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里关外,一百名精挑细选出来的骑兵牵着他们的战马,呆呆地看着站在他们面前的,意气风发的贺兰燕,一身劲装打扮的贺兰燕丝毫不在乎在这些男人面前展现自己的身材,或者说,在长年的游牧流浪生涯之中,她已经习惯了男人看着自己的那幅模样,艳红的束发的绢条与细小的发辫一齐在风中飞扬,看着面前的这一百名骑兵,她笑得别提有多得意,一口整齐的贝齿在阳光之下闪闪发亮。

  回头看了一眼站在居里关城墙之上凝望着这边的高远,她挥了挥马鞭,这一百名汉子,以后可就归自己调理了,想揉成团便揉成团,想拉成条就拉成条,这些人的骑术,除了步兵还勉强可以看一看之外,其他人,那不是人骑马,那是马驮人。

  看着贺兰燕挥鞭向自己示威,高远苦笑着转过头来,对曹天成道:“天成,将我的卧室收捡一下,给她住。”

  “兵曹,您的卧室,这怎么成?那里面?”曹天成欲言又止。

  “没办法,这个小女人点名要住这间,我可是真惹不起她,放心吧,那东西深埋在地上,她难不成还会去刨地不成。”高远摇头道,被贺兰燕拿着了短处,当真可是无法可施,她要不管三七二十一说了出来,自己反正没脸了,便也破罐子破摔,没什么可怕的,偏偏她却是引而不发,这滋味,当真是不好受,让自己还抱了一线希望,却又时时刻刻担心着,高远倒不怕贺兰雄跟他翻脸,贺兰雄也不可能跟他翻脸,他怕的是贺兰雄借着这个机会纠缠上来,要将这个妹子塞给他,他可就真是难做人了。

  “不仅是这间房,天成啊,你还得给咱们这位教头单独建一座茅房,一间浴室,终不成让他与我们一帮大男人一样,提一桶水,赤条条地从头到脚一淋便完事吧!孙晓,以后也要告诉营里的弟兄,不要像以前那样随随便便了,惹恼了这位姑奶奶,大鞭子抽下来,我可不会去解围的。”高远拍着墙头,道。

  “麻烦,真是麻烦啊!”孙晓叫苦不迭,“兵曹,怎么请了这样一位姑奶奶回来,这哪是教头,分明是一尊菩萨嘛!”

  “你还叫苦!”高远狠狠地盯了他们一眼,“那天我从扶风回来,你们想看我笑话,让我直接进了房间,看到了这位姑奶奶不该让人看到的地方,拿着了我这个短处,这位姑奶奶现在是予取予求,稍不如意,便大加威胁,哼哼,我不好过,你们自然便也得同甘共苦,现在知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吧?”

  孙晓怔了怔,感情源头在这里,看了一眼城下,“兵曹,这位燕姑娘一定是喜欢上你了,人家一个大姑娘,现在这么胡搅蛮缠地盯着你,也够难为她了,要不然你干脆收了她,这样一来,成了我们的嫂子,大家相处起来,反而自然多了,是不是?”

  高远反手一个爆栗,啪的一声,孙晓捂头惨叫,“你脑袋里想得是什么呢?我可当她是妹子一般!”

  孙晓哼哼着,缩到了曹天成身后,“都将人看光了,还屁的妹子啊,人家都倒贴上来了,还这么一本正经,看得人着急。”

  高远大怒,回身正欲飞起一腿,却看到孙晓整个人缩在曹天成身后,曹天成可还拄着拐呢,只好又将腿收了回来。

  “兵曹有了菁姑娘,孙晓可不要瞎说,这话要是传到了菁姑娘耳中,以后可就有你的乐子了!”曹天成笑着对孙晓道。“小心年后兵曹成婚之时,菁姑娘将你拒之门外,连喜酒也不给你喝上一杯。”

  “这不是说着一笑吗?这个匈奴姑娘倒还真是胆大,敢爱敢恨,瞧上了我们兵曹,便不管不顾地追上来,单这一点,便很让人佩服啊!”孙晓摇着头道。“可惜啊可惜,不过兵曹,男人三妻四妾也没啥稀奇地,你与菁姑娘结婚之后,再纳了她,也是一举数得,既美女在怀,又与贺兰部的情义更深一分,于我们也是有好处的嘛!”

