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尔塔城酒馆,麋鹿之家。

  大盘大盘的肉食接连得送上来,因为这位大人之前拍下的金币,老板本以为能大赚一笔,因此招待得很殷勤,然而随着石应虎身旁餐碟一层接一层的磊高,老板脸上的笑容渐渐暗淡。

  好在,终究还是有得赚,再加上这位职业者大人明显不好惹,因此老板也不敢怠慢不敢在食物上偷工减料。

  这间酒馆厨子的手艺仅仅只能说是一般,只是肉排的质地很好,再加上厨师放料很足,因此酱汁肉排的滋味儿浓厚,吃起来有一种粗犷浓郁的口感。

  虽然喜爱甜食,但小胖终究是肉食系生物,在吃掉一份几乎与它等重的草莓奶油蛋糕之后,又开始吞吃起肉来,双爪抱着石应虎切给它的一块大肉排,以三颗头自各个角度发起攻击,撕咬吞食。

  比较有趣的是,有的时候它的三颗脑袋会彼此攻击,为自己那边的肉而护食……拜托,最后还不是进同一个胃里?

  吞吃掉第十二盘炖猪后腿肉,并用厚面包片刮干净盘底的肉汁,直到那盘子干净到连野狗都不会多看一眼后,石应虎才勉强恢复了自己作为法师应有的斯文从容,他从衣袖中取出一方洁净的白绢擦拭一下自己的嘴角。

  暗红色毛茸茸得三头小胖狗依然在努力进食着,暴饮暴食对于下位面生物来说是本能,因为这一餐吃完了,下一餐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到了,以至于石应虎吃完后好一会它才吃完,然后挺着肉乎乎圆滚滚的小肚子向石应虎暴露自己的不文之物。

  别看这家伙此时此刻人畜无害,就好像一只小布偶狗似的,实际上前段时间它背着把石应虎把人家芬里尔给祸害了,也不知道是用强的,还是半推半就的,还是两厢情愿的,总之大家发现的时候现场一片狼藉。

  从那以后石应虎都不敢再和魏德尔打照面了,自己家这小王八蛋还未成年就把人家大姑娘给祸霍了,无论怎么说都是自己这边理亏在先,舔着脸无理取闹乃至于倒打一耙,石应虎真没那么厚的脸。

  尤其这渣狗还拔鸟无情,得手之后就再也没有之前跟人屁股后面转悠那股热情了。

  石应虎带它离开有一段时间了,这渣狗一点想念芬里尔的表现都没有,或者,下位面生物普遍都是这种管种不管养的种族意识吧?

  “美好的生命应该充满期待美好和感激!”

  “海水啊,你所说的是什么?”

  “是永恒的疑问。”

  “天空啊,你回答的是什么?”

  “是永恒的沉默。”

  “谢谢火焰给你光明,但不要忘记执灯的人,是他坚忍地站在黑暗当中呢。”

  “青草啊,你的足步虽小,但你拥有着你足下的土地。”

  “我想起了浮泛在生与死川流上的许多时代,以及这终被遗忘的时代,由此,我便感受到了离开尘世的自由。”

  酒馆内的吟游诗人在休息片刻后再次奏琴高歌,只是这次他使用的是泛大陆通用语,因此石应虎就听得懂了。

  闲着也是闲着,因此就听了两句,大概听明白了,这是一首歌颂恶魔猎人的曲子,名叫《守夜人》。

  第一句是说,人类的生命应该向往光明自由与幸福,第二句第三句与第四句第五句相对应,应该是为了押韵,第六句是歌曲《守夜人》的文眼结点,揭示主旨、升华意境、涵盖内容,如果完全翻译成汉语,其实就是:“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第七句是意指平民与恶魔猎人之间的关系,以青草比喻平民,虽然通常没有力量帮助恶魔猎人,但因为有你们作为基础,才有恶魔猎人的出现与存在:因为这一句,这首诗歌的格局就不像传统的相近题材那样,仅仅把视角专注于描绘英雄而已了,铁匠挥锤为勇者打造装备、学者为英雄出谋划策思考战术战略、农夫不惜自己忍饥挨饿也要用最好的食物犒劳战士的意境也都有所体现,虽然限于篇幅仅仅就只有一句而已,但依然可以让普通人从中感受到共鸣与激励。

