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盔帽、一身红色的羊呢军装、一双牛皮军靴,再加上一件羊毛毯,基本上这就是军人的标配。

  当然,更为重要是自发铳。

  武器等于士兵的生命!

  进入军营的第一课,每一个新兵都要知道这一点,不仅仅只是知道,在随后的几个月中,不断的检查,训斥、惩罚,会让他们每一个深切的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传火孔、击砧、火池不洁——五军棍。

  铳管不洁——十军棍……

  诸如此的惩罚,最终让他们学会保养、爱惜武器,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它,无论是否愿意,最终军队这个暴力机器,会教会他们这一点。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暴力才能学会这一点,对于王玉树来说,从第一次接触到自发铳的那天起,他就迷上这种火铳,尽管现在江北也有百姓用自发铳,虽说家里的铁匠铺中,也打制过铳管,但王玉树却从没碰过自发铳,但是凭着在自家铁匠铺里积累下的经验,他很快便掌握了自发铳结构原理,甚至还曾将自发铳完全拆散,然后再次组装起来。

  “等过两年退了役,到时候,俺就在铺子里头造这个自发铳……”

  怀中抱着自发铳,王玉树对身边的弟兄们说道着他的梦想,或许,几个月前他还只是街头混混,可是现在,他却已经重新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他的目标很简单,就是造火铳,之所以会选这个行当,原因再简单不过——挣钱。

  虽说才十几岁,可王玉树却隐约觉得,这自发铳将来肯定好卖,毕竟,江北可是和其它的地方不同。

  “六哥,你瞧瞧……”

  看着房仓里那些抱着火铳靠背而睡的弟兄,王玉树的眼睛中全是一片银光闪闪。

  “咱们忠义军可是好几十万,两年一批、两年一批的轮换,但凡是个男人,都得服这个兵役,若是在军队里头用惯了这自发铳,将来,谁又愿意用大刀什么的?

  六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生意人有生意人的眼光,对于王玉树来说,来到军营之后,他从这里看到了未来的商机,这火铳就是未来的商机。

  “那你也得会造不是?”

  老六挑了下帽盔,对王玉树说道。

  “做这玩意不难,也就是比鸟铳稍微复杂一点,我估计和俺爹一起干的话,一年至少能造五六十支,一支挣二两银子,一年就是一百多两……”

  “那感情好,要是你小子真造出来了,回头卖给俺一支,用这玩意打野兔什么的,可比鸟铳什么的方便多了……”

  “可不是,最少不用带着火绳跑呗。”

  就在弟兄们在那里说着话的时候,突然,一阵哨声从仓库门口响了起来,原本看似正在睡觉的战士们,刚一听到哨声就纷纷站起身来,完全没有一丝困意。

  “全体都有,各排清点人数,准备上船……”

  命令下达并不算突然,从他们来到郁洲岛的时候,就知道,早晚有一天,肯定是要上船,尽管早有了准备,但猛的听到上船的命令时,心头还是忍不住一颤,既然是平素那些胆大的人,这会也会暗自祈祷着老天爷保佑。

  “观世音菩萨保佑,保佑一帆风顺,无惊无险……”

  和其它人一样,王玉树同样也在上船的时候,暗自祈祷着,来到郁洲已经半个月的他,和战友们一样,早就从水兵那里知道了这看似平静的大海的凶险,这会一见要上船,本身就不会水的他,自然担心起了接下来的航程。

  “嘿,瞧你们一个个吓的,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出海嘛……”

  那边船上的水手们瞧着这些战士脸上的不自然,忍不住出言笑道,他们的嘲笑声,顿时惹得这些步兵一阵不满,可是还不等那不满发泄出来,那边,刚一踏上船,在那船身随着海浪摇晃的时候,他们那里还敢发火,无不是紧张的坐到船上,生怕一不小心会掉进海里。

  “老天爷保佑!”

