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起来的羊皮纸或者更便宜的手写纸,一块黑板,如果能折叠最好,许多粉笔。”达贡显然早有准备:“一个宽大带脖绳的防雨遮阳帽,一套炼金火柴,一个柔软的腰包。我还要风干肉,纯粹风干,不要用一点盐……”

  “这种风干肉比较难找,但我可以问问镇上的猎人,他们有时会给自己的猎狗准备这种肉。”奥力森店主在黑板上快速记录达贡的需求,同时在旁边写下单价。“看样子,你需要一个背包。我估计你已经有了一个背包,我这里有可以挂在前胸的背包,它有很多袋子,方便取用。最关键的是它有快拆的挂扣,朝正确的方向一拉就能让背包掉在地上,解放身手。”

  “谢谢,真是好主意。”达贡说道:“能给我看看那种挂扣吗?如果好用,我就多买几个,顺便再买一套缝纫工具。”

  “我这里可以给你改装背包,只收这个钱。”奥力森店主在黑板上写下一个数字,然后道:“这些都是最低价,节省你我的时间,要就要,不要就……”

  “这个价格可以接受,但我要先看看货物是不是符合要求。”

  奥力森店长自信地笑着,喊来他的某个儿子,将黑板给他看。他的儿子并没有拿走黑板,似乎是为了保证黑板上的单价不离开客人的视线。

  “他们去给你准备东西,一会儿你验验,给钱就可以拿走了。”奥力森店长从柜台下面拿出两个小陶瓷杯,又掏出一瓶酒。“喝点?”

  达贡摇摇头:“谢谢,不喝了。我看看你店里还有什么没见过的东西。”

  “随便看,不过我店里真没什么好东西。”店长随手将一个杯子收起来,然后自斟自饮。“跟着金狗商队,他们的信誉挺好,你也能放心。不过我听说北面白马镇不算太平,你要多小心一些。”

  “我对地形不熟,这白马镇在哪里,是什么情况?”

  “沿着大道向北,先是野猪堡。鲍尔伯爵世代居住在那里,他有巨大的马场和营地,可以容纳十数万军队,曾经是进攻咱们坚古族领地的集结点。不过最近这几百年,人类消停了,鲍尔伯爵每两年都举办一次大型比武赛事,这成了野猪堡唯一的大事。”

  “过了野猪堡,金狗商队总是往东走,然后就会路过白马镇。那里曾经出过好马,人类还有国王的时候用的就是他们的马。现在国王没了,只剩下精灵总督,白马镇就成了一个普通地方。我听人说有一股流浪骑士盯上了白马镇,可能想趁那里的执政官新死的时机去捞一笔。具体什么情况我就不知道了,但是小心些总没错。”

  “唔……老板,你这里有没有弩弓?”

  “哈哈,你在开玩笑吧?在陷马堡这边,咱们坚古族人可以持有弩弓,但是在另一边,弩就是违禁品,特别是咱们坚古族的连发重弩。我这里有弩弓,但是不能卖给你。你的姓氏是尼尔,不管怎么样也算是上古家族,我不惹这种麻烦。”

  达贡挠挠胡子,这就有些难办了。他接受武器大师训练,会使用各种武器,但远程武器中只精通弩。长弓短弓在坚古城很少,而且他家没钱,只能用模型练习被近身后使用弓的一些格挡、打击方法,没有进行过射箭训练。

  弩的射击比较简单,击发依靠绞紧的弦,并不像弓那样需要肩膀、手臂的持续发力,也就更不依赖手感。虽然家里也没有买得起弩,但达贡觉得自己可以快速上手使用弩,但是弓……没有长时间的训练是不成的。

  “我看你挺壮的,想要好用而且不违禁的远程武器,弹弓怎么样?加强筋的,一般人都拉不动。”

  的确,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杀伤能力相对飞斧、标枪来说较小,但是弹丸和弹弓更容易携带,而且最大射程还要高一些。尽管他很擅长投掷,但达贡一般不携带飞斧,一方面是飞斧的杀伤距离有些近,会影响换出猎首斧等长柄武器。另一方面,飞斧扔出去就有可能捡不回来,穷人会心疼。

  弹丸就是石子儿,好一些的弹丸是鸽子蛋大小磨成圆形的石头,差一些的拿石头直接就能用,或者发射铁蒺藜也行。弹弓的功能性大于杀伤性,只是解决一个有无的问题,还能练练远程的准头,顺便还可以打猎,比如迫害兔子和野山鸡。

  “就弹弓吧,要力量大一些的。”

  “好嘞!”

