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就是那个排行榜上的大胃王,原来背景竟然是邮递员,难怪能在这个末日来临的时候还能把自己养的这么肥头二胖,阿巴克见张虎恩的动作缓了一缓,知道有门,连忙打蛇随棍上道:

  “大哥,你是外面来旅游的吧,我是本地人,而且整个孤岭镇没有一个地方我不熟悉,没有一处门道我没摸过,只要你带上我,别的不敢保证,在其他人还在为生存四处奔走的时候,你绝对能吃得饱、喝的好、穿得暖、住的安全。”

  张虎恩背上旅行包,回头瞅了瞅还在毛遂自荐的胖子,这个黑胖子虽说是索马里人,脸上却没有丝毫索马里人民的苦大仇深,反而显得有些油滑世故,两只小眼睛张没有多少坦陈,但也没有多少奸佞,他的状态栏里关系是依赖,就像找到了一株大树可以攀附的藤萝一般,求生的欲望让他对张虎恩压上了最重的砝码——熟悉地形,熟悉物资分布。

  “你愿意跟我走?”

  阿巴克连忙点头不已,张虎恩觉得还是应该给他打打预防针,说:

  “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一路上恐怕会遭遇很多……”

  正在说话的张虎恩望向外面,两声透过天际的枪响钻入了他的耳朵里,枪声来自于北面,距离应该不远,第一时间他就想到了那一老一小。

  “大哥,你上哪儿去?”

  “做你以前一直做的,等我回来!”

  他将旅行包朝沙发上一扔,跑出办公室,看了看那扇已经倒掉的木门,将一台掏空的贩卖机推到了办公室的门口堵住,阿巴克看着他将自己堵在里面,急忙问:

  “出什么事了,也许我可以帮上忙!”

  张虎恩又将加油站的柜台蛮狠地拆下来堆在贩卖机前,确定了丧尸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涌进经理室后,问:

  “住在2公里外的那位老太太和他的大夏丈夫,你认识吗?”

  “你说的是卢素福太太?”

  “对,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

  “爱莎,她的父母在纽约工作,没有时间照顾她。”

  “明白了。”

  “哎哎哎,大哥,我可以帮你,我这里有把砍刀!”

  阿巴克手脚麻利地从缝隙里递过来一个油毡布包裹着的长条状物品,张虎恩接过来打开,是两把崭新的wox大型砍刀,80CM长黝黑的刀身,暴力的尖头齿槽,车床加工的铣磨痕迹,无一不在向张虎恩昭示着它的攻击力。

  “阿巴克,如果你能撑到我回来,我一定竭尽全力将你带出去。”

  张虎恩将铁锹递了进去,阿巴克抱着铁锹,满目担忧地看着他的离开的背影。

  张虎恩一路狂奔,随着那栋老旧的小二层楼房出现在视线中,一辆墨绿色的SUBARU甩着尾灯朝西开去,远处的地平线上密密麻麻的丧尸们朝着车尾追去,车上不是探出两个脑袋朝丧尸开火。

  张虎恩一步步地踏上木质的阶梯,门口躺着一具黄种人的尸体,胸口被鹿弹轰出了十几个小孔,看着他左臂上绑着的黑色布条,一股不详的感觉让张虎恩顺着他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一路血迹走上了二楼。

  卢素福夫人僵硬的尸体坐在二楼的楼梯口,耷拉着的脑袋上插着一根镶满钢钉的桌子腿,她的右手被砍掉了,身上地上散落着几颗鹿弹弹壳和一大片血迹。张虎恩抱着自己有些生疼的脑瓜子蹲在她面前,恰好看见了她那双了无生气的眼睛和微张着的苍白嘴唇。

  他伸手朝着她的眼睛拂去,却怎么样也无法让她瞑目。

  “爱莎!爱莎你在哪儿?”

  张虎恩徒劳地在二楼的三个房间里呼喊,三个房间都被人翻得烂七八糟,他拉开了小女孩的卧室,卧室里散落着一些毛绒玩具和积木,一张小小的婴儿床就摆在另一张小床旁边,看着贴满墙壁的小孩儿用蜡笔和水彩笔画的涂鸦,还有那盏挂在天花板上的可爱的小熊顶灯,张虎恩咬着牙跪在了小女孩的卧室里。

  丫丫也很喜欢拿着各种颜色的笔画一些他看不懂的图画,丫丫也很喜欢放在床头的毛绒玩具,丫丫也很喜欢躺在那有些狭小的婴儿床上听自己讲故事。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连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女孩儿都不放过?)

