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阴差阳错间,荪歌实现了传说中的火上浇油。


    李白只觉得自己握着剑的手都在忍不住颤抖,纵横的剑气泯灭于无形“阿月,你……”


    肌肤之亲四个字,此刻却有些难以启齿。


    “你与裴渊当真有了关系?”李白颓然的将剑收进剑鞘,嘴唇嗫动,轻声问道。


    荪歌不明所以,这是自家养的小崽子在争风吃醋吗?


    “阿兄,只是交易。”


    “我留他在明月酒肆,他助明月酒肆进入世家大族的视线。”


    荪歌表示,她长嘴了。


    有疑问,有误会,不问不说,难不成要憋死?那张嘴又不是只能用来吃香的喝辣的。


    李白将信将疑“当真?”


    “没有肌肤之亲?”


    荪歌:╭(°a°`)╮


    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肌肤之亲?


    裴渊这个狗崽子,一天不贩剑浑身难受?


    她终于知道李白这样潇洒飘逸的谪仙人为何会这般动怒了。


    哪怕明月公子的名头再响亮,在李白心中,她都是他亲手照顾了十多年的胞妹。


    荪歌白了裴渊一眼,叹了口气,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详详细细的告诉了李白。


    这年头,肌肤之亲这么不值钱了吗?


    听完解释的李白,依旧面如寒霜,唯有在看向荪歌时对带上丝丝愧疚。


    荪歌轻哼一声,就知道这种嫩呼呼的小郎君看着清爽干净单纯美好,实际上就是黑芝麻馅儿,狗起来就连狗都得甘拜下风。


    “阿兄,这是我为你新铸的剑。”荪歌献宝似的,将藏在身后的剑捧给了李白。


    这是她入金陵城的第二天,便亲自画了图纸,找了最好的铸剑师,为李白锻造的名剑。


    剑身光亮平滑,线条飘逸流动,剑柄处雕刻着一轮惟妙惟肖的明月,剑穗也是她亲手所编织。


    “阿兄,此剑还未曾取名。”


    “明月剑。”李白脱口而出。


    荪歌失笑“这名儿听起来倒更像是我的剑。”


    谪仙人李太白的明月剑,倒也相配。


    “那我是不是得把自己的剑改名成太白剑或是青莲剑?”荪歌开玩笑道。


    她的剑,从未取名。


    李白微微沉吟,试探道“太白剑如何?”


    荪歌从善如流的应下,能与诗仙同名,是她手中剑的造化。


    史上名剑何止千百,能被历史铭记的寥寥可数。


    “阿兄,你放心,我对裴渊没有非分之想。”


    “他长的没我好看,剑术没我高超,难不成我图他心眼黑,图他是个小弱鸡?”


    小弱鸡裴渊:……


    此刻,他不应该在地面,他应该在地下。


    早知道,就不嘴贱那一下了。


    不过,这世间万物,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谁能想到乖张如李明月,竟然能这般心甘情愿的讨一人欢心。


    一把明月剑,李白心中早已无半点恼火,迫不及待的要去赴宴,想把剑炫耀给所有人。


    待李白走后,荪歌不悦的瞪了裴渊一眼“谁给你的胆子招惹他?”


    “不贩剑,就会死?”


    这么多年,她调皮耍赖,是李白为束发穿鞋,为她收拾烂摊子,对她百依百顺,似养女儿一般在大明寺照顾了她十余年。


    而李白,也只比她年长两岁而已。


    她想成为李白的底气,为李白托底,李白又何尝没有为了成为更好的兄长而努力。


    所以,她从来都没有不平或是心酸。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李白值得。


    “抱歉。”


    “是裴某之过,明日裴某必会备重礼前来致歉。”


    裴渊沉声道。


    没有狡辩,没有否认。


    荪歌:……


    态度这么好,搞的她都不好意思教裴渊做人了。


    “你还想走?”


    “进了这明月酒肆,就老老实实当苦力吧。”


    “出身河东裴氏,想来看家护院不是问题,收钱看账也不在话下。”


    “什么时候,明月酒肆的分号开进了长安城,你什么时候再走。”


    “要不然……”


    荪歌一掌拍碎了石凳。


    裴渊默默将那句他并没有签卖身契咽了下去,他并不觉得他的小身板能比石凳还要坚硬。


    瞧,霸道暴力,喜怒无常才是李明月的本性。


    在李白面前的乖巧懂事,可爱孝顺都是假象。


    也不知如此恶劣的性情,为何老天爷为何却赐给了李明月绝佳的天赋和倾城的容颜。


    “能留在明月酒肆,是我的福气。”裴渊笑意盈盈,求生欲极强。


    就这样,裴渊成了明月酒肆的第一位小伙计。


    出身高贵,样貌清俊的小伙计,荪歌表示看了很是赏心悦目。


    五天的时间倏忽而过。


    秦淮河,老地方。


    荪歌带着李白和裴渊一同前往。


    此次,声势浩荡。


    “一起上吧。”


    一个一个来,她怕李白写不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气势。


    秦淮河不远处的竹林中,清幽空旷,荪歌手持长剑,颇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气势,看起来挺唬人的。


    被传信应邀而来的侠客们,一个个面面相觑。


    见过狂的,没见过这么狂的。


    在场的,有不少在江湖上成名已久,剑招身法出神入化。


    这个名不见经转的年轻人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一起上,岂不是显得我们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侠者,有所为有所不为。”


    荪歌抬头,看着头顶的渐渐西斜的太阳,估摸着时间,她是真的不想拖到三更半夜。


    “那要是一个一个来,还显得我欺老凌弱呢。”


    “到时候,我明月公子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各退一步,一半一半上。”


    “要不然直接认输,大家喝喝酒侃侃天?”


    反正,她的本意就只是为了在明月酒肆在江湖上站稳脚跟。


    “黄口小儿,狂妄至极。”


    “既无家教,那就让老朽代为管教。”


    荪歌眯眯眼睛,骂人归骂人,但言及家教,总归有些过分了。


    “大爷,给你传信的没告诉你,我一个人打趴下了所有人吗?”


    “何时江湖上潇洒自如的剑客都口口声声谈家教了。”


    “做侠客屈才了,寻个书院陶冶情操是个不错的去处。”


    “大爷,想代为管教,也得先打得过我。”


    那一声大爷,差点儿让中年男子气的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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