  最后的一句,就是诗歌全篇的终结了,隐隐间蕴含着曲作者那种想要挣脱世俗,脱离世俗的出尘意味,在石应虎看来,居然颇有佛道风采。

  佛道的思路就是:外面的一切全且不要去管它,自我之修行与精进才是第一位的,得证大道自然一切外魔辟易,既是一种超脱,也是一种昂扬精进。

  当年地球上的美利坚合众国就是这样崛起的,国土超脱于世界大战之外,本身又昂扬精进,最后抢占到世界霸主地位都没引发任何战争,不战而屈人之兵。

  在佛道切实存在的位面世界,这的确是一种优秀的思路,哪怕在暗黑世界,职业者若是能立身于暗黑世界,却又超脱于暗黑世界,那也将是十分强大的存在。

  听着吟游诗人的歌曲,喝着果酒滋润唇舌,一曲歌罢,酒馆内的许多猎魔人叫好,并且打赏钱财,石应虎也跟着投了两枚金币,他现在却是不缺钱的。

  达克瑞姆光复战役,战死了太多的恶魔与猎魔人,石应虎又拿到了储物戒指,带出一大堆战利品,卖掉其中大部分后,身上也余下了价值十数万金币的宝石,甚至于其中还有很多精品装备,石应虎没有卖。

  “帮我开一间最好最舒适的房间。”听过歌曲后,石应虎吩咐侍者同时起身,准备上楼休息。

  然而,在这个时候,小胖却突然间翻身而起,冲着酒馆角落里汪汪汪得吠叫。

  它的叫声引来四周一些职业者的注意,只是那些人的目光在扫视到石应虎身上的高级法袍与背负的沉重武器后,大多都转开视线了,然而石应虎却隐隐扬眉,因为小胖平常不会乱嚎乱叫的。

  整个麋鹿之家颇为宽阔,布置典雅,除了中央地带以外,四面还有一些以帘饰遮挡的相对私密空间。

  石应虎看了看吠叫不休的小胖,又看了看那个方向,他大踏步得走上前去,一把掀开了花花绿绿的帘饰,在一堆坐在一起的职业者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滚开,给我滚开……”

  只见一个头发散乱,小脸熏红得长腿亚马逊姑娘正在挣扎猛踹一名野蛮人职业者,只是她明显喝得有一点多了,再加上四周四五个职业者有意围着她,拉偏架,因此菲尼根本挣扎不开。

  就在这个时候,醉醺醺的菲尼看到了石应虎,以及刚刚才爬到石应虎肩膀上的小胖,她下意识得一挡脸,不想让凯特学长甚至小胖看到自己此时此刻丢脸的模样,然而一挡之后,就慢慢又把手放下了,反正,看都已经看到了。

  因为高阶死灵法师的突然出现,在场四周的人也都愣了一下,被完全清醒过来的菲尼挣扎开了,跑到石应虎面前。

  “凯特学长……我……我离开之后过得一点也不好,您还雇人吗?我把您给我的装备都卖掉了,但弓还没卖,我还可以帮你做饭,帮你照顾小胖……”亚马逊女孩越说越委屈,同石应虎在一起配合一段时间后,再同其它人组队配合就总容易射到别人,因为同石应虎联手的时候,是不需要担心会攻击到他的,而正常的恶魔猎人,哪怕是近战职业者,也往往防备不住一支突然来自于背后的冷箭。

  就如把一个人从几十米的高空甩抛出去,这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在谋杀,但如果是表演空中飞人的杂技演员,这样做就是再正常不过的配合与精彩表演了。

  石应虎可以让利箭从自己脖颈处擦着皮肤掠过而不会伤及自身,而普通职业者则可能打着打着,胸口突然冒出一支箭来,更要命的是,菲尼的箭是附带剧毒的!

