薯省出来给小狗吃,小狗开心的直摇尾巴,一人一狗分吃一个红薯,吃完之后互相依偎着睡着了。

  元封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光大亮,胡瘸子气得拿拐棍狠打他,一边打一边骂:“狗日的你什么记性,说了两遍让你给马加夜草你还能忘,你是不是真傻啊!”

  元封就这样不躲也不求饶,站的笔直任由胡瘸子劈头盖脸的乱打,看到一线鲜血从元封头上留下,胡瘸子这才悻悻地住了手:“操,这小子属驴的,这回就算了,下次再犯把你胳膊打断。”

  胡瘸子一瘸一拐地走了,哑巴女孩这才偷偷跑过来帮元封擦去脸上的血,打着手势问他为什么不求饶,元封道:“叔叔教过,做错了事就要认罚,求饶是懦夫的行为。”

  女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打着手势还想表达些什么,前院响起胡瘸子的喊声:“哑姑,烧水煮肉了。”原来她的名字叫做哑姑。

  哑姑忙不迭地去了,过了一会,胡瘸子又扯着嗓子喊元封去干活,虽然他认为这个小子有点傻,但是好歹是个劳力,不用白不用。

  事实证明元封确实不是干活的料,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的,让他切肉吧,不会顺着骨头缝切,就会抡着大刀猛剁,让他打扫院子吧,扫完和没扫一样,让他烧火吧,费的柴火比别人多,火还烧得慢,简直就是一个废物。

  胡瘸子很生气,但是当着全镇人许过的话不能反悔,元封再笨也只有留着他,所幸哑姑能时常教他干活,如此锻炼了一段时间之后,倒也能帮些忙了。

  可是镇上人说的话让胡瘸子很恼火,铁匠铺的大老赵说元封是胡瘸子找来的上门女婿,其他人也跟着附和,每当元封和哑姑出去放马的时候,那些蹲在门口晒太阳的小孩就起哄说傻子和哑巴是小两口,把哑姑臊的不敢出门。

  别看胡瘸子对女儿很凶,其实心里可疼闺女了,别人如此造谣中伤他岂能答应,每次都凶巴巴地骂上门去,可是他越凶人家就越喜欢拿这个说事,也难怪,在这个偏僻荒凉的小镇上,又有什么比调侃一个傻子更有乐趣的事情呢。

  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没想招赘元封,胡瘸子对他打骂的更厉害了,尤其喜欢当着酒客的面骂他,加之元封从来不辩驳,不还嘴,久而久之,来往的客商和镇上的人都以为酒馆里这个又黑又瘦的小帮工真的是个傻子。每个人都喜欢在喝酒的之后戏弄元封几句,再没有人喊他的真名,而是一律以傻子代之。

  注:此桥段系向《双旗镇刀客》致敬,略有改动,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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