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朱啸风在这里候了两天临了只说了两句话,李公公宣读完圣旨,史存道便从台阶上上了帅台,朱啸风把大元帅的印绶亲手交给他,史存道单膝跪地接过,在三军面前高高举起。

  史存道统军40年,深受官兵爱戴,下面的将领多一半都是他的门生子弟,见老元帅威风凛凛地站在台上,三军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史存道手一摆,又即刻恢复平静,史存道朗声道:“陛下的圣旨里说得清楚——敌军势大!至于我军如何却没有说,皇上不说我来说,我可以直言不讳地说,我军很弱!”

  他这话一出口,下面的士兵均感愕然,谁也没想到一个国家的元帅在誓师大会上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由得一个个面色动容。朱啸风就站在史存道的身边,脸上不动声色,只是背着手静静聆听。

  史存道道:“我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军队不弱,就不会让敌人虎视眈眈像盯着一个骚娘们似的惦记,我想问问诸位,黑吉斯惦记我们多少年了?如果我们不弱,就该我们惦记他们,大陆上一共就这么几个国家,谁惦记过谁你们心里都有数,别跟我说你们没想过这些,更别跟我说你们爱好和平,洪烈帝国的男人从不爱好和平,我们喜欢打仗,喜欢征服对手,这是你们的天性,你们这些小兔崽子如果哪个不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来的,赶紧滚出我的军队!”史存道顿了顿道,“前一阵子,黑吉斯在十八国边境上吃了一个败仗,打败他们的是女儿国那帮娘们兵,然后黑吉斯这帮被女人打得屁滚尿流的杂种们把目标瞄上了我们洪烈帝国,我不知道你们作何感想,我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想吐,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在黑吉斯眼里,你们连女人都不如,一想到他们在女人那吃了亏想拿我们来撒气我就觉得这是耻辱!我问你们,我们在黑吉斯人眼里成了什么?”

  士兵们群相激愤,喝骂声四起,我喃喃道:“难道是小受?”

  史存道大声给出了答案:“他们当我们是婊子,而且是最贱的婊子!我再问你们,你们愿意当婊子吗?”

  士兵们咆哮道:“不愿意!”

  “那就拿起你们手中的刀,把这些狗杂种的命根子给我砍断,再砍下他们的头颅,来洗刷你们的耻辱!”

  下面的人一起举刀喊喝:“杀!杀!杀!”

  史存道摆摆手道:“我知道你们中绝大部分人都是新兵,经验和信心不足,敌人是我们的五倍,可是你们别忘了,20年前他们同样是我们的五倍,20年前我们没有败,20年后我们要胜!”史存道缓缓平视众军,问道:“这里有没有和黑吉斯打过仗的老兵?”

  下面的人丛中有人举手,开始只有零零星星地一个两个,渐渐地三五个,十几个,上百个,最后3万人的大阵里倒有一千多个人举起手来,这些人年纪大多在四五旬左右,有的形销骨立有的胡子拉茬,站在那些年轻人身边毫不起眼,史存道往下扫了一眼,随口道:“王栓子、赵二斗、胡牛娃你们这几个老家伙也都来了,嗯,还有齐七、王若成、林大路……”史存道一连说了二十几个人的名字,这些被他点到名字的老兵无不热泪盈眶,要知道史存道作为元帅,这么多年来领过的兵总数早已超过百万,可是能清清楚楚记住自己这些最普通士兵的名字,那该是多么值得光荣的一件事。

  史存道又点了几个人的名字,缓缓道:“小崽子们,看清楚你们身边这些老家伙,别看他们现在窝窝囊囊其貌不扬的,可是等上了战场,他们都是杀人的魔王,一支部队里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不是制作精良的武器和盔甲,而是老兵!有了这些老兵,军队才有了它的魂!你们要向老东西们学习,然后超越他们,我希望你们到了我这个年纪不用再打仗,那是因为,我们要把王旗插在黑吉斯的都城,然后假惺惺地畅谈太平。”

  下面的士兵们都笑了起来,我早知史存道口才不错,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早在我意料之中,不过我听他话里意思竟有反守为攻夺取黑吉斯大陆的想法,这话在别人耳里可能只是一句激励士气的泛泛之谈,可我知道老头确实已经在这么想了。

  我正在出神,就听身边有人有感而发道:“老元帅这番话,可真他奶奶的给劲啊。”

  我转头一看,意外地发现禁军统领顾德彪站在我边上,我冲他一笑道:“刚才的事多谢顾大人了。”如今我知道了他皇帝大舅子的身份,对他刚才的所作所为倒是高看了一眼,虽然顾德彪就是一个靠皇亲上位不学无术的莽夫,不过这人并不讨厌。