  大概听过菲尼复述一遍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后,石应虎轻轻叹了一口气,对于菲尼、阿蕾塔、阿克迪斯这些小姑娘,他往往是抱着的近乎父辈的高度与视角去对待的,如果自身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这一刻石应虎绝对拂袖而去:你混的好不好关我什么事啊?老子是对得起你的,又带你做任务又送你装备。

  但在叔父辈的视角下,石应虎看看菲尼,又看看她身后那些低级职业者,却终究不忍一个本性纯良的小姑娘,同一些低级小混混呆在一起。

  “走吧。”也没有多说什么,石应虎低语一句,这样言说道。

  ……

  “喂,你是谁啊?老子队伍里的人,你说带走就带走?”本来因为对方一身高阶死灵法师法袍而一直压制着自己的野蛮人职业者,这一刻终于耐不住了。

  一方面是因为野蛮人天然的蛮勇,一方面因为是酒力的作用,但更多的,却是对好大一块羊羔肉飞出嘴里的不甘,那个亚马逊女孩明显是个才没毕业多久的雏儿,像这样的小姑娘,好好哄上一段时间没准就到手了。

  (姥姥的,高阶职业者又怎么样?死灵法师在酒馆里还能打赢我们这么多人?)

  然而,野蛮人职业者这样的念头,却随着那个灰袍男人的回头而陡然破灭了,他上身向后一仰,紧接着脸色灰白得缓缓跌坐下来,耳边听着四周下属的拉扯与低语声,却恍若被阻隔在另一个世界。

  “老大,老大,小心一些。那个人是凯特·布莱恩,是刚刚拯救了达克瑞姆,并且拒绝崔斯特联邦授勋的高阶死灵法师……听人说,他现在被人称为‘与白骨低语者’,是被凯恩贤者誉为二十年以内最有可能冲击传奇境界的新生代死灵法师……这样的人我们根本惹不起,根本争不过的……”

  身旁瘦猴刺客的低语声,那名脸色灰白一片的野蛮人断断续续得听着。

  此时此刻,在他的脑海中所充斥的,都是刚刚那个男人侧头注视的凶狠狰狞,那双黑白分明,却恍若充斥着无尽死亡气息的可怕双眼。

  另一边,石应虎带着亚马逊女孩菲尼来到柜台,又给她开了一个房间。

  目击之术,哪怕是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一个资深的雇佣兵或杀手,常年历经枪林弹雨,杀人与被杀,都是寻常之事,长年累月下来,他们身上积累的杀气都是极为可观,往往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令没有经历过战场洗礼的普通人不寒而栗,甚至直接丧失抵抗意识。

  而修到石应虎这个境界的武者,若是想的话,甚至可以一个眼神击溃那名野蛮人的精神意志,令他以后见到战斗、见到鲜血就恐惧得混身颤抖,彻底废掉。

  这种手段很好用,但除非双方差距极大,并且确定对方精神意志力并不高,否则也是很不实用的,因为一个足够坚韧的人,在受到一名强大者的目击之后,一方面他有一定可能几率就此沉沦,再也无法继续修行,另一个方面,他却有可能慢慢克服并消化这种心理压制,反将之消化为自己修行前进的动力。

  那个时候,这种目击术/心理压制,就变成是种祸之术了,因为对方完成心理突破后,必然会找施术进行实证的。

  因此这种目击术除非是在正面战场上作为控制手段,否则在其它时候是挺鸡肋的能力。

  当然,小惩大诫,年轻人追求女孩子也不算是什么错处,以石应虎身份段位,他也并没有选择完全冲毁那名野蛮人的精神意志,而是仅仅只将其迫退了罢了,实在,是懒得去与他们纠缠。

  “凯特大哥,你不要丢下我自己走好不好?我,我保证以后不胡闹了,就跟在你身边就行。”酒馆二楼的长廊上,本来跟在石应虎身旁低头走路的菲尼,她突然这样说道……只能说,女人尤其是亚马逊女人的第六感真的很敏锐。

