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来!终于到地方了!”

  戛里,明缅边境。

  两个一身粗布衣打扮的家伙,吃力的爬到了山顶上,大口的喘着粗气,傻笑的看着对面。

  这二人正是负责从大明方向进攻的郑亨和于谦。

  当初郑亨接到命令的时候,高兴的不得了,自己不用在家闲着无聊了,终于有事干了。

  等他兴高采烈的带兵找到于谦后,于谦听到命令都傻眼了。

  尼玛,这是哪个王八蛋一拍脑袋想的主意。

  从云南这里修条路,穿过缅国进入孟加拉,这脑子有毛病吧?

  当了一年多云贵巡抚的于谦,可是十分了解这里的地形。

  这里的山多的比他见的人还多,这里的森林如果砍成柴,够他祖辈从人猿那一辈算起,到他子孙灭绝烧的了。

  这是多么脑残的人,才会想出修路的这条办法。

  当时听着于谦破口大骂的话,郑亨心里还有点不爽。

  这个于谦怎么说也是东宫太孙的人,还是太孙殿下的亲戚,怎么让他办个事就这么大的意见,回头一定要跟太孙说说,这人不能重用。

  可等他了解过云南地形后,这家伙骂的比于谦还狠。

  尼玛,这不是坑人吗?

  让我打仗也就罢了,还让我修路,干脆砍了我得了。

  可命令就是命令,二人不管怎么心里大骂,该干的活还是要干。

  于谦向太子那边申请了一下,希望能调动当地的民夫,帮他们修路。

  不然单凭郑亨带来的五六万人,再加上他手下的几万人,修到死也修不出这条路。

  朱胖胖了解了二人的情况后,也非常理解二人的难处。

  如此消耗民力的事,如果要放在以前,朱胖胖说什么都不会同意。

  但今天这个事儿他无论如何都要答应。

  他儿子可是跟他讲清楚了,将来能不能控制住远在海外的阿三国,就靠这条路了。

  如果没有这条路,单靠海路,阿三国早晚还会飘走。

  再说老爷子还打算把老二老三安排在那里,如果不弄一条能够快速挺进的路,朱胖胖也有点不放心。

  所以不管是为国还是为己,这条路都非修不可,哪怕再难也要修。

  再加上现在朝廷也算富足了,让云贵那边的老百姓赚点工钱也是好事。

  所以朱胖胖大笔一挥,给于谦他们批了笔钱粮,让他们招民工,开始修路。

  有了钱粮两人也算是有了底气,后来郑亨又觉得开山是个难题,两人一合计,又申请了一批火药。

  安装最新版。】

  朱胖胖也是一一答应,直接从工匠营那边,调了一批新型火药运了过去。

  有了粮食和钱还有火药,两人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随后于谦发动他的巡抚职责,开始招收壮丁,准备开山铺路。

  刚被收服的山民,对此还有些不情愿,觉得朝廷有点把他们当奴隶用了。

  前脚于谦刚把他们的土司头人给收拾了,这边就让他们修桥铺路,这不是典型的不把他们当人吗?

  可后来一听说去干活还给钱给粮,而且还给了很多。

  干一天的活抵上他们好几天的收成了,山民们那点怨言,瞬间消失无踪,一个个兴高采烈的去报名了。

  仅仅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于谦和郑亨就招收了十万山民。

  不得不说本地地形还是本地人熟悉,招收来的山民,看到朝廷让他们要修的路线,纷纷皱起了眉头。

  他们是本地人,自然最清楚哪里有路哪里好走,哪里最容易开山路。

  察觉到这个情况的于谦,直接重金悬赏修路的最好路线。

  一听到有钱,山民们踊跃发言,提出了不少锦衣卫都没查到的路线,以及哪里的山最脆弱最好开山。

  经过简单的重新规划,修路正式开始。

  十几万山民,再加上于谦和郑亨手下的兵力,两方融合在一起共同发力。

  他们遇山开山遇河搭桥,扩宽了一条条隐蔽的小路,道路缓慢的修建成型。

  道路起始点从孟定府开始,沿途经过麓川平缅司,路过江头城,直接到达明缅边境戛里。

  “郑兄,下面打仗的事就靠你了,你们在前头打,我在后面修路,咱们俩配合着共同努力,争取快点把这条路修好,给咱们的时间不多了。”

