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向前一步,都感觉离太阳越来越远。


    眼前的锦州,耀眼的可与太阳比肩。


    延绵的城墙站满了酒气熏天的守卫,朱红色的城门被川流的人群一分两半,留下血肉模糊的身躯对这纸醉金迷负隅顽抗,鹦鹉盘桓在街头,它们的羽毛贵比真金,街上飘荡的,是一文不值的良心。


    这座用金钱捧起来的城市,随处可见被摒弃的善良。


    没有进城的我们,都不配拥有姓名。


    我拿着这块廉价的木牌,等候叫唤。人群好像庸庸不断,他们沉重的脚步不断踏平这块宝地。砖石劣迹斑斑,或许它们曾是被这座城市抛弃的人,所以只能眼睁睁的,充满怨恨的看着新的牺牲者不断飞蛾扑火。


    在这里只会上演两场悲剧:一个是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另外一个是得到了你想要的。所有从这座城衍生的东西,都要用你自己来换。


    这里没有山,就连一条小河都看不到。空气里弥漫着铜臭味,无端的引起人群的躁动。我揣着这包沉甸甸的干粮,身边是擦肩而过的大人,他们好像都有相同的一张脸,一张冷漠却眼高于顶的脸。


    我想起祥云镇的镇民,他们淳朴的笑容此刻在我的脑海里显得异常珍贵,连着这份饱满的情谊,让我与这格格不入。


    “十三号。”


    轮到我了。我有些艰难的穿过这片狭窄的空间,挤到守门官面前。大人真的很奇怪,明明知道不是在喊自己,他们依旧要拿着木牌看个不停,非要编个像样的谎言骗自己才罢休。


    士兵粗鲁的用鸡毛掸子嫌弃的拍走我身上的风尘仆仆,我被抽打的生疼,却不敢喊出声。他们三五成群的围在我身边,像身上没钱又要摆架子吃霸王餐的恶棍。


    他们的骄傲,不过是藏在这具漆金的官服后面,而那真实的内在,早就是漆黑一片,看不出半点良心。


    衣如人,人却不如衣。


    在这里,要丢掉自己的尊严。


    我像个木头一样傻站着,好像商铺最里头没人要的糖饼,怎么都碍眼。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碰我,拿着掸子对我指手画脚。


    包裹被抢走,我看着这些简单的物件被这样赤裸裸的展现在众人面前,我们就像供人赏乐的猴,只是披了层外衣而已。


    这座城,人吃人。


    我有些不满,守门官散漫的态度令我着急。他的时光已经被金钱消磨够了,可我的还没开始。我不能浪费时间,不能又因为迟到而错过。


    我瞪着他,眼神却撞上他手上的翠玉扳指,它那样陈旧,又那样眼熟,像一个故事开锁的钥匙,吸引着我的思绪。我一把上前夺过包裹,直愣愣地站在他面前。


    “还给我。”


    “你怎么说话的,臭丫头。”


    他站起身,与我怒目而视。我抢过自己的东西,与他不甘示弱。城内外的人都在看热闹,或许下一秒我就要丧命在这里,给所有新生一个警告:我们是低人一等的,我们连进去的资格都要依仗他们的施舍。


    我们没有区别。


    守卫的长枪撩过我的颈边,留下毫无人性的血光。银色的枪面闪过我惨白的脸,它和一张稚嫩的面孔重叠,便又是一场无端的恍惚。


    有什么伤疤,在慢慢被揭开。


    他挑开我的长发,蝴蝶发簪散在地上,连遗言都来不及说出口。长发遮住我的眼,面前是分不清的刀光剑影,我慌忙的弯腰,却被他一把抢先。


    “不可能...”


