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人牛对决,这可不是西班牙斗牛场里面的表演,比起斗牛士面前的公牛,这头野牛群的头牛不仅巨大,而且要危险得多。

  受伤的头牛怒吼着冲向卡瓦,大家都喊着让卡瓦赶紧闪开,可这家伙对于我们的喊声置若罔闻。

  他举着长矛,无比镇静地等待那头公牛冲过来。

  十米,五米,三米……当公牛的长而尖厉的角就要顶到卡瓦以及他的那匹马的时候,卡瓦忽然大喝一声,手里的长矛使劲扎下。

  “哞!”锐利的长矛一下子刺穿公牛的脖子,公牛脚下一个踉跄,一头栽倒在地,把地上的泥土掘得四散飞扬,动也不动,眼见不能活了。

  “嗷嗷嗷!”卡瓦举起手臂,高声叫了起来。

  苏族人同样对着卡瓦欢呼,对着勇士欢呼。

  “这家伙,果然身手不错!”雷斯特·卡麦隆连连点头。

  “晚上有公牛肉吃了,而且是头牛,好期待哦。”斯登堡在一帮直流口水。

  “放心吧,大家会留根牛鞭给你的。”格里菲斯的一句话,让大家哈哈大笑。

  晚上,我们在一处高高的土梁下面扎营。一二十个帐篷被立了起来,围成了一个圆圈大大的火堆被点起,卡瓦带着人在旁边的河畔吧那头公牛洗净屠宰,忙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营地的周围就飘荡着烤牛肉的香味。

  “这牛肉,可比洛杉矶那些餐馆里的牛排好吃多了,又肥又鲜美,还是印第安纳好呀,我都不想回去了。”斯登堡一边抱着一大块牛肉啃,一边抹着满嘴的油。

  “牛肉都堵不住你的嘴,你要是觉得好,那就留下,留在苏族里面,我看不少苏族女人对你印象挺好的,你可以挑上一个,然后结婚生子嘛。”格里菲斯冲着斯登堡挤吧了一下眼睛。

  斯登堡脑袋摇晃得如同拨浪鼓一般:“大卫,你个老不死的就会出馊主意,我倒是想留下来,就怕几天不到哈斯拎着刀就奔过来了,到时候我的脑袋肯定会被剁下来。”

  火堆旁边的男人们,一阵爆笑。

  一头巨大的公牛,一顿分吃之下,所剩无几,大家吃得十分的尽兴,晚饭之后,众人纷纷钻进自己的帐篷里休息,警戒的人则在四周分散开来。

  我躺在帐篷里面睡不着,就钻了出来到外面透透气。

  空气有点凉,但让人感觉十分额舒服。火堆的火已经小了不少,木柴偶尔会发出啪啪的爆响,借着月光,远处一片青黛色,朦胧一片,诗意盎然。

  我弯腰摘了一朵白色的小花,大步朝远处走去,那边有条河,河的旁边有一片小森林,白天我去过那里,地上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十分的漂亮。

  河水静静流淌,一点波澜都没有,天上的星光倒影在河面之上,荡漾开来,说不尽的魅力。

  我躺在草丛之中,全身放松,在旁边浓郁的花香之下,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突然被一阵声音惊醒,那声音十分有规律,仿佛脚步声一般。

  “雷斯特,你也睡不着吗?”我笑了起来。

  但是这句话刚说出去,我立马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雷斯特身体即便是再胖,也不可能脚步声如此的沉重以至于地面都一震一震的。

  那声音越来越近,巨大的喘息声仿佛拉风箱一般,而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几乎让人窒息的腥味。

  “不好。”我大叫一声,站起身来,这次看到在五米之外,有一头巨大的棕熊正直立身子看着我。

  几乎有两米高,满身都是鬃毛,两只眼睛在夜色之下通红发亮。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我听卡瓦说过,棕熊喜欢晚上到处闲逛,因为晚上更容易捕获猎物。卡瓦白天的时候还告诫我,说这里棕熊很多,让大家不要单独离队,我做怎么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呢。

  怎么办?!