  “哪里哪里。禁军虽然不是什么正规部队,但是行军打仗的规矩兄弟还是懂一点,这当口万不能阻了老元帅的兴头。”

  我只有点点头,浑然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上来跟我穷客气一番是什么意思,虽然他已经知道我的剑神身份,可也用不着这么低声下气,至于他一个40多岁的人在我面前自称兄弟更是莫名其妙。

  顾德彪见我不说话,假装若无其事地四下张望,忽然眼神一闪,目光落在了史迪佳身上,史迪佳一早跟着我们来到大营,就藏身在仪仗后面,这时正忽闪着一双妙目看着帅台上的史存道,她一个女孩子家初次见到这种阵容,又是好奇又是兴奋,全没注意到有人在偷窥自己。

  顾德彪捅捅我,贼忒兮兮地问:“史兄,那位小姐莫不是令妹?”

  我忙道:“顾大人客气,以后叫我迪载就行,你说的那是我三叔的独女,我的堂妹。”

  顾德彪眼睛不错神地望着史迪佳,随口道:“可曾许下人家?”

  “这倒没听我三叔说起。”

  顾德彪顿时两眼放光道:“令妹年方几何?”

  我一听不是个话头,笑眯眯道:“怎么,顾大人开始为顾公子的终身操心了?”

  顾德彪道:“顾公子是谁?”

  “你儿子呀。”

  顾德彪茫然道:“我还没有子嗣,哪来的什么顾公子?”

  我顿时警觉道:“那你……”

  顾德彪也觉失态,忙收敛心神道:“哦,随便问问,嘿嘿。”

  我怀疑地看了他一眼,心说这小子难道还想老牛吃嫩草?史迪佳今年刚满16,顾德彪看着比史动小不了几岁,要真是这样……我忽然想到,这小子口口声声喊我史兄,莫不是想当我妹夫?

  这时史存道的战前动员告一段落,开始行使大元帅职权分派任务,他大声道:“普奇雄听令。”

  普奇雄越众而出道:“末将在!”

  “我命你将左军随本帅出征,尔要严掌令行禁止,不得有误。”

  普奇雄道:“得令!”随即回身冲众军抱拳,朗声道,“元帅厚爱,老朽这把老骨头才能再得以驰骋疆场,无他,唯有披肝沥胆、忠心报国八个字。”

  史存道又道:“史动听令。”

  史动出列道:“末将在!”

  “我命你将右军侧应本帅,不得有误。”

  “得令!”史动也回身抱了抱拳,却没说什么。

  接下来按照程序大军本来就该开拔出发,但史存道并不下令,而是退在一旁,冲我递了个眼色,我心一动,知道下面就快该我上场了。

  果然,朱啸风朝下挥挥手道:“临行前,朕还有一件事要说,而且是大大的喜事。”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朱啸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朱啸风故意不急不缓道:“朕要封一个左前将军给你们。”

  下面的人更是纳闷,三军出征前,封一个左前将军算什么大事?朱啸风冲我招招手道:“贤弟,请上前一步听封。”

  人们听到朱啸风叫我贤弟这才微感震惊,我下了马走到帅台下,朱啸风负手道:“朕今日特封史迪载为左前将军,从今以后,他将和各位将士同甘共苦,为朕披荆斩棘,直到像史老元帅说的那样——带领你们把我洪烈帝国的王旗插在黑吉斯的都城上!”

  这句话士兵们暂时还听不出什么,许多将领已经品出些许特殊的味道来了:既然是史存道挂帅,怎么是史迪载带领着你们取得胜利?再看史存道,既不着急也不生气,而是笑眯眯地在一边听着。这些将领们有很大一部分在史存道的80岁寿宴上见过我,知道我在史家的身份,就算没见过的,听说我姓史,相互略一印证也就了然,很多人见史存道和皇帝联手推出一个年轻人来担当军中的四号人物,有的便生了不忿之心,就算是史存道的门生子弟,也颇为猜疑,毕竟打仗不是儿戏,把一个小年轻放在这么重要的位置上,对整个战局是利是弊就很难说了。

  朱啸风示意我上台,众目睽睽之下拉起我的手,笑道:“可能你们都知道他是什么人——没错,我这贤弟是史老元帅的孙子,也许你们又要想了,这史存道难道是老糊涂了,为了让儿孙受荫居然把关系跑到朕这来了,这老头和皇帝两个一个老糊涂一个小糊涂,不是要把我们的性命送了吗?”