    他突然跪下了,膝盖重重的敲响砖石,惊得人群一阵恐慌。他颤颤巍巍的双手捧着这根发簪,缓缓的握紧它,生怕它再受伤。发簪闪着微弱的星光,像圣人一样原谅了我们方才的闹剧。他小心翼翼的松开它,又悄悄的将它塞进大袖中,接着笨拙的扭动身子,确保它不会滑落,这才敢与我四目相望。


    他摘下官帽,满是细纹的手撩开我额间的碎发。这温柔的动作叫我生疑,可他跪在我面前,挡住了我所有的退路。


    阳光刺眼,我看着这张满是刀痕的脸,有些惊呼岁月的残忍,它被时光磨损的这样体无完肤,再也看不出当年一丝温润的回忆。他捧着我的脸,嘴巴张张合合,半天才能发出几句不连贯的声响。


    “林小姐?”


    “你是....林小姐吗?”


    “林小姐...你还是回来了....”


    我手足无措,这个称呼,已经许久没听别人叫过了。这个名字,就和一桩桩梦一样,叫我分不清福祸。他看我不回答,赶忙奉上镶了金边的通行证,命人取辆马车送我回府。


    人群议论声渐起,我三步一回头,却再也看不到他方才异样的表情。只是一个转身,一切又回归正规。


    他颤抖的伪装,就像我不能坦白的真相。


    我只知道,这座城能给我答案。


    马车践踏着砖石,大门还是为我妥协了,它默默注视着我离去的背影,再叹一句往事难料。这座城还记得我,可我透过车窗望着街边的一草一木,只觉得胆战心惊。


    阳光照不到这里,人心总是暖不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要被送去哪里,是否又要开始寄人篱下的生活。冬日快过去了,大雪掩盖的真相也逐渐显露。我躲在这些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软垫身边,努力感受一点真实的温度。


    马车在繁华的街道横冲直撞,而我已分不清行人与断魂。


    “十三...啊,不是,林小姐,刚刚多有得罪,您大人有大量,可千万别计较啊。”


    车夫扭头对我弯腰陪笑,我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刚才的守卫。我看着这位与我年纪相仿的少年,他身形壮实,黝黑的面颊却很消瘦,一双不算呆滞的大眼睛时不时偷偷打量着我,微厚的嘴唇紧紧抿着,一副没钱却看上了一件漂亮的珠宝物件的变扭表情。


    他的背影挤在这件狭小的官服里,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向外抛洒原有的本性来减轻罪恶。我看着他,想到说书里富贵人家养的白鼠,过着不为人知的好日子,其实充其量就是猫儿的口粮罢了。


    他这副拿捏的极为标准的官腔,背后是不知道多少人命做的代价。人之所以走入迷途,并不是由于他的无知,而是由于他的自以为知。这官服的颜色耀眼,到衬得他更黑了些。


    “无事,反正也没伤到我。守卫大哥,你这是要将我送去哪里?”


    “林小姐,您这人可真是好啊,其实您喊我小巴就成,这果然是跟咱们朱大人认识的,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知书达理,对,知书达理。瞧您这话问的,我肯定是带您去朱府了。”


    “朱大人?朱府....我这样贸然打扰,怕是不太好吧,其实你只要把我送到客栈就行,不必劳烦朱大人的。”


    “哎呦,那怎么行啊。朱大人交待的事,我可不敢怠慢您了。更何况,您是不知道,这朱府富丽堂皇着呢,哪里是客栈能比的。”


    我听着他滔滔不绝的奉承之言,突然感到一丝无奈。或许无论我再怎么拒绝,他都觉得我是大小姐的矜持,是一种和他不同的气度罢了。他可能怎么也想不到,我这个差点成为刀下亡魂的可怜人,居然摇身一变成了锦州的贵人。


    这可是他守尽半辈子的城,日思夜想的美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小巴,那朱府,如今可还有谁居住?”


