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上衣都比较长,看样子像是用动物皮制成的,而且有很大的可能是手工制作的。在衣服的两个袖子和肩部,会有很多装饰性的彩色皮条,看上去挺美观的,可惜他们没有戴着洪涛想象中的那种插满了羽毛的帽子。

  由于在车上奔波了一天多,虽然没用自己开车,但是洪涛还是很疲惫,不过他内心里有一个强烈的念头迫使他不愿意马上去洗澡休息,他向看一看那位能够把加拿大总理的钦差大臣都弄上床的印第安女酋长到底长了一个多么羞花闭月的样儿。

  可是最终他也没看见,别说印第安女酋长了,这座小镇里好像就没几个人,那些绝食和游行的印第安人呢?

  带着这个遗憾,洪涛草草的吃了点晚饭,又在一个大木桶里泡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终于扛不住上下打架的两双眼皮,回到房间睡了。

  洪涛是被一阵噪杂的人声给吵醒的,此时刚刚8点半,外面不知道在搞什么,不光有各种人声,还有乱七八糟的音乐声,好像是在开联欢会。

  “我X,这是示威游行吧?帕维……帕维……快醒醒,外面全是人!”洪涛只聊起窗帘看了一眼,就赶紧缩了回来,快步走到帕维的床前,用力摇晃着他那个庞大的身躯。

  窗外全是人!

  和昨天冷冷清清的样子相比,现在这里仿佛一夜之间全都苏醒了,街道上挤满了穿着各式各样、花里胡哨的印第安人,昨天洪涛还在惋惜没看到那种印第安标志性的羽毛帽子,现在终于可以看个够了,大街上已经变成了鸟窝一般。

  “怎么了?外面怎么了?”帕维别看年纪大,睡眠质量那是杠杠的,好不容易才被洪涛从睡梦中摇醒。

  “全是印第安人,他们在游行呢!”洪涛指着窗子,想让帕维过去看看。

  “游行有什么可看的?让他们闹去吧,喊一会就累了。”帕维显然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翻了一个身,把被子蒙在头上,有开始回笼觉。

  洪涛可没他那么宽心,而且他对于示威游行这个玩意还是很陌生的,最让他心惊胆战的就是那些印第安人身上都带着刀子,有几位手上还拿着标枪,这种装备很容易就会引起暴力冲突啊。

  “万一他们急眼了,把所有外族人都视为敌人咋办?那我这个小命可就难保了,哈里森就算端着机关枪也不一定能救了自己。”洪涛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西部片中的很多场景,那些彪悍的印第安战士迎着枪林弹雨把标枪和短斧掷向敌人,往往不是准确的扎在敌人身上,就是劈在敌人脑门上。

  “哈里森……哈里森……”洪涛还是不放心,又跑到哈里森的房间外面去敲门,可是屋里没人。

  “你也被吵醒了吧,房东太太的做的烤鹿肉很香,你该去尝尝。”在大厅里,哈里森正端着一个杯子喝茶,看到洪涛走进来,轻松的和他打着招呼,一点都不紧张。

  “他们会不会引起骚乱?我们用不用提前准备一下?”洪涛此时可没心情吃鹿肉,虽然帕维和哈里森都好像很不在意的样子,他还是决定要提醒提醒他们,小心无大错。

  “哈哈哈,你太敏感了,涛,让他们闹吧,喊一会之后他们就会去喝酒了,你还不了解他们,没喝酒的印第安人很好相处。”哈里森让洪涛说乐了。

  “那喝完酒的呢?”洪涛还是有点不放心。

  “喝完酒的分两种:一种就无法相处,因为他们醉倒了;另一种就很讨厌了,不过没事,他们不会来惹咱们的,即使醉了,他们也认识这个。”哈里森很臭屁的拍了拍他的右胯,那把长长的左轮手枪正挂在哪里。

  “洪涛,你也被吵醒了吧,外面那么多人,会不会打起来啊?”刘老板此时也从楼上下来了,身上还穿着睡衣,看来也有点担心。

  “哈里森说没关系,帕维也说没关系,这儿是他们的国家,他们说没关系估计就是没关系吧。”洪涛胆子大了一点,走过去趴在门内,通过玻璃向外看。

  “看着可不像没关系的啊,那我先去换衣服,对了,你也准备准备,昨天奥斯丁给咱们找了一个好玩的事情,我们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有大收获。”刘老板倒是想得开,腾腾腾的上楼去了。