  上了船之后,和其它人一样都挤在那舱室中,王玉树便和弟兄们一起坐在那里,等待着启程,尽管他们并不知道目的地是那里,但是他们却很清楚,他们将要乘船,由海路进行北伐。

  其实,即使是最普通的士兵,对于乘船北伐都不陌生,毕竟,当年郑成功万舰齐发直入长江攻取江南从而奠定了今天大明中兴的基业,早已经为人所共知,更何况,忠义军正是起于此次北伐之中,曾经的辉煌,自然通过老兵之口说道给他们,如此一来,在绝大多数忠义军官兵看来,海路北伐,本就是实属平常。

  “此战若是能直捣黄龙,那么大明中兴便是指日可待了!”

  与普通的官兵挤在不透风的舱室中不同,身为右路军指挥的于树杰则住在尾舱,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映入舱中,全不见寻常舱室的昏暗,他趴在地图上,眼睛盯着地图。

  “入渤海后,在这里分兵,到时候右路军……”

  手中的铅笔在地图上画出了一个圆圈的同时,于树杰又自言自语道。

  “可以先在河口修建一座要塞,作为进军基地。”

  “这个没问题,无非就是筑土垒,最关键的是,物资运输,现在辽东的官道都荒废十几年了,那些官道在不在还是一说,更何况,咱们这次北伐的辎重需要完全依赖水路,毕竟运马船太少,”作为右翼军副指挥张孝武,和于树杰一样,都是江阴人,两样也是忠义军老人的他,自然知道,忠义军的物资消耗,远甚于其它明军。

  而与过去行军会配置大量的马车不同,受限于运马船的数量,在兵务衙门与军令部制定计划的时候,就已经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计划。

  “火药、炮子、铳弹再加上粮草,只能靠水路运,那几艘运马船,单就是斥侯队的马都不够运的,更何况是辎重队……”

  “长江水师的蜈蚣船不是随咱们一同行动吗?”

  于树杰指着窗外的船队中的一些多桨船说道。

  “海船能不适合入河,可蜈蚣船可以,咱们的物资都装在船队,然后部队沿河岸推进,如此一来,既能得到船队的炮火掩护,物资运输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因为右路军是唯一一支需要进深入内陆作战的部队,张孝武自然需要考虑到辎重问题,当然,兵务衙门与军令部同样也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才会抽调长江水师的船只,以用于在内河航行,而不像当初郑成功的船队那样,在有些时候甚至只能依靠人力接纤,尽管那些长江水师的多桨船并不适合远洋航行,但是近海航行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在此之前,他们就已经从长江口航行至海州,有充分的海上航行的经验。

  一旦抵达渤海之后,进入河道,那些多桨船就可以发挥他们的优势。

  “多桨船自然是可以沿河逆流而上,而有多桨船上的短管重炮,攻城也没有问题,可是,你别忘了,现在才三月!”

  抬头看着于树杰,张孝武指着地图上的河道说道。

  “军正司那边的情报显示,半个月前山东运河内的冰才开始融化,那里可比山东更北方,万一要是冰没化怎么办?

  到时候船队怎么进得了河?

  河上的的冰不化,船队进不了河,我等就在孤军深入,到那时,可就麻烦了,非但需要弟兄们尽可能多的背负物资不说,到时候还在弟兄们直接攻城……”

  北方天气仍然寒冷,如果一旦北方的河道没有解冻,那么船队由海入河,自然也就成了奢望,到时候各种问题也会纷至沓来。

  “这个……

  不,还有朝鲜的民夫吗?”

  于树杰有些犹豫地说道,把辎重这样的大事交给外人,总让人不太放心,但是相比于从江北征召民夫,朝鲜民夫不但不需要江北付钱,而且其极为廉价,完全可以满足军队的需求,只不过,朝鲜民夫毕竟是外人。

  “但愿,那些民夫能可堪一用吧……”

  心里这么嘀咕着的时候,于树杰看到窗外的船动了,大军要出征了!

  大军出征了!