    “林小姐不知道?朱大人夫人早逝,如今就只有他那病怏怏的儿子在那享乐。我还真是羡慕朱少爷,什么都不用做,这辈子都不愁吃穿。人这命啊,真的说不清,我....吁....林小姐,我们到了。”


    马车骤停,我也终于摆脱了小巴吐之不尽的苦水。


    他搀扶着我,低头弯腰的跟在我身边,只是那双眼睛,一刻都没停过,不断地在这府中打转。我看着朱府,这到与自己想的金碧辉煌不太一样。


    朱府居在三里路中央的位置,是个人脉聚集的好地方。这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都是用清一色的黑色石木建的,铁门石子路,鲤鱼池菊花台,就连小桥,都不敢重施浓墨,只简单的保持着原身最清淡的颜色,木木的杵在自己四方的小区域里,不敢僭越半分。


    它在沉默,用这种最高的,最无力的轻蔑方式,拒绝着外面花花绿绿的世界。


    我踩在模棱两可的石子路上,这才感受到一点踏实。粗糙的石子未经打磨,上面的花纹还清晰可见。


    它们比任何人都有气节,哪怕被践踏,也不愿割去自己的棱角,向利益低头。我走的慢,看着前面急性子的小巴脚被咯的生疼,还得咬牙切齿的说着赞美之词,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们顺着小路,来到大堂。


    大堂的陈设就更为简单了,两根黑色的大理石柱孤零零的站在门口迎客,我们从半方形的拱门进去,是一间燃着檀香的空房间。


    正中央的案桌上方挂了几幅字画,四面纵横的房梁上飘着几个暗黄色的灯笼,明火与纸张交相辉映,房内忽明忽亮,又是谁捉摸不透的心事。


    我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开始专心的等待朱大人回府。一旁的小巴却坐立难安,他迫不及待地想亲身体验一把坐拥大宅的感觉,哪里能静下心来陪着我呢。


    他倒也聪明,来回瞅着没见到伺候的侍女,急忙借着要替我倒茶的功夫,一溜烟的跑没了人影。


    寒风嗅出我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便从条条框框的门内挤出,左右的撕扯着我。这里的一切都是冷的,哪里还容得下我这个心怀希望的活人呢?


    余年将近夜,万里无归人。


    “林小姐...林小姐?”


    我睁开迷糊的双眼,只见一张面目狰狞的刀疤脸横在我面前,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却早已蓄满滚烫的泪水。


    他的手小心的枕在我的颈后,还不断传递着微弱的暖气。寒风被他挡在身后,只能不满的与这件官服置气。


    我醒回神,赶忙起身向朱大人行礼。


    不知不觉,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我想着自己方才贪睡的窘样,现下到是不敢说话了。小桌旁的茶已凉了半许,直叫这青瓷杯没来由的感伤,吐了最后几口热气,便再也不理会世间的人走茶凉。


    “朱...朱大人...我一个不小心,到叫你见笑了。”


    “林小姐,最近进城的人多了些,是我不好,至少该让存儿陪着你的。”


    他有些轻微的发抖,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掌缓缓扶在我的额间,确定我没有着凉后,这才舒了一口气。他看了一眼窗外升起的烛灯,若有所思的捻着胡须,自顾自的叹息了起来。


    锦州的夜,比白日还亮。


    “府上的饭点到了,这次可不敢再怠慢了你。”


    他接过一旁侍女手中的明灯,牵着我的手慢慢的向内厅走去。我看着这具已经腐朽的背影,努力回想他曾经辉煌的模样。


    屋外处处点亮了灯,显得月光淡不可寻。他穿梭在明处,来来回回,我却只能瞧见那暗处躲闪的影子,听见它扭曲着身体,继而又沉默不语。


    和这座宅子一样。


    人很奇怪,无论躯体再怎么炙热,影子都只能躲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替自己承担人世的罪恶。它们没有姓名,没有祝福,没有言语,只能这样不紧不慢的跟在我们身后,乞求谁来怜悯。


    我的影子,被他的影子牵着,一定也很温暖吧。


    到了饭厅,的确也有了一丝人味。不算太大的原木桌子上摆了几道色香味俱全的小菜,左着一碗饱满的米饭,是人间至味的清欢。最简单的,往往最难被珍惜。


    人至简,心之初,此为长生道。


    有一瞬间,我感觉好像和往常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同。此刻我躺在后院的凉亭中,听月落潭水的清脆声,赏岩边野花似春日的芬香。时光在这一刻是静谧的,我在这一刻还是活着的。


    “一花一世界,你看来很有佛缘。”


