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胡魂单,是个香港人,今年三十岁,少抽烟少喝酒,爱好是喜欢旅游……”

  “哦……那你以前结过婚吗?”

  “我至今单身……”

  “听说你能看见……那些东西……这个……是真的吗?我其实挺怕那些东西的……”

  “哈哈……我胆子可是很小的……我要是看得见……估计早就没命了……”

  “哦……我就说嘛……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人能看见那些东西……算你老实,没拿那些东西来吓唬我……呵呵……”

  “呵呵……”

  一场尴尬的相亲,一对成年男女坐在了一家咖啡厅的室外阳台上,而我便正是这对相亲男女中的男方。

  十年光阴,转瞬即逝。如今的我已是三十而立的年纪,当年那些凶险的遭遇已成为了美好的回忆,被我深埋心底。

  如今的我,一头依旧有些娘炮的小辫子,一束山羊小胡子,手上三块女款手表,胸前一颗算盘珠子吊坠。整个人一副有些像艺术家的打扮,却只不过是一个四处为家、云游四方的摄影师而已。由于两个月之前,我为了参加老爸的六十大寿特地从新疆赶赴回了老家,重庆……

  而也就是我的这位父亲好事多为,竟是在今天为我安排了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相亲。

  我望着坐在我对面的这位十分漂亮的美女,却是丝毫提不起任何的兴趣。但老爸的旨意不可违,我便也只好赶鸭子上架的坐在了这里敷衍了事。

  郁闷的听着那位美女滔滔不绝的聊起自己的过去,我已是有些昏昏欲睡,便朝着阳台的下方望了一眼。

  此刻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了,可大街上仍然是人来人往。可若是仔细的瞅,却是发现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是双脚离地在半空中飘动。

  七月十五中元节,又到了一年一度鬼门大开的日子。我望着那些上来阳间领取自己后代子孙殷实的亡魂,心里已是早无半点儿的好奇和惊讶。

  “咦?!你在看什么呢?”

  只听对面的美女一声疑问,让我连忙回头看了她一眼。

  “没……没什么……”

  “哎哟,你看这是谁家的小孩子啊,这么晚了还在大街上游荡……”

  只听那美女突然的一声低语,竟是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

  朝着她所指的位置看去,我立刻发现了一个八九岁的小鬼在那大街上晃来晃去,随着四周围的“人群”东看西看个不停。

  “臭小子,大半夜跑出来溜达……”

  我一声暗骂,便是猛地站起身子,趴在了阳台的栏杆上,对着那小鬼就是一声大喊。

  “臭小子!”

  这一喊,立刻引起了那个小孩的注意,抬头朝着我一望,立刻就是吓得愣在了当场。

  “爸……爸……”

  那小鬼一头长长的小辫子,见着我先是有些惊慌,可眼珠子一阵打转,竟是突然咧嘴一笑。

  “爸爸……我是特意来找你的……”

  “爸爸?你有儿子了?!”

  一听那小孩叫我爸爸,一旁的美女顿时阴沉着脸问向了我。而我竟是想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转头咧嘴一笑,有些歉意的说道:“对……他是我儿子……”

  “你不是没结过婚吗?怎么会有儿子?”

  “谁说一定要结婚才能有儿子的?嘿……你不会介意吧……”

  “这个……”

  那美女一听我如实承认,竟是突然退了一步,犹豫了一下,立刻就是开口尴尬的说道:“那个……也不早了……我看我还是先回去吧……”

  “我送你吧……”

  我假装关心的问道,却是立刻见那女人猛地摇手喊道:“不用不用……这么晚了你好好照顾你儿子吧。”

  说着,便是见她急匆匆的离开了这家咖啡厅,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之中。

  我解决了这边的问题,立刻望向了楼下的小孩,怒指他一下便是大声的喊道:“金魄云!滚上来!”