  “……诺,小胖给你抱,好好睡一觉吧。”看着泫然欲泣的金发小姑娘,石应虎想了想,就把怀中的三头小胖狗递给她,直到这一刻,菲尼方才破涕为笑完全放心下来。

  返回了自己的房间,石应虎并没有直接睡觉,而是在洗澡过后,就着灯火翻看起维辛留下的死灵笔记。

  他修学领悟的方式比较奇怪,并不是单纯的读、看而已,而是从储物戒指里拿出钢笔与笔记本,不断的进行抄写,然后在过程中写下自己的领悟与判断。

  思索到半夜时,石应虎有时会突然站起,然后走到床铺旁边,挥手间,将维辛的尸骸从储物戒指里取出来,因为炼狱契约是与灵魂订立的,因此维辛虽然被炼狱之炎焚烧过,但他尸体本身却毫无受损,只是灵魂被炼狱之火形成的锁链拉入了下位面,乃至于缚魂石也被烧炸了。

  炼狱之火对于灵魂有极强作用属性,对于物质也有极强破坏力,但真正令石应虎感觉可怕的,却是其超强的可控制性,明明是那样狂烈奔放的能量,却被驾驭得如支臂使,近乎于完美控制。

  当然,在某种方面而言,这一结果却是极大便宜了石应虎,完全恶魔化维辛的灵魂没有完全升华,但它的肉身可是已经完全晋升传奇级数了,甚至于若是想的话,石应虎完全可以从自己面前这具尸体身上,提取出下位面世界,高阶恶魔骨魔的源血。

  作为维辛与下位面堕落贵族做交易,不惜自甘堕落也要获得的恶魔之血,当然是极为强大,并且与死灵法师职业适配性极高的。

  由人类转化为骨魔后,不仅仅是对召唤、毒素与白骨两大系法术有极强的增幅,并且几乎完美弥补了死灵法师近战弱势的局限性,自身可以控制骨头生长,作为攻防武器,并且那些骨头坚逾精钢,物理抗性超卓的同时就连法术抗性也是极强的。

  传奇生物的尸体,哪怕是放在那里不管,数年数十年都不会轻易腐败掉,不会魔力扩散(处于异位面会加速这一过程),更何况石应虎还第一时间为其进行防腐禁魔处理。

  此时此刻,维辛躺在那里就如同一个深沉睡去的活人一样,向石应虎诉说着它有对于死灵魔法的全部领悟与研究。

  (我是不会去植入骨魔之血的,本来这个世界人类的身体就与地球位面人类的身体存在差异,再继续异化?)

  (不过,我可以将它作为培养憎恶或死亡骑士的培养皿,虽然这样做有些暴殄天物,但对我来说的确是最大利益取向了。)石应虎的研究,注定是与其它死灵法师截然不同的,虽然相互之间也有一些可供参考借鉴之处,但石应虎很多时候寻找的经脉与窍穴,对于这个世界的死灵法师来说近乎于莫名其妙闻所未闻。

  不过,这也是正常现象,在真气系武学世界讲气血系武学体系,大家也一样难以理解。

  这就好像在科技文明世界讲信仰文明,在魔法文明世界讲科技文明一样,大家都对自身的文明体系抱有着绝对的自信心,在潜意识里就会排斥厌恶其它的选择。

  至于石应虎,他是因为切身的经历过了,因此接受起来相对更加容易。

  切割尸体,收集血液,寻找恶魔的窍穴,然后一处一处以纸笔记录下来,就目前来说,石应虎根本无法精准无比的找到一处窍穴,人类的都不好找到,更何况是下位面恶魔的,但可以总结规律,可以将人仙炼窍法当中的规律,反复逆推,确定恶魔几处大窍的关键性所在,不断积累经验,为日后有一天用到自己身上做好准备。

  当天夜晚,石应虎琢磨研究了半宿,虽然略有所得,但却也并不足够推动自身修为实力的进一步跃升。

  后半夜时,石应虎就将相关的东西收拾了起来,然后自己倒床上睡了。

  ……

  对于石应虎来说,昨天,是很平常的一个夜晚,享受美食、享受夜色、享受休憩,努力钻研死灵知识,将其与自身所学体系相融合。

  但对于菲尼来说,昨天,却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晚可以安安心心得睡上个好觉,抱着毛茸茸非常暖和的三头小胖,菲尼洗浴熟睡之后,一觉睡到天亮时分。