  拿着望远镜观察着对面情况的郑亨点了点头。

  “放心吧,小小缅国我还没放在眼里,再说咱们两边配合进攻,我就不信这帮山猴子们能扛住!”

  在路快修到戛里的时候,两人已经派使者去问过了。

  缅国那边对大明修路的事情直接拒绝了,并且扬言,想修路可以,先拿5000万两银子的修路费,然后每年再给1000万两,看管道路的费用。

  对方这嚣张的要求,郑亨和于谦都笑了。

  上一个敢这么跟大明说话的,坟头草都割了好几茬了。

  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国,大明从你这里修路是给你的造化,你不但不恭恭敬敬的迎接着,反而还张口要钱,真是厕所里打灯笼找死。

  缅国这帮家伙,不但口气大,胆子也大。

  见大明这边没有谈下去的打算,又打听到了对方正在向戛里修路,这帮山猴子们,便直接派军队在对面等着了。

  缅国的一帮君臣们,还想着等打败了这批明军,就直接入侵大明,从大明身上咬下一块肉下来,狠狠肥上一把。

  至于大明的后续报复,他们是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中。

  这里是山区,是他们的地盘,他们从小生活在这里,走山路甚至比走平地还快。

  就明军那帮在平原中长大的家伙,到了山里随便绕几圈就迷路了,更别提打仗了。

  估计他们发动进攻,明军还不知道敌人是从哪里来的呢。

  永乐十五年,二月二,龙抬头。

  今天是个好日子,天气也非常不错,正是发动进攻的好时机。

  换上铠甲的郑亨,腰上挂着大号左轮,一脸轻蔑的看着对面山林中隐隐绰绰的人影。

  为了打这帮山猴子,他可是豁出老脸求太子爷,把送往阿三国的一批新式步枪给拦了下来。

  在来的时候他见过新枪射击,对于这种射程远精度高的步枪,郑亨可是垂涎了许久了。

  出发的时候他想问太子要一批,结果被朱胖胖给拒绝了。

  阿三国战场现在正在僵持状态,两方天天打着游击。

  一个个小队在荒原上,不是你坑我一把,就是我坑你一把。

  新型号的步枪,非常适合匍匐在地暗地里搞偷袭。

  当初第一批500只步枪配送给部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出去的神机营小队,凭借着枪械的性能以及精准的射术,一天毙了对方300多人。

  被新型枪惊到的老爷子,下命令给朱胖胖,新型步枪生产出来,一定要第一时间送过去。

  老爷子打算组建一支远程射杀部队,专门坑敌人的游骑兵。

  被拒绝的郑亨有些不甘心,但这是皇上的命令,他也不敢违背。

  后来到了云贵区,了解了对面山猴子们的情况以后,郑亨发现在这种山区,万人集团大战真的很难展开,小规模的山地攻防战,才是在这里战争的主要力量。

  而新式步枪,射程远,好隐蔽的性能,能在这种山区地形发挥出巨大的优势。

  为了搞到一批新枪,郑亨给朱胖胖写了一封长达数千字的奏章,表明了这里的情况,希望朝廷那边,能支援一批新式步枪和虎蹲炮过来。

  在奏章的后面,他还舔着老脸写了一堆好话,就是希望能打动朱胖胖,把武器拨发给他。

  好吧,他的想法成功了。

  这家伙拍马屁的本事,一点都不比他打仗的本事差。

  那一大串看着让人肉麻骨头酥的话,看的朱胖胖老脸胀红。

  被马屁拍的十分舒服的朱胖胖,大笔一挥,给郑亨派发了500支步枪和80门虎蹲炮,子弹给了他一万发,虎蹲炮炮弹,给了他500多发。

  枪炮充足的郑亨,那是信心满满。

  有了这么强大的武器和火炮,要是拿不下对面那些山猴子,他郑亨也没脸回朝廷了,就是直接死在这吧。

  “郑帅,兄弟们都准备好了!”

