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屠神的理由,想法,接下来就是选定对象了。

  圣子不行。

  先别说这个家伙是人,不是神,单说背景吧,他的老子是上帝,是耶和华,他本身又是神二代,屠了这个家伙,估计他老子发飙,庄明歌就真心死定了。

  所以,屠神也要选择一个好的对象。

  要屠神,也要选择一些比较弱的神灵,找主神对为对象,那不是屠神,那是找死。

  所以庄明歌必行有一个完整的计划才行。

  “魔神也不错,干脆我们把魔神屠了吧。”吉蒙里忽然向庄明歌提出了这样一个对象,庄明歌顿时凌乱了。

  “你的意识是地狱七十二柱魔神?”

  “恩。”吉蒙里点了点头。

  “他不是你的兄弟姐妹吗?”

  “你在开玩笑,对吧。”吉蒙里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庄明歌,“我们只不过是在所罗门的手底下做事,什么时候变成了兄弟姐妹了。”

  庄明歌觉得自己确实先入为主了,傻透了。

  “地狱七十二柱魔神之中,一些魔神的实力很强,而且很厉害,拥有属于自己的权能,比如我们的老大,巴尔,就很不错。”

  庄明歌果断的说道:“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地狱七十二柱魔神中,巴尔就是排第1位的魔神。其他的魔神都是公爵,或者侯爵,只有他是的阶位是君王,统帅66个军团。

  实力强大的一塌糊涂,更加恐怖的是耶和华最大的敌人,能够成为耶和华的敌人,都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

  更有传说,他本来是丰饶的农业神,太阳神,甚至是战神的说法都有。在传说中的形象为右手持巨锤,左手发着雷球,头上戴着有两支角的圆锥形冠冕,脚下则乘着雷。哈达的字意原有「雷」的意思。

  他曾经是统治东方的君王,实力深不可测。

  屠神选中这个家伙,和选中一位主神没有什么区别,传说中。他好像是和耶和华平齐的至高神。

  “总而言之,给我挑选一个靠谱的神灵吧。”庄明歌如此要求吉蒙里。

  “但他林怎么样?”吉蒙里问道。

  “果断不行。”庄明歌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否决了,但他林是七十二柱魔神之中,排位七十一的魔神,是知识的掌控者,通道众多奥秘。但实力却有些……

  “别小看但他林啊。”吉蒙里说道:“他可是我们七十二柱魔神之中,最博学的一位,知识就是力量,他的权能就是知识,将所有知道的东西转化为力量,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以匹敌七十二柱魔神的前几位。”

  虽然很厉害。但庄明歌并没有选择他的想法。

  因为特定情况下,他的权能才可以变得恐怖,万一不在特定情况下,庄明歌岂不是死翘翘了。

  “吉蒙里,我需要的是可以匹敌净化权能,甚至击败净化权能的力量。”

  “我知道了,那么剩下的选择只有一个了。”

  “一个?”庄明歌好奇的重复了一遍。

  “净化是瞬间可以摧毁世界的权能,想要和他匹敌。必须是恰好相反的力量,所以你选择的目标只能是黑暗神。”

  “黑暗神?不好吧,光明和黑暗,可是永存的规则,在其他神话中,黑暗神可不是什么简单的神祗,就拿希腊神话来说吧。希腊神话中的黑暗神可是厄瑞波斯,他可是创世五神之一,混沌之神卡俄斯之子,实力深不可测。你准备打他的主意吗?”

  庄明歌觉得这和找死么有什么区别。

  “那你觉得破坏神如何?”吉蒙里问道。

  破坏神吗?

  老实说破坏神到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其神力不强,容易被杀死,但权能未必可以和圣子的权能碰撞。

  “你想太多了。”

  吉蒙里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说道:“现在的圣子不是那个天界的圣子,而是人类,就算是使用权能,也未必强大到什么地步。”

  “如果你可以屠神成功,成为弑神者,获得的权能足以压制人类的圣子,所以不需要犹豫什么。”

  庄明歌一想也对,就说道:“若是这样的话,我到时想要杀死一位太阳神。”

  “你开玩笑的吧。”

  太阳神不管在什么神系里面,都是非常厉害的神灵,其力量强大,想要杀死一位太阳神,耗费的力气可不在少数,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到时候,估计就是粉身碎骨,灰飞烟灭的结局,所以吉蒙里不想喝太阳神过不去。