  只是,当这个懒洋洋的姑娘渐渐睡醒,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却发现自己怀里空无一物了,那个暗红色的小毛团已经不见了。

  想到了某种可能,这个金发的女孩陡然便起身,然而脸色苍白的她下一刻发现,三头犬小胖咬着一个食盆子,摇摇晃晃得跳上床来,然后把盆丢到她面前,一脸的趾高气扬等待着伺候。

  它,似乎也能分得清楚,谁是主人谁才是仆人。

  然而,这一幕狗仗人势的气人画面,却让亚马逊女孩一下子气笑了,她伸手用力得揉了揉小胖,似是怒声地笑骂道:“连你也欺负我,看不起我!”

  二十分钟后,先给小胖准备好食物的菲尼正在洗漱,这个时候,房门却在外面被直接推开了,那个男人手中拿着一些衣物,并将它们一起扔到了床铺上。

  “换上它们,然后好好打扮一下,十分钟之后,陪我去一个地方,见一些人。”

  “啊!?好的,马上,马上。”刚刚得到原谅,菲尼正处于啥也不敢说,啥也不敢问的阶段,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赶紧应下,生怕学长一个不高兴了就赶自己走。

  在石应虎出去之后,菲尼开始琢磨穿着起床上的那些衣物,并不是预想中的武具铠甲,而是一身女士西服裙装。

  “穿这么一身,做什么啊?”大概十二分钟左右,穿着女士西服与高跟鞋的菲尼跑了下来,而在这个时候,在酒馆的门口处,已经有一辆豪华的马车在等待着了。

  看着有些别扭,走出来的菲尼,即便是石应虎也微微点头,菲尼本来就是极出彩的美人,身高腿长,此时此刻穿上齐膝短裙、高跟鞋、戴上金边眼镜,更显气质魅力。

  至于她一时不适应穿高跟鞋,这并没有什么,以一名职业者的适应能力,十几二十几分钟也就适应了。

  “抱歉,学长,这些我第一次穿……晚了。”

  “别再耽误时间了,赶快上车吧。”说着,石应虎为她打开了马车的车门,然后在菲尼身后走上去。

  马车,在石应虎那个时代的地球都存在着,作为贵族富豪用来充排场的工具,而在这个位面世界,这个时代,马车却还是主流交通工具,气车虽然也已经有了,但还没有完全推广开来。

  “凯特学长,我们这是去哪里啊?”

  “去和一些老家伙谈判,顺便赚一些钱。”石应虎坐在车厢内,他将手指上的储物戒指褪下来,扔给了菲尼。

  “一会你把里面的几份文件递发给那些人就行了。其它的事,并不用你来管。”

  菲尼接过戒指,有些兴奋得戴在手指上,这可是高级职业者才可能拥有的装备,并且还是学长送的。

  先预演一般,把戒指中的几份文件取出来,菲尼大概翻看了一下,上面写着:“生命科学”、“人体潜能”等等词汇,并且还附着一些照片,一些数据。

  “学长,虽然我在外围没资格参与进去,不过你不是刚刚才做了一票大的吗?现在不是最不缺钱的时候吗?”过了半晌,终究还是没忍住,菲尼这样问道。

  接到任务,完成任务,然后收取报酬卖掉战利品,或者花天酒地或者做其它事情,总之,这才是恶魔猎人的生活,至少是绝大多数恶魔猎人的生活,菲尼也知道凯特学长完成了达克瑞姆城的光复任务,其它不说,就仅仅只是崔斯特联邦颁发的奖金,就已经是许多低阶职业者十数年的积蓄,更遑论其它收益了。

  “不缺钱?几万,十几万,我的确是不缺。但几亿十几亿,我就没有了,而研究工作,如果不想自己活活累死的话,其实是一件非常非常烧钱的事。”石应虎看着菲尼笑了一下,他与这个位面的本世界土著不同,石应虎,他太知道什么商品最值钱了。