  一名军官跑了上来,向正在观察着对面情况的郑亨,汇报了所有士兵已经进入阵地的消息。

  郑亨点了点头,对其下令道。

  “传我命令,开火!”

  战斗瞬间打响,近百门虎蹲炮,向着对面的山林,噼头盖脸的一阵狂轰。

  “昂~”

  炮弹爆炸,发出震天的巨响。

  一阵鬼哭狼嚎,从对面传了过来。

  数十头大象,如同没头苍蝇一样,在林中到处乱窜,撞死踩死无数山猴子。

  见此一幕郑亨轻笑一声,等炮火停歇后,下达了进攻命令。

  郑亨那边在开始进攻,朱瞻圭这边也是推进极快。

  仅仅10天的时间,就拿下了老国王的那个弟弟。

  这10天的征途,除了老国王弟弟的王城抵抗了一下之外,其他的在第一个城池被攻破之后,都是望风而降。

  甚至有的明军还没赶到呢,那边就送过来投降信了。

  拿下了老国王弟弟的地盘,朱瞻圭以这里的人抵抗过明军为理由,将所有人贬为了奴隶,然后被押送到后方,跟那帮阿三们一起修路去了。

  而那些曾经跟着老国王弟弟,抵抗过明军的士兵和家族之人,则是全部被拉到了边境地区,然后按照朱瞻圭的要求全部被处死。

  一杆大旗插在尸体堆上,警示着缅国人和孟加拉人。

  效果非常明显。

  原本对于加入大明,还有些微词的孟加拉苏丹国贵族们,瞬间话风一转,开始了歌功颂德,不停的赞美着大明的仁慈和伟大。

  永乐15年3月初。

  孟加拉和缅国边境。

  朱瞻圭举着望远镜看着对面,眉头紧紧的皱在了一起。

  在他的对面没有看到一个人。

  “不对呀,我在这边杀了好几天的人,又带大军驻扎在此,对面那帮山猴子们不可能不知道?”

  朱瞻圭心中疑惑不已。

  自己在这边搞了那么大的动静,对面的山猴子,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好像没发现这边情况一样。

  其实朱瞻圭不知道,缅国那边不是没有发现他这边的情况,而是他们已经顾不上这边了。

  “轰隆隆…”

  一声震耳的巨响和倒塌声,在孟拜城外响起,一段城墙轰然倒塌。

  无数山猴子惨叫着从上跌落,被石块和泥土砸死掩盖。

  “曾!”

  拔出腰间宝刀,郑亨一手提刀,一手挥着巨大的左轮枪吼道。

  “兄弟们,灭国之功就在眼前,想升官发财拿赏钱的,跟我杀呀!”

  “杀啊!”

  将士们兴奋的大吼,提着武器呐喊着向缺口冲去。

  在队伍的最后面,于谦兴奋的抹了抹鼻子,对着身后拿着斧头锄头的山民们大吼道。

  “乡亲们,捡钱的时候到了,活捉对方国王赏银一万,其他重要人物依次有赏,一个士兵的脑袋能换一两银子,想要钱的跟本官冲啊!”