  “奥斯丁安排了今天的节目?你知道是什么好玩的东西吗?”洪涛完全不知道刘老板在说什么,想问也找不到人了,只能问哈里森。

  “我也不清楚,咱们昨天一直在一起啊!”哈里森耸了耸肩,手一摊。

  “难道是去打北极熊?”洪涛眼前一亮,他想起哈里森在路上和他介绍过,这里已经是北极熊保护区了,顺着前面的那条大河一直向东,就是哈德逊湾的海面,在哪里生活着很多北极熊。

  “哦,你死心了吧,北极熊是不能狩猎的,只能看,不能打。”胖子帕维估计也受不了外面的吵闹声了,慢腾腾的走到吧台哪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仰脖就灌了进去,然后砸吧着嘴说。

  对于老外的这个习惯,洪涛虽然看过很多次了,但还是很难接受。大早上起来,牙不刷、脸不洗,先来一杯高度酒。不光是帕维有着习惯,老盖尔也经常这样,用他们的话说这是在唤醒自己的身体。

  奥斯丁来的有点晚,洪涛他们吃完了早饭,又在大厅里聊了一会,他才急急忙忙的从门外赶来,而且身上也穿了一身印第安人的民族服装,只不过脑袋上没戴那个羽毛帽子。

  “你也去游行了?为什么没戴羽毛帽子?”洪涛凑近了摸了摸他的衣服,还真是皮子做的,有点像我们平时见过的麂皮。

  “今天有政府的人过来谈判,各族的人都在这儿等着呢,我就是凑个数,那个帽子不是谁都可以带的,只有族中的长老和勇士才可以带,我父亲有一顶,我就没有了。”奥斯丁一边说一边打掉洪涛的手,这个中国男孩好奇心太重,都快摸到裤裆里了。

  “刘先生说你有好玩的东西要带我们去,到底是什么?”洪涛本来想看看他的上衣的具体结构,可是刚撩起衣襟,就被拒绝了。

  “大家准备准备,尽量穿的缓和些,我带你们去发财,不过能不能发财,就得看你们的运气了。过10分钟在门口集合,我先去找交通工具。”奥斯丁又甩开洪涛的另一只手,像哄苍蝇一样把洪涛哄开,然后转身走了出去。

  “我X,这是要骑马吗?”

  10分钟之后,奥斯丁准时出现在旅馆门口,他不是走着来的,而是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身后还跟着一大串不同颜色的马匹,很明显,这就是他刚才说的交通工具了。

  “每人一匹,有没有不会骑马的?”奥斯丁把手里的缰绳递给哈里森,然后特意望向洪涛。

  “我不会!我只骑过几次马,但是没这么高。”洪涛转头看了看刘老板和刘晓梅,发现他们父女俩满脸兴奋的已经开始选马了,根本就不像不会骑马的样子,只好自己举起了手。

  在国内的时候,洪涛还是骑过马的,比如去坝上草原啦、去内蒙旅游啦,都有骑马这个项目,不过那些马的身材都不太高,骑起来也很温顺,当时大家都争相挑选那些能愿意跑一跑的马屁,因为大部分马都被训练得只走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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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主母日常】谢芷柔在打了自家上司三巴掌后穿越了,成了长平侯府的当家主母,看着眼前的金丝楠木锦塌,衷心剔透的奴仆婢女,她笑了。 早知如此,她的三巴掌应该在狠些。上没有婆母,下没有子嗣,至于男的……据说尸骨未存,这日子摆烂着也就过去了。 岂料一朝落水,她恍惚发觉她不仅是穿越了,还穿书了,而她是书中恶毒女配的早死寡嫂! 三个萝卜头一一站在谢芷柔面前喊嫂子时,她两眼一黑。要是没记错的话———这头上叮叮当当,身上花红柳绿的便是恶毒女配,妥妥恋爱脑被人利用而不自知,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中间那个看着人模人样温润雅致的便是绿茶大弟,利用所有女孩对他的喜欢行事,落得个百年凄苦的下场。 最矮那个圆圆呼呼看着人畜无害的便是纨绔小弟,做事不过脑子能动手绝不逼逼,落得个手脚尽断的下场。 至于百年侯府,全族流放,奸臣娘家,全族斩杀。想到这,谢芷柔攥紧了拳,摆烂个鬼,一二三,都给老娘看过来! 至于肚子里的娃……多一个不多!

娇养清冷首辅后,炮灰被宠懵了

姜念穿了,路人甲的名,领盒饭的命。 她极力远离癫男疯女,一心只想保命,好在无论外面如何腥风血雨,家里还有个又欲又野的男人等她吃饭。 日子还能过! 直到有一日,姜念看见了男女主和大反派都对着自家夫君恭敬行礼。 “夫君……到底是何人?” “夫人昨晚不是说我是夫人的狗吗?” “好了,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