  华贵的马车,缓缓驶入一处巨大的庄园,这里,是本地男爵休斯坦布尔的领地,同时,这位男爵也是一位大商人,或者说整个温尔塔最成功的大商人之一。

  “凯特·布莱恩先生已经到了,据他说,要同我们做一门大生意,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生意,值得我邀请整个崔斯特联邦最有钱的所有人,若那位不是布莱恩先生的话,这样的提议我根本就不会接受。”崔斯特联邦的首都,因为政治氛围浓厚,贵族极多,因此崔斯特联邦最有钱的大商人多聚集在陪都温尔塔城,相比首都,这里方才是整个崔斯特联邦最为重要的经济中心。

  “一位少年死灵法师,即便是才华卓著,受到凯恩贤者的褒奖,又能给我们这些人提供什么大生意?不过,这样聚一聚也好,大家在一起喝喝酒,联络一下感情。”

  在二楼的房间里,除了休斯坦布尔男爵以外,在场的几乎尽是五十岁甚至六十岁的老者了,虽然因为贵族式的保养与对权力的眷恋,他们还未到退休的时候,但在这个平均寿命不过三四十岁的年代,平日里忙于各自家族商务的他们,也的确是没有时间余力来聚会。

  此时此刻的他们,还对下面那个乘坐马车进来的少年人不以为意,他们绝对想不到,接下来,某人会施展手段把他们的棺材本都给掏出来。

  “哦,伟大的布莱恩先生,欢迎您的大驾光临,连总统先生都没能邀请到您,现在您肯来出席我的宴会,真的是让鄙人感到无上的荣光。”当石应虎带着菲尼,从正门的红地毯走入进来的时候,休斯坦布尔男爵一身礼服从二楼楼梯走下来,他张扬双手迎接眼前这位男巫。

  当然,此时此刻正是达克瑞姆刚刚光复,凯特·布莱恩名声最炽的时候,若是过几年,凯特·布莱恩又没有什么更大的作为,那么,这股炙手可热也就落下去了。

  “哦,美貌的女士,您的美丽令晨曦都为之黯淡,您是布莱恩先生的女伴吗?”

  “啊,我是学长的助手,男爵您好,我叫菲尼。”职业猎魔人面对普通人,天然就有一种俯视,因此菲尼虽然仅仅只是一名低阶职业者,菜鸟猎魔人,但她在休斯坦布尔男爵面前也没有显得多么弱势,事实上,菲尼平生显露弱势,就仅仅只有在那个男人面前。

  虽说急着要捞钱,但石应虎终究还是沉得住气的,休斯坦布尔男爵毕竟按自己言说的,邀请到了十几位温尔塔最大的金主,投桃报李也罢,偿还情面也罢,石应虎很给面子的出席了酒会,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同那几位商界大佬逐一认识了一下。

  一个多小时之后,大家都玩得比较累了,休斯坦布尔男爵把大家都聚集到了一个房间,这就是给凯特·布莱恩做场子了。

  他也知道凯特·布莱恩是想捞钱,但他不知道对方想怎么捞钱,这位布莱恩先生给自己面子,那么自己也就给这位未来的传奇法师做个场子,至于他能不能捞到钱,又能捞到多少钱,就不关自己的事了。

  端着酒杯,注视着在场的众人,石应虎笑了笑,然后他开口问道:“大家知道,我们这些人为什么喝红酒吗?”

  “……”

  “……”满场静默,这个问题,恐怕谁都没有认真想过。

  “当然是因为红酒比清水好喝啊,布莱恩先生,这算是什么问题?”一名做红酒生意的肥胖老人这样笑道。

  “呵呵,这个问题的确无趣。那我就换个有趣些的问题,阁下,知道自己能活多久吗?”石应虎摇晃着酒杯,走到那名肥胖老人面前,他俯下身,这样笑言道。

  这个问题一出,满场都寂静了。

  尤其是那名肥胖的老人,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神色变得有些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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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不忠、婆家不义、栽赃嫁祸、灭她族人、夺她家财?官商勾结?她也会!<br/><br/>仗势欺人,她也可!白欢赖上某骚包权臣:“董奕,我们勾结吧?”权臣:“你在勾搭本官?”是身世成谜却暗藏祸心的他,是不甘为鱼俎杀入权谋的她,素手一翻。<br/><br/>覆天下,扶正统、斩奸戾,香烬余欢,携手向死而生。