  热情的店长和靠谱的货物,达贡很愉快地完成了离开矮人王国前的采购。他抱着一个箱子回到车队驻地,然后再拿背包去杂货店,为它安装可以快速解开的卡扣。

  无盐的纯风干肉也找到了,所有东西一共花了他五十金币,有一种满载而归的感觉。风干肉是给星盔准备的,它若是吃的太咸就会多眼屎,感觉很不舒服。只是一般车队都用保质期较长的食物,要么烟熏要么盐渍,都不太适合熊蜥食用。

  “别激动,在城镇里吃什么风干肉?我看有没有鲜肉。”

  扛着猎首斧这样的武器在城镇里面走,必然会引起很多注意,但最早将目光投向达贡的永远是狗或者猫,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不管之前是在泥泞里玩耍的狗,或是穿越墙角堆放的杂物捕捉老鼠,都会突然停下动作,警觉地看向达贡,盯他几秒钟,然后再去继续之前的工作。

  这挺奇怪的,达贡在坚古城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当然坚古城也没有猫和狗。事实上,坚古城驯养的动物很少,除了熊蜥之外,大概还有一种肥胖的地底鼹鼠被当做食物,再就是领主家里有一群鸡。

  鸡肉和鸡蛋是只有尼尔家才能吃到的东西,终于这个叫做达贡·奥力森的尼尔在陷马堡吃上了。鸡肉很软,对达贡来说好像什么都没吃到。而鸡蛋确实很香,他一连吃了十个煮鸡蛋,还要了两个生的给星盔品尝。

  “没比这更好吃的了!”

  这句感叹很快就被推翻,因为达贡遇到了一个蔬菜、水果摊子。那些绿油油的菜叶看起来颇为可疑,好像在导致他拉肚子的那几顿饭里就有这些东西。在这里插一句,他腹泻并不是有人下药,而是单纯的水土不服和饮食不习惯。之后鲁西加再做饭时用上了红毒辣根和白妖精银漏球,他就没事了。经过这一个月,达贡已经适应了地面饭菜的风味,更多的红毒辣根和地龙草茶主要是为了以防万一。

  作为一个以打猎吃肉为童年梦想的坚古族人来说,菜叶没什么吸引力,但是旁边的淡绿色甜瓜分外诱人。达贡远远看着甜瓜就觉得想吃,拿起来闻了闻香味之后肚子居然立刻饿了。甜瓜不贵,一个银币三斤,达贡先买了一个。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然后再买了三个带回去。“好奇怪,我没吃过这东西,却很清楚的知道它好吃,而且我将会很爱吃。事实是,我的确很喜欢这种香甜的味道。”

  星盔从胡须里探出来,然后摇摇头。对于达贡提出的问题,它怎么可能有答案?它刚才也咬了一口,味道不错,也就仅限于不错。熊蜥是杂食性动物,这点像熊,它可以吃甜瓜,只是更喜欢吃肉,还有蛋。

  有了甜瓜之后,达贡感到非常满足,甚至失去了继续逛城镇的兴趣。他调头返回,一路上感叹甜瓜是一种完美的食物,可以毫无浪费(剩余)的完全吃光。

  回到车队,达贡感觉气氛有些紧张,这一点从杰洛斯吐烟圈的速度就可以看出来。明明还有两天时间才出发,矮人兄弟两个已经拿着木板加固车子,并给车轴上油。照例,达贡循着乱七八糟的口哨声找到托比,见他盯着自己的甜瓜,就给了他一个。

  稍微有点心疼。

  “你问发生什么事了?呵呵,你的感觉很敏锐啊。可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托比用袖子擦了擦甜瓜,然后跳上并坐在箱子上,双手捧着甜瓜啃。“唔,你买的不错,真甜。头儿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裤腰带换了一根,然后就变得有些紧张。他让巴特兄弟去修车,还让迈普去采购东西。他很少让迈普离开车队去做事,所以我也觉得不太寻常。”

  “我听到白马镇那边似乎有点危险,流浪骑士出没——是黑煤杂货店的奥力森店长说的,再具体些的就不知道了。”达贡尽量不去看半身人用发黄的残牙啃咬甜瓜的场面,便移开目光,望着不远处升腾的烟圈。“托比,这事儿要不要告诉杰洛斯?”

  “别这么快,先给鲁西加说说。你不知道,奥力森喜欢鲁西加,他给你说的消息,很有可能是希望鲁西加去他那里进一步打听,这样就可以说上话了。他以前干过这事儿,鲁西加给过他一巴掌,但……矮人很顽固,很难学会教训。还是让鲁西加去问问,问清楚了再给头儿说,这样好一些。”

  “鲁西加会愿意吗?”

  “她要是不愿意,说明他们之间有点什么。而他们之间好像真没有什么,所以鲁西加会愿意的。”

  达贡完全没听懂,他拽拽胡子,问道:“你说的什么到底是什么?”

  “不重要,你就当我在胡言乱语。”托比掏出小刀,沿着甜瓜边缘削了一圈,这样剩下的那半个上就没有牙印。他吃掉坑坑洼洼的甜瓜圈,然后摇晃着半个甜瓜,说道:“把这个给鲁西加,她的心情会更好一些。据她说,以前她家就种甜瓜。”

  “我妈妈好像种的是南瓜,还有冬瓜和黄瓜。”达贡想到这点,然后拍了拍脑门。“我该去市集看看这三种瓜吃起来是什么味道!”

  “你没吃过?真可怜。”

  “都是封城的问题。”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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