  论力气我就是十个人也不是它的对手,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头成年的公熊,一巴掌能把我的脑袋打掉。

  我转脸看了一下周围,发现离我十几米远的地方,有一颗树。

  如果我爬到树上去,也许能勉强支撑一会,尽管我知道棕熊可能会爬树。

  那只棕熊似乎很少见过人类,见我突然从地上爬起来,它也吓了一条,看着我并没有扑上来,而是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我们就这么对持着,谁也没有先动作。

  这家伙倒是挺有耐心,但是我没有!

  我看了一下几百米之外的营地,仿佛就在眼前,我甚至都能看清楚那些站岗放哨的印第安人的脸。

  我多么想大喊一声让他们走过来。但是如果我喊一声的话,这头棕熊肯定会扑过来。

  我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我和棕熊之间的距离大约有五米,而我和那棵树之间的距离有十几米,如果我转身跑的话,肯定会在没有爬到树上的时候就被这家伙逮住。

  倒是这头棕熊似乎已经明白我对它来说没有危险了,饥饿的它开始慢慢走了过来。

  必须得当机立断,不然的话我就恐怕就不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放到了腰中的爆弹枪上,但是我知道一枪能打死这头棕熊自然是好,可如果没有把它打死而是打伤了它,那可就更糟了。

  众所周知,受伤的黑熊发脾气来神鬼皆怕!

  我快速地把上衣脱了下来,那头棕熊一点一点的靠近,我静止不动,然后突然将手中的衣服抛出。

  衣服飘扬起来,正好落在棕熊的脑袋上,把它那巨大的脑袋蒙了起来。

  棕熊吓了一跳,赶紧用两只前爪在脸上扒拉衣服。

  趁着这个工夫,我转身撒丫子跑向那颗树,来到树的跟前嗖嗖就爬了上去。

  把衣服从脑袋上扒拉下来的棕熊看见我如此动作,终于愤怒起来,叫了一声,死命跑过来,咣的一下撞到了树上。

  树身猛烈地摇晃起来,骑在树丫之上的我,差一点掉了下去。

  这棵树不是很粗,那里禁得住棕熊这么撞,估计再撞个十几下,这棵树就要被它撞断了,到时候我可就彻底交代了。

  我双目圆睁,从腰里拔出那把爆弹枪,对准树下的棕熊扣动了扳机。

  “轰!”枪声响时,我就看见那头棕熊一个趔趄,血雾飞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这一枪,肯定是打到棕熊了,但是打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要是寻常人挨上这一枪,身体肯定会掏个大窟窿,但是棕熊皮糙肉厚体型庞大,挨了这一枪不但没死,反而嗷嗷大叫,拼命地撞击树干来。

  “娘的,这下完了。”我心里暗暗叫苦。

  夜里本来就安静,我的枪声让不远处的营地一片混乱,那些巡逻的印第安人以及沙维等人纷纷跑了过来。

  见到如此动静,我心里稍安,抬起枪对准棕熊又放了一枪。

  “轰!”这一枪,仿佛打在了棕熊的后腿之上,将它的整个后腿一下子打断,那熊痛得嗷嗷直叫,一头撞倒树干之上。

  本来就不粗的树干,经它这么一撞,发出痛苦的呻吟声,轰然倒地。

  骑在树丫上的我,被摔了个一嘴泥。

  身中两枪,棕熊见我落地,踉跄地扑过来。

  我被摔得眼冒金星,哪里还跑得动,眼见棕熊庞大的身体直直地扑了过来。

  “拼了!”对准棕熊的脑袋,我最后一次扣动了扳机。

  “轰!”

  “啪!”

  “啊!”