圆梦新媒体

毕业后,杨立新毅然放弃了大学所在的大城市,而是选择回到家乡维州发展。然而,十年奋斗依旧未见起色,在接连更换几份工作后,却遭遇了“中年危机”,他待在家中半年,受尽风言风语,苦等数月后,终于找到了一份跟他专业匹配、且又能发挥他特长的职业,却发现事情并非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魔域

一朝英雄拔剑起,又是苍生十年劫。   但那世间最风流的繁华,却又怎么抵得上你眉间一点朱砂。

超级强化天师

万宝炉在手,天下我有。   老天爷就是爱开玩笑,莫名其妙地把一件不知来历,偏能百分百成功强化所有法宝、丹药、灵兽品阶的异宝——万宝炉赐给我们可爱的猪脚关天养哥哥。   小关哥会拿着它干什么呢?   是的,你当然已经猜到了:从此,修行界多了‘强化祭炼师’这个伟大的职业。   它让修行者们不再为法宝、丹药和灵兽的品阶不足、威力不够而忧虑,更不用为强化失败的巨大代价而恐惧。   道友们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费...

重生刘协,假死后,曹操天塌了

好消息:我这次投胎很有技术含量,投在了皇帝身上! 坏消息:这个皇帝,是汉献帝刘协!而且还被曹操挟天子令诸侯了! 好消息:刘协还有些许力量,甚至还发了衣带诏,准备清君侧,逃出许昌了! 坏消息:衣带诏还有一个月就爆发了!到时候刘协就彻底成为一个孤家寡人了! 意识到自己的未来。 为了改变命运。 穿越而来的刘协,选择了假死脱身。 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出许昌,隐身份,夺兵马,招名将,聚汉室大臣! 曹操:“??我还没从痛失天子的悲恸中缓过来,怎么身后什么时候又多了支有实力背刺我的诸侯?!给我查!” 袁绍:“加钱!给这支势力加钱!让他给我拖住曹操!” 刘备:“嗯??这支新冒出来的势力,怎么把我看重的几位名将,全部都给夺走了?还占据了我的生态位?!” “......” 数年之后。 刘协亲提数万大军,单骑在前! 跨入许昌城! 大汉的都城,终将迎来他们忠诚的皇帝!

剑道鬼才

一个是满腹经纶,修炼天赋超高但是没有特殊力量的天才   一个是身怀魔血,修练半途而废而且自暴自弃的魔裔弃少。   两个人的身份在一场意外中重合,沈炔的神识,晨风的身体,一个崭新的剑道鬼才横空出世!

战天神皇

废材少年坠崖却意外拜神秘高人为师,冲破百世封印解开七行绝脉,得无上功法武神录传承,闯魔域进五行,远古遗址大显神威!   一剑夺妻威震天下,九针封神怒发冲冠,白衣黑发血洗乾坤,百世轮回灵魂觉醒,历经磨难战皇重生,笑傲江湖任我独行!   灭神山,诛地狱,斩魂殿,左踩缥缈幻府,右踢九霄仙宫,臀压凌霄宝殿,灭神诛魔百战大陆,上天入地唯我独尊!

我一精神病,被挑中参加规则怪谈

怪谈降临,绑定国运。人们通过不断参加规则怪谈来提升自己和国家的气运。神经病患者姜霄开局被挑选进九星级精神病院怪谈!可是诡异发现,姜霄好像才是病的最严重的那个...姜霄:“我与怪谈画押,诡异都是孙砸!”参加七星级怪谈《爸爸死哪了》。粉雕玉琢的儿子扑闪着大眼睛:“你想当我爸爸?”天选者:“是的!”儿子:“那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哦,就是狠狠打死你!”一个个天选者爸爸在开场就被儿子狠狠砸成了烂泥。面对冲杀过来的逆子,姜霄冷冷一笑:“爸,我才是儿子啊!”