  那小家伙不吐舌头,一副装模作样的表情无奈的走进了咖啡厅,爬上了二楼的阳台。

  “爸……”

  他嬉皮笑脸的望向了我,看得我只感觉发不出火来。

  这个看起来如我当年模样的臭小鬼,便是我如今的养子,而他就是金常败和马安妮当年的那个孩子。

  说起金常败和马安妮,我已是许多年没有了他们的消息。当年贡嘎雪山的一战,我们虽是全部平安无事的活了下来,可金常败却是在我们疗养的第三天就不告而别不知了去向,而他唯一留给我的,便是一张简洁的字条。

  我必须去那个地方……我的儿子就拜托你了……

  我已然记得那一天马安妮望着字条发呆的表情,而也就是九个月之后,在小皇帝金魄云刚刚满月的那一日,马安妮竟是也学着自己的男人一般,突然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不见。

  她留给我的,也仅仅是她签过字的一份抚养权转让证明文件、一本她们马家世代相传的驱魔秘术的孤本典籍。以及这个只会给我捣乱的小祖宗,金魄云……

  金魄云这个名字,是当年我从师叔毛应求亲自提笔送来庆贺孩子出生的诗卷上参悟出了这个名字,那是一首名为《和元舍人万顷临池玩月》的唐诗,而当时我所见的诗卷上有着一行诗句特别的让我记忆犹新。

  玉流含吹动,金魄度云来……

  正是因为这句诗才有了金魄云这个名字,也才有了我眼前这个调皮捣蛋的臭小子。

  我望着他一头如我这般的小辫子,见他一副古灵精怪的表情,也是没有了半点责怪他半夜乱跑的想法,毕竟自己当年还不也是五岁就学人开天眼,偷偷的跑出来看鬼。

  望着这个和自己小时候一般无二的臭小子,我正准备就此带他回家,却是突然发现这小子的胸口好像揣着什么东西。

  “胸口藏着什么东西?!拿出了……”

  我冷冷的说道,只见这臭小子一吐舌头,还拼命的摇头。

  “数三声……一……二……”

  “混蛋老爸……”

  见我不跟他开玩笑,金魄云这臭小子便是只好委屈的将怀里藏着的东西交了出来。

  只见被他拿出了的是三本大小不一的书本,而当我看到这三本书的瞬间,立刻就是一皱眉头,抓着他的小辫子就是冷笑道:“好小子,偷你爸我的东西!”

  “那本马家驱魔宝典是我妈留给我的……”

  “还强词夺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这些要去干嘛!肯定是看鬼门大开想去找两只厉鬼练练手,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

  我抓着那三本书本,其中一本便是马安妮留下的马家驱魔宝典,而另外的两本则是我师父张武焱留下的那本道书,以及我自己的一本日记本。

  “嘿嘿……爸,你那本宝贝笔记本里到底都写了些什么啊,是不是写了什么特别厉害的道法秘诀啊?”

  这混蛋儿子一见我紧抓那本日记本,便是突然又嬉皮笑脸了起来。

  “想看?”

  我一问出这话,只见混小子立刻猛地点头,见他这般模样我便是微笑的指着他说道:“想看这本秘籍可以,不过你以后三更半夜少给我出来惹事!”

  “嘿嘿,我这不是替你解围嘛……”

  见这混小子的脸皮比城墙还要厚,我只能无奈的摇头一下,便是拿着那本日记又坐了下来。

  我翻开了日记本,其中的第一页中便是粘贴着一张十分老旧的相片,下面还备注着五个人名。

  毛应求、朱天明、张武焱、胡逸才、郎月……

  而这张老照片便是那张师父、师叔他们老一辈当年的合照。望着这张照片上的五个人,如今的他们都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完全失忆的那个郎月护法,在八年前便因为年迈多病而离开了人世。而我的那位师叔毛应求,也随着他的离去,在四年前安详的离开了。

  用他老人家当初的原话来说,他完全是被我眼前这个混小子活活气死的,原因则是这小子玩断了他老人家的那把珍贵的龙骨葬剑。

  师叔临终之前,嘱咐我将他们五位老者的坟墓都移到了我师父香港南丫岛的旧居,说是老家伙虽然已经魂飞魄散了,可他们四个仍然会陪伴着他,直到天荒地老。

  “这是毛老头儿!”