  庄明歌却有自己的看法,“我精通太阳神的秘密,如果可以杀死一位太阳神,成为弑神者,说不定可以瞬间击溃圣子。”

  “这种事情就不要想了,太不保险了,太阳神很厉害,所以破坏神就好。”

  在希腊神话中,有一位叫做卡尔的破坏神,是尼克斯之子。

  尼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五位创世神之一,黑夜女神,是一位古老而又强大的神祗,杀了他的孩子,估计很快就会遭到她的报复吧。

  庄明歌觉得不太靠谱。

  “那你觉得安陀加怎么样。这可是一位暗黑神。”吉蒙里说。

  庄明歌很快就找到了有关安陀加的身份,顿时翻了一个白眼,他可是印度神话中,毁灭之神湿婆的儿子,而这位湿婆,可是印度神话中,三大神灵之一。

  不管这么看,都是一位有后台的神灵。

  杀了之后,一旦对方报复起来,庄明歌估计是死定了。

  吉蒙里叹了口气说道:“前怕狼后怕虎,这样下去不行啊,我的主人,你应该明白,神灵都是由后台的,所以你想要杀死一个独来独往的神灵,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也知道几乎不可能,但这又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庄明歌觉得张各种各样的神系之中,一定有那种比较孤独一点的神祗。

  奥格,晨光女神,权能是光,确实是独来独往的神祗之一,即使杀死了,也不会有神灵为其报复,不过她的权能只有在晨光的时候使用,太过于脆弱了。

  选来选去,庄明歌最终还是选择了密特拉,他是波斯神话中的太阳神,实力虽然不错,但在众多的太阳神之中,是最弱小的神祗。

  波斯神话在很多神系之中,也非常的弱小。

  所以选择他的话,决定没错的。

  虽然吉蒙里一再反对庄明歌挑战太阳神,但庄明歌觉得正是因为他拥有了太阳神的秘密,才可以挑战太阳神。

  “既然我的主人你已经决定了,那么我也只能支持你,波斯神话确实是比较弱小的神话,密特拉虽然号称太阳神,本体的实力很弱小,连我的本体都打不过。”

  在仔细思考了几次后,吉蒙里也没有反对了。

  当然,即使是波斯神话中的太阳神,纵然弱小,也不是人类可以抵挡的,因为依旧是神灵,想要弑杀神灵,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庄明歌必须准备好诸多的工具。

  首先是朗基努斯之枪,它被传颂为弑神之枪,皆因为杀死了圣子,所以染上了弑神的属性,对于神祗来说,也是一件危险的武器。

  因为这件武器可以伤害到神灵的身体。

  而人类的武器,无法伤害到神灵。

  有了这个还不行,庄明歌必须来到波斯,展开召唤神灵的仪式,让神灵来到人间,然后杀死神灵。

  不过庄明歌很快就了解到,神灵想要降临人间,困难重重,纵然你进行了召唤,神灵也未必会理会你。

  所以,必须有一个让神灵降临的办法才行,或者……直接把神灵拉到人间。

  这一点,吉蒙里十分清楚。

  因为她也是魔神之一,知道神灵的召唤仪式,也知道该如何把神灵从天界拉下来,拉到人间。

  这种行为无疑会冒犯神灵,不过这也是机会。

  若是神灵不下来,屠神就无从谈起。

  除了朗基努斯之枪外,庄明歌还准备了三个可以杀死神灵的武器,分别是死神镰刀,魔神之书,以及最恐怖的月神之功。

  死神镰刀是庄明歌向哈蒂丝借的,作为哈蒂丝的男人,庄明歌有权利向她借用一下死神镰刀,这可是连神明的灵魂都可以收割的武器,非常厉害。

  当然,这么重要的武器,哈蒂丝自然要问清楚庄明歌为什么要借用。

  庄明歌于是把自己想要屠神的想法说了一遍。

  听完之后,哈蒂丝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我的男人,居然想要成为弑神者,就这么想要成为配得上我的男人吗,好吧,死神镰刀就借给你。”