  下面的将领们有的哭笑不得有的默然无语,但是很快明白皇上这么说肯定是事出有因,不禁都竖起了耳朵。

  朱啸风一笑道:“朕封史迪载左前将军绝非因为他是史存道的孙子,而是因为他的另一个身份。”

  三军静可聆针,全在等着皇上的下文。

  “20多年前和黑吉斯那场仗你们种很多人还记得吧?”朱啸风话头一拐却已经离题万里,在众人错愕的眼神中,朱啸风道,“毋庸讳言,那时的黑吉斯兵锋正盛,我国虽有良将猛士,可也只能是勉力支应,若非一个人横空出世,后果实在不堪设想,这个人是谁,诸位就算没见过,也应该知道吧?”

  这时全场除了黄一飞、顾德彪等寥寥几人神色淡然,剩下的人顿时议论纷纷,听皇上说的,这人是谁已经不难猜测,可是他们又不明白这当口皇上为什么会提起他……

  见无人搭话,李公公只得担任临时救场,他用刚好能让下面人听到的声音说:“皇上指的,难道是剑神?”

  朱啸风大声道:“不错,正是剑神。”他转头问史存道,“史元帅,你告诉朕,距离两个大陆上一次交锋确切的时间是几年?”

  史存道道:“两个大陆上一次交锋,是二十三年前。”

  朱啸风又冷丁问我:“贤弟,你几年多大?”

  我只好说:“我今年二十三岁。”

  朱啸风笑呵呵地问下面:“各位猜到小史将军的另一个身份了吗?”

  “喔……”这时答案已经昭然若揭,又太过耸人听闻,是以许多人虽然都张开了嘴,却又没一个说出完整的话。

  “你们猜对了,史迪载,他是剑神转世!”

  “哗——”整个军营顿时炸开了锅一样,从将军到士兵都异常震撼地仰头看着我,他们谁也顾不上和别人说话,先自顾自地发出一声惊叹,很多人拼命用手拍自己的耳朵,怀疑是听错了。

  三万人的方阵一乱,附近的大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也纷纷出现了骚动,史存道刚要出面整顿,朱啸风却拦住他,就着这阵混乱大声喝道:“刚才你们中还有很多人不相信朕能把洪烈帝国的王旗插在黑吉斯的都城上,但是朕从不说空话,将士们,朕给你们最充足的供给,最精良的武器,最优秀的元帅和将军,现在,朕又送给你们一位剑神,你们有什么理由不胜利?”朱啸风说到这忽然振臂高呼道,“剑神!”下面的官兵几乎是下意识地跟着高喊:“剑神!”

  这猛的一声呐喊声震数里,别的大营起初还没听清喊的是什么,朱啸风带头喊了两遍,就相当于起了击鼓传花的作用,当所有士兵都听到“剑神”这两个字时,一切都变得再明白不过,因为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本来就很好理解:洪烈帝国出了一个剑神,而他现在就在他们的中间。士兵们的情绪里带着七分惊喜两分怀疑还有一分期盼——谁都希望自己竟能见这位剑神一面,于是他们更加热切地喊了起来,开始还显嘈杂,到后来整个连营里都响起了整齐划一的呐喊:“剑神!剑神!剑神!”跟山呼万岁时的此起彼伏不同,几十万人一起吼起来的声音响彻云霄,震得大地都颤抖起来。

  朱啸风双眼猩红,抓住我的手兴奋道:“贤弟,朕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李公公在震天的喊声中小心翼翼道:“皇上,这时候要能让小史将军当众露一手就好了。”

  我的心顿时提了起来,这会我还没准备好,那就非露馅不可。朱啸风瞪了李公公一眼道:“小家子气,朕说过的话别人还能怀疑不成?剑神之威岂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李公公失色道:“奴才多嘴。”

  连营的吼声足足持续了一刻钟才渐渐停歇,士兵们情绪饱满,跟刚才又自不同——刚才史存道一番豪言壮语虽然激动人心但那也只是豪言壮语而已,就像一个一穷二白的小子离开山村之前,抱定了打拼的决心,但是这份豪情是没底气的,它会在日后的磨难中逐渐消失。但有一个剑神撑腰,这就像富二代怀揣一张金卡去创业,他是有实实在在东西打底的,现在,朱啸风就已经成功地把这件实实在在的东西塞在了每一个人的心里。他深知这种区别的不同,所以他的脸色也显得充盈起来,他的口气转为平缓,慢慢地说:“以前大陆上从没出现过二十三岁的剑神,朕的军中也从没有低于四十岁的左前将军,现在前一种情况出现了,朕实在不知道该封你们的剑神什么官职,只好让他做了二十三岁的左前将军,你们谁有意见可以跟朕说。”