  我本来望见这张照片,心中还有一丝的追悼,可刚一伤感,却是立刻听到了身旁混小子的这句没大没小的话语。

  瞪了他一眼,我便是将日记又翻了一页。

  只见第二页上依旧是贴着一张多人合照的照片,混小子一看到这张照片,顿时就是大喊了起来。

  “爸爸这是你年轻的时候?!这是妈妈年轻的时候?这是龚叔、梁叔、肉丝阿姨……咦?这个人是?”

  混小子一边指着照片上的人,一边对着我问道,而就当他指到照片上六人中最后的一个人时,却是突然一愣。

  “这是你黄叔黄灵幻……去年我还带你去祭拜过的,你忘了?”

  “哦……”

  我望着那张照片,只见五个人正靠在了一张病床前,和病床上的一个伤员合影,而那个伤员就是当年从贡嘎山回来仍未康复的我。

  当年的一战,我足足休养了半年,才能再次爬起来走路,全身十三处骨折,八处肌肉拉伤坏死,若不是师叔的灵丹妙药一直供给,恐怕我已是一名残疾人士。

  而这张照片便是我将近康复的那段时间所照,目的便是庆祝我的康复。

  望着那张照片,看着上面的众人,心中便是有些酸楚起来。

  梁鑫,那个曾经话多得要死的话唠,整天想着吃东西的大吃货。如今的他却是成了一个哑巴,再也无法吐出一个字。

  原因则是他当年在贡嘎山上将那颗聚仙珠咬在嘴里的时间过长,把他那原本就有些大舌头的口腔完全烧坏,以至于现在他连吃东西都已经再也品不出任何的味道……

  这十年来,梁鑫和吴丑的那个妹妹吴梅结了婚,人也随着成为人夫而定下了心来。自此他便接管了自己家族的酒店生意,从此和灵异之事划清了界限,成为了一名成功的企业家。而与此同时,他这十年里一直捐助残疾儿童,成为了业界知名的慈善大使,更是有着“善梁人”的美名流传。

  黄灵幻,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他走的那一年,仅仅只有二十二岁,离世的原因被诊断为心脏衰减老死。

  长年累月的使用净天地神咒,让他的寿命一再的缩短,而最后贡嘎之行便是将他最后的时光也是消耗殆尽。

  在他临终之时,他曾经对我们说过。他不后悔,他的一生虽是十分的短暂,可却是做足了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

  有一个如父母般疼爱自己的师父,认识了一群生死与共的朋友,破灭了邪教的阴谋,守护了他所需要守护的人……

  黄灵幻离世之后,并未急着去投胎,而是留在了地府,谋了一份差事。而我每年下阴之时,都依然能够和他一聚,替他解决一些阴间的小麻烦。

  龚箭,这小子如今也是离开了我的身边,和肉丝一起离开了中国,去到了肉丝的故乡法国,开了一间中西合并的驱邪小屋。每过上几年,他们依然还是会回来与我们相聚一次,而今年更是带来了一个中法混血的小龚箭回来拜我为师。

  至于马安妮,她便是在生完了金魄云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只是每年金魄云生日降至前夕,我都会收到一份无名的快递,指名是给金魄云的生日礼物。

  当年的降灵会,已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名存实亡。可我却是在这十年的游历中听闻了一个名为“圣灵会”组织流传于民间,据说这个圣灵会的会长是一个看起来年仅二十岁的陈姓青年。而他们所做之事都是帮助穷山僻壤的乡民解决一些奇怪诡异的癔症怪事,只是和普通的天师道长不同的是,他们每次行事之后都会要求委托人替他们准备人血作为报酬。

  作风甚是诡异犹如邪教,却是从不害人违法,也便不像血轮教那般的让人憎恶……

  一想起血轮教,我便是想起了当初那贡嘎雪山上的一战。据黄灵幻他们后来的阐述,原来当年的我和吴丑在山巅弄出巨大雪崩之时,血轮教的那些护法已是一一被逐个击破,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而最后他们由于自保能力有限,便是全都深埋在了那个雪崩之中,成为了那座雪山上的一缕孤魂。

  “爸?!爸?”