  枪声响后,我就觉得天空仿佛下了暴雨一般,噼里啪啦落下来了很多液体,然后那头棕熊沉重的身体一下子压在了我的身上,我眼睛一黑就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就听见身边一片哭声,斯登堡的声音最大。

  “老板呀,我可怜的老板呀,谁让你半夜出来的,这地方有熊你又不是不知道!上帝呀,让我回去怎么给公司的人交代呀!”斯登堡一边哭一边吸溜鼻涕,怎么听怎么让人想笑。

  “狗娘养的,还不把这头熊给我挪开!”我被身上的这头笨熊压得都快喘不过气来的,借着火光我才发现,那头熊原本巨大的脑袋被我打得粉碎,脑浆和血一点没浪费全都落到了我的脸上和胸前。

  也难怪这帮家伙以为我死了,以往只要是人遇到棕熊,那基本上就没有活下来的可能,一头棕熊压在我的身上,我又满头满脸都是血和脑浆,任谁看我也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格里菲斯,我怎么听到老板的声音呀,难道他的灵魂在这里?”斯登堡停止了哭声,转脸朝四周看了看。

  我都快要被他气死了。

  “斯登堡,狗娘养的,再不把这头棕熊挪开,我就真的要死了!”我破口大骂。

  “老板没死,老板没死!”卡瓦欣喜地大叫一声,带着人费力地把那头棕熊搬开,我这才终于舒服地喘了一口气。

  “老板,我以为你和这头棕熊同归于尽了呢!”斯登堡和格里菲斯把我扶起来,破涕为笑。

  我理都没理他,直接扑向河里。

  洗干净了头上脸上的血和脑浆,我从河里爬了上来,一帮人也有扶着我的,也有七手八脚地抬那头棕熊的,众人回到营地,所有人都围了上来。

  “老板,我算是服了你了!苏族第一勇士卡瓦先生白天也只是对付了一头公牛,你倒好,晚上单枪匹马干掉了一头成年的公熊!佩服!我斯登堡佩服呀!”斯登堡看着那头肉嘟嘟的棕熊,又看了看我,竖起了大拇指。

  “老板,你太厉害了,这么大的棕熊我还没有见过呢。这家伙正是壮年时期,力大无比,就是体形巨大的公牛它也能一巴掌打死,你竟然能把它给解决了,实在是厉害!”卡瓦也是赞不绝口。

  这帮狗娘养的哪里知道刚才我差点吓得都快尿裤子了。

  “今天刚刚吃了牛肉,明天就可以吃到熊肉了,这生活过得太滋润了。听说熊掌可是最美味的东西!有口福了,有口福了,印第安纳,我爱你!”斯登堡在我旁边大声聒噪,被我抬起一脚踢了出去。

  遇到这么一档子事情,大家都很兴奋,所以围在火堆旁边一直聊到天色发白才各自返回自己的帐篷里。

  而那头棕熊,早被卡瓦和他的族人人分解掉了,熊肉自然比牛肉好吃得多。

  第二天早晨,吃完早饭之后,大家照常赶路。

  一路向北,逐渐进入了山陵地带。

  虽然也有草原,但是山川逐渐多了起来。

  其后的两三天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自从我遇到熊的事情之后,剧组十分主意安全问题,任何人都不能单独离开队伍,一路上走过去,也遇到过熊,不过看着我们这么多人,它们也不敢扑过来。

  越往北走,风景就越好,有的时候一段路繁花盛开,有的地方却覆盖着薄雪,简直是瞬息万变。

  第五天,当我们翻过一个山口的时候,眼前一片草原铺展开来。

  和苏族人的草原相比,这个坐落在山区的草原自然要小得多,但是山区地带能有这么大的草原,简直就是奇迹,那种感觉,就如同一座大山顶突然出现一个湖泊一般,让人怦然心动。

  “好美呀!”格里菲斯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我们到达目的地了,这里就是伊诺族的领地,他们是这片草原的主人,这里的野牛群要比我们那里数量多得多,而且从来没有遭受过白人的大规模的猎获。”卡瓦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长出了一口气。

  伊诺族是印第安部落中最偏远的一个族,我听邦努跟我说,这个部落曾经是这里最大的部落,也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印第安人,当年整个印第安纳都是他们的土地。伊诺族人勇猛善战,从来都是这个地方的主人。