  置身于船舱,身穿一身军衣的朱明忠,在下令舰队启程之后,他人神情显得有些激动,尽管已经见过太多的风浪,但却从没有像现在这般激动,因为他知道,这一战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定乾坤之战。

  “密之,你看这东北是何等之大!”

  走到那副地图前,朱明忠凝视着地图上的东北,然后颇为感叹地说道。

  “出山海关往北千里,皆是一片沃土,可称之为沃野千里,虽说此地酷寒,可却也适合农作,尤其适合种植玉米,农务衙门这两年一直在驯化从美洲引进来的玉米,现在刚培育出来的新品种的穗轴已经增至5寸,预计每亩产量超过两百五十斤……”

  现在玉米不过只是刚刚传入中国,并没有全面推广开来,在历史上玉米只在南方的山岭地区普及,而且用了长达两百余年的时间,而现在,在朱明忠的特意推动下玉米品种的本土驯化以及育种,早已经系统化的推动起来,甚至作为他的半个学生的石灵,还在府里的试验田中培育出穗轴6寸的玉米品种,玉米的穗轴长度、大小决定了玉米的产量,后世的玉米穗轴普遍超过22厘米,而现在的玉米品种不过只有13-15厘米,而且不能密植。

  不过尽管如此,相比于小麦等作物,没有什么任务比玉米更适合东北地区。

  “玉米的成熟期需要130天左右,在东北地区每年谷雨时节,也就是现在这个时候进行春播,到中秋前后就可以收获,如此一年一获,收益倒也极为可观,而且玉米秸杆还可以喂牛、喂马,同时玉米也是上好的饲料,只要进行合适的移民开发,不出数十年,东北必定可成为另一个大粮仓!”

  就像后世一样的东北一样,现在的国人又怎么能想到,他们眼中的苦寒之地,会成为不逊于江南的鱼米之乡。

  “不仅可以种玉米,还可以种一季土豆,现在府里已经育成了一种速生土豆,60天就可以成熟,若是过黑龙江再往北,可以种植土豆……”

  听着大王对未来拓殖东北的打算,方以智只是含笑不语,尽管现在还没有公开,但是大王已经征求过了他的意见,由他出任未来的东北总督——面东北面积之大,远超过人们的想象,甚至相当于小半个大明,从辽东往北三千里,皆是东北总督之地。

  对于这个任命,方以智并没有拒绝,虽说作为南直隶桐城人的他,几乎等同于江南人,并不适应北方的酷寒,但即便是酷寒又能如何?

  有地龙、有火炕,还能冻着不成?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一旦大王的计划成功的话,对于大明并不仅仅只是多了一个鱼米之乡,更重要的是,从此之后,北方边患将不复存在。

  “关键是人!”

  看着大王,方以智直接道出了整个计划的关键所在。

  “没有人,就是空谈,臣曾听闻自清虏入关后,东北编户十不存一,按清虏地说道,目前东北只有披甲奴万余户,库尔喀、虎尔哈、索伦等的边民不过十数万,当年辽东百万汉民更是尽为清虏残杀,纵有活口者也早已为满清奴役编为汉军旗或旗下包衣,大抵上都已经随清虏入关,以臣看来,东北地区非有百万户汉民,不能彻底平定!”

  自从方以智从大王的口中知道他接下来的去向之后,便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东北,并不仅仅只是了解辽东,毕竟,大王口中的东北,不仅限于辽东,还包括奴尔干都司等地。

  而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了解,他已经对那片土地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平定东北的意义所在,但是想要实现这一切,并不容易,毕竟最大的难题,不是在于占领东北,而是如何稳定东北。