    我退回刚想摘花的手,默默的蹲在一旁只做欣赏。月色皎洁,这个少年眉间似雪,明目皓齿,伴着一句轻柔的念叨,无端的泛起了潭中我们相距不远的倒影。


    我抬眼,他一袭白衣,安静的在花丛石林中,对我微微一笑。


    他轻挥衣袖,也衔下了几片枯萎的花瓣。我从未见过这样出尘不染的人,他比这世间的一切都精致,甚至连时间都不忍从他的身边流逝。


    凡心所向,素履所往。


    我慢慢的靠近他,想看清楚这位谪仙的模样。我这才发现,他原来是坐在轮椅上,与我平平而谈。夜间偶有风拂过,只是温柔的与他打声招呼,不再同于往日的肆虐。他被这万事万物宠着,却也不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只愿所有的不完整,都是他的完整。


    “我只是觉得,它们或许也和我们一样,会冷,会热,会孤独。”


    “一样...又不一样。你很有趣,也很有灵气。”


    “灵气?”


    “万物有灵,你我皆有。只是你太干净了,不适合这座城。”


    我看着他,他的眼里有星河。只是流光飞逝,一切星光都只化为他眼底抹不去的忧伤,变成空有灵气的废墟,静看世人的作茧自缚。


    他的眼里好像有故事,又好像什么都没有。他并不介意我探寻的目光,只是莞尔一笑,若浮云一般淡去,若流水一般无情。


    “你不好奇我是谁?”


    “就像你也未问过我是谁一样。”


    我们四目相对,好像过多的言语都是累赘。他看着潭中游走的鱼,我便捕捉这一瞬间的镜花水月。


    或许我的心里早有绕了百转千回的话想说,只是到嘴边,便一个字也不愿提了。我看着他,就如醉酒之人赏月,一下子分不清真假来。


    你是人间明月光,亦是此世少年郎。


    “存儿,你怎么一个人来这里了,万一摔倒了多危险。夜里凉,你还穿得这么单薄,非要冻出病才罢休。你本来身子就弱,就连下人也跟着你胡来。”


    朱隐赶忙为他披上一件厚绒披风,又训斥了下人一阵,这才安心的倚在石山边直喘气。夜里这样凉,他却跑的满头大汗,言行之中皆是焦急担忧之色。我看着父子二人这样温馨的画面,也不免有些羡慕。


    只是,他并没有回应什么,而是将目光幽幽的转向我,眼中却早已再无方才的温柔可循。


    夜临了,明月不曾见过什么岁月静好,只得躲在云层中,为这场是非空叹气。


    “林小姐...林小姐...”


    “你是...林意?”


    “你是林意!”


    天公不做好,空中突然雷声四起,硬生生的压住了他那无力的愤怒。黑色的夜空一下被劈成两半,人间无论再怎么挣扎,都徒然变成一道迷失的坟场。我们恍然变成影子,影子却承受着惊雷,便只剩无力的败北。


    而他的眼中,也想将我如此碎尸万段。


    他恨我。


    “你就是....”


    “来人,把少爷带回去。他病了,需要静养,你们给我看好他。”


    “林意!林意!林意!....”


    这个名字,不断地被雷声淹没,却在我的耳边振聋发聩。或许天公也知道这场滔天的恨意,并不属于现在的我。


    我想到这个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名字,它那样陌生,却那样不顾一切的想将我拉进深渊。


    只是一刹那,他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被带走了。那句未说出口的话,就和这场突如其来的天灾一样,只是祸端的开始。


    潭中无鱼,月下无花,我还留恋着他的笑,他却已经混入这座城中,活生生的想吃了我。


    我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甚至,不能明白他何来的恨。


    就像我,不知在何处被唤过的名字。


    “林小姐,有些话,我想和你谈一谈。”


    朱隐走到我身边,满面愁容。他欲言又止的心事,是我想要找寻的答案吗?