  但是后来白人踏足美洲之后,大量的印第安人被屠杀,印第安人也就逐渐迁徙过来,印第安纳自然是这些印第安人的首选之地。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伊诺族人拿起了长矛,他们不但吧白人看成是自己的敌人,更是把前来此地的印第安人看成了敌人,在他们的意识里,这片土地是他们的,任何人都不能进入。

  战争不断打响,伊诺族人也一个个倒下,由原来的这个地方的最大的部落,锐减到中小部落,最后迫不得已,把广袤的大草原扔下,向北迁徙。

  后来的一段时间,伊诺族人始终对其他部落的印第安人抱有敌意,直到后来白人大屠杀所有印第安部落联合起来的时候,他们之间的敌意才抹掉。

  这个部落,应该是所有印第安部落中,最神秘的最不为人所知的部落。

  “那我们要不要派人先去和伊诺族联系一下?”我转脸问邦努道。

  我知道印第安人对自己的领地十分的看重,不经他们的同意就传入他们的领地,肯定会引起他们的不满。

  邦努摇了摇头:“天色已经晚了,伊诺族住在草原的深处,而且居无定所,不好找,我看我们先扎营,等明天再去和他们联系吧。”

  “也好,那就扎营。”我点了点头。

  队伍在谷口附近的一个凹地里面驻扎了下来。这个凹地,后面是高大的山体,两侧都是土梁,只有正南方是一个狭窄的入口。

  驻扎在这里,不担心寒风的侵袭,绝对能睡个好觉。

  晚饭是鹿肉,那是卡瓦带人去打回来的,十分的鲜美。

  晚饭过后,大家各自休息,奔走了一天,我身边的格里菲斯和斯登堡都深沉睡去。

  我刚眯了一会,就听见帐篷外面有人喊我。

  “老板,快起来,有情况。”听声音,正式带人出去巡逻的卡瓦。

  “怎么了?”我迅速地穿好衣服,走出帐篷,看见卡瓦拎着长矛气喘吁吁。

  他的旁边跟着刚次出去巡逻的族人。

  雷斯特·卡麦隆、沙维等人,也都纷纷走出了帐篷。

  卡瓦指着南方道:“刚才我们去巡逻的时候,在南边的林子里发现有人。”

  “有人?!不可能,晚饭前我带人去巡逻的时候,那片林子我去过,根本就没看到一个人影,卡瓦,你没有看过吧?”沙维不太相信。

  卡瓦急了:“老板,这种事情我怎么可能看错,他们都看见了。”

  其他的苏族人纷纷点头。

  “这地方是伊诺族的地盘,会不会是他们?”我问道。

  如果是伊诺族的人,那就好办了,派人去打个招呼就ok。

  “不是,我感肯定不是。”卡瓦一口否定:“伊诺族人白天狩猎,晚上是绝对不会出来的,而且那些人的穿着打扮,根本不是印第安人。”

  “不是印第安人?!难道是白人?!”雷斯特·卡麦隆打了个激灵。

  卡瓦皱着眉头说道:“离得有点远,只是看得出他们不是印第安人,因为他们头上根本没有装饰着羽毛,而且他们都戴着帽子,你们白人喜欢戴的那种。”

  卡瓦用手比划了一下,雷斯特·卡麦隆转脸对我说道:“安德烈,我觉得是白人。”

  “但是这地方白人不是很少来的吗?他们到这里干嘛?”斯登堡问道。

  格里菲斯随口答道:“也许他们是来打猎的,或者就是游玩。”

  我摇了摇头:“没有那么简单。白人即便是打猎也不会跑到这个地方,再说,你看到晚上打猎的人吗?”