  “就你想得美!哪有这等便宜的事情!”高远啐了他一口,“这事儿,以后提也不要提。”

  三人转头,看向城外,却是瞪大了眼睛。

  贺兰燕的那匹桃红色的战马正在绕着圈的狂奔,速度越来越快,当它奔到第二圈的时候,贺兰燕在它经过自己身前的那一瞬间,一伸手抓住马鞍,随着战马奔了几步,一个腾身,已是敏捷地跨上了战马,单是这一手,已是博得了下面百来个骑兵的大声喝彩,在这种速度之下上马,可不是什么容易事,一个处理不好,不是被马撞翻,就是被马拖飞。

  贺兰燕上得马来,却是如鱼得水,贺兰部原来是一个小部落,在她的记忆之中,当有一大半时间,是在马上生活,有时候还得靠马逃命,骑在马上,却是比她走路还要稳当一些,战马御风狂奔,贺兰燕的身子在马上辗转腾挪,时而在左,忽而在右,时而身藏马腹之下,时而左边下马,却从右边重新出现在马鞍之上,只看得外面的骑兵们目瞪口呆。

  “这马术,的确当得起我们这些骑兵的教头!”高远亦是看得震惊不已,马术他现在也算不错了,骑在马上,也能作战,但像贺兰燕这般行云流水一般,高远估计这辈子自己就别想了。

  “好骑术,咱们的骑兵,能学得她一半本事,便足以成为一支精锐了。”孙晓喃喃地道。

  “这身手,值得老曹去为她再建一间茅房,起一间浴室!”曹天成拄着拐杖叮叮当当地去了。

  高远回过头来,看着曹天成下城而去的背影,对孙晓道:“天成这话,听起来怎么怪怪的呢?”

  城外,贺兰燕手提马缰,两腿夹紧马腹,战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在这一霎那,贺兰燕已是取下马背上的长弓,自箭袋之中取出一支羽箭,开弓引箭,一声清鸣,一只恰好飞过这片空域的鸟儿一头栽了下来。

  马蹄落地,鸟儿落地,贺兰燕得意洋洋地看着众人。

  场中寂静片刻,在步兵的带领之下,掌声雷动,贺兰燕回过头来,脸上香汗淋漓,为了镇服这些粗鲁的汉子,她可是拿出了看家的本领,城头之上,高远微笑着亦在轻轻鼓掌,贺兰燕不由大为开心。

  高远转身向城下走去,孙晓亦紧紧相随,“有了这位燕姑娘,咱们的骑兵想必在不久之后,便可以与东胡人一较上下了。”

  “即便赶不上,也不会差得太远。”高远轻笑一声道:“与东胡人较量骑术,我们是比不上的,但我们的骑兵只是用来配合步兵作战,与他们的战法从根本上就不同,能有贺兰燕一半本领,便也足够了。”

  “兵曹说得是,步兵才是我们的王牌。”孙晓很是满意高远的说法,因为他是步卒的头头,而骑兵,现在已经归属步兵了。

  “咱们步兵的装备现在还是太简陋了一些,以后还得想法办加强。”高远想了想,“不然与骑兵作战,咱们的损失就太大了。”

  “现在我们的装备早就已经冠绝辽西了!”孙晓一惊,“还能有什么配备?”

  “能挡箭的盔甲,能远距离杀伤骑兵的弩机,这些东西,现在扶风城做不出来啊!”高远叹气道:“床弩倒是好东西,但太沉,不好携带,如果有轻便一些的弩机,那就好多了。”

  “弩机?”孙晓有些不明所以。

  “就是床弩的缩小版。”高远耸耸肩,道。

  想将床弩缩小倒也容易,问题是,你一缩小,那威力也就打着滚地下来了,以前也不是没有人想过,不过缩小后的这玩意根本就没有杀伤力,从此便也束之高阁了。

  校场之上,士兵们虽然没有人组织,却也三五成群地在各个器械面前自觉地训练着,高远弄的这些器械,在玩乐之间,在互相的游戏之间,不知不觉便能提升各人的体力与能力,深受士兵喜欢,现在除了单杠,双杠,天梯,沙包阵之外,更是多了一些爬杆,杠铃之类的玩意,当然,石锁这些传统的器械,这里也是不缺的。

  两人站在场边,目光却同时落在一个单薄的身影之上,那是曹天赐,此刻,他正将自己吊在单杠之上,咬牙切齿地想将自己再一次地拉上去,身子在空中扭成了蛇状。

  “这孩子,杀性太重!”孙晓道:“有时候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有些害怕。”

  “任何人看到母亲在自己的面前倒在血泊之中,心里都会是有阴影的,我答应将他带在身边,也正是为了帮他消除这些戾气。”高远点头道。

  “不过倒是一块好料子,又刻苦,再加上兵曹亲自指点,这孩子,将来必成兵曹麾下一员大将!”孙晓道。

  “看他的造化吧!”高远道:“如果这股戾气不去,这孩子,只怕……”摇摇头,高远没有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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