    他还是那么高大,替我遮风挡雨;可他也无能为力,猜不透命运。


    豆大的泪滴砸在我的脸上,外面是大雨倾盆,把这座城翻了个遍,却一无所获。它们肆虐着自己的情感,疯狂的争夺着这世间仅存的温柔。这座城的人,都是牺牲品。


    “下雨了,冬天真的过去了。”


    司康府。夜雨惊魂,更是让这间偌大的宅子显得毫无生气。瑶池美酒腐蚀着大地,歌舞升平唱着不知哪朝哪代的盛世清明。可这场繁华的背后,是一场无情的复仇戏码。深夜惊醒的,唯有梦中人。


    “樊弃,樊弃,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床帘后伸出一双满是疮洞,血肉模糊的手,他用尽力气的在空中挥舞,却只能与近在咫尺的眼前人擦肩而过。疼痛如梦魇一样袭来,他挣扎着,抽搐着,一双手还是不放弃的想抓住这唯一的救命稻草。


    房内无灯,华贵的大理石地面被镜子的碎片残忍的割伤,四处一片狼藉,是破败的金池,又是一出好戏。司康若痛苦的嘶吼声似乎感动了上天,它降下一场大雨,以便洗涤这罪恶的灵魂。


    樊弃立于无声处,前后皆是暗无天日。


    他扶着窗沿,倾听暴风撕扯着外面摇摆不定的世界,自尽的树枝敲打着窗户,也想寻得人的庇护。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也闯进了这个破败的世界,他突兀的倚在门边,身影被仅剩的月光拉的狭长,瞬间透视了整间屋子。


    他随手捡起地上的镜子,笑呵呵的借着雷光对自己赏心悦目。雷声滚滚,警告着他的无礼;而他只是对镜不语,便胜过天条万分的震慑之力。


    “哎呀,樊郎,这外面的雨,下的可真大呢。”


    “是啊,您是怕这场戏看不成吗?”


    屋外,全然是一片无尽的黑,在向锦城不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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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校已经死了,但是他又活了!可那边的五弟信王朱由检已经开始要登基,正准备接过他的皇位! 这边他死得还扑朔迷离,谁也不知道那些正人君子,还会不会借着这个机会摁住他的棺材板! 关外的建奴磨刀霍霍,也想享受一下这中原大好河山!关内的叛军流贼,也正想尝试一下当皇帝的滋味! 穿都穿过来了,还刚好是个皇帝,朱由校怎么能放过这大好机会!这个皇帝,他还是受累自己继续当着吧! 崇祯救不了大明!他朱由校要当中兴之主!

我成了三国玩家主公

中平六年(189年),董卓率领大军入洛阳城烧杀抢掠,火海、杀戮让洛阳成为人间炼狱,陈煜凭借重生前的记忆一路南下逃亡,直到召唤出一批千奇百怪的玩家,他竟然从一介白身莫名其妙变成了主公……PS:传送老书《大明从慎重开始》,可查明作者跟脚

锦医春色

穿越成大炎朝第一医婆传人,冯初晨感叹科学尽头是玄学。她不仅玄妙地穿越了,还会点玄妙的此生香,施玄妙的上阴神针。 玄之又玄的是,她能压制克死克病七任前未婚妻的天煞孤星。妥妥的神医人设。 可为毛,她与那个人是命定姻缘,偏偏那个人恨不得她去死……——满园春色关不住,一袭锦衣入梦来。

春闺杀

国公府世子沈珏才貌双绝,世人都赞其品行无可挑剔,却无人知他骨子里藏着劣根。 一场交易,叫他生了圈养的心思。 却不想棋差一招,到手的猎物溜了。 本该就此相忘,回京却发现了那只小狐狸。 后来,沈珏毁了她每一桩婚事。 “他们都护不住你,阿骊,只有我疼你。” 耳鬓厮磨之际,他许诺,“好阿骊,等谢姝过门,抬你做妾。” 她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沈珏便自以为拴住了这只狡黠的狐狸。 只是他接亲回来,所有人都说她死了,他却不信。 三年后,他又见到了那只小狐狸。彼时,他为她退了亲,她却嫁作他人妇。 不过他不在乎。 凡是所爱,便要费尽心思得来。 于是他煞费苦心,强取豪夺、威逼利诱,甚至是摇尾乞怜—只要她上钩。 “阿骊,我要你的人,也要你的心。” - 沈江骊孤身入京,为救阿娘踏入龙潭虎穴,步步筹谋。 终于,她挣脱了脚上的镣铐,亲手推翻了那座压制她和母亲的父权神碑。 从始至终她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至于那些微的心动,舍弃也无妨。 沈珏,只是过客。 却不想孽缘不断,高不可攀的世子步步紧逼。 “阿骊,有些情爱轻薄如烟。” “可是有些,蚀骨销魂。”