  小女孩儿那张靠着床的小小梳妆台上,放着一个粉红色笔记本,笔记本上用稚嫩的言语和一塌糊涂的文字写着她开心的事情,张虎恩坐在床边翻看,发现越到后面,文字越凌乱,直到最后一页,小女孩用蓝色的蜡笔写着:

  “妈妈:奶奶让我给你再见,外面的人叫很痛苦,希望他们没事,爱你的爱莎。”

  “滴答滴答!”

  眼泪落在了笔记本上,张虎恩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泪腺发达的人,没想到被小女孩短短的几个字就激出了眼泪。看着小女孩儿落在床边的洋娃娃,小女孩那天真无邪的面孔再一次和女儿的小脸重合,楼下传来的丧尸嚎叫让他握紧了手中的砍刀,他拿起了爱莎落下的洋娃娃,一步步走了出去,脚步变得无比的沉重,一种发自心底的愤怒逐渐爬满了他的脸庞。

  十五分钟后,阿巴克看着浑身血污的张虎恩一脸麻木地推开贩卖机,走了进来,一言不发地坐在沙发上,那把滴血的砍刀被他扔在地上,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半新的洋娃娃放在桌上,扯开一包方便面,合着矿泉水咀嚼起来。

  阿巴克站在他身旁,眼珠在洋娃娃和砍刀上来回扫了几遍,斟酌了一下问:

  “大哥,卢素福太太是不是遇难了?”

  张虎恩点了点头,阿巴克连忙哭丧着脸挤出了几滴假惺惺的眼泪,说:

  “她是一个好人,真是可惜了,爱莎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

  “她没死,爱莎没死。”

  阿巴克连忙止住哭腔,问:

  “那……那她……”

  张虎恩抬起头看向他,眼中的血丝让阿巴克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西面的那座监狱,那个指挥官,还有那个叫钟易的少尉,那群士兵还有犯人们,你知道些什么?”

  阿巴克被一连串的问话搞得有些懵,他尽量平复了一下自己的紧张,在心里好好组织了一下语言,说:

  “那座监狱是政府和联邦政府在3年前一起修建的,关押的犯人都是从外面押解过来的重刑犯,那名指挥官也是三年前跟着一起来的,他不是镇上的人,但和镇长他们的关系非常好,镇子里面有许多年轻人都和他交好,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至于什么少尉我不知道这个人,里面的情况,这么说吧,我原本也是从那里逃出来的,第一天监狱里就爆发了暴乱,狱警和军人根本无法与那些囚犯对抗,也许你说的那位少尉搞不好就是囚犯中的一员。”

  “如果……如果爱莎落在他们手里……”

  “大哥!你绝对不能回去,相信我,如果外面的末日是地狱,那里就是炼狱,他们会小心地诱惑你,麻痹你,让你为他们卖命,当你失去利用价值的时候,就会把你……他们是恶魔,他们做的事情比丧尸还恐怖,即便是撒旦也不会犯下他们所犯的罪行。”

  张虎恩看着惊恐到语无伦次的阿巴克,更加肯定了心中的想法,他将洋娃娃放进旅行包背上,将砍刀捡起来甩了甩,对阿巴克说:

  “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如果有缘,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不不不,你不能回去,他们有二百多号人,他们还有枪,是的,表面上他们会说武器短缺,让你去找武器,其实他们早就将警察局洗劫一空,他们还杀死了不愿意加入他们的警察们,目的就是为了牢牢地控制住你,让你成为他们的奴隶……”

  “阿巴克!保重!”

  张虎恩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出了办公室,阿巴克冲他吼道:

  “你会死的,你不可能把小爱莎救出来,你会连自己也搭进去的!”

  张虎恩回头看了一眼大呼小叫的阿巴克,说:

  “你是想做一辈子的懦夫,还是想做哪怕只有几秒钟的英雄?”

  阿巴克被他的眼神盯得浑身不自在,他攥紧了手中的铁锹,不甘心地说:

  “一个死了的英雄和一个好好活下去的懦夫,我会向上帝祈祷,哪怕有一丝可能性,都希望你能活着回来,我会在这里等你到明天早上,如果明天早上你还没有出现,我只能自谋生路了……还有,你等等。”

  阿巴克从经理办公桌下拉出了一个小金属箱打开,只见里面躺着两把蹭亮蹭亮的格洛克G18和一排弹夹。他拿出一把上好弹夹,又将剩下的弹夹分出大半给张虎恩,说:

  “这是我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手顺手拿的,相信我,他们的武器比这强大得多,如果你执意要去,多个能够防身的武器也算是我最后的临别祝福了。”

  张虎恩接过枪和弹夹,将它们别在腰上,他看着还准备蜿蜒劝说自己的阿巴克说:

  “谢谢,你是一个好人。”

  “我TM还真不想当这个好人,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如果你回不来,总得让我知道我该在墓碑上书写谁的大名吧。”

  “我叫张虎恩,一个大夏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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