  刚才还不忿的将领们此时都谦卑地笑了起来……

  朱啸风伸手端起将军印绶放在我怀里,低声道:“贤弟,朕还是那句话,你肯为国出力,朕是要谢谢你的。”

  史存道在一旁道:“皇上言重了,身为洪烈子民,这是迪载应当履行的职责。”

  朱啸风笑呵呵地对他说:“自然,朕还要好好谢谢史老元帅生了这么一个好孙子。”他拍拍史存道的肩膀,半开玩笑半认真道,“现在你的军中有了二十三岁的将军,以后就未必不能有三十岁的元帅,你可得加意培养后进啊。”

  史存道愕然无语,真要按君无戏言的说法,朱啸风这一句话就顶如是给他定时下了课,由不得史存道不多想,不过老头转念又一想这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随即也就释然,笑道:“老臣遵旨。”

  朱啸风看我还穿着一身套头甲,问:“贤弟的甲胄呢?”

  史存道道:“哦,微臣已命人去打造了,只是匆忙之际还没赶制出来。”

  朱啸风摇头道:“刀枪无眼,现打造怎么来得及,李全,去把朕的金绦铠取来。”

  李公公应了一声,不多时托着一个大托盘上来,托盘上摆着一件深红色的盔甲,样式说不出的古怪,只见护肩和胸镜处都有暗纹涌动,镂空的地方由细金丝缠绕,头盔分为六翼,盔缨也作红色。细一看这套盔甲磨损甚多,显然是年代久远之物。

  史存道一见这套盔甲先吃了一惊道:“皇上,这可使不得,老臣侍奉先帝时就已见过这套金绦铠,这可是先帝的遗物,非九五之尊不能穿戴。”

  朱啸风点头道:“确是如此,不过老元帅有所不知,这套盔甲的第一位主人也不是先皇,乃是咱们洪烈帝国高祖皇帝手下一员猛将所有,高祖戎马一生,有一次深陷敌营,全赖那猛将脱下这套盔甲才得以周全,此后这套盔甲便留在了高祖身边,经过重新上色遗留下来,所以严格来讲也并非是皇族专有,我现在将此甲转赠给迪载,也算物尽其用。”

  史存道还想说什么朱啸风冲他摆摆手,对我说:“贤弟,朕亲自为你披甲。”

  我只好把身上这套盔甲都脱下来堆在一边,朱啸风率先拿起战裙围在我腰上,随后把护胸从我头上顺下,护胸背后有丝绦,须得从后面系紧,朱啸风一拉丝绦,我扭捏不已,朱啸风道:“贤弟怎么了?”

  “呃,没什么,就是不习惯穿从后面系扣子的衣服……”

  这套金绦铠样式华丽,穿戴起来也非常繁芜,从头盔到胸甲再到护腕覆手、战裙战靴无一不全,史存道也在一边帮忙,这样都穿了五六分钟才整理好次序。台下数万人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皇帝一个大元帅帮我穿衣服,却也丝毫不觉得逾制,见我穿戴整齐,一起喝起彩来。我在台上转了几个身,心里却渐渐开始怀念起被我丢在一旁那套铁甲来——现在这身玩意好看归好看,也太麻烦了些,而且我先前想要的各种尾巴翅膀固然是都有了,可重量也加了不少,虽然举手投足并没有崩挂,可我保证你要是敢穿着它过日子很多日常需要的行为做不了,首先你绝对不能再随地大小便了,更做不了有伤风化的事情——光那件胸甲要没人帮忙你就拿不下来。再有,穿着这东西你要进深宅大院还行,要是住棚户区,出出进进非得请人搭你一把不可,最后,作为一个现代人我对别人穿过的旧衣服还是挺敏感的,万一以前的主人有皮肤病呢?总之我是浑身不自在。朱啸风在我身周绕了两圈,满意道:“嗯,倒还合身,只不过还少一把佩剑。”说着就要从腰上解剑,我一想到我要是再收了他的剑从今以后就要在一堆旧货的包围下过活,急忙按住他的手,低声央求道:“皇上别这样,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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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冷校花软又甜?她黏上我了!