  她并没有问庄明歌想要屠那个神。

  显然是认为庄明歌会挑战最弱小的神灵,而不是波斯神话中的太阳神密特拉吧。

  跟哈蒂丝借用了死神镰刀,吉蒙里就向自己的主人奉献出了魔神之书,里面有魔神之术,威力很强大,也可以伤害到神灵。

  但却无法和权能相比。

  否则庄明歌也不需要屠神了。

  月神之弓是向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借用的,作为希腊神话的十二主神,她的武器自然非同小可。

  若是运用的好,可以一击杀死波斯神话中的密特拉。

  有了这四件武器,庄明歌信心十足的前往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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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京是个小画家。 业余兴趣是画KPL第一打野盛况和其他职业选手的亲密图。 那些图有个共同的特点,盛况永远都是下面的那一位。 画着画着,林京把自己画火了,火到了盛况面前。 然后,那些图的画面在现实中盛况拉着林京都体会了一遍,只不过林京是画里的盛况…… #我嗑CP舞到了蒸煮面前怎么办# #我成了我嗑的cp的第三者怎么办# #相信我,我真的只是想嗑cp#

深陷修罗场,六个反派儿子团宠她

“妈!” “妈妈!”……江黎雾终结末世穿回二十年后,刚回来就喜提六个追着她喊妈的好大儿。 大儿子百年世家神秘掌权人。二儿子商界大佬富可敌国。三儿子国际影帝,天王巨星,娱圈幕后大boss。 四儿子纵横黑白,地下城国王。五儿子医药龙头继承者,绝命毒师。六儿子游戏公司巨擎,黑客教父。 看着眼前身高一八八帅的一套又一套的男模团,江黎雾咽了口口水,很想说一句,她还只是个二十岁的黄花大闺女,生不出你们这些好大儿啊! !不过他们不是扬言要做她最坚实的后盾就是说要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还要守护她一辈子。 且说到做到。这般贴心孝顺,亲儿子也不过如此,认下来好像也不亏。 于是江黎雾过上了躺赢的团宠生活,日子温馨又滋润,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好大儿们经常为了争宠打起来。 江黎雾:“……”有一天,江黎雾深陷争宠修罗场,正不知该怎么将六碗水端平,一道强势霸道的身影便将一个又一个好大儿给创飞到一边。 江黎雾满脸错愕,面前的男人妖孽竣美,她嘴巴比脑子更快的来了句, “你也是来认妈的?”男人目光深邃, “不,我是来认媳妇儿的。”江黎雾傻傻的问了句, “你媳妇儿谁啊?”男人眼含笑意,眸底倒映出她的影,珍重回答:“你。”

他在复仇剧本里恋爱脑

谢家一家都是学法律的,书香门第该有的优良品质谢商也都有,优雅,学识渊博,司香读经,还会琴棋书画。 但他是个疯子,会捧着佛经读,也会折断人手骨脚骨,很温柔,也很残忍。 谢商没当律师,开了家当铺,什么都可以当,只要故事够动人。某天当铺来了个人,讲了个故事:香城有一户姓温的人家,那家的女儿都随母姓。 她们家的女儿会下蛊,那种让男人神魂颠倒的蛊,她们的爱人或是殉葬,或是出家,总之不是死就是一生孤苦。 谢商的小叔就死在了香城,于是他接了这单典当生意。被蛊,被惑,刺激,深爱,爱而不得,痛不欲生。 ——这是谢商给温长龄那个小聋子准备好的剧本。最后,拿到这个恋爱脑剧本的成了谢商。 温长龄:惊喜吗?谢商先生。(不是穿书哦,是现言小甜文,书名里的剧本是蓄意而谋的意思)

我的房分你一半

离家出走的陈恩赐,第一次见到秦孑,把他错认为了房东:“租你的房和床!” 住进秦孑家的陈恩赐,半夜肚子饿了,敲响了秦孑的房门:“租锅碗瓢盆!” 一个月后,陈恩赐看到秦孑领回家一个漂亮的女生,在门口转了半天,然后就咚咚咚的拍向了秦孑的房门:“租洗手间洗面奶沐浴乳!” 半年后,陈恩赐喝醉了酒,借着微醺的酒劲,晃晃悠悠的扑进了秦孑的怀里:“租……你!” ... 我们都活成了我们当初梦想中的样子。 我们都还没忘记彼此。 本书又名《银河之上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