  吼罢,穿着半身甲的于谦,挥舞着刀紧跟在士兵身后,嗷嗷叫的冲了上去。

  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云贵区域民风彪悍,那里的百姓,经常因为争夺田地水源,而发生战斗。

  这些云贵子弟,不但上山打猎砍柴种田是好手,砍人打架也绝不含湖,更别提还有这么多赏钱呢。

  1万两银子,一个脑袋能换一两银子。

  山民们眼睛瞬间放出了金光,如同发疯的野狼,挥舞着锄头斧头,呐喊着冲了上去。

  甚至有那心疾跑得快,都超过了于谦,跟上了前面士兵的队伍。

  “砰砰砰…”

  带着火枪兵冲在最前面的郑亨,刚跑到缺口,迎面就看到了,密密麻麻冲过来的缅国士兵。

  无需下命。

  郑亨和在旁边的火枪兵举起了枪,勐的扣动了扳机。

  新型号的锥头弹,在火药的推动下,发挥出了强大的杀伤力。

  冲在最前面的缅军士兵,直接被扑来的子弹打成了筛子,跟在其后的其他士兵,被穿透而出的子弹打伤打死。

  “杀!”

  开枪完毕的士兵闪到了一边,在盾牌手的掩护下装填弹药,开始压制城墙上的弓箭手。

  紧跟在身后的冷兵器士兵,在郑亨的带领下,怒吼着与对方碰撞在了一起。

  踩着脚下的碎石和尸体,郑亨一个勐踹,将对面的一个家伙踢翻在。

  抬手打空了左轮枪的弹药,挥舞着刀对着对面,就是一阵勐砍。

  平常练的招式,在这个时候已经用不上。

  这种近战搏杀,比的就是谁够勐谁够狠,谁就能取胜,胆怯和恐惧会让你死得更快。

  “投弹手,给本官炸死他们!”

  冲上来的于谦,见两方人都在抢占缺口,看了一眼对面缺口后密密麻麻的缅军士兵,想到了破局的办法。

  随着于谦一声大喊,几个抱着新型手榴弹的投弹手,在盾牌兵的掩护下冲到了前面。

  “轰隆,轰隆…”

  十几颗新型手榴弹被扔进了人群,把拥挤在一起的缅军猴子们,炸的血肉狂飞。

  城墙被破,缅军心弦已经崩到了最紧,冲过来堵缺口完全是在上官的严令下才赶过来的。

  所有人都在屏住一口气,准备一鼓作气将敌人打下去。

  结果双方在缺口厮杀了半天,敌人愣是丝毫不退,甚至都已经冲到了缺口这边。

  缅军由于资源缺少,再加上是山林地区的原因,士兵配甲的数量非常少。

  很多人都是身穿布衣,甚至有的还是光着膀子。

  如此毫无防护,让手榴弹的杀伤力发挥到了最大。

  再加上新型手雷的威力,比以前的老型的要大好几倍。

  一颗手榴弹下去,直接死伤了一大片。

  十几颗手雷投下来,直接清空了一大片区域。

  瞬间死伤这么多,缅军憋的那股气一下子泄了。

  士气一泄哪还有什么战心,被明军杀的心里发寒的缅军,丢下手中的武器转身就跑。

  “哈哈哈,我郑亨要名留青史了!”

  看着士气崩盘的缅军,郑亨心中狂喜的哈哈一笑,率领的士兵追杀了上去。

  一路狂追,一路狂杀。

  一行人冲到了缅国的王宫,一包炸药炸开了大门,士兵山民们兴奋的冲了进去。

  “混蛋,谁让你们抢东西的。那几个家伙,把那个宫女给本官放下,谁他娘的在抢东西,祸害宫女,本官扒了他的皮……”