我老婆真是修炼天才

穿越到灵气复苏的地星。第一天,刘东就被超级霸气韩雪表白: “刘东,明天跟我去领证吧!”……这是一个努力追赶天才老婆的故事。 金手指叫做宠妻狂魔系统。

红楼之荣亲王

一曲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多少风流事,皆在笑谈中。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不一样的红楼,是否还会落得白茫茫的一片,真干净? 书友群:128500913(欢迎书友进来交流,之前的群没弄好,消失了,以后就这个了)

离侯门

《离侯门》 民女何青青与大将军沈翰成婚那日,沈翰连洞房都没进,便抛下新妇,奉旨平乱去了。 青青在侯府守了三年活寡,受了无数白眼,好容易熬到沈翰凯旋而归,他却带回了‘白月光’,还有个不清不楚的儿子。 青青很憋屈。 沈翰解释:“我不过是那孩子的义父。” 瞥着那孩子酷似丈夫的眉眼,青青苦笑:义父?谁信! -- 沈翰出身高贵,文韬武略,乃天之骄子。 娶个民女为妻,是因要报答救命大恩。 沈翰是个有担当的男人,虽与她身

不会真有人以为我也是大佬吧

苏瑾白不能使用灵力。然而她第一次炼丹就练出了十级丹药,九级丹师哭着喊着要苏瑾白教她炼丹。 第一次炼器就爆了顶级神器,炼器宗师以死相逼要苏瑾白帮他炼器。可怜巴巴的大佬们:求你了~苏瑾白:可是我只想修炼啊……糟糕! 他们不会真以为我也是大佬吧?——本文无cp——

1768戊子革命

乾隆三十三年,康乾盛世的巅峰。 这一年,乾隆启用傅恒经略西南,用兵缅甸。 这一年,两淮盐引案爆发,江南官场震动。 这一年,东南七省惊现妖术,人心浮动。 这一年,蛰伏在郧阳的白莲教已经蠢蠢欲动。 这一年,同样是泗州朱朝先起兵反清的一年。 “满虏占我中原已有百年,狗皇帝好大喜功残暴无德,我自是明太祖后裔,今番祭告天地,妄称奉天讨虏大将军,起兵讨满,复我中原!” 粉丝群号:813739883

侯门全员恶毒,嫡女专治不服

宋云初本是侯府嫡女,奈何身负克亲恶名。 十六年后,胞妹大婚,她被接回侯府。 胞妹成婚当日她被下药毁了清白。 生母亲自下令,将她吊死在房中。 重来一世。 想毁她清白?她倒要好好瞧瞧,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竟敢暗算她! 想要她性命?她倒要好好瞧瞧,到底是她命长还是这侯府的基业长久! 侯门全员恶毒算计,各个都想要她性命。 孤身奋战,只是这旁边怎么无时无刻多了个看好戏的闲散王爷? 某王爷:好戏,好戏,京都许久没有这样的热闹给本王解闷了。 宋云初:这么上赶着看臣子家的热闹,真的好吗? 不过明明说好只是看热闹的某王爷,怎么近来瞧着她的神色越发不对劲了呢?

最佳陪玩

若干年后,沈洛功成名就,有记者采访沈洛:“您被无数职业选手和大主播们称呼为最佳陪玩,请问您对陪玩这个职业有什么看法呢?”沈洛:“我觉得陪玩这个职业什么都好,就是美女叫我陪睡有点难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