我的美女总裁老婆

卖羊肉串小贩杨辰,和美女总裁一夜荒唐后好运天降,被逼娶其为妻,却又家庭矛盾不断。生性风流的他,本想混吃等死,低调生活,但与他纠缠不清的各行各业风情万种的美女们却麻烦不断,弑神成神的冥王杨辰,不得不担当起那守护骑士的职责。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男人和一群女人的故事,都市感情生活为主,玄幻为辅,卫道士慎入……

东汉末年立志传

尽量使两本书的人物构造不冲突,事件能够连贯。   简介一句话:东汉末年,一名黄巾小卒的立志传。   最后友情提示:   一,本书是单主,前作主角不出现,即便出现,也不会对局势造成影响,视同左慈、于吉。   二,本书是架空历史,请别苛求事件发生,年代日期与历史完全一致,书中有时会出现超越时代的事物,因为小说的平面的,不如视频直观,如果写地太隐晦、太复杂,读者看得累,我写地也累。   三,本书纯属虚构...

这个天国不太平

洪秀全呢喃着:歪曲教义、脱离天国的南王冯云山,定是被妖孽邪魔附体了。   曾国藩落魄道:我们败了!或许长毛做的,才是真正的富民强国之路。   林肯总统哀叹:上帝为何不用雷劈死这个勾结南方奴隶主、分裂美利坚的华人?   维多利亚发狂:卑鄙的冯云山,还我印度和爱尔兰,还我日不落帝国!   明治咬牙切齿:占我国土,卖我国人,囚我在这钓鱼岛,我变鬼也不会放过他!   冯云山很无辜:谁让我是穿越者?注定这个...

辽东轶闻手记:纸人割头颅

边城辑安卡车司机邱明、崔国梁前往安东运送工程材料,中途偶遇沈阳某部领导吴先生及随行人员杜少谦和李桐。五人在行进途中频遇怪事,好不容易抵达目的地,不料吴先生在旅馆之中惨遭杀害,头颅被割掉,血洼里飞出一张叽嘎鸣叫的纸人……   杜少谦临危受命追缉凶手,随着调查的深入,各种繁杂的线索纷至沓来,谜底亦渐次浮出水面——百年之前中日甲午海战留下的惊天秘密,纸人割头颅巧夺天工的作案手法,潜伏特务张树海、李光明人...

疯批师叔她杀疯了,全宗火葬场!

【疯批+恶女+女配逆袭+全员火葬场+无cp】 元婴真君宋婉凝偶然得一神器“三生镜”,于镜中窥得自己悲惨的一生。 家世显赫,修为高深的自己,原来只是一个恶毒女配! 她苦心求来的青梅竹马道侣,心里只有他那个“穿越”而来的女主徒弟。 她嫉妒,她憎恶。 可全宗上下却都指责她没有肚量,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几个徒弟,也为了女主百般厌恶自己。 他们将她逼至疯魔,又打着除魔卫道的旗号来伤害她。 最后凄惨的死在大徒弟“男主”手上,还害得家族倾覆,成为了男女主的踏脚石。 三生镜告诉她,要想活下去,就得好好洗白,赚取男女主的好感。 宋婉凝温柔笑笑。 洗白? 恶毒女配哪有洗白的道理? 恶毒女配知晓情节,这跟狼入了羊群有什么区别? 她要把整个修真界都踩在脚下!

龙骸

在这精彩绝伦的幻想世界里,有着精于铸造的矮人,称霸森林的巨魔,建立帝国的人类,俯瞰苍生的巨龙。一位传奇巨龙陨落,众生为之哀恸;一位人族王者崛起,大陆为之欢呼!巨龙的遗骸,造就佣兵的史诗!

火影之闪光

平凡的忍者故事。   没有神器,没有神兽,没有内功,还是三无。   穿越人士就是最大的BUG,思想起码不受束缚。   我们的目标是将平凡进行到底。

女人就要狠

新新女性的标准——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   能够重新活一次的紫珊立志要成为新女性之楷模。   只是她有一个疑问——这样的话,姐还要男人来做什么。   要不要让他们通通离姐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