  冲进王宫后,士兵们有军纪约束,无视了琳琅满目珠光宝气的物品,以及吓得尖叫乱窜的宫女们。

  可那些山民们就不管这些了。

  看着那一件件镶金带银的物品,以及姿色还不错的宫女,这些家伙直接放了羊。

  也不管去抓国王换1万两赏银了,直接疯狂的抢起了东西,有的直接扑向那些漂亮的宫女,拖着就往隐蔽处而去。

  跟着队伍冲进来的于谦,看到这一幕气得火冒三丈,指着那些抢东西抢宫女的山民,就是一阵破口大骂。

  如果骂人的是别人,这些山民们连搭理都懒得搭理。

  但于谦不一样。

  这可是云贵巡抚,专管他们这些人的。

  再加上于谦当云贵巡抚这段时间,在山民中也立出了威信,山民们也非常敬佩他畏惧他。

  于谦的一阵破口大骂,山民们吓得连忙站在了原地,怀里还抱着东西的家伙,连忙把东西放到了原来的架子上。

  至于那些扛着宫女往角落去的,则是遗憾的放开了那些宫女。

  不过在于谦没注意的地方,狠狠的卡了一下油。

  吃不着,占点便宜也行啊。

  另一边。

  带着士兵一路狂杀的郑亨,在王宫的后门,堵住了缅国的国王罗萨陀利。

  “饶命啊,饶命啊,我愿意投降,我愿意投降!”

  活路被堵,头发花白的罗萨陀利,跪在地上疯狂的磕头求饶。

  满身被鲜血染满的郑亨,抹了抹脸上的血,冷笑的走上前一脚将其踹倒在地。

  抬起染满了鲜血和碎肉的靴子,踩在了老家伙的脸上。

  郑亨冷笑道。

  “你不是很嚣张很牛气吗,现在怎么求起饶了,你的嚣张和牛气劲儿哪去了。”

  “呵呵,还要5000万两的修路费。来来来,老小子我现在站在你面前了,你告诉我,你现在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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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侠请住手》

我在春秋不当王

鲁襄公三十一年,周王室内乱,魂穿而来的李然,原本在图书馆的铁饭碗,丢了!原本最要好的朋友,死了!大好的仕途,没了!自己还被迫流亡,真是惨!惨!惨!这一年,鲁襄公刚去世,郑国子产正在改革,晋国六卿明争暗斗,齐景公蠢蠢欲动,南边的楚灵王的一场弑君大戏即将开始……这年头可真够乱的,不过没事,谁让这时代遇上我呢?我,李然,我在春秋不当王————————————————————本故事改编自《左传》,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书友群:926230149,如书友们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前来斧正。

黜龙

此方天地有龙。龙形百态,不一而足,或游于江海,或翔于高山,或藏于九幽,或腾于云间。一旦奋起,便可吞风降雪,引江划河,落雷喷火,分山避海。此处人间也有龙。人中之龙,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一时机发,便可翻云覆雨,决势分野,定鼎问道,证位成龙。作为一个迷路的穿越者,张行一开始也想成龙,但后来,他发现这个行当卷的太厉害了,就决定改行,去黜落群龙。所谓行尽天下路,使天地处处通,黜遍天下龙,使世间人人可为龙。这是一个老套的穿越故事。

大英公务员

遍及整个世界的二战已经进入尾声,大英帝国的衰落却才刚刚开始,美苏憧憬着未来的光辉岁月,知道破落贵族已经不是自己的阻碍。“我并不同意他们的想法,可先拆了英属印度也并不全是坏事。”

横行

一个曾经的绝顶盗贼在异时空的横行.投身到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世界,去开创一个时代,这样的故事显得有点老套吧,希望能在老套里写出点新东西.主角生前是个贼,转生前没喝孟婆的洗脚水,所以多了一点不该有的记忆.来到异时空能干点啥呢?唯一的选择可能还是继续做贼吧,那就做把,只不过这次要偷的是整个天下,难度比较大.YY小说里当然是不会失败的,所以大家能看的爽就行,看的不爽该丢点什么就丢吧,别客气作者自定义标签:热血

开局弓箭手:一路横推成就人屠

林轩魂穿异界,开局只是末流弓箭手。激活诡卒系统后,成长迅速,高歌猛进! 先守邳关,复而开疆!定北鞑,荡南蛮!灭东倭,平西羌!以诡卒手段,立人屠凶名! 最终带领人族,震慑诸天,踏上人屠以杀证道之路……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之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