  卡瓦道:“老板,这些人带了很多的枪,而且他们很神秘。”

  “带了很多的枪?”雷斯特·卡麦隆抹着下巴不说话了,良久我们俩相互看着对方,同时睁大了眼睛。

  “难道是他们?!”我们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谁呀?”卡瓦挠头问道。

  “还有有谁?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我们从出发的时候就别人盯上了,在探明我们的路线之后,他们可能抢先一部赶到了这里。”雷斯特·卡麦隆微微笑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这帮家伙是水牛比利派来的?!”这回斯登堡算是明白了。

  雷斯特·卡麦隆点了点头,道:“不错。开始的时候我就提醒过安德烈,水牛比利如果知道我们单独出来拍戏的话,以他的性格,他肯定会派人暗中向我们下手。”

  “既然他们跟着我们,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呢?要知道我们可有人警戒呀?”卡瓦问道。

  站在雷斯特·卡麦隆身边的沙维笑了起来:“这些人都是三K党中的精英,如果让我们发现,那他们就没得混了。”

  “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不在路上下手呢?”斯登堡问道。

  “很简单,如果在路上杀了我们,达不到他们的目的。众所周知,这里是伊诺族的领地,白人根本就不回来,如果我们在这里被杀死,他们就可以嫁祸给伊诺族人,如此以来,印第安人在美国可就声名狼藉了,这才是他们想要的。”邦努十分的聪明,一下子就猜到了水牛比利的真正意图。

  “这个婊子养的,也太不是东西了!”斯登堡破口大骂。

  “老板,我们该怎么办?”格里菲斯紧张了起来。

  “怎么办,打呗!正好这几天我手痒了!卡瓦猎牛,老板猎熊,今天我来猎白人!”斯登堡晃了晃手里的枪,呲哄了一下鼻子。

  “打!”

  “打死这帮兔崽子!”

  众人都叫了起来。

  “不要冲动!我们对这里的地形不熟,也不清楚对方的情况,如果冲过去打的话,吃亏的是我们。”雷斯特·卡麦隆的想法和我一样。

  “那怎么办?难道就让他们来端我们的营地?!”卡瓦叫道。

  我坏笑了一声,道:“对,就让他们来端我们的营地。”

  旁边的邦努、雷斯特·卡麦隆和沙维都会心地笑了起来。

  “卡瓦,对方有多少人你看清楚了吗?”我问道。

  卡瓦想了一下,道:“他们一共有八九个帐篷,而且都是大帐篷,我想怎么着也有个六七十个人。”

  “好险呀!雷斯特,幸亏你当时想得周到让我们带上了足够的枪还让沙维的人随行,不然凭借着100都个拿着弓箭长矛的苏族人营地,我们可就要吃大亏了。”我对雷斯特·卡麦隆竖起了大拇指。

  雷斯特·卡麦隆得意道:“我和水牛比利打了一辈子的交道,这家伙的性格我还是十分熟悉的。”

  我看了看沙维和卡瓦,然后道:“你们两个,带人把我们带来的武器弹药全部分发下去,让我们的人全部武装起来,剧组的演员、工作人员暂时留在营地,其他人,跟着我跟这帮狗娘养的来个伏击战!”

  “是!”卡瓦和沙维答应一声,带着人抛开了。

  “雷斯特,这一回我要让水牛比利手下的这些精锐一个不留地躺在这个草原上。”看着卡瓦和沙维的背景,我恶狠狠地说道。

  “那我们几个来商量一下怎对付他们吧。”雷斯特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了纸和笔。

  我抬头看了看后面的高山,高大雄峻。

  这个晚上,这里将成为一群人的葬身之地。

  这群人,是我们,还是那帮鬼魅一般的对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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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鸿才失踪三年,其实去了仙界。在仙界,有娇俏可人的师妹,温柔体贴的师姐,冰霜冷傲的师尊,到妩媚动人的合欢宗圣女,圣洁无双的天道宗掌门,无数仙女哭着喊着要投怀送抱!<br/><br/>可是当他返回蓝星的时候,却只有女帝纪夏青一人追随,这不是爱,而是因为他无意中撞见了纪夏青沐浴现场,她要杀人灭口!