  “所以,欲平东北,非得编户百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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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读心+团宠+有男主+女强爽文】 宁知水死在了通天大道上,仅差一步登仙之时。 别的世家大能们皆带着家族宝物挡住了最后一道关卡,并嘲笑她,一人附送上一脚:“谁让宁道友没有家族做后盾呢?” 可是,天不负她,竟然给了她重生的机会! 宁知水磨刀霍霍,打算重活一世,定要带着全家一起飞升! 要什么世家!我宁家就是第一世家! 只是没想到—— 【我那最后成为邪修的爹爹啊,明明身怀仙骨,竟然一辈子毫无所觉,最终被那恶人所得!】 【娘啊,你的毒仙子之名在你死后数百年都还有人提也有人骂,你知道吗?】 【大哥啊,你果敢勇猛,资质非凡,怎么就偏偏爱上了一朵白莲,最终还为了她成为了大魔头,不得善终啊!】 【二哥,你那师父对你体贴周到只是为了夺舍你,你可不能再像前世一样失去神智,成为他的杀人傀儡了啊!】 【小姨!放弃那渣男吧,他早跟你的闺蜜勾搭到一起了,合伙想要害你,然后抢走你那带有随身老爷爷的宝镯!为他们两个人成为妖女被人围攻致死,不值得啊!】 宁家所有人:…… 这还得了? 最后,宁知水看着发现仙骨的爹爹,改当医仙的娘亲,甩掉白莲的大哥,杀师吸功的二哥,还有保住宝镯一路晋阶的小姨……人傻了。 她是剧本拿错了?还是

修仙女配拒绝炮灰剧本

(非传统修仙文,想看传统修仙文的请绕路,不要在评论区打差评,谢谢) 女主许桃意外穿进一本修仙小说里,成了青岚宗太上长老的独生爱女。 除了有个牛逼到不行的亲爹,她的师父还是青岚宗最年轻的化神修士。 这样的出身,怎么样也得是个女主配置吧? 可惜并不是! 许桃知道在她筑基成功这天,师父会带回一名清纯得有如白莲花一般的小师妹。 小师妹会夺走她所有的机缘,会害她众叛亲离,最终她还会死于痴恋小师妹的众多男配手中,不得善终。 回忆着书中自己的悲慘下场,许桃坚定的撕掉了手上的炮灰剧本。 只见许桃冷冷一笑,想让她做炮灰,问过她爹了吗!问过她男人了吗! 她爹是谁?修仙界战力天花板了解一下! 至于她男人是谁,许桃得意一笑,就是那个书里面那个小师妹求而不得的白月光啊~

穿成修仙界女纨绔

她来了,她来了,她骑着粉红小猪追来了。 倪思珠,倪家二小姐,一个让人闻风色变虎躯一震的名字,从小就是混世魔王,可谓凌风城一大毒瘤。 身为毒瘤,就要有做毒瘤了自觉。 那就是吃喝玩乐要样样精通,还要有一个腰粗的靠山——城主爹爹。 突然有一天这位二小姐吃错药般变了性子,开始勤学苦练起来…… ———— 生活在大姐倪思凤天才光芒下的珠珠表示,她就想紧紧抱住姐姐的大腿,然而命运弄人…… 可现实却逼着她只能不停地修炼,不停地修炼……于是乎,终于让她从凌风城小毒瘤变成天元大陆乃至整个九州的大毒瘤。 这能是她的错吗? 不正经修仙文,本书女主无cp

修仙靠空间,逆天改命当主角

雇佣兵顾时晗意外穿成九岁小农女,原主父亲意外身死,娘亲被自家小叔凌辱至死,而原主为了救母亲也惨遭毒手。 开局除了一身伤和仇,顾时晗一无所有,没想到意外获得手镯空间,为了变强复仇,踏上了修仙之路。 从凡界到灵界,直到开启了属性面板,灵魂的融合,才让顾时晗发现,灵魂之主竟然是一本修仙文中的超级大炮灰,出场就凉凉的主…… 顾时晗笑了,我又不是原主,怕啥?空间在手,修炼资源足够,逆袭不在话下! 属性面板加技能,做任务得改命值,逆天改命,不做炮灰,轻轻松松! 女主什么的一边去,机缘见者有份,就看谁的手快哦! 还有那些个炮灰男配、女配,我们做朋友如何?一起逆转仙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