前世,江成拼命工作,养宠老婆养小舅子。 临死前才知道。 自己所有财产都被老婆拿走,给了娘家。 一无所有的他,带着满心愤恨,被小舅子撞死。 重活一世。 这恋爱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江成只想赚钱,带父母过上好日子。 走向人生巅峰! 多年后。 他抱着校花接受采访。 江成:什么?你说不恋爱啊。 江成:高冷校花主动黏上来的,我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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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陨落后

忘月老祖是灵界大佬,被道魔围剿,飞升仙界又遭罗天诸仙围捕。逃到凡人界,借孕妇转世重修,成了母丧父不详的孤女,与双生姐姐相依为命。 女主天赋好,有宝物,但是性情乖张,修途不顺。总之,前期是红尘历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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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回到战神夫君战死前

??网文填坑节,12月1日大佬包场,请你免费看独家番外、人气连载新章??沈华柔是被全家娇宠着长大的小女儿,生得明艳动人温婉娴雅。 她的夫君贺元凌生了一张俊美无俦惹人注目的俊脸,可脾气却跟他满身的肌肉一般又臭又硬,还粗鄙鲁莽不思改进,平日里更爱结交些狐朋狗友一副纨绔做派。 后来,她万般嫌弃的贺元凌战死了,她们的女儿也离她而去,沈贺两家满门惨死。 重生后,沈华柔想要的很多,最想要的是亲人都活着。————————————————在贺元凌看来,他媳妇儿又娇又软又难缠,怕黑怕虫更厌烦他这个人。 有一天,他媳妇儿娇娇软软的唤他, “相公。” “嗯。”他满心满脸都是狐疑,心里直打鼓。矫情娇气的小媳妇儿语气如常,说出的话却惊得他心肝儿颤, “我们起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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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带崽流放,我携惨夫覆朝纲

《开局带崽流放,我携惨夫覆朝纲》 陆青绫死了,却又活了,活过来的是异世孤魂,自末世穿越而来。 前半生,原身被别人吊打,被逼的疯傻,还生下了一个父不祥的私生子。 后半生,陆青绫吊打一群魑魅魍魉,踩着累累白骨,将家国天下,皇权霸业玩弄于股掌之间。 她自从万丈崖底重生之时,这一场你死我活的局,便注定要逆风翻盘! 抄家流放,三千里长途漫漫,拳打白莲花,脚踢恶毒女,挥剑砍狼牙,飞身碎大石。 寻身世,掀翻假千金; 解奇毒,治断腿,医名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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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大佬她很穷

秦家找回秦翡的时候,秦翡正在乡下种地,于是,京城多了很多传言。 传言,秦翡很穷,丑陋粗鄙,上不得台面。 秦翡好友纷纷表示赞同。 旗下无数酒店老板表示,秦翡很穷,睡完就走。 华国第一律师表示,秦翡很穷,从没给过律师费。 京城高级会所的老总表示,秦翡很穷,玩完不给钱。 京城中心医院院长表示,秦翡很穷,打人之后不管医疗费。 秦翡表示她不过离开京城几天,回去才发现,自己的房子被人卖了…… 于是,秦翡失眠了,经过三天三夜的挣扎,秦翡决定——回家。 京城人都觉得秦翡飞上枝头变凤凰。 秦翡的好友觉得秦家不配。 而秦翡却千方百计的想回家。 于是,所有人看着,秦翡为了一栋房,抱上了齐衍的大腿。 …… 直到后来人们才知道,当初秦翡种地的那个地方叫古训药邸——世界上最大的私人珍贵药材基地。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秦翡说,我有的都给他,我没有的,拼了命也给他抢来。 对此,齐衍有不同见地。 他说,喜欢一个人就是连死都拖着她,一起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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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柔弱炮灰,拿刀的是谁?

传闻,周家新妇没福气,短短两年就克死了丈夫,又死于失足落水。战乱蔓延动荡,而那个死于落水的人也趁机逃了出来,脱离险境她却再无亲人。 浑噩漂泊于乱世,为求生选择自毁容颜,又一濒死,她被一公子所救,后来她成了他的下属。 世人只知鬼娘子,世间再无‘颜娘子’。她死了,死于乱箭之下,与恩人共赴黄泉。 直到死后,她才得知,自己竟是话本中人人喊打的恶毒炮灰对照组。颜笙不明,她只想活着,何错之有? ……重生归来。颜笙避开剧情转折点,虐恶人,保亲友。文能演戏装绿茶,武能一刀灭渣渣。 读者懵了,说好的柔弱恶毒炮灰,怎么拿上大刀了?还有,反派你怎么回事? 崩人设了喂!……某日宴会。颜笙众目睽睽之下,一脚将人踹进池水中。 转头就窝在男人怀里恶人先告状。传闻男人最为公正,又不喜他这平民出身挟恩图报的妻子。 却见他正起神色, “我家夫人如此柔弱,怎能踹动八尺大汉呢?你们应是看错了。”众人:……传言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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