  突然的一声喊叫,将我从那回忆中唤醒,我这才发现自己竟是忘记了身前这个混小子的存在。

  混小子见我清醒过来,便是伸手试探性的抓向我身前的日记本,一副急切想要看看后面有没有什么道法秘诀的模样,看得我便是无奈的摇头。

  见我默许了他的行为,混小子立刻嬉笑的将日记往后翻了一页。

  “咦?这不是表姑妈的结婚照?”

  听他这么一说,我朝着日记上再次看去。只见那上面夹着的一张照片上,一对身穿婚纱礼服的青年男女站立其中,身旁则是一个老者以及一对长着小辫子的年轻父子。

  那对年轻父子自然就是我和这混小子,而相中的老者则是我的父亲。

  至于那对身穿婚纱礼服的青年男女,则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哥胡远航,以及他的妻子……朱小琴……

  当年的雪山之行,让我完全的失去了朱小琴,失去了那个能掐会算的朱小琴。

  琴女卦断此生缘,原本并非是指朱小琴会死于贡嘎之战,而是从此之后再也与我无缘无份。

  当年,她从昏迷中醒过来之后,仍是记得身边的众人,却是唯独将我给忘得一干二净,而她的天眼也是随着清醒而永久的关闭了起来,此生再也无法占卦天道、通晓阴阳。

  那个曾经的朱小琴在那之后便是彻底的消失不见,我在那一刻才明白了她昏睡之前最后对我所说的那一句话。

  “我不想忘记你……混蛋……再让我看看……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可是命运注定如此,该走的依然不会留下。经历了多年的努力,我在朱小琴心中依然是无法留下一丝地位。直到了我的那个表哥出现,我才明白到了一切都已经不再如从前。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不管如今的她爱上了谁,忘记了什么,她依然是那个曾经为我付出一切的朱小琴。只要她如今过得幸福,那她记不记得我又有什么所谓。

  好好活……

  这是两个女人在离别我之时都曾对我说过的话语,也是我这些年生活的目标。

  “切!这日记里怎么都是些老照片啊,没意思!我还以为有什么稀奇的道法呢?亏你还稀罕得跟宝贝似的……”

  就在我感慨人生的瞬间,那一声抱怨的话语又是传出。身前的混小子竟是将整本日记全都翻阅了一遍,望着我一副不屑的样子。

  “又说是秘籍……全都是你那些陈皮旧史、烂帐摊子……一点儿都不好玩……”

  我望着这个调皮捣蛋的小混蛋,真是有些哭笑不得。也就是我上辈子造了不知道什么孽,竟是多出了这么一个不让人省心的儿子。

  见他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显然对这本日记内的内容感到失望。此刻我的心也是有些软下来,便是把桌前的道书和马家驱魔宝典递了过去,没好气的喊道:“丑时之前给我回到家门口,否则看我怎么收拾你……”

  “啊?!让我去捉鬼?啊……不对,让我去玩?”

  小混蛋已经我如此放他离开,立刻欣喜若狂的抓起那两本书籍,便是朝楼梯跑去。

  “注意安全,遇上厉害的家伙,如果手上的手表逆转的时候就给我逃跑!听到没?!”

  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如此的叮嘱着,却是见小混蛋突然停住了脚步,背对着我站立在远处,手竟是拍向了自己的后脑勺,接着一声幼稚的嬉笑便是从他的嘴里传出。

  “嘻嘻嘻嘻……”


完本感言

  《替死魂》历经六个月,于2013年6月10日发布,2013年12月27日完结。

  这是我第一次写的小说作品,第一次被签约的小说作品,以及我人生中第一部一百万字的作品。

  一百万字并不算多,可对于我来说却是十分的欣慰,这一百万字是我这半年来最大的收获。

  我非常感谢那些在这半年里给予我支持和帮助的朋友,是你们的支持,让一个连大纲是什么都不知道、一个连每章该写多少字也没底的小白作者,一路走到了今天。

  感谢起点的编辑当初对这本书的支持,感谢我的责编火云一次次为我争取到的推荐机会。

  感谢书友群里的朋友对本人的支持和鼓励,也感谢喜爱这部作品的朋友,是你们的支持让我做到了自己对这本书百万字完结的承诺。

  这半年里,替死魂这本书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渐渐的促使了我成长。虽然故事中可能有些不尽如人意的缺点,可我依然很喜欢自己的这一部作品。

  这本书的完结只是一个开始,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写作的道路,我便会继续的走下去。

  新书现在正在整理和构思中,如无意外,我会尽快在明年早一些的发布出来。

  最后,我还是希望订阅过此书的读者,在替死魂改为完本作品的时候,投上你们的完本满意票,古月垚在此谢过各位。

  我们下一部作品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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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案悬疑+医生】 又名:【惹不起的四小姐】 在山里养病十年的叶四小姐回家了,所有人都在等看她的笑话。 才子郭允肯定要退婚了,毕竟叶四小姐蠢丑。 叶老太爷要撵她父女,因为不养闲人。 叶家虎狼们准备“吃”了她,解决分家产的孽障。 可怎么着, 要退婚的求婚了、撵人的变黏人的、孽障反吃了虎狼了呢? “不服的一起上吧。”叶四小姐道。

重生年代文空间在手

【本文1V1,面冷心热的女主vs双标男主】 从小就是孤儿的蒋一南,在生日这一天,突然收到一个匿名包裹,里面是一张有着两千万巨款的银行卡和一个玉佩一封打印的信。 偶然发现玉佩是一个空间,还是一个面积巨大无比的空间,蒋一南直接惊了,这不就是送上门来的巨型仓库吗,对于爱囤货的人来说,这简直不要太爽。 蒋一南唯一的爱好就是囤货宅家,所以直接拿着两千万巨款疯狂买买买! 没事儿就爱看看小说的蒋一南,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居然穿书了,穿到一本很火的年代文里,只是依旧是个孤儿,蒋一南表示挺好的。 只是这个老爱在自己身边晃荡的男人怎么回事? ****** “南南~我来帮你吧” “……” “南南,这是体力活,让我来” “……” “南南,这是山上摘的水果,好吃,给你” 蒋一南终是受不了了问道“你不是不爱交流吗?不是不爱帮忙吗?” 面对蒋一南的疑问,程卓表示那些人怎么能和未来媳妇儿比呢。 推荐完结书《带着物资穿到年代搞事业》

全民领主:开局一座闹鬼金矿

【黑暗领主+暴兵碾压+亡灵天灾+无限金矿】 万族入侵,全民领主,开局一个亡灵矿奴,一座闹鬼金矿(无限开采)。 别的领主还在培育子民,不好意思,我用金币批量生产。 食尸鬼、尸甲虫、死灵法师、冰霜巨龙…… 大墓地、亡灵大殿、黑暗城堡 地穴、坟场、屠宰场、埋骨地、通灵塔…… 林缺:“万族异兽,看我不死军团横扫一切!”

一纸千金

重生造纸世家,贺显金做服务、推效应、卖概念,带领队伍做大做强。 凭实力成为陈家话事人的第二年。 为她梳妆的阿嬷说,“当家的,这胭脂打在颊骨,断人姻缘。” 贺显金面无表情:“打重点。” …… 昭德十八年奇闻之一: 垄断朝廷交子印刷业务的皇商陈家,当家人是个妾室带进来的异姓小姑娘。 ——— 激情发文,只有个模糊大纲,看官轻嘴。

江湖九万里

一场宫廷变故,惊起江湖风云。林去忧原欲独行天下,未料命运引他踏入波涛汹涌的北州十二城。 见过江湖百态,尝尽世间离愁,他逐步揭开父皇暴毙的谜团,孤身闯敌国,最终成就一段帝王传奇。 一路走来,初心未改,心中依